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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四章 云蒙

    吴钩的故事,源于原著里冠军侯与主角洪易的第一次交锋。

    冠军侯吟了一首蕴含有“吴钩”二字的华夏古诗,却被洪易指出,当今世界,吴钩似乎不存在,不被众人所知。

    吴钩本是地球的东西,如何能被洪易以及其他人所知?

    冠军侯便按着地球上人们对于吴钩的解释,对着洪易解释了一番:

    吴钩,乃是上古神剑,似曲似勾,为吴钩。

    这样的解释,放在古华夏,没有任何问题。

    只是来到了异世界,这个解释便有了问题。

    因为大乾王朝的铸剑,自古以来,都是笔直一线,取的就是剑的那份正直。

    所以士大夫佩剑而不佩刀,正是为了正直。

    冠军侯按着地球的解释说这吴钩神剑似曲似勾,便是犯了逻辑错误,因为,天下不会有不正直的剑!

    剑和刀,剑必须是直的。

    不是直的兵器,就不可以称做剑,因为这在古礼之中,剑是代表正直的。

    虽然剑的杀伤力不如刀,军队之中,也不用剑,士大夫佩剑,皇上天子剑,都不是用来杀伤,而是代表自己的正直。

    因此冠军侯在洪易的追问下,一下说出了吴钩似曲似勾,乃是上古神剑的话,立刻又被洪易抓到了漏洞。

    随即,被洪易大做文章。

    既然冠军侯分不出剑的曲直,那是不是也分不出道理的是非曲直?

    那么,冠军侯岂不是曲直不分?

    而“曲直不分”,换个意思,便是是非不分,不懂礼法。

    再严酷一点就是:禽兽不如!

    一个小小的说话的漏洞,竟被洪易这位主角直接推理到“禽兽不如”的境地!

    这种文官的推论,简直是杀人不见血!

    要知道,一个人若是禽兽不如,朝廷必须罢免了这个人的官职,永不录用,甚至,要下大狱!

    这与北宋之时那些文官处理武将的措施何其相似?

    北宋名将狄青的旧部焦用是个骁勇善战的悍将,偶有小过,韩琦便大道理说了一堆,把小过变成了不可饶恕,必须杀之而后快的大过!

    狄青立在阶下求情,说:“焦用有军功,是难得的好儿郎。”

    韩琦反唇相讥,说:“东华门外以状元身份骑马出来的才是好儿郎,这个算什么好儿郎!”

    当着狄青的面把焦用杀了。

    与主角洪易处理冠军侯的方式何其相似?

    陆道人以前站在主角的立场上,觉得洪易口若悬河,很是厉害。

    只是如今他代替了冠军侯身份,若是未来遇到了这样的文人,他一定杀之而后快。

    “希望洪易不要与我作对。”

    十岁的陆云目光幽幽,心中想到。

    他自是不畏惧洪易,只是对于这个主角崛起的速度,还是有些警惕。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洪易开始成长之后,树立大理想,发下大宏愿,言行合一,勇猛刚进,仅仅是六年时间,便粉碎真空,成就了阳神。

    造化道人想要和洪易做对,结果被洪易吃掉了。

    长生大帝,想要和洪易做对,结果也被吃掉了。

    梦神机,想要和洪易做对,也被吃掉了。

    杨盘以为自己是猪脚,要和洪易做对,结果被吃掉了。

    洪玄机以为自己是猪脚,结果被练成了轮子。

    一个个厉害角色,碰着快速崛起的洪易,都失败了!

    简直是丧心病狂!

    “不过,好在,如今的洪易,似乎不到十岁。”

    陆道人想着一些记忆,知道未来见谁杀谁的易子如今不到十岁,甚至比他还小。

    他便有可乘之机。

    先一步将这一个世界改变了!

    “那么,第一步,就是打出名声喽!”

    陆小孩将目光看向了东边。

    那里,是草原上云蒙帝国的领土。

    还有什么比起军功来更能让人快速崛起?

    云蒙帝国与大乾王朝向来有着生死之仇。

    当年云蒙大军倾尽朝野之力,一举要覆灭大乾,陆地上铁骑甚至逼到了玉京城下!

    而平日里,这些草原上的蛮夷,经常洗劫大乾王朝的小城小镇,边关的居民深受其害。

    所以,他出击草原,也是合理之举了!

    “什么,杨安已经深入草原了?”

    陆道人领着一干部曲入了草原后不久,他的消息便传到了元帅江南的耳中,让这位大帅的眉头微微皱起。

    倒不是因为深入草原违反军规。

    时不时派遣小股军队进入草原进行练兵是这里的潜规矩,不仅可以增加军队的血性,还可以得知一些有用的情报。

    向来不被禁止。

    只是如今进入草原的是皇帝私生子,万一出了问题,有些说不过去。

    虽说皇子在军中历练可能有生命危险,但若是真出了危险,即使皇帝不怪罪,他的前程也好不到哪里去。

    “传令,派一组血衣卫去一趟草原,执行任务!”

    这位大帅终于下了命令。

    便有数人也去了草原。

    ……

    而此时,在草原深处,被担忧的陆小孩面色却是一脸的平静。

    “少爷,您的这个东西真是好用!竟能够看到几里之外的云蒙军队!”

    陆小孩身旁,小鳞鱼一脸惊喜地看着远方。

    他的手上,拿着一个由两个水晶构造而成的“神器!”

    不错,在他的眼里,的确是神器!

    因为这个神器,竟能够让他清清楚楚看到几里之外云蒙的军队!

    “这是望远镜,不是什么神器。”

    陆小孩心里笑了笑,却没有多说。

    “我的天啊,这些云蒙骑兵装备居然这么精良,他们手中拿的是蒙神刀吧,腰间带着的是铁木乌骨弓,穿的铠甲也是白牛精皮铠甲,而胯下的宝马,是乌血马!”

    小鳞鱼本来因着有神器方才使他能够看清楚远方的敌人而高兴,但是当他真正看到敌人的装备时,他彻彻底底震惊了。

    蒙神刀,长七尺,宽四指,锋利非常,乃是骑兵战刀,冲击起来,可以把敌人的敌兵连人带马劈成两半!

    更何况这种刀,还是天梯纹理钢铸造的,吹毛断发,韧性极强,削铁如泥!

    而云蒙的铁木乌骨弓,非弓箭制造大师不能造,这种弓是以铁木,乌骨,铜鳞鱼胶,蟒筋粘绞成的,坚固如钢,经久耐用,尤其是弓力强大,能射出五百步之远,不过力量也需要四石,要顶尖武师才能拉开连射!

    这是云蒙的国之利器,就凭这弓箭,足可以使骑兵横扫天下,纵横草原,三番五次到大乾国土上来掠夺抢劫!

    白牛精皮铠甲,则是云蒙特产白牛皮,经过上百道鞣制,锤打,压,刮,缝而成的,拥有极强的防御,堪比薄钢甲,尤其是轻便无比,一身也不过是五六斤。

    至于他们眼前敌人所骑的乌血马,是云蒙征战四方,所向无敌的“铁浮屠”骑兵所用的马匹。

    天下最强大的骑兵,“铁浮屠”,就是这种“乌血马”!

    骑了乌血马,拿了乌骨弓,穿了白牛铠,云蒙的轻骑兵几乎是所向无敌!

    这种轻骑兵,来去如风,骑在马上,就拥有了先天高手的机动灵活,在边关地域抢劫起来,根本无法调动军队来截击,每每洗劫了一处小城小镇就呼啸而去,除了建筑高高的城墙防守,大乾的军队拿它们没有一点办法。

    而如今,被他们遇上了几百人!

    “我们这是遇到大鱼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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