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黄天之世
太平道征北大军,距离范阳县三十里处,大营中。统帅二十万大军的大渠帅程远志,正在宴请麾下大小头领。
几十名头裹黄巾的魁梧壮汉将大营挤得满满当当。一个个搂着掳来的,强颜欢笑的妇人大吃大嚼。吃的满嘴流油,喝的东倒西歪。
“哈哈哈,喝酒,喝酒!”
坐在上首处的大渠帅程远志,好像对这一幕相当满意。
一口气灌掉半坛好酒之后,他高举酒坛,红光满面的下手大小头领喊道:“诸位辛苦了,辛苦!这一次我奉大贤良师之令出征幽州,各方各事都要兄弟们帮衬!
咱们一方齐心协力,好生打仗!一来是秉承大贤良师之志,建立黄天盛世!二来也为我等兄弟博一份富贵前途!”
说到这里,程远志哈哈大笑。同时下手处其他头领劝酒。他的手下当然也都识趣。一边忙不迭的喝下碗里的酒液,一边没口子的吹捧程远志。
这群人文化水平不高,翻来覆去只是那么几句。无非是说大渠帅多么威武善战,一拳头能打死一头牛,或者能举起几百斤石锁,有万夫不当之勇。
这样说的多了,程远志便有些不耐烦了。
“好了好了!说来说去都是这些,没别的吗?!我程远志就算比不上大贤良师,也……比不上地公将军和人公将军两位。但别的人,天底下有谁比得上本渠帅?!”
听他这么说,周围的黄巾头目们更加尴尬了。吃肉喝酒的手也慢了下来。整个账内顿时安静下来。只有被强掳来的妇人压低的哭泣声。
“——罢了罢了!统统靠不住!”程远志大声说:“等本渠帅开了范阳,一定要抓几个读书人!而且要是世家子!不能像之前那样都砍了!
那些人有的是花花肠子!吹捧人也能吹出花来!”
说到这里,程远志又哈哈大笑起来。其他黄巾小头目,也凑趣一样,跟着哈哈大笑——这个时候,程远志又觉得自己身旁妇人的哭声非常刺耳。
“怎么了?”他拉着妇人的头发,强迫她将脸对着自己:“跟了本渠帅,委屈你了吗?”
那妇人好像被吓坏了。惊恐的看着程远志,什么都说不出来。
于是下一秒,狞笑着的程远志拔刀,砍下了她的脑袋。
那妇人的脑袋滚了出去。无头的尸体软软的倒在地上……
“这样的好货色军中可没几个啊,杀了太可惜。”
程远志旁边,他的副手邓茂如此感叹道。
“——有什么可惜的?开了范阳什么没有?!”程远志笑着,一只手拎着刀,另一只手提起了一瓮酒。一边喝着,一边走出了营帐。
——北风凛凛,旌旗猎猎。他麾下联营数里,十万大军铺天盖地。
眼看着这一幕,这位游侠儿出身的黄巾渠帅,顿时生出了万丈豪情。只觉得天地之大,处处去得。
那些平日里只能仰望的世家大族。娇滴滴的女人。凛冽美酒,美食。权力,地位,珍宝……只要伸手就拿得到。
而且,这一切只是开始,还只是开始——
他们黄巾军是要夺取天下的!
将汉室的皇帝,贵族,官员,地主统统杀光。夺走他们的财富,土地和女人!
这之后大贤良师要做皇帝,地公将军与人公将军会封王!他程远志,当然也能蝇附骥尾,公侯万代!
想到这里,程远志只觉得心里有股火在烧。
他咕嘟咕嘟,将半坛好酒喝个精光,再将酒坛往地上一砸。在清脆的陶器碎裂声中,黄巾渠帅哈哈哈哈的狂笑起来:
“是了,是了!钱,女人,荣华富贵!这就是大贤良师说的黄天盛世。这就是大贤良师说的黄天盛世啊!
黄天盛世,就是我们太平道,我们黄巾军的天下啊!哈哈哈哈哈哈……”
在这样的狂气涌动下,十万到二十万头裹黄巾的太平道信徒,游侠,流氓,地痞,山贼土匪……当然更多的是他们裹挟的,双眼茫然的农人与流民向着涿郡,范阳县,不断前进。
他们像蝗虫一样吞噬过往道路上的一切。攻破村庄与坞堡,将里面的粮食储备掠夺一空,杀死那些地主士族,抢走他们的财产与女人。裹挟民众,继续向前。
也因为这个原因,程远志麾下的黄巾军,与同时代其他黄巾军一样,具有两个特点。
其一是不断变得庞大臃肿的部队。
其二是因此不断增加的粮食需求。
他麾下的军队不得不去攻略那些未被肆虐,还有粮食,或者疑似有粮食的地区,以满足军队的粮食供应需求。
然而一次成功的攻略,不单会增加粮食储备更会增加裹挟民众的数量。因此形成了恶性循环。
黄巾军永远饥饿,永远不满足,永远要因此被迫前进。
无论他们的初衷是什么。目前的事实就是,这些不事生产的黄巾部队就像癌细胞一样,恶性增殖与破坏着本已不够健康的,汉室江山的躯体。
“如果这就是你的结论,大贤良师。这和我想的没有任何不同啊。”
一行人来到范阳县后第三天,黄巾军距离范阳还有三十里时,刘备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在黄巾军的大肆破坏下。他通过商旅,游侠,乃至山贼土匪组成的情报网损失惨重,以至于他的反应速度比平时慢了许多。
不过就算这样,他收到消息仍旧比邹靖早了半个时辰。
范阳前面的新城县,只坚持了两天多就失守了。
刘玄德在此之前,已经建议新城县令弃守,来范阳与自己汇合,不过对方毫不犹豫的拒绝了。随后与驻守新城的少许郡兵勇壮一起,成了太平道最新的牺牲品。
在毫不费力攻破新城后,黄巾军开始休整,并以新城为核心向周围的地主坞堡发起进攻。
他们的兵力超过二十万——在攻破新城,裹挟更多民众后,数量恐怕还会进一步提升。
小小的一座新城县,是养不活二十万大军的。
所以程远志决定继续前进。
新城向北就是范阳,然后是故安,方城,涿县。
“将整个涿郡吞下去之后,就能找到足够粮食养兵了吧?”
程远志忍不住这样想。
“新城县坚守了两天,我们能坚守多久啊……”
与此同时,郡尉邹靖这样想。
尽管按照刘备所说的,他带来了七千大军,加固城防,囤积粮草。又有范阳卢氏这样的地头蛇作援军。但他还是没有太多信心。
“不过至少,在那之前……”
城头,邹靖看着城外不远,还在砍伐林木,加固营垒的刘玄德所部,心里产生了一个不怎么好的想法。
至少在那之前,刘备他们会死的比自己更早。
突然冒出的想法,让邹郡尉感到不安。但很快,这点不安就转化成了心情的平静。
尽管刘玄德之前说过:他们的目的在粮草,所以攻击营垒的强度,不会太高。但人总爱接受对自己有利的判断。
比如说:“营垒的守军更少,也更不坚固。所以应该是最先受到攻击的目标?“
几十名头裹黄巾的魁梧壮汉将大营挤得满满当当。一个个搂着掳来的,强颜欢笑的妇人大吃大嚼。吃的满嘴流油,喝的东倒西歪。
“哈哈哈,喝酒,喝酒!”
坐在上首处的大渠帅程远志,好像对这一幕相当满意。
一口气灌掉半坛好酒之后,他高举酒坛,红光满面的下手大小头领喊道:“诸位辛苦了,辛苦!这一次我奉大贤良师之令出征幽州,各方各事都要兄弟们帮衬!
咱们一方齐心协力,好生打仗!一来是秉承大贤良师之志,建立黄天盛世!二来也为我等兄弟博一份富贵前途!”
说到这里,程远志哈哈大笑。同时下手处其他头领劝酒。他的手下当然也都识趣。一边忙不迭的喝下碗里的酒液,一边没口子的吹捧程远志。
这群人文化水平不高,翻来覆去只是那么几句。无非是说大渠帅多么威武善战,一拳头能打死一头牛,或者能举起几百斤石锁,有万夫不当之勇。
这样说的多了,程远志便有些不耐烦了。
“好了好了!说来说去都是这些,没别的吗?!我程远志就算比不上大贤良师,也……比不上地公将军和人公将军两位。但别的人,天底下有谁比得上本渠帅?!”
听他这么说,周围的黄巾头目们更加尴尬了。吃肉喝酒的手也慢了下来。整个账内顿时安静下来。只有被强掳来的妇人压低的哭泣声。
“——罢了罢了!统统靠不住!”程远志大声说:“等本渠帅开了范阳,一定要抓几个读书人!而且要是世家子!不能像之前那样都砍了!
那些人有的是花花肠子!吹捧人也能吹出花来!”
说到这里,程远志又哈哈大笑起来。其他黄巾小头目,也凑趣一样,跟着哈哈大笑——这个时候,程远志又觉得自己身旁妇人的哭声非常刺耳。
“怎么了?”他拉着妇人的头发,强迫她将脸对着自己:“跟了本渠帅,委屈你了吗?”
那妇人好像被吓坏了。惊恐的看着程远志,什么都说不出来。
于是下一秒,狞笑着的程远志拔刀,砍下了她的脑袋。
那妇人的脑袋滚了出去。无头的尸体软软的倒在地上……
“这样的好货色军中可没几个啊,杀了太可惜。”
程远志旁边,他的副手邓茂如此感叹道。
“——有什么可惜的?开了范阳什么没有?!”程远志笑着,一只手拎着刀,另一只手提起了一瓮酒。一边喝着,一边走出了营帐。
——北风凛凛,旌旗猎猎。他麾下联营数里,十万大军铺天盖地。
眼看着这一幕,这位游侠儿出身的黄巾渠帅,顿时生出了万丈豪情。只觉得天地之大,处处去得。
那些平日里只能仰望的世家大族。娇滴滴的女人。凛冽美酒,美食。权力,地位,珍宝……只要伸手就拿得到。
而且,这一切只是开始,还只是开始——
他们黄巾军是要夺取天下的!
将汉室的皇帝,贵族,官员,地主统统杀光。夺走他们的财富,土地和女人!
这之后大贤良师要做皇帝,地公将军与人公将军会封王!他程远志,当然也能蝇附骥尾,公侯万代!
想到这里,程远志只觉得心里有股火在烧。
他咕嘟咕嘟,将半坛好酒喝个精光,再将酒坛往地上一砸。在清脆的陶器碎裂声中,黄巾渠帅哈哈哈哈的狂笑起来:
“是了,是了!钱,女人,荣华富贵!这就是大贤良师说的黄天盛世。这就是大贤良师说的黄天盛世啊!
黄天盛世,就是我们太平道,我们黄巾军的天下啊!哈哈哈哈哈哈……”
在这样的狂气涌动下,十万到二十万头裹黄巾的太平道信徒,游侠,流氓,地痞,山贼土匪……当然更多的是他们裹挟的,双眼茫然的农人与流民向着涿郡,范阳县,不断前进。
他们像蝗虫一样吞噬过往道路上的一切。攻破村庄与坞堡,将里面的粮食储备掠夺一空,杀死那些地主士族,抢走他们的财产与女人。裹挟民众,继续向前。
也因为这个原因,程远志麾下的黄巾军,与同时代其他黄巾军一样,具有两个特点。
其一是不断变得庞大臃肿的部队。
其二是因此不断增加的粮食需求。
他麾下的军队不得不去攻略那些未被肆虐,还有粮食,或者疑似有粮食的地区,以满足军队的粮食供应需求。
然而一次成功的攻略,不单会增加粮食储备更会增加裹挟民众的数量。因此形成了恶性循环。
黄巾军永远饥饿,永远不满足,永远要因此被迫前进。
无论他们的初衷是什么。目前的事实就是,这些不事生产的黄巾部队就像癌细胞一样,恶性增殖与破坏着本已不够健康的,汉室江山的躯体。
“如果这就是你的结论,大贤良师。这和我想的没有任何不同啊。”
一行人来到范阳县后第三天,黄巾军距离范阳还有三十里时,刘备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在黄巾军的大肆破坏下。他通过商旅,游侠,乃至山贼土匪组成的情报网损失惨重,以至于他的反应速度比平时慢了许多。
不过就算这样,他收到消息仍旧比邹靖早了半个时辰。
范阳前面的新城县,只坚持了两天多就失守了。
刘玄德在此之前,已经建议新城县令弃守,来范阳与自己汇合,不过对方毫不犹豫的拒绝了。随后与驻守新城的少许郡兵勇壮一起,成了太平道最新的牺牲品。
在毫不费力攻破新城后,黄巾军开始休整,并以新城为核心向周围的地主坞堡发起进攻。
他们的兵力超过二十万——在攻破新城,裹挟更多民众后,数量恐怕还会进一步提升。
小小的一座新城县,是养不活二十万大军的。
所以程远志决定继续前进。
新城向北就是范阳,然后是故安,方城,涿县。
“将整个涿郡吞下去之后,就能找到足够粮食养兵了吧?”
程远志忍不住这样想。
“新城县坚守了两天,我们能坚守多久啊……”
与此同时,郡尉邹靖这样想。
尽管按照刘备所说的,他带来了七千大军,加固城防,囤积粮草。又有范阳卢氏这样的地头蛇作援军。但他还是没有太多信心。
“不过至少,在那之前……”
城头,邹靖看着城外不远,还在砍伐林木,加固营垒的刘玄德所部,心里产生了一个不怎么好的想法。
至少在那之前,刘备他们会死的比自己更早。
突然冒出的想法,让邹郡尉感到不安。但很快,这点不安就转化成了心情的平静。
尽管刘玄德之前说过:他们的目的在粮草,所以攻击营垒的强度,不会太高。但人总爱接受对自己有利的判断。
比如说:“营垒的守军更少,也更不坚固。所以应该是最先受到攻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