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交战
天色刚亮,约克城门外大军已经列阵完毕,两排剑盾手在前,后面是弓箭手与枪兵。
约克城内守军仅仅千人,出城的军队不过八百,身为团长的罗德尼是极不情愿的,不过来自王都的信鹰三番两次的催促,家族也来信要求迅速与城外的敌军决战,驰援王都。
因为乔治亲王率领五万军队沿司兰河而上,两日前已经到达王都南部的塞门关,国王一夕三惊,最近的边防军队也要一个月才能赶到王都,京城守军腐败不堪大用,周边城市遭遇突袭,纷纷陷落,唯有维纳森领无意间发现了乔治亲王派去偷袭的军队,有所准备。
守城军半夜时出城列阵,然而在通讯极不发达的时代,任何夜间行动的指挥都是低效甚至无效的,敌军也早有防备,城门一开,对方就已经发现。
两军对垒,气氛肃杀。
战鼓声响起,两军踩着鼓点一步一步向前。
忽然,约克城守军得令,停下脚步,前排剑盾兵半跪在阵前,弓箭手开弓搭箭,两军相距百米。团长一声令下,箭如飞蝗。
敌军本打算偷袭约克城,因此大多为精善近战的剑盾兵,连弓箭都没有准备几副,此时不得不高举盾牌,冒着箭羽向前狂奔,吼声连成一片,如同闷雷。
两轮箭后,对方阵中倒下了十几名倒霉蛋,冲锋速度丝毫不减。一部分弓箭手扔掉弓箭,从同伴手中接过长枪铁剑,另一部分射手改抛射为平射,命中率反而大增。
短兵交接,惨烈无比,一名名战士倒下,战斗越发胶着。
“我们上!”
营长抽出宝剑,大喊一声,早已埋伏在敌军斜后方的骑兵营冲出,为了保持马力,四十余名骑兵保持着与其余五十多步兵相同的速度,冲向敌军的令旗处。
冷兵器战争时期,战斗的指挥主要通过旗号与金鼓,鸣鼓则进,鸣金则退,军旗一倒,军队失去指挥,就离战败不远了。
“冲锋!”
距离敌军军旗三百米处,敌人已经反应过来,营长下令加速冲锋,四十余骑如离弦之箭,飞奔而去,营长却没有提速,依旧跟在步兵身边。
骑兵冲入阵中,一阵人仰马翻,速度立刻降了下来,不多时,营长带领步兵赶到。
骑兵陷在阵中,失去了速度,骑兵就失去了最强大的武器。
营长并非不懂这些,但他必须这样做,搅乱敌军阵型,为正面战场创造胜机。
短兵交接。
柯明德左手持盾,右手持矛,冲入阵中,流矢射在身上,根本刺不透布甲与皮甲的双重防护。
举盾挡住一剑,右手一抬,枪出如龙,刺破对方的皮甲,捅了个对穿。
这是他杀死的第四个敌人了。
然而周围敌军丝毫不见减少,不断有人倒下,又有人填补空缺。
“哈!”
柯明德一枪刺出,又带走了一条性命,来不及把枪拔出,就有两人冲了上来,柯明德不得不松开兵器,后撤两步。
他身为大骑士,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很快引起了敌人的注意,遭到了重点“照顾”。
“快,旗子就在前面,冲啊!”
营长不知什么时候下了战马,手执一柄长剑,左劈右砍,大呼小叫。
柯明德抽出腰间宝剑,在阵中左冲右突,一柄铁剑上下翻飞,血花四溅,没过一会,就感觉剑刃已经钝了。
忽然间,柯明德觉得头皮一阵发麻,来不及细想,就地一滚。
一支羽箭插在他的脚边,箭羽还在兀自颤抖。
“咻~”
一支箭凌空飞来,迅捷如电
柯明德举起盾牌,只听到“哆”的一声,左臂就像是被锤子重重的敲了一下,一支箭牢牢地钉在上面,穿透了盾面蒙着的铜皮,穿透了三厘米的木盾,精钢箭头露出一寸,寒光闪烁。
“好厉害!”
柯明德进入军队两个多月,对弓箭也有了许多了解,但自从进入骑士后,身手敏捷,他自信能够百分百躲掉三十米外射来的箭,进入大骑士,除了箭雨密集攻击,他更不畏惧这种原始的远程武器,弓箭的速度对他来说太慢了。
然而这一箭,却是如此惊艳,又疾又猛,丝毫没有给他留下任何闪避的时间,连环两箭,若非他突破大骑士直觉惊人,只怕身上少不了一个窟窿。
“都小心,有神射手!”
威廉弯弓搭箭,朝那名神射手射去,被他灵巧的躲开,但也牵制了他的动作。
骑兵营是维纳森领最精锐的部队,每一个人都是骑士实力,此时杀进入敌军阵中,就像一块顽石,任他反击,屹立不动,在这场两千人的战役中,一百余人的骑兵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罗德尼团长立在高处,一身铁甲,眼见敌军阵中大乱,率领身后一支百人的骑兵冲了上去。
这支骑兵是战时临时组建,本是城中贵族的护卫,在领主强硬的态度下组建了一支骑兵。
“杀!”
骑兵队如同一把锋利的刀,将本已混乱不堪的战场分成了两份,与在敌后的骑兵营汇合在了一处。
叛军军中。
红发将军长叹了一口气,下达命令。
“传令亲卫,准备突围!”
“那军队怎么办?”
……
“将军逃了!”
“将军逃了!”
红发麦考利纵马奔逃,叛军顿时变成一团散沙,守军乘胜追击,将敌军彻底击溃。
“把俘虏关在营中,先饿一天,每天只给一顿饭。”
战役结束,团长把众将召在一处。
“各军损失如何?”
“我军有一百七十人战死,三百多人负伤。”
“巴拿马营长,骑兵营如何?”
“十四人战死,五十多人负伤。”
“现在能作战的还有几人?”
“大约还有五十多人。”骑兵营营长答道。
“我再拨给你五十名骑兵,你们即刻出城,尽快赶到塞门关,我率领步兵随后就到。”
“是!”营长答道。
团长笑了笑,走到他身前,把手搭在他的肩上,蔚蓝色的眸子里放出热烈的光芒。
“老朋友,荣华富贵在此一举!”
……
军营之中,哀声一片,军队的医疗条件极差,缺乏足够的药品和医生,伤兵们互相处理伤口。
柯明德脱掉衣甲,清洗身上的血污。
他丝毫没有受伤,但是脸色却有些难看,刚才在战场之上大杀四方,血脉贲张,此时却觉得有些难受。
他亲手杀死了十名敌人,这是他第一次杀人,此前他连只鸡都没有杀过。
想起那喷溅的鲜血,想起那些士兵死前或仇恨或哀求的眼神与哭喊,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涌上心头。
“生命是多么脆弱,生命是多么美好,我绝不能向他们那样卑微的死去……”
他站起身,倒掉了盆里的水,走回房中。
路上的士兵纷纷让路,方才战场之上的柯明德宛如杀神,在他们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敬畏强者,崇拜强者是人类的本能。
约克城内守军仅仅千人,出城的军队不过八百,身为团长的罗德尼是极不情愿的,不过来自王都的信鹰三番两次的催促,家族也来信要求迅速与城外的敌军决战,驰援王都。
因为乔治亲王率领五万军队沿司兰河而上,两日前已经到达王都南部的塞门关,国王一夕三惊,最近的边防军队也要一个月才能赶到王都,京城守军腐败不堪大用,周边城市遭遇突袭,纷纷陷落,唯有维纳森领无意间发现了乔治亲王派去偷袭的军队,有所准备。
守城军半夜时出城列阵,然而在通讯极不发达的时代,任何夜间行动的指挥都是低效甚至无效的,敌军也早有防备,城门一开,对方就已经发现。
两军对垒,气氛肃杀。
战鼓声响起,两军踩着鼓点一步一步向前。
忽然,约克城守军得令,停下脚步,前排剑盾兵半跪在阵前,弓箭手开弓搭箭,两军相距百米。团长一声令下,箭如飞蝗。
敌军本打算偷袭约克城,因此大多为精善近战的剑盾兵,连弓箭都没有准备几副,此时不得不高举盾牌,冒着箭羽向前狂奔,吼声连成一片,如同闷雷。
两轮箭后,对方阵中倒下了十几名倒霉蛋,冲锋速度丝毫不减。一部分弓箭手扔掉弓箭,从同伴手中接过长枪铁剑,另一部分射手改抛射为平射,命中率反而大增。
短兵交接,惨烈无比,一名名战士倒下,战斗越发胶着。
“我们上!”
营长抽出宝剑,大喊一声,早已埋伏在敌军斜后方的骑兵营冲出,为了保持马力,四十余名骑兵保持着与其余五十多步兵相同的速度,冲向敌军的令旗处。
冷兵器战争时期,战斗的指挥主要通过旗号与金鼓,鸣鼓则进,鸣金则退,军旗一倒,军队失去指挥,就离战败不远了。
“冲锋!”
距离敌军军旗三百米处,敌人已经反应过来,营长下令加速冲锋,四十余骑如离弦之箭,飞奔而去,营长却没有提速,依旧跟在步兵身边。
骑兵冲入阵中,一阵人仰马翻,速度立刻降了下来,不多时,营长带领步兵赶到。
骑兵陷在阵中,失去了速度,骑兵就失去了最强大的武器。
营长并非不懂这些,但他必须这样做,搅乱敌军阵型,为正面战场创造胜机。
短兵交接。
柯明德左手持盾,右手持矛,冲入阵中,流矢射在身上,根本刺不透布甲与皮甲的双重防护。
举盾挡住一剑,右手一抬,枪出如龙,刺破对方的皮甲,捅了个对穿。
这是他杀死的第四个敌人了。
然而周围敌军丝毫不见减少,不断有人倒下,又有人填补空缺。
“哈!”
柯明德一枪刺出,又带走了一条性命,来不及把枪拔出,就有两人冲了上来,柯明德不得不松开兵器,后撤两步。
他身为大骑士,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很快引起了敌人的注意,遭到了重点“照顾”。
“快,旗子就在前面,冲啊!”
营长不知什么时候下了战马,手执一柄长剑,左劈右砍,大呼小叫。
柯明德抽出腰间宝剑,在阵中左冲右突,一柄铁剑上下翻飞,血花四溅,没过一会,就感觉剑刃已经钝了。
忽然间,柯明德觉得头皮一阵发麻,来不及细想,就地一滚。
一支羽箭插在他的脚边,箭羽还在兀自颤抖。
“咻~”
一支箭凌空飞来,迅捷如电
柯明德举起盾牌,只听到“哆”的一声,左臂就像是被锤子重重的敲了一下,一支箭牢牢地钉在上面,穿透了盾面蒙着的铜皮,穿透了三厘米的木盾,精钢箭头露出一寸,寒光闪烁。
“好厉害!”
柯明德进入军队两个多月,对弓箭也有了许多了解,但自从进入骑士后,身手敏捷,他自信能够百分百躲掉三十米外射来的箭,进入大骑士,除了箭雨密集攻击,他更不畏惧这种原始的远程武器,弓箭的速度对他来说太慢了。
然而这一箭,却是如此惊艳,又疾又猛,丝毫没有给他留下任何闪避的时间,连环两箭,若非他突破大骑士直觉惊人,只怕身上少不了一个窟窿。
“都小心,有神射手!”
威廉弯弓搭箭,朝那名神射手射去,被他灵巧的躲开,但也牵制了他的动作。
骑兵营是维纳森领最精锐的部队,每一个人都是骑士实力,此时杀进入敌军阵中,就像一块顽石,任他反击,屹立不动,在这场两千人的战役中,一百余人的骑兵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罗德尼团长立在高处,一身铁甲,眼见敌军阵中大乱,率领身后一支百人的骑兵冲了上去。
这支骑兵是战时临时组建,本是城中贵族的护卫,在领主强硬的态度下组建了一支骑兵。
“杀!”
骑兵队如同一把锋利的刀,将本已混乱不堪的战场分成了两份,与在敌后的骑兵营汇合在了一处。
叛军军中。
红发将军长叹了一口气,下达命令。
“传令亲卫,准备突围!”
“那军队怎么办?”
……
“将军逃了!”
“将军逃了!”
红发麦考利纵马奔逃,叛军顿时变成一团散沙,守军乘胜追击,将敌军彻底击溃。
“把俘虏关在营中,先饿一天,每天只给一顿饭。”
战役结束,团长把众将召在一处。
“各军损失如何?”
“我军有一百七十人战死,三百多人负伤。”
“巴拿马营长,骑兵营如何?”
“十四人战死,五十多人负伤。”
“现在能作战的还有几人?”
“大约还有五十多人。”骑兵营营长答道。
“我再拨给你五十名骑兵,你们即刻出城,尽快赶到塞门关,我率领步兵随后就到。”
“是!”营长答道。
团长笑了笑,走到他身前,把手搭在他的肩上,蔚蓝色的眸子里放出热烈的光芒。
“老朋友,荣华富贵在此一举!”
……
军营之中,哀声一片,军队的医疗条件极差,缺乏足够的药品和医生,伤兵们互相处理伤口。
柯明德脱掉衣甲,清洗身上的血污。
他丝毫没有受伤,但是脸色却有些难看,刚才在战场之上大杀四方,血脉贲张,此时却觉得有些难受。
他亲手杀死了十名敌人,这是他第一次杀人,此前他连只鸡都没有杀过。
想起那喷溅的鲜血,想起那些士兵死前或仇恨或哀求的眼神与哭喊,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涌上心头。
“生命是多么脆弱,生命是多么美好,我绝不能向他们那样卑微的死去……”
他站起身,倒掉了盆里的水,走回房中。
路上的士兵纷纷让路,方才战场之上的柯明德宛如杀神,在他们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敬畏强者,崇拜强者是人类的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