第1421章:妈妈说马上就能摆脱他们
栾芷心头一惊,无法想象那么大的孩子在知道这个消息之后,会有多么的痛苦,内疚和自责!
从这里开始,这本日记就没有再继续记录下去了。栾芷翻了翻,一张照片从里面掉出来,那是闵安歌一家三口的照片,就夹在日记本的最后一页,但在三人中,只有那个小男孩,也就是闵安歌的头被人用美工刀裁了下来
,只留下黑乎乎的一个窟窿。
栾芷吓得倒吸了一口凉气,不知道这是闵安歌自己做的,还是别人所为。
她迅速收了起来,只觉这房间中东西少得可怜,实在不像一个病重患者和孩子居住的地方,那些衣服也十分破旧。闵安歌的妈妈知道自己的病医治不好,通过不断透析治疗,身体还是会逐渐衰竭,钱也会越花越多,就算他们卖了房产,也无法填补这个巨大的窟窿,才会委屈自己搬到
李代梅的家,就是想要多给他们一些钱,等他自己出事的那天,就可以把闵安歌托付给他们。可没想到,他们住进的这家竟是吸血虫,是白眼狼,不仅把他们身上仅存的钱榨干,而且在柳轻云过世之后,他们就直接把还是个孩子的闵安歌赶了出去,同他断绝关系
。
这一点,恐怕就连闵安歌的妈妈也没有想到吧。
自己的表姐妹,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来。
栾芷越想越气,紧紧握起了拳,走到另外一个房间推开门,房间内和刚才那个储藏室截然不同。
这里是李代梅和陆远的卧室。放在中间的超大床铺,就算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还是能看出被子和床垫都是用极好的材料做的,漂亮的窗帘挂在窗户上,巨大的衣柜、梳妆台,还有众多放着不少昂贵
的器械,和旁边那两个人居住的狭窄储物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而更心寒的是,李代梅他们用来买这些东西的钱,很有可能就是从闵安歌的妈妈身上榨来的。
面对一个重病患者和她的孩子,这两个人竟然还能心安理得地享受这些钱财,没有半点愧疚!
栾芷气得身体微微发抖,自己为什么那么晚才遇到闵安歌?
如果早一点的话,就不会让他受这样的苦,一边想着,栾芷鼻尖一阵泛酸,泪水涌上了眼眶。
但现在不是哭的时候,她深吸一口气,将眼角的酸意压下去,迅速在里面仔细翻找着。
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栋屋子之前还租借给了别人,是几年之后才被闵安歌买回来,虽然按照旧时的记忆重新摆放,但对于李代梅他们的房间却并不清楚。
除了表面上那些昂贵的家具之外,并不能找到其他证据。栾芷之后转身来到陆涛居住的房间,那个时候陆涛也还只是个孩子,甚至比闵安歌还要小上几岁,但是他却独自拥有一个巨大的房间,里面放满玩具,和闵安歌的待遇简
直就是天壤之别。
那时候陆涛虽然还是个孩子,但是在李代梅和陆远的畸形教育下,无论闵安歌有什么,他都理直气壮地抢过来,要么占为己有,要么亲手毁掉。
房间中,无一不透露出陆涛对于闵安歌的不满和妒恨。可除此之外,却没有任何发现,这不能成为证据。
栾芷失望地准备离开,刚转身,却突然发现墙角的墙纸微微有些翘了起来,后面的墙上好像写了什么字。
她脚步一顿,迅速走过去拉开,整面墙纸都被撕了下来!
一看到墙壁上写着的字,栾芷倏地睁大眼睛,后背一阵发凉!
微黄的墙壁上,用红色或者绿色的彩笔写满了对闵安歌和闵安歌的妈妈的诅咒!
凭什么大家都喜欢他?
住在我们家还有什么好嚣张的?
我真是恨死他们了,恨不得他们两个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如果能让他们死掉就好了!
嘿嘿,妈妈说,再过几天我们就可以摆脱那两个蠢货了!
栾芷看到这些话,浑身的寒毛瞬间立了起来,竟然被这个孩子话吓得有几分惊恐。上面的字迹十分凌乱,而且稚嫩,红色和绿色的笔迹,却让墙壁看上去更加恐怖。
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字迹有些模糊了,没想到竟然留了下来。
或许是因为这张墙纸本来就贴在这房间中,陆涛当时是揭开墙纸,悄悄在后面写的。后来重新贴好,租借出去之后也没有人察觉,一直到闵安歌买了回来依旧没有暴露。
直到现在,才被栾芷无意间发现。
没想到,那样一个小孩,心中便已经藏有杀意!
只不过……
栾芷的目光一直在最后那句话上打转“妈妈说再过几天我们就可以摆脱那两个蠢货了”,说的肯定就是闵安歌和他的妈妈,可是李代梅为什么这么清楚?
闵安歌的妈妈中毒一定和她有关!
栾芷更加坚定自己心中的想法,重新将墙纸盖好,拿起闵安歌的日记走了出去。
如果警察真的开始调查,迟早他们会找到这里的,闵安歌那本日记留在这里只会增加他的嫌疑,必须尽快带走。
她仔细将公寓其他房间检查了一遍,却还是没有任何收获。
直到天色破晓,才终于离开房间。
一大早,刚刚休息过的曹助理便开车过来接她,见栾芷脸色憔悴,明显就是一夜未睡,有些担心。
“栾芷小姐,为何不好好休息?要是熬坏了身体怎么办?”
栾芷摆了摆手,一边上车一边道:“之前让你做的,都做好了吗?”
曹助理点了点头。“公司员工的情绪已经渐渐稳定下来,律师也已经找好了,他已经成功申请了和闵总见面的机会。但是警方根据他们手中的证据,提出了延长监禁时间,改为了48个小时,
今天闵总还不能出来。”
栾芷听见这话,脚步微微一顿。
“他们手中究竟拿着什么证据?”
曹助理也不明白。“对方的保密工作做得很好,似乎打算不到最后绝不公开。”栾芷脸色沉重,迅速上了车。“我们先去看过闵安歌。”
从这里开始,这本日记就没有再继续记录下去了。栾芷翻了翻,一张照片从里面掉出来,那是闵安歌一家三口的照片,就夹在日记本的最后一页,但在三人中,只有那个小男孩,也就是闵安歌的头被人用美工刀裁了下来
,只留下黑乎乎的一个窟窿。
栾芷吓得倒吸了一口凉气,不知道这是闵安歌自己做的,还是别人所为。
她迅速收了起来,只觉这房间中东西少得可怜,实在不像一个病重患者和孩子居住的地方,那些衣服也十分破旧。闵安歌的妈妈知道自己的病医治不好,通过不断透析治疗,身体还是会逐渐衰竭,钱也会越花越多,就算他们卖了房产,也无法填补这个巨大的窟窿,才会委屈自己搬到
李代梅的家,就是想要多给他们一些钱,等他自己出事的那天,就可以把闵安歌托付给他们。可没想到,他们住进的这家竟是吸血虫,是白眼狼,不仅把他们身上仅存的钱榨干,而且在柳轻云过世之后,他们就直接把还是个孩子的闵安歌赶了出去,同他断绝关系
。
这一点,恐怕就连闵安歌的妈妈也没有想到吧。
自己的表姐妹,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来。
栾芷越想越气,紧紧握起了拳,走到另外一个房间推开门,房间内和刚才那个储藏室截然不同。
这里是李代梅和陆远的卧室。放在中间的超大床铺,就算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还是能看出被子和床垫都是用极好的材料做的,漂亮的窗帘挂在窗户上,巨大的衣柜、梳妆台,还有众多放着不少昂贵
的器械,和旁边那两个人居住的狭窄储物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而更心寒的是,李代梅他们用来买这些东西的钱,很有可能就是从闵安歌的妈妈身上榨来的。
面对一个重病患者和她的孩子,这两个人竟然还能心安理得地享受这些钱财,没有半点愧疚!
栾芷气得身体微微发抖,自己为什么那么晚才遇到闵安歌?
如果早一点的话,就不会让他受这样的苦,一边想着,栾芷鼻尖一阵泛酸,泪水涌上了眼眶。
但现在不是哭的时候,她深吸一口气,将眼角的酸意压下去,迅速在里面仔细翻找着。
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栋屋子之前还租借给了别人,是几年之后才被闵安歌买回来,虽然按照旧时的记忆重新摆放,但对于李代梅他们的房间却并不清楚。
除了表面上那些昂贵的家具之外,并不能找到其他证据。栾芷之后转身来到陆涛居住的房间,那个时候陆涛也还只是个孩子,甚至比闵安歌还要小上几岁,但是他却独自拥有一个巨大的房间,里面放满玩具,和闵安歌的待遇简
直就是天壤之别。
那时候陆涛虽然还是个孩子,但是在李代梅和陆远的畸形教育下,无论闵安歌有什么,他都理直气壮地抢过来,要么占为己有,要么亲手毁掉。
房间中,无一不透露出陆涛对于闵安歌的不满和妒恨。可除此之外,却没有任何发现,这不能成为证据。
栾芷失望地准备离开,刚转身,却突然发现墙角的墙纸微微有些翘了起来,后面的墙上好像写了什么字。
她脚步一顿,迅速走过去拉开,整面墙纸都被撕了下来!
一看到墙壁上写着的字,栾芷倏地睁大眼睛,后背一阵发凉!
微黄的墙壁上,用红色或者绿色的彩笔写满了对闵安歌和闵安歌的妈妈的诅咒!
凭什么大家都喜欢他?
住在我们家还有什么好嚣张的?
我真是恨死他们了,恨不得他们两个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如果能让他们死掉就好了!
嘿嘿,妈妈说,再过几天我们就可以摆脱那两个蠢货了!
栾芷看到这些话,浑身的寒毛瞬间立了起来,竟然被这个孩子话吓得有几分惊恐。上面的字迹十分凌乱,而且稚嫩,红色和绿色的笔迹,却让墙壁看上去更加恐怖。
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字迹有些模糊了,没想到竟然留了下来。
或许是因为这张墙纸本来就贴在这房间中,陆涛当时是揭开墙纸,悄悄在后面写的。后来重新贴好,租借出去之后也没有人察觉,一直到闵安歌买了回来依旧没有暴露。
直到现在,才被栾芷无意间发现。
没想到,那样一个小孩,心中便已经藏有杀意!
只不过……
栾芷的目光一直在最后那句话上打转“妈妈说再过几天我们就可以摆脱那两个蠢货了”,说的肯定就是闵安歌和他的妈妈,可是李代梅为什么这么清楚?
闵安歌的妈妈中毒一定和她有关!
栾芷更加坚定自己心中的想法,重新将墙纸盖好,拿起闵安歌的日记走了出去。
如果警察真的开始调查,迟早他们会找到这里的,闵安歌那本日记留在这里只会增加他的嫌疑,必须尽快带走。
她仔细将公寓其他房间检查了一遍,却还是没有任何收获。
直到天色破晓,才终于离开房间。
一大早,刚刚休息过的曹助理便开车过来接她,见栾芷脸色憔悴,明显就是一夜未睡,有些担心。
“栾芷小姐,为何不好好休息?要是熬坏了身体怎么办?”
栾芷摆了摆手,一边上车一边道:“之前让你做的,都做好了吗?”
曹助理点了点头。“公司员工的情绪已经渐渐稳定下来,律师也已经找好了,他已经成功申请了和闵总见面的机会。但是警方根据他们手中的证据,提出了延长监禁时间,改为了48个小时,
今天闵总还不能出来。”
栾芷听见这话,脚步微微一顿。
“他们手中究竟拿着什么证据?”
曹助理也不明白。“对方的保密工作做得很好,似乎打算不到最后绝不公开。”栾芷脸色沉重,迅速上了车。“我们先去看过闵安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