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追兵将至
魔狼死后,肢体放松,皮肤倒是松软了许多,不再刀枪不入,不多时,狼皮此时已经剥了下来。
柯明德凑上前去,看见那名士兵在狼的胸口开了一道口子,扒开把手伸了进去,仔细翻找,取出了一颗珠子,沾满鲜血。
用水洗净,众人传阅一遍,只见这颗珠子荔枝大小,呈不规则的圆形,没有棱角,暗红色,不透明,质地很硬,托在手里轻飘飘的。
“这东西能值一千个银币?”
“用来做什么呀?又不好看!”
“魔法师们要这个,魔法师的事……谁知道呢,只要挣钱就行了!”
营长回答,把这颗魔核收了起来。
“魔兽现在太少见了,能碰见这头狼,也是好运气。”
“这些狼肉也带不走,我们现在把它吃了吧!”
有人说道,大家纷纷支持。
“生一团火把它烤熟,我们跑这么久了,应该没有追兵了。”
“在这山沟沟里,点一团火他们也看不见。”
“是啊是啊!”
……
柯明德早在宿营之前就扫描了周围的环境,半径三千米内,再无外人,因此也不反对。
营长被说服,众人升起一团篝火,把狼肉切成一块一块的,没有环境,也不讲究,一块肉足有拳头大,血也没有洗掉。
这头狼体长两米七,刨去内脏骨头等杂七杂八的东西,也够其余人吃的,可惜带的辎重在战斗时遗失了,没有盐,吃起来没什么滋味。
狼肉又糙又硬,还没有调料,烧烤的手艺也不怎么好,柯明德勉强吃了几块,填饱肚子。
吃完之后,倒是感觉能量充沛,但是远远比不上“生命之水”。
“我能这么快突破大骑士,生命之水起了极大的作用。”柯明德心里清楚,并不是自己多么天才,而是靠了生命之水的功效。
吃饱狼肉,众人也没有心思再睡觉,整顿一番,天一亮就上路。
山路难走,骑马难行,众人牵马步行,柯明德的马被狼咬死,倒是省了这一桩麻烦。
……
三千米外,山道中。
一支五百人的步兵,正在艰难跋涉。
“卡罗特,我们还要继续追吗?剩下的干粮只够吃两天,在追下去返程可就不够了!”
“迭洛斯,我们还有退路吗?”卡罗特苦声道。
他二人是这支军队的指挥官,就在前天,遭遇了一股前往塞门关支援的骑兵,他们人数占优,大胜一场,然而营长却被一名骑兵杀死。
瓦罐不离井口破,将军难免阵上亡。兵凶战危,这本是寻常之事,然而这名死去的营长却是大有来头。
他是波特公爵最疼爱的小儿子,波特家族是乔治亲王起兵作乱的支柱,公爵疼爱小儿子,担心他在战场上出什么好歹,又有心给他一些功劳资历,便把它安排到后勤团,想不到发上了这样的事。
波特公爵生性残暴,又权势滔天,不但这两人的上司是波特家族的家臣,卡罗特与迭洛斯更是波特家族的护卫出身,此时护卫公爵最疼爱的小儿子不利,后果可想而知。
“若是不为小公爵报仇,回去之后,不但你我性命难保,一家老小恐怕也……”
说到这里,两人不寒而栗。
“如果追不上他们呢?”
“尽力吧,唉……”
不多久,追兵发现地面一片狼藉。
“停!”
他们仔细观察此处。
树皮上有摩擦的痕迹,野草留下马齿印与足印,最显眼的是几具野狼的尸体和一团篝火的残骸,有食腐的鸟类和野兽正在进食。
“灰烬已经没有温度了!”
“这些狼死于剑伤!”
“这里曾有一头巨大的野兽活动过,你们看这足印爪印!”
“遍地都是血迹,这还有一摊未干涸的鲜血,狼尸体上的肉并未变质……”
他们仔细检查,没有放过丝毫线索,最终得出结论。
“他们在这里过夜,遭遇了一群狼袭击,其中一头体型巨大,将狼杀死后,他们点了一团火,烧烤了一些狼肉,之后离开,这一切距现在时间并不长,因为这些尸体上被野兽撕咬的部分还很少,肉质在这大夏天也没有变为……并且,他们携带着二十余匹马,山路如此难走,绝对走不快!”
卡罗特与迭洛斯对视一眼,眼神中藏着欣喜。
“加快速度!就快要追上他们了!”
……
山路越发陡峭,一侧是十余米深的悬崖,一侧是陡峭的岩壁,路很窄,仅能供一人行走,岩壁上偶尔会有山羊,柯明德的部队艰难的前进着。
战马已经筋疲力尽,他们连续奔跑了三天,还吃不上精细的饲料,此时体力已经跟不上,山路又难走,士兵们扯一下缰绳,它们才往前走一步,严重的拖累了速度。
一匹战马哀鸣不止,士兵怎么拽它都不走,堵在了路中间。
“它的一只马蹄铁脱落了!”
有人看了看,拿起这匹战马的前蹄,此时已经鲜血淋漓。
马的蹄子有两层构成,和地接触的一层是坚硬的角质,上面一层是活体角质。马蹄和地面接触,受地面的摩擦,会很快的脱落。当马负担重物、在恶劣的路面行走时,马蹄受损更加严重,钉马掌可以有效的延缓马蹄的磨损。如果一匹马的脚趾脱落,它基本上就无法为人类所用了。
“这些马已经走不动了!”
有人说道。
战马的喂养是十分重要的,它要承载几百斤的骑士与装备进行短距离冲刺,对于体力的要求极高,它们的饲料不同于民用的驮马与野马,需要精细的草料与豆类,战前有时还要掺到草料里鸡蛋等物,这样才能保持战马的体力。
而这些战马连续多日跋涉,军队携带的草料还在战斗时遗失,只能靠野草来补充体力,此时已经到达了极限。
“我们应该抛弃这些战马,它们已经拖累了我们的速度,我们也无法提供饲料给它们……”
有人这样说,却遭遇了一片反对,这些骑兵与战马是生死与共的搭档,怎能轻易放弃?
营长有些犹豫,他是想放弃这些战马的,却又担心引起哗变。
柯明德在一边看热闹,并不参与争吵,因为他的马已经被狼咬死了。
忽然,随意扫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柯明德面色大变!
追兵将至!
“营长!”他高声呼道:“追兵到了!”
“什么?!”
众人纷纷变色,踮起脚尖向后张望,可惜山路弯曲,重重阻挡,什么也看不见。
“追兵在那里?”营长问道。
柯明德脑筋转的飞快,编出一个借口:“我自从晋升大骑士后,耳朵灵敏的很,我已经听到了他们的说话声与脚步声!”
巴拿马营长紧锁眉头,思索了几秒,作出决定:“抛弃战马,加速前进!”
虽然有些不相信,但这种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转过一道弯,山路竟然走到了尽头,前面是一道岩壁,将这条临近悬崖的小路堵得严严实实。
岩壁高约二十米,将前路封住,悬崖也到了尽头,是两座山之间的一个夹角。
“可恶!”
“天要亡我?”
士兵们几乎绝望了,他们已经能够听到追兵的声音,相应的,追兵也已经发现了他们。
“这峭壁上有人为凿出的台阶!”有人眼尖。
说是台阶,不如说是一个个的石窝。
“一个一个爬上去!”
营长说道。
三分钟后,一名士兵攀上岩顶,还有四人正在攀登。
然而,此时他们已经能看到追兵的身影。
柯明德凑上前去,看见那名士兵在狼的胸口开了一道口子,扒开把手伸了进去,仔细翻找,取出了一颗珠子,沾满鲜血。
用水洗净,众人传阅一遍,只见这颗珠子荔枝大小,呈不规则的圆形,没有棱角,暗红色,不透明,质地很硬,托在手里轻飘飘的。
“这东西能值一千个银币?”
“用来做什么呀?又不好看!”
“魔法师们要这个,魔法师的事……谁知道呢,只要挣钱就行了!”
营长回答,把这颗魔核收了起来。
“魔兽现在太少见了,能碰见这头狼,也是好运气。”
“这些狼肉也带不走,我们现在把它吃了吧!”
有人说道,大家纷纷支持。
“生一团火把它烤熟,我们跑这么久了,应该没有追兵了。”
“在这山沟沟里,点一团火他们也看不见。”
“是啊是啊!”
……
柯明德早在宿营之前就扫描了周围的环境,半径三千米内,再无外人,因此也不反对。
营长被说服,众人升起一团篝火,把狼肉切成一块一块的,没有环境,也不讲究,一块肉足有拳头大,血也没有洗掉。
这头狼体长两米七,刨去内脏骨头等杂七杂八的东西,也够其余人吃的,可惜带的辎重在战斗时遗失了,没有盐,吃起来没什么滋味。
狼肉又糙又硬,还没有调料,烧烤的手艺也不怎么好,柯明德勉强吃了几块,填饱肚子。
吃完之后,倒是感觉能量充沛,但是远远比不上“生命之水”。
“我能这么快突破大骑士,生命之水起了极大的作用。”柯明德心里清楚,并不是自己多么天才,而是靠了生命之水的功效。
吃饱狼肉,众人也没有心思再睡觉,整顿一番,天一亮就上路。
山路难走,骑马难行,众人牵马步行,柯明德的马被狼咬死,倒是省了这一桩麻烦。
……
三千米外,山道中。
一支五百人的步兵,正在艰难跋涉。
“卡罗特,我们还要继续追吗?剩下的干粮只够吃两天,在追下去返程可就不够了!”
“迭洛斯,我们还有退路吗?”卡罗特苦声道。
他二人是这支军队的指挥官,就在前天,遭遇了一股前往塞门关支援的骑兵,他们人数占优,大胜一场,然而营长却被一名骑兵杀死。
瓦罐不离井口破,将军难免阵上亡。兵凶战危,这本是寻常之事,然而这名死去的营长却是大有来头。
他是波特公爵最疼爱的小儿子,波特家族是乔治亲王起兵作乱的支柱,公爵疼爱小儿子,担心他在战场上出什么好歹,又有心给他一些功劳资历,便把它安排到后勤团,想不到发上了这样的事。
波特公爵生性残暴,又权势滔天,不但这两人的上司是波特家族的家臣,卡罗特与迭洛斯更是波特家族的护卫出身,此时护卫公爵最疼爱的小儿子不利,后果可想而知。
“若是不为小公爵报仇,回去之后,不但你我性命难保,一家老小恐怕也……”
说到这里,两人不寒而栗。
“如果追不上他们呢?”
“尽力吧,唉……”
不多久,追兵发现地面一片狼藉。
“停!”
他们仔细观察此处。
树皮上有摩擦的痕迹,野草留下马齿印与足印,最显眼的是几具野狼的尸体和一团篝火的残骸,有食腐的鸟类和野兽正在进食。
“灰烬已经没有温度了!”
“这些狼死于剑伤!”
“这里曾有一头巨大的野兽活动过,你们看这足印爪印!”
“遍地都是血迹,这还有一摊未干涸的鲜血,狼尸体上的肉并未变质……”
他们仔细检查,没有放过丝毫线索,最终得出结论。
“他们在这里过夜,遭遇了一群狼袭击,其中一头体型巨大,将狼杀死后,他们点了一团火,烧烤了一些狼肉,之后离开,这一切距现在时间并不长,因为这些尸体上被野兽撕咬的部分还很少,肉质在这大夏天也没有变为……并且,他们携带着二十余匹马,山路如此难走,绝对走不快!”
卡罗特与迭洛斯对视一眼,眼神中藏着欣喜。
“加快速度!就快要追上他们了!”
……
山路越发陡峭,一侧是十余米深的悬崖,一侧是陡峭的岩壁,路很窄,仅能供一人行走,岩壁上偶尔会有山羊,柯明德的部队艰难的前进着。
战马已经筋疲力尽,他们连续奔跑了三天,还吃不上精细的饲料,此时体力已经跟不上,山路又难走,士兵们扯一下缰绳,它们才往前走一步,严重的拖累了速度。
一匹战马哀鸣不止,士兵怎么拽它都不走,堵在了路中间。
“它的一只马蹄铁脱落了!”
有人看了看,拿起这匹战马的前蹄,此时已经鲜血淋漓。
马的蹄子有两层构成,和地接触的一层是坚硬的角质,上面一层是活体角质。马蹄和地面接触,受地面的摩擦,会很快的脱落。当马负担重物、在恶劣的路面行走时,马蹄受损更加严重,钉马掌可以有效的延缓马蹄的磨损。如果一匹马的脚趾脱落,它基本上就无法为人类所用了。
“这些马已经走不动了!”
有人说道。
战马的喂养是十分重要的,它要承载几百斤的骑士与装备进行短距离冲刺,对于体力的要求极高,它们的饲料不同于民用的驮马与野马,需要精细的草料与豆类,战前有时还要掺到草料里鸡蛋等物,这样才能保持战马的体力。
而这些战马连续多日跋涉,军队携带的草料还在战斗时遗失,只能靠野草来补充体力,此时已经到达了极限。
“我们应该抛弃这些战马,它们已经拖累了我们的速度,我们也无法提供饲料给它们……”
有人这样说,却遭遇了一片反对,这些骑兵与战马是生死与共的搭档,怎能轻易放弃?
营长有些犹豫,他是想放弃这些战马的,却又担心引起哗变。
柯明德在一边看热闹,并不参与争吵,因为他的马已经被狼咬死了。
忽然,随意扫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柯明德面色大变!
追兵将至!
“营长!”他高声呼道:“追兵到了!”
“什么?!”
众人纷纷变色,踮起脚尖向后张望,可惜山路弯曲,重重阻挡,什么也看不见。
“追兵在那里?”营长问道。
柯明德脑筋转的飞快,编出一个借口:“我自从晋升大骑士后,耳朵灵敏的很,我已经听到了他们的说话声与脚步声!”
巴拿马营长紧锁眉头,思索了几秒,作出决定:“抛弃战马,加速前进!”
虽然有些不相信,但这种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转过一道弯,山路竟然走到了尽头,前面是一道岩壁,将这条临近悬崖的小路堵得严严实实。
岩壁高约二十米,将前路封住,悬崖也到了尽头,是两座山之间的一个夹角。
“可恶!”
“天要亡我?”
士兵们几乎绝望了,他们已经能够听到追兵的声音,相应的,追兵也已经发现了他们。
“这峭壁上有人为凿出的台阶!”有人眼尖。
说是台阶,不如说是一个个的石窝。
“一个一个爬上去!”
营长说道。
三分钟后,一名士兵攀上岩顶,还有四人正在攀登。
然而,此时他们已经能看到追兵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