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皇族列侯长老会
违反法律法规的储君取消准太子资格,因不可抗拒力,导致工作年限不满的,酌情处之以宽。
至于任职期满但年龄没超过四十五岁的上一届太子,也属于准太子的范围。
皇家学院每年对各储君及上届太子、上届准太子的情况跟踪记录一次,满足以上条件的储君或上届太子、上届准太子,由皇家学院向宗正署报备。
宗正署核实无误后,必须上奏皇帝,由皇帝进行批准,颁发诏令擢升储君为准太子。
依照皇位继承序列法,每届准太子最多选三人。
皇家学院还需要把年龄超出标准的上届太子或上届准太子的档案,交给宗正署,宗正署核实无误后,必须把名单对应的档案转移到历届皇储档案室,以备不时之需。
刘曜表示,准太子属于闲职,在没有担任太子之前,必须跟随政事堂的台相一起轮值相台,只有建言权,不具有任何实权。
说到这里的时候,刘曜抛出了一个惊人的构思。
“寡人欲为太子设定任期,同时也为台相、阁帅,及其他官职设定任期!”
在座的朝臣们吓了一跳,但大家都是聪明人,眼睛一转便想到了任期制的好处。
最明显便是三公之位,人人皆有机会坐上一坐!
具体任期怎么设定,刘曜没有明说,只不过蜻蜓点水般的提了一下。
“此外,寡人登上帝位之后,未来将成立皇族列侯长老会!”
见众人眼神之中透露着好奇的神色,刘曜粗略介绍了一下他构思的“皇侯会”。
顾名思义,皇族列侯长老会由皇族长老及列侯长老组成,具体是七位皇族长老、六位列侯长老。
刘曜的计划是,用法律对皇族长老及列侯长老的身份进行明确规定!
“皇侯会”不是一直存在的机构,只是在推选准太子为太子的时候,由宗正署按照法律规定主持临时组建。
太子一旦定下来,便会按规定自行解散。
皇家学院做讲席的,且年龄在五十五岁以上,没有皇位继承权的皇族中人。
在这些人之中,按照年龄从高至低,排序前七位即为当届的皇族长老。
若当届皇家学院的院长是正常退位的皇帝,则自动成为当届皇族长老,占据一个席位。
在皇家学院做讲席的,且年龄在五十五岁以上,享受虚封的公侯爵。
在这些人之中,按照年龄从高至低,排序前六位即为当届的列侯长老。
说完了“皇侯会”,刘曜又开始继续往下讲述继承人培养的事情。
他的打算是在首相换届那一年,同时进行太子推举。
推举分为两个步骤。
第一步,先由皇族贵侯长老会进行投票,人手一票,共十三票,按照末尾淘汰制取最后胜出的两名准太子为太子候选人。
第二步,然后三台三票,即丞相、御史大夫、谏议长各一票,与天子二票,共五票,进行最终投票,得票率高者当朝册封为太子。
刘曜给太子设定的任职为五年,满五年后若没有登基为帝,则自动降级为准太子,可参与下一届的太子选举。
这里有一个前提,那便是其年龄没超过准太子的最高四十五岁规定。
刘曜会用法律进行规定,凡是年龄超过期限的,将失去了参与下一届太子的推举机会。
前面刘曜说过,他给太子的定位是一个职务。
这个职务的职责是作为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的助手,只有对于军、政、法等一切事务的建言权,没有处置、决断等任何实权!
换句话说,作为太子,可以对天下任何事发表看法,随便议论朝政,指点江山。
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检查朝中官员的工作状态,甚至对某些做事不用心的官员进行斥责批评指导。
但他不能打这个官员,也不能处罚或要求这个官员下台,因为他只有建言权,没有对具体事务进行决断处置的权力!
总之,太子的权力看似无穷大,其实同样无穷小。
刘曜这样设定,乃是为防止太子威胁皇帝地位。
“众卿以为如何?”
在场的朝臣听完了刘曜刚才一系列的阐述之后,皆陷入了沉默状态。
他们都在细细回想有关准太子与太子之间的递进关系,还有推举太子的流程及涉及到的人事安排。
众人都是人中之龙,脑子灵光的很。
照刘曜刚刚所说,在培养继承人的一整套体系之中,皇家学院、宗正署、皇族列侯长老会这三个组织,成为了除皇帝以外,对继承人的培养起着至关作用的存在!
有没有这三个组织同时与某一个继承人进行勾结,或者被某一个人操作的可能?
有可能,但可能性非常小,小到几乎不存在!
假如真有这样的一个人物,那必将是逆天的存在!
准储君在地方做官,进行培养的时候,所考评的标准都是量化的,容不得弄虚作假。
储君已在中枢担任具体的职务,其能力大小皇帝与朝臣都是有目共睹的。
至于“准太子”介于太子与储君之间的过渡阶段,说起来与太子基本一样,并没有实权。
孰强孰弱,皆一目了然。
未来的继承人即便是想进入军中,靠积累军功提升声望,只要不在顺序继承序列之内,不在继承人培养体系之内,便没有资格继承帝位。
众人沉思片刻,待刘曜一一询问之后,发现他们竟然分成了五个派别。
班恭、虞辰、程昱自然是表示支持刘曜的整套构思,可以按这个来执行。
袁逢、杨赐、郭禧皆认为继承人培养之事干系太大,表示需要再仔细想想,一时半会不好做出决断。
陈寔、郭泰、荀爽皆认为,就眼下的情形而言,可以先施行准储君的选拔,把他们当成储君进行培养。
庞德公与桥玄两人各成一派!
桥玄认为按照准储君、储君、准太子三个阶段的培养即可,去掉后面推举准太子为太子的环节,由皇帝独断即可!
庞德公既没有表示赞成,也没有表示反对,而是问了一个有些尴尬的问题——特殊情况之下,比如君主意外驾崩,又该如何确定继承人?
至于任职期满但年龄没超过四十五岁的上一届太子,也属于准太子的范围。
皇家学院每年对各储君及上届太子、上届准太子的情况跟踪记录一次,满足以上条件的储君或上届太子、上届准太子,由皇家学院向宗正署报备。
宗正署核实无误后,必须上奏皇帝,由皇帝进行批准,颁发诏令擢升储君为准太子。
依照皇位继承序列法,每届准太子最多选三人。
皇家学院还需要把年龄超出标准的上届太子或上届准太子的档案,交给宗正署,宗正署核实无误后,必须把名单对应的档案转移到历届皇储档案室,以备不时之需。
刘曜表示,准太子属于闲职,在没有担任太子之前,必须跟随政事堂的台相一起轮值相台,只有建言权,不具有任何实权。
说到这里的时候,刘曜抛出了一个惊人的构思。
“寡人欲为太子设定任期,同时也为台相、阁帅,及其他官职设定任期!”
在座的朝臣们吓了一跳,但大家都是聪明人,眼睛一转便想到了任期制的好处。
最明显便是三公之位,人人皆有机会坐上一坐!
具体任期怎么设定,刘曜没有明说,只不过蜻蜓点水般的提了一下。
“此外,寡人登上帝位之后,未来将成立皇族列侯长老会!”
见众人眼神之中透露着好奇的神色,刘曜粗略介绍了一下他构思的“皇侯会”。
顾名思义,皇族列侯长老会由皇族长老及列侯长老组成,具体是七位皇族长老、六位列侯长老。
刘曜的计划是,用法律对皇族长老及列侯长老的身份进行明确规定!
“皇侯会”不是一直存在的机构,只是在推选准太子为太子的时候,由宗正署按照法律规定主持临时组建。
太子一旦定下来,便会按规定自行解散。
皇家学院做讲席的,且年龄在五十五岁以上,没有皇位继承权的皇族中人。
在这些人之中,按照年龄从高至低,排序前七位即为当届的皇族长老。
若当届皇家学院的院长是正常退位的皇帝,则自动成为当届皇族长老,占据一个席位。
在皇家学院做讲席的,且年龄在五十五岁以上,享受虚封的公侯爵。
在这些人之中,按照年龄从高至低,排序前六位即为当届的列侯长老。
说完了“皇侯会”,刘曜又开始继续往下讲述继承人培养的事情。
他的打算是在首相换届那一年,同时进行太子推举。
推举分为两个步骤。
第一步,先由皇族贵侯长老会进行投票,人手一票,共十三票,按照末尾淘汰制取最后胜出的两名准太子为太子候选人。
第二步,然后三台三票,即丞相、御史大夫、谏议长各一票,与天子二票,共五票,进行最终投票,得票率高者当朝册封为太子。
刘曜给太子设定的任职为五年,满五年后若没有登基为帝,则自动降级为准太子,可参与下一届的太子选举。
这里有一个前提,那便是其年龄没超过准太子的最高四十五岁规定。
刘曜会用法律进行规定,凡是年龄超过期限的,将失去了参与下一届太子的推举机会。
前面刘曜说过,他给太子的定位是一个职务。
这个职务的职责是作为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的助手,只有对于军、政、法等一切事务的建言权,没有处置、决断等任何实权!
换句话说,作为太子,可以对天下任何事发表看法,随便议论朝政,指点江山。
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检查朝中官员的工作状态,甚至对某些做事不用心的官员进行斥责批评指导。
但他不能打这个官员,也不能处罚或要求这个官员下台,因为他只有建言权,没有对具体事务进行决断处置的权力!
总之,太子的权力看似无穷大,其实同样无穷小。
刘曜这样设定,乃是为防止太子威胁皇帝地位。
“众卿以为如何?”
在场的朝臣听完了刘曜刚才一系列的阐述之后,皆陷入了沉默状态。
他们都在细细回想有关准太子与太子之间的递进关系,还有推举太子的流程及涉及到的人事安排。
众人都是人中之龙,脑子灵光的很。
照刘曜刚刚所说,在培养继承人的一整套体系之中,皇家学院、宗正署、皇族列侯长老会这三个组织,成为了除皇帝以外,对继承人的培养起着至关作用的存在!
有没有这三个组织同时与某一个继承人进行勾结,或者被某一个人操作的可能?
有可能,但可能性非常小,小到几乎不存在!
假如真有这样的一个人物,那必将是逆天的存在!
准储君在地方做官,进行培养的时候,所考评的标准都是量化的,容不得弄虚作假。
储君已在中枢担任具体的职务,其能力大小皇帝与朝臣都是有目共睹的。
至于“准太子”介于太子与储君之间的过渡阶段,说起来与太子基本一样,并没有实权。
孰强孰弱,皆一目了然。
未来的继承人即便是想进入军中,靠积累军功提升声望,只要不在顺序继承序列之内,不在继承人培养体系之内,便没有资格继承帝位。
众人沉思片刻,待刘曜一一询问之后,发现他们竟然分成了五个派别。
班恭、虞辰、程昱自然是表示支持刘曜的整套构思,可以按这个来执行。
袁逢、杨赐、郭禧皆认为继承人培养之事干系太大,表示需要再仔细想想,一时半会不好做出决断。
陈寔、郭泰、荀爽皆认为,就眼下的情形而言,可以先施行准储君的选拔,把他们当成储君进行培养。
庞德公与桥玄两人各成一派!
桥玄认为按照准储君、储君、准太子三个阶段的培养即可,去掉后面推举准太子为太子的环节,由皇帝独断即可!
庞德公既没有表示赞成,也没有表示反对,而是问了一个有些尴尬的问题——特殊情况之下,比如君主意外驾崩,又该如何确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