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六十四章 该死和不该死
毕竟是这些人供养小鬼四年,是什么让小鬼如此憎恨自己的主人呢?
直到第二户人家全家都死了,陈二狗才明白,这些小鬼,反噬的根本不是主人。
说不定他们只是被寄养在别人家里的傀儡。
而这些傀儡一旦失控,再得不到供奉,这些本来就充满戾气,喜欢鲜血的家伙,一定会暴怒。
而那个时候,这些小鬼更需要鲜血的祭奠,来平息他们内心的怒火,这才是最可怕的。
陈二狗本来以为琼斯会没事,可他偏偏自己犯下了这个错误。
若是以往,陈二狗不会救这样一个人。
因为这个人在他朋友最需要的时候,还在呼呼大睡,甚至还以为那是玩笑。
就冲这点,陈二狗也不欣赏这个人。
至于第一家的情况,二狗了解一些,可以说,这个男人是一个可怜又可恨的男人,一生都在围着女人转。
而她怀里的那个女人到底爱不爱他,都很难说。
根据之前百鬼的调查,这个男人和她的妻子并非原配,这是他第三个老婆。
而他的第一个老婆,也就是结发妻子,是一个普通的农村人,他嫌弃人家不会打扮,太丑了,穿的不够时髦,便离婚了。
第二个虽然很漂亮,也很年轻,还是一个很有修养的世家小姐。
但那个女人太讲究了,那种奢华而又精细的生活,和各种规矩,还有教条的做事方法让他很烦。
为此二人经常吵架,但他还是为了面子,坚持不离婚。
直到遇到了这个女人,这个男人才发生了彻底了改变。
这个女人,很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尤其是看到钱后,更是千依百顺。
哄人的本事,绝对会让男人骨头都感觉到酥软,就算死在温柔乡里,都会感觉十分幸福。
也因为这样,这个之前打死都不肯离婚的男人,终于动了想离婚的念头。
而他的第二任妻子却不干了。
凭什么在你有新欢之后,就抛弃自己,女人为了自尊,为了面子,死活不答应,二人为此更是大打出手。
而让男人神魂颠倒的女人,却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催促离婚。
最终这个男人,在女人的催促下,将前妻秘密杀害。
并在失踪两年后,以失踪为由报案。
警方虽然怀疑他,但没有找到任何证据,毕竟人都死了两年了,所有的相关东西,都摧毁了,找不到任何证据,那就是死无对证。
再加上没有尸体,就算怀疑,也没用。
就这样,这个男人和让他神魂颠倒的女人结婚了。
为了这个女人,男人不惜一切代价,满足她的各种要求。
陈二狗听说这件事后,也觉得很荒诞。
但现实是这样,人生是这样,没有人能改变,这就是孽缘。
可以说,这个男人的死,和那个女人的死,都是报应。
女人若不贪婪富贵,何至于和这种男人在一起生活。
至于那一家五口,陈二狗觉得是死的有些不值得。
因为那可是和睦美满的一家人,有着三个孩子,一个温柔的老婆。
但男人却在陷入危险后,完全不管老婆。
可见这个男人心里,并不在意她的妻子。
至于这段婚姻中,他更在意的是三个孩子。
这才是陈二狗感到不该死的原因。
尤其是那个女人和孩子,死的太冤枉,而这又冤谁呢?
陈二狗知道,自己的责任推卸不掉,而这家的男主人也有错。
如此幸福和谐的家庭,他竟然还想着邪门歪道的东西,还去豢养一只随时可能反噬的小鬼,难道他就没有错吗?
二狗叹了口气,只能命令看守琼斯的鬼出手,救琼斯一命。
而自己则快速的朝着琼斯家赶来。
琼斯并不知道危险就在眼前,还在打电话。
他甚至还抬头看了看头顶正午的太阳,在犹豫一会该怎么处理彼得一家的尸体?
至于中午饭,他已经没有心思吃了,出了这么多大的事,谁还在意一顿饭呢?电话一打通,琼斯就对这电话那头的莫七星愤愤的喊道:“莫七星,你今天必须给我解释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些小鬼会杀了彼得一家,还有劳力一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会是你的计谋吧
?”
莫七星也被问的一惊,惊讶的说道:“这怎么可能呢?你们是不是供奉了不该供奉的东西?”
“我怎么知道,我只知道你从没提起过,这玩意会反噬,会要我们的命。”电话另一头的莫七星微微笑了,但并没有笑出声,反而小心的说道:“任何能给别人带来危险的东西,都会存在风险,难道你不知道吗?一条忠诚的狗,如果饿红了眼,也会反咬主人一口,这个道理,你应
该知道的。”
琼斯气的大骂道:“你个混蛋,恶棍,魔鬼,你当初怎么没说?”
可不等琼斯骂完,他的脖子已经被什么东西紧紧的勒住。
琼斯感觉自己瞬间要窒息了一般。
而手里的手机,也随即掉在地上,他只能抬头去摸自己的脖子。
同时摸到一副冰冷的小手。
这只小手紧紧的锁在一起,虽然很小,但试图用手臂将他勒死。
琼斯一惊,他不明白,大清早的,小鬼怎么能现身?
现在不是白天吗?到底是什么在作怪。
低头一看,小鬼出现在他的阴影里,正满脸邪笑的看着他。
琼斯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想要挣脱,但这小鬼的力量奇大,他根本掰不开。
也就在此时,一阵风吹过,一个女鬼出现在他面前。
那女鬼也不知道是练就了什么法术,竟然能在阳光下朝着他挥手过来。
这下琼斯吓坏了,他不明白,这又哪来的厉鬼?
也就他愣神的一瞬间,那女鬼的爪子忽然一变,如鹰爪一般狠狠的抓在那小小鬼头上。
随即抬手用力一甩,那小鬼就从他阴影里被揪出来。
琼斯这才感觉到脖子上一松,瞬间新鲜的空气涌了进去。虽然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但他已经感觉到什么叫生死的差别。
直到第二户人家全家都死了,陈二狗才明白,这些小鬼,反噬的根本不是主人。
说不定他们只是被寄养在别人家里的傀儡。
而这些傀儡一旦失控,再得不到供奉,这些本来就充满戾气,喜欢鲜血的家伙,一定会暴怒。
而那个时候,这些小鬼更需要鲜血的祭奠,来平息他们内心的怒火,这才是最可怕的。
陈二狗本来以为琼斯会没事,可他偏偏自己犯下了这个错误。
若是以往,陈二狗不会救这样一个人。
因为这个人在他朋友最需要的时候,还在呼呼大睡,甚至还以为那是玩笑。
就冲这点,陈二狗也不欣赏这个人。
至于第一家的情况,二狗了解一些,可以说,这个男人是一个可怜又可恨的男人,一生都在围着女人转。
而她怀里的那个女人到底爱不爱他,都很难说。
根据之前百鬼的调查,这个男人和她的妻子并非原配,这是他第三个老婆。
而他的第一个老婆,也就是结发妻子,是一个普通的农村人,他嫌弃人家不会打扮,太丑了,穿的不够时髦,便离婚了。
第二个虽然很漂亮,也很年轻,还是一个很有修养的世家小姐。
但那个女人太讲究了,那种奢华而又精细的生活,和各种规矩,还有教条的做事方法让他很烦。
为此二人经常吵架,但他还是为了面子,坚持不离婚。
直到遇到了这个女人,这个男人才发生了彻底了改变。
这个女人,很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尤其是看到钱后,更是千依百顺。
哄人的本事,绝对会让男人骨头都感觉到酥软,就算死在温柔乡里,都会感觉十分幸福。
也因为这样,这个之前打死都不肯离婚的男人,终于动了想离婚的念头。
而他的第二任妻子却不干了。
凭什么在你有新欢之后,就抛弃自己,女人为了自尊,为了面子,死活不答应,二人为此更是大打出手。
而让男人神魂颠倒的女人,却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催促离婚。
最终这个男人,在女人的催促下,将前妻秘密杀害。
并在失踪两年后,以失踪为由报案。
警方虽然怀疑他,但没有找到任何证据,毕竟人都死了两年了,所有的相关东西,都摧毁了,找不到任何证据,那就是死无对证。
再加上没有尸体,就算怀疑,也没用。
就这样,这个男人和让他神魂颠倒的女人结婚了。
为了这个女人,男人不惜一切代价,满足她的各种要求。
陈二狗听说这件事后,也觉得很荒诞。
但现实是这样,人生是这样,没有人能改变,这就是孽缘。
可以说,这个男人的死,和那个女人的死,都是报应。
女人若不贪婪富贵,何至于和这种男人在一起生活。
至于那一家五口,陈二狗觉得是死的有些不值得。
因为那可是和睦美满的一家人,有着三个孩子,一个温柔的老婆。
但男人却在陷入危险后,完全不管老婆。
可见这个男人心里,并不在意她的妻子。
至于这段婚姻中,他更在意的是三个孩子。
这才是陈二狗感到不该死的原因。
尤其是那个女人和孩子,死的太冤枉,而这又冤谁呢?
陈二狗知道,自己的责任推卸不掉,而这家的男主人也有错。
如此幸福和谐的家庭,他竟然还想着邪门歪道的东西,还去豢养一只随时可能反噬的小鬼,难道他就没有错吗?
二狗叹了口气,只能命令看守琼斯的鬼出手,救琼斯一命。
而自己则快速的朝着琼斯家赶来。
琼斯并不知道危险就在眼前,还在打电话。
他甚至还抬头看了看头顶正午的太阳,在犹豫一会该怎么处理彼得一家的尸体?
至于中午饭,他已经没有心思吃了,出了这么多大的事,谁还在意一顿饭呢?电话一打通,琼斯就对这电话那头的莫七星愤愤的喊道:“莫七星,你今天必须给我解释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些小鬼会杀了彼得一家,还有劳力一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会是你的计谋吧
?”
莫七星也被问的一惊,惊讶的说道:“这怎么可能呢?你们是不是供奉了不该供奉的东西?”
“我怎么知道,我只知道你从没提起过,这玩意会反噬,会要我们的命。”电话另一头的莫七星微微笑了,但并没有笑出声,反而小心的说道:“任何能给别人带来危险的东西,都会存在风险,难道你不知道吗?一条忠诚的狗,如果饿红了眼,也会反咬主人一口,这个道理,你应
该知道的。”
琼斯气的大骂道:“你个混蛋,恶棍,魔鬼,你当初怎么没说?”
可不等琼斯骂完,他的脖子已经被什么东西紧紧的勒住。
琼斯感觉自己瞬间要窒息了一般。
而手里的手机,也随即掉在地上,他只能抬头去摸自己的脖子。
同时摸到一副冰冷的小手。
这只小手紧紧的锁在一起,虽然很小,但试图用手臂将他勒死。
琼斯一惊,他不明白,大清早的,小鬼怎么能现身?
现在不是白天吗?到底是什么在作怪。
低头一看,小鬼出现在他的阴影里,正满脸邪笑的看着他。
琼斯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想要挣脱,但这小鬼的力量奇大,他根本掰不开。
也就在此时,一阵风吹过,一个女鬼出现在他面前。
那女鬼也不知道是练就了什么法术,竟然能在阳光下朝着他挥手过来。
这下琼斯吓坏了,他不明白,这又哪来的厉鬼?
也就他愣神的一瞬间,那女鬼的爪子忽然一变,如鹰爪一般狠狠的抓在那小小鬼头上。
随即抬手用力一甩,那小鬼就从他阴影里被揪出来。
琼斯这才感觉到脖子上一松,瞬间新鲜的空气涌了进去。虽然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但他已经感觉到什么叫生死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