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行动
“在这片森林上盘旋一圈!”
柯明德指着青芒神所化的森林,对大风鸟王下令。
大风鸟王拢起双翼,趴在地上,梳理羽毛,丝毫没有起飞的迹象。
魔树凶威滔天,生活在附近的大风鸟王自然吃过亏,忌惮无比,不敢侵犯青芒的领地。
“你如果不去,我就把你的脑袋打烂。”
柯明德威胁道,同时催眠术分秒不停。
“你在上面飞一圈,用不了多久,魔树不会攻击你,而且,等你回来,我奖励你一瓶生命之水,它的滋味,你是品尝过的。”
他将生命宝瓶在大风鸟面前晃晃,大风鸟的眼睛直勾勾盯住瓶子。
大风鸟王思考了一下,点点头,一扇双翼,驾驭起一股狂风,扶摇而上,没一会就在天空变成一个小点。
“咳咳!”鱼芙拍了拍荡起的尘土:“先生,你不担心大风鸟王趁机逃走吗?”
“它很蠢。”柯明德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
“这些魔兽,虽然走运拥有了神通,精神力变得强大,但并不代表他们变得多么智慧。”
“它们无法继承前人的经验与智慧,没有社会,每天的交流无非是捕猎、进食、交配,全靠自己的一双眼睛、耳朵,能见识几多事物?经历几多经验?思维落后,不讲逻辑,空有精神力,实际上不过是个笨伯。”
“你看那株魔树,不知生长了几千年,始终蒙昧无知,直到接触到人类社会,不过十年,就懂得以战养战,豢养人类,供养自己。饶是如此,它的智慧,在人类面前,仍旧不值一提。所以说,人类被称为万灵之长,不是没有原因的。”
柯明德眺望远方,大风鸟王在森林上方盘旋一圈,已经开始返回。
“况且,它在我这里,能得到前所未有的好处,自然要回来。”
说话间,大风鸟王滑翔着落到地上。
柯明德拔开瓶塞,凭空倾倒出一些生命之水,真气一抓,变成一个水球,送到大风鸟王口中。
“怎么样?受到攻击了吗?”
柯明德用意念询问大风鸟王。
“没……有……”
大风鸟王一口咽下水球,生疏的回应,常年独居山巅,它几乎没有任何交流能力。
柯明德点点头,刚才大风鸟王的飞行高度不足两千米,显然在魔树的精神覆盖范围内,看了魔树对于天空的警惕性不足。
“此时已经进入秋季,至少有半个月没有下雨,今天又是一个大晴天,占据天时地利,正是放火烧山的好时机。”
柯明德查漏补缺,反复检查工具与计划。
太阳升到天中,阳光充足,温度怡人。
柯明德换下惯穿的九玄丝衣袍,裹上一块葛布,用鱼芙采集的天然植物色素涂遍全身,变成了一个红人,披散开头发,接着浑身骨骼发出咯咯嘣嘣的声响,身高缩水到一米七,揣着空间镜,骑跨在大风鸟王身上。
在上次的袭击中,他的形态相貌已经被魔树记住,为了防止意外,他要改易自身相貌。
“起飞!”
狂风托起巨鸟,如一架战机,飞向战场。
“飞稳之后,就不要使用御风神通,免得激怒魔树。”
柯明德告诫大风鸟王。
“飞低一些,再低些!”
大风鸟王的高度降低到六百米,不敢再下降,柯明德已经有了被注视的感觉,是魔树在关注这头少见的大鸟。
柯明德竭力收敛气息,隐藏自己的灵魂之力,免得被魔树认出。
居高临下,整片森林尽收眼底。
魔树的主干处,缺了一个大口,许多树干被炮弹打折,连粗大的主干也挨了一炮,半面树冠折断,倒在地上,晒了三天,已经十分蔫吧。
“就是这里!”
柯明德从空间镜中,扯出一连串拳头大小的布包,布表面用漆裹住,十分结实,布包的口处插着一根银亮的镁棒,已经打磨干净。
布包共有十三个,每个都有一斤多重,里面是在造良氏收集的铁锈铜锈,磨成粉末,还有打印的铝粉。布包之间,用丝线串联,间距三米。
“去!”
一串铝热剂抛下,打着旋落到森林正中。
“很好!天助我也!”
看清铝热剂的落点,柯明德大喜过望。
十余枚布包串在一起,足有四十米长,其中几枚挂在树梢上,一枚落在魔树用来积肥的尸堆中,还有一枚,落到倒折干枯的树枝里。
“无相,靠你了!”
无相的灵魂从白骨舍利中钻出,在日光下翻腾,忍受痛苦,他还不到日游的境界,难以在阳光下久留。
还有几个魂影,有人形、猿形、鸟形、蛇形等,更是不堪,抱作一团抵御阳光。
“掌门,我若能安然返回,还请记住你的承诺。”
无相说了一句,裹起一只打火机,与其他鬼魂一起,倏忽!钻进森林之中。
这些鬼魂,先天精神强盛,虽未经过柯明德祭炼,但合在一起,勉强能够带动一只打火机。
“飞高些,飞高些!”
柯明德一面催促,脑中一面回想对无相的许诺。
他修炼至今,双手已经沾满血腥,尤其是在大荒中,死在他手中的魔兽数不胜数,神骨都收集了一箱,遇到一些天赋异禀的灵魂,随手打出一道驭鬼符,加以奴役。
他还记得,驭鬼驱神功中记载,用五条厉鬼,能够练成法术五鬼大擒拿,反正有了白骨舍利,鬼奴有藏身之地,不会耽搁他的修行。
他本计划,派遣一名鬼奴,冒着被魔树攻击,魂飞魄散的危险,引燃铝热剂,这个任务极为危险,肯定不会让维拉去,无相有天人境的经验,也不会派遣,反正有驭鬼符控制,随意派几个鬼魂下去即可。
这是这些鬼魂弱小,万一出了意外,被晒死几个,完不成任务,耽搁了行动可不好。
就在此时,无相自告奋勇,他的鬼魂比维拉还要强盛几分,有他行动,万无一失。
“吾素知掌门志向,想要复活维拉姑娘,将来必然要做些实验,以保万无一失,贫僧不才,也愿苟且偷生,甘为掌门赴汤蹈火,只求日后,能给贫僧几分机会,实验时,捎带上贫僧,让我也能复活。”
无相这是在表露心迹,从此对柯明德忠心耿耿。
“我答应你!”此事百利而无一害,柯明德自然答应。
无相与众鬼魂进入森林,立刻到阴凉处躲避,找到一枚悬挂在树梢的布袋。
森林之中,死者不知凡几,魔树有如此强盛的精神力,自然能看见鬼魂,不过它早就习惯了这些无害的魂魄,不出几日,就会消散在世间,根本无心关注。
“咔吧!”
火机打开,一朵青红的火苗燎上银亮的镁棒。
灼热耀眼的光芒释放出来,像是把太阳搁在眼前。
镁棒燃烧,提供大量的热,终于引燃铝粉,一发不可收拾!
柯明德指着青芒神所化的森林,对大风鸟王下令。
大风鸟王拢起双翼,趴在地上,梳理羽毛,丝毫没有起飞的迹象。
魔树凶威滔天,生活在附近的大风鸟王自然吃过亏,忌惮无比,不敢侵犯青芒的领地。
“你如果不去,我就把你的脑袋打烂。”
柯明德威胁道,同时催眠术分秒不停。
“你在上面飞一圈,用不了多久,魔树不会攻击你,而且,等你回来,我奖励你一瓶生命之水,它的滋味,你是品尝过的。”
他将生命宝瓶在大风鸟面前晃晃,大风鸟的眼睛直勾勾盯住瓶子。
大风鸟王思考了一下,点点头,一扇双翼,驾驭起一股狂风,扶摇而上,没一会就在天空变成一个小点。
“咳咳!”鱼芙拍了拍荡起的尘土:“先生,你不担心大风鸟王趁机逃走吗?”
“它很蠢。”柯明德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
“这些魔兽,虽然走运拥有了神通,精神力变得强大,但并不代表他们变得多么智慧。”
“它们无法继承前人的经验与智慧,没有社会,每天的交流无非是捕猎、进食、交配,全靠自己的一双眼睛、耳朵,能见识几多事物?经历几多经验?思维落后,不讲逻辑,空有精神力,实际上不过是个笨伯。”
“你看那株魔树,不知生长了几千年,始终蒙昧无知,直到接触到人类社会,不过十年,就懂得以战养战,豢养人类,供养自己。饶是如此,它的智慧,在人类面前,仍旧不值一提。所以说,人类被称为万灵之长,不是没有原因的。”
柯明德眺望远方,大风鸟王在森林上方盘旋一圈,已经开始返回。
“况且,它在我这里,能得到前所未有的好处,自然要回来。”
说话间,大风鸟王滑翔着落到地上。
柯明德拔开瓶塞,凭空倾倒出一些生命之水,真气一抓,变成一个水球,送到大风鸟王口中。
“怎么样?受到攻击了吗?”
柯明德用意念询问大风鸟王。
“没……有……”
大风鸟王一口咽下水球,生疏的回应,常年独居山巅,它几乎没有任何交流能力。
柯明德点点头,刚才大风鸟王的飞行高度不足两千米,显然在魔树的精神覆盖范围内,看了魔树对于天空的警惕性不足。
“此时已经进入秋季,至少有半个月没有下雨,今天又是一个大晴天,占据天时地利,正是放火烧山的好时机。”
柯明德查漏补缺,反复检查工具与计划。
太阳升到天中,阳光充足,温度怡人。
柯明德换下惯穿的九玄丝衣袍,裹上一块葛布,用鱼芙采集的天然植物色素涂遍全身,变成了一个红人,披散开头发,接着浑身骨骼发出咯咯嘣嘣的声响,身高缩水到一米七,揣着空间镜,骑跨在大风鸟王身上。
在上次的袭击中,他的形态相貌已经被魔树记住,为了防止意外,他要改易自身相貌。
“起飞!”
狂风托起巨鸟,如一架战机,飞向战场。
“飞稳之后,就不要使用御风神通,免得激怒魔树。”
柯明德告诫大风鸟王。
“飞低一些,再低些!”
大风鸟王的高度降低到六百米,不敢再下降,柯明德已经有了被注视的感觉,是魔树在关注这头少见的大鸟。
柯明德竭力收敛气息,隐藏自己的灵魂之力,免得被魔树认出。
居高临下,整片森林尽收眼底。
魔树的主干处,缺了一个大口,许多树干被炮弹打折,连粗大的主干也挨了一炮,半面树冠折断,倒在地上,晒了三天,已经十分蔫吧。
“就是这里!”
柯明德从空间镜中,扯出一连串拳头大小的布包,布表面用漆裹住,十分结实,布包的口处插着一根银亮的镁棒,已经打磨干净。
布包共有十三个,每个都有一斤多重,里面是在造良氏收集的铁锈铜锈,磨成粉末,还有打印的铝粉。布包之间,用丝线串联,间距三米。
“去!”
一串铝热剂抛下,打着旋落到森林正中。
“很好!天助我也!”
看清铝热剂的落点,柯明德大喜过望。
十余枚布包串在一起,足有四十米长,其中几枚挂在树梢上,一枚落在魔树用来积肥的尸堆中,还有一枚,落到倒折干枯的树枝里。
“无相,靠你了!”
无相的灵魂从白骨舍利中钻出,在日光下翻腾,忍受痛苦,他还不到日游的境界,难以在阳光下久留。
还有几个魂影,有人形、猿形、鸟形、蛇形等,更是不堪,抱作一团抵御阳光。
“掌门,我若能安然返回,还请记住你的承诺。”
无相说了一句,裹起一只打火机,与其他鬼魂一起,倏忽!钻进森林之中。
这些鬼魂,先天精神强盛,虽未经过柯明德祭炼,但合在一起,勉强能够带动一只打火机。
“飞高些,飞高些!”
柯明德一面催促,脑中一面回想对无相的许诺。
他修炼至今,双手已经沾满血腥,尤其是在大荒中,死在他手中的魔兽数不胜数,神骨都收集了一箱,遇到一些天赋异禀的灵魂,随手打出一道驭鬼符,加以奴役。
他还记得,驭鬼驱神功中记载,用五条厉鬼,能够练成法术五鬼大擒拿,反正有了白骨舍利,鬼奴有藏身之地,不会耽搁他的修行。
他本计划,派遣一名鬼奴,冒着被魔树攻击,魂飞魄散的危险,引燃铝热剂,这个任务极为危险,肯定不会让维拉去,无相有天人境的经验,也不会派遣,反正有驭鬼符控制,随意派几个鬼魂下去即可。
这是这些鬼魂弱小,万一出了意外,被晒死几个,完不成任务,耽搁了行动可不好。
就在此时,无相自告奋勇,他的鬼魂比维拉还要强盛几分,有他行动,万无一失。
“吾素知掌门志向,想要复活维拉姑娘,将来必然要做些实验,以保万无一失,贫僧不才,也愿苟且偷生,甘为掌门赴汤蹈火,只求日后,能给贫僧几分机会,实验时,捎带上贫僧,让我也能复活。”
无相这是在表露心迹,从此对柯明德忠心耿耿。
“我答应你!”此事百利而无一害,柯明德自然答应。
无相与众鬼魂进入森林,立刻到阴凉处躲避,找到一枚悬挂在树梢的布袋。
森林之中,死者不知凡几,魔树有如此强盛的精神力,自然能看见鬼魂,不过它早就习惯了这些无害的魂魄,不出几日,就会消散在世间,根本无心关注。
“咔吧!”
火机打开,一朵青红的火苗燎上银亮的镁棒。
灼热耀眼的光芒释放出来,像是把太阳搁在眼前。
镁棒燃烧,提供大量的热,终于引燃铝粉,一发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