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竖琴
达囊乞仰面躺在地上,能感觉到的,不是椎心的疼痛,而是麻痹和身体不受支配,脑子嗡嗡作响,视线模糊不清,于是他调动起唯一还能动弹的锷部肌肉,带动上面的牙齿,狠狠地咬了下去。
一股鲜血从舌尖渗出,痛感顿时让他清醒了不少,睁开眼,还没来得及适应,一片黑影遮住了光线,眼睛里浮现出了,那个年轻唐人平静的面容。
和之前的那个骑士一样,刘稷面对的是一具全身披甲的身体,目测接近一米九,足足高出自己一个半头。
尽管没有了铁盔,对方的头部依然包裹在厚厚的甲叶当中,他不得不像刚才那样,掀开面甲,然后朝着颈部捅下去。
只听得“噗。”地一声,短刀捅在了一个厚实的物体上,任他怎么用力也按不下去,那是一个只剩了半边的藤盾,粗砺的藤条死死缠住了刀刃,既捅不下去又拔不出来。
“啊!”
地上的人放声大叫,刘稷只感觉执刀的手被一股大力拉扯着,竟然有些握不住,没想到这个武士的力气之大,远远出乎他的意料,要是没有那一击,他根本不敢想像后果,难怪对方只带着一个人就追进了山林。
此刻,两人四目相对,对方那张狰狞的脸离他不到半米的距离,铜铃般的眼睛闪着凶光,白森森的牙齿上渗着血,咬得“嘎嘎”直响,拿着藤盾的手奋力夹住他的短刀,一点一点地朝外扯动。
这具身体太年轻了,无论是力量还是技巧都还达不到后世的标准,时间拖得越久,对方回复的体力就会越多,不能这么僵持下去了,情急之下,刘稷马上想到了办法。
他先是发力回拉,在对方加力的那一瞬间,猛地放开手,夹着短刀的藤盾被达囊乞自己的力量扯脱,飞到了远处的草丛中。
一腾出手来,他马上抱住了对方的头部,用膝盖压住对方的胸膛,身体微微前倾,用手肘夹住颈项,另一只手按住头,形成了一个标准的绞杀手势。
接下来,只要双手逆向用力一拧,就能无声无息地结束对方的性命,然而不管他怎么用力,手上都是纹丝不动,定晴一看,胳膊被一双铁钳般的手抓住,慢慢地从脖子上掰离。
达囊乞的头部获得了自由,居然顶着刘稷压在胸前的那条腿,硬生生地地坐了起来,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咧开嘴。
“想杀我?就凭你。”生硬地汉话一个字一个字地从他嘴里蹦出,带着腥臭的口气打在刘稷的脸上,令人作呕。
看上去,敌人不光恢复了大部分力气,而且试出了双方实力上的差距,刘稷当机立断,马上松开压住对方胸膛的腿,站起身闪到达囊乞的身后。
达囊乞以为他准备从后面勒住自己的脖子,双手依然用力去扯胸前的那只胳膊,刘稷却用空着的另一只手,取下挂在肩上的木弓,将弓弦穿过达囊乞的头颈,单手拉住弓身的中部,奋力向后一拉。
这是一把硬木长弓,弓身60公分左右,两端镶着牛角柄,坚韧的弓弦绷得笔直,立刻将达囊乞脖子连同面甲一块儿勒住,整个头部也随之后仰。
因为覆着面甲,达囊乞的视线并不好,只看到了一根黑线从头顶落下来,停在脖子的位置,不过凭着经验,立时明白了对方想要干什么,他的反应很快,放开胸前的手臂,双手后伸扯住脖子上的弓弦,同时上身向后倾倒。
这是非常正常的反应,他的力气大过对手,只要拉出一个空隙,就能让头部解脱出来,可是身体非但没能倒下去,反而被一个坚硬的物体给挡住了。
挡住他的后背的是刘稷的右腿膝盖,同时左腿借力后蹬,双手分别握住弓柄的两头,顺时针交错转动,弓弦被他迅速地收紧,在脑后交错形成一个结,随着他不断地用力,慢慢地,这个结越来越长,也越来越紧!
不得不说,达囊乞的反应正中刘稷的下怀,这种杀人的方法,在西方有个很优雅的名称,叫做‘阿芙洛狄忒的竖琴’。
而在这个时代,有个更霸气的名字......秦王绞,玄武门之变,李世民就是用这一招杀死了自己的兄长,为的是不见血。
弓弦的韧性之强,使得达囊乞能掰开的幅度一次比一次小,渐渐地连手指都被绞了进去,镶在牛皮上的铁片紧紧地贴在脖子上,他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不得不从嘴里发出“嗬嗬”的叫喊,双腿用力地在地上蹭来蹭去,眼珠子鼓得越来越大,表情只剩了惊恐。
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任人宰割的猎物,而且还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唐人,这么死去,太窝囊了他不甘心。
为了便于用力,达囊乞好不容易才将手掌挤进去,锋利的弦边割开他的皮肉,血糊糊地耷拉下来,他哪里还能觉出痛,窒息的感觉让他如同被抽离水中的鱼儿,只求能将脖子上的绞索拉开那么一点儿,让自己透口气。
此时的刘稷一点都不轻松,绞得越紧,反作用力就越大,他使出了全身的劲,转动的速度却越来越慢,好在敌人挣扎的程度已经减弱了许多,只有勒在脖子上的双手还在挣扎,哪怕弓弦深深地陷进了肉里,露出鲜红的皮肉。
“额......”的用力声从口中呼出,他闭上眼睛,准备完成最后一击,彻底解决这个难缠的对手时,一阵细细簌簌的脚步声突然出现在耳中,从声音来看,这个偷袭者已经相当接近了。
刘稷心里一惊,赶紧收起膝盖,猛地朝边上一转,只听得“呼”地一声,刀光在眼中闪过,肩膀上一凉,鲜血从割开的口子渗出,顺着胳膊流下来。
好险哪,只要晚上那么一下,这一刀就会砍在脖子上!
不到一米的距离,贡多松布弯着腰,右手手掌被撕下的布条包裹着,左手拿着一把长刀,插在大腿上的那支羽箭,只余了小半截箭杆在外头,因失血过多而变得苍白的脸,看着就像死人一样,令人齿寒。
“放开他,不然我就杀了你。”贡多松布牙关打着战,发出野兽般得嘶吼,刀尖颤微微地指向刘稷,鲜血一滴滴地落到了地上。
这是一句吐蕃语,他知道那个年轻的唐人听得懂。
一股鲜血从舌尖渗出,痛感顿时让他清醒了不少,睁开眼,还没来得及适应,一片黑影遮住了光线,眼睛里浮现出了,那个年轻唐人平静的面容。
和之前的那个骑士一样,刘稷面对的是一具全身披甲的身体,目测接近一米九,足足高出自己一个半头。
尽管没有了铁盔,对方的头部依然包裹在厚厚的甲叶当中,他不得不像刚才那样,掀开面甲,然后朝着颈部捅下去。
只听得“噗。”地一声,短刀捅在了一个厚实的物体上,任他怎么用力也按不下去,那是一个只剩了半边的藤盾,粗砺的藤条死死缠住了刀刃,既捅不下去又拔不出来。
“啊!”
地上的人放声大叫,刘稷只感觉执刀的手被一股大力拉扯着,竟然有些握不住,没想到这个武士的力气之大,远远出乎他的意料,要是没有那一击,他根本不敢想像后果,难怪对方只带着一个人就追进了山林。
此刻,两人四目相对,对方那张狰狞的脸离他不到半米的距离,铜铃般的眼睛闪着凶光,白森森的牙齿上渗着血,咬得“嘎嘎”直响,拿着藤盾的手奋力夹住他的短刀,一点一点地朝外扯动。
这具身体太年轻了,无论是力量还是技巧都还达不到后世的标准,时间拖得越久,对方回复的体力就会越多,不能这么僵持下去了,情急之下,刘稷马上想到了办法。
他先是发力回拉,在对方加力的那一瞬间,猛地放开手,夹着短刀的藤盾被达囊乞自己的力量扯脱,飞到了远处的草丛中。
一腾出手来,他马上抱住了对方的头部,用膝盖压住对方的胸膛,身体微微前倾,用手肘夹住颈项,另一只手按住头,形成了一个标准的绞杀手势。
接下来,只要双手逆向用力一拧,就能无声无息地结束对方的性命,然而不管他怎么用力,手上都是纹丝不动,定晴一看,胳膊被一双铁钳般的手抓住,慢慢地从脖子上掰离。
达囊乞的头部获得了自由,居然顶着刘稷压在胸前的那条腿,硬生生地地坐了起来,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咧开嘴。
“想杀我?就凭你。”生硬地汉话一个字一个字地从他嘴里蹦出,带着腥臭的口气打在刘稷的脸上,令人作呕。
看上去,敌人不光恢复了大部分力气,而且试出了双方实力上的差距,刘稷当机立断,马上松开压住对方胸膛的腿,站起身闪到达囊乞的身后。
达囊乞以为他准备从后面勒住自己的脖子,双手依然用力去扯胸前的那只胳膊,刘稷却用空着的另一只手,取下挂在肩上的木弓,将弓弦穿过达囊乞的头颈,单手拉住弓身的中部,奋力向后一拉。
这是一把硬木长弓,弓身60公分左右,两端镶着牛角柄,坚韧的弓弦绷得笔直,立刻将达囊乞脖子连同面甲一块儿勒住,整个头部也随之后仰。
因为覆着面甲,达囊乞的视线并不好,只看到了一根黑线从头顶落下来,停在脖子的位置,不过凭着经验,立时明白了对方想要干什么,他的反应很快,放开胸前的手臂,双手后伸扯住脖子上的弓弦,同时上身向后倾倒。
这是非常正常的反应,他的力气大过对手,只要拉出一个空隙,就能让头部解脱出来,可是身体非但没能倒下去,反而被一个坚硬的物体给挡住了。
挡住他的后背的是刘稷的右腿膝盖,同时左腿借力后蹬,双手分别握住弓柄的两头,顺时针交错转动,弓弦被他迅速地收紧,在脑后交错形成一个结,随着他不断地用力,慢慢地,这个结越来越长,也越来越紧!
不得不说,达囊乞的反应正中刘稷的下怀,这种杀人的方法,在西方有个很优雅的名称,叫做‘阿芙洛狄忒的竖琴’。
而在这个时代,有个更霸气的名字......秦王绞,玄武门之变,李世民就是用这一招杀死了自己的兄长,为的是不见血。
弓弦的韧性之强,使得达囊乞能掰开的幅度一次比一次小,渐渐地连手指都被绞了进去,镶在牛皮上的铁片紧紧地贴在脖子上,他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不得不从嘴里发出“嗬嗬”的叫喊,双腿用力地在地上蹭来蹭去,眼珠子鼓得越来越大,表情只剩了惊恐。
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任人宰割的猎物,而且还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唐人,这么死去,太窝囊了他不甘心。
为了便于用力,达囊乞好不容易才将手掌挤进去,锋利的弦边割开他的皮肉,血糊糊地耷拉下来,他哪里还能觉出痛,窒息的感觉让他如同被抽离水中的鱼儿,只求能将脖子上的绞索拉开那么一点儿,让自己透口气。
此时的刘稷一点都不轻松,绞得越紧,反作用力就越大,他使出了全身的劲,转动的速度却越来越慢,好在敌人挣扎的程度已经减弱了许多,只有勒在脖子上的双手还在挣扎,哪怕弓弦深深地陷进了肉里,露出鲜红的皮肉。
“额......”的用力声从口中呼出,他闭上眼睛,准备完成最后一击,彻底解决这个难缠的对手时,一阵细细簌簌的脚步声突然出现在耳中,从声音来看,这个偷袭者已经相当接近了。
刘稷心里一惊,赶紧收起膝盖,猛地朝边上一转,只听得“呼”地一声,刀光在眼中闪过,肩膀上一凉,鲜血从割开的口子渗出,顺着胳膊流下来。
好险哪,只要晚上那么一下,这一刀就会砍在脖子上!
不到一米的距离,贡多松布弯着腰,右手手掌被撕下的布条包裹着,左手拿着一把长刀,插在大腿上的那支羽箭,只余了小半截箭杆在外头,因失血过多而变得苍白的脸,看着就像死人一样,令人齿寒。
“放开他,不然我就杀了你。”贡多松布牙关打着战,发出野兽般得嘶吼,刀尖颤微微地指向刘稷,鲜血一滴滴地落到了地上。
这是一句吐蕃语,他知道那个年轻的唐人听得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