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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刷好感的正确姿势(一)

    其中身材最为健硕的男子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热汗,黑白分明的眸子在黑暗中显得格外坚毅有神,脸上还带着几道未愈合的伤,凝固的血液沾在脸上,在黑夜中宛若修罗夜叉。

    “看样子,这庄户不是一般人……这些都是刻意留给我们的……”

    “我们的行踪暴露了?那么都尉,现在该怎么办?”

    他们对鸡鸣狗盗在之事极为厌恶,然而如今已是山穷水尽,若是不这么做,跟着他们逃出来的兄弟会活活病死或者因为创伤复发而死,无奈之下只能如此。

    他们也很小心,每家每户只拿一点儿应急,照理说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引起怀疑才是。

    “收着就是,还能怎么办?”被称之为都尉的男子俯身将包好的物件提起来,“若是庄户有什么恶意,想来现在等着我们的就是衙役官兵了,哪里会这么静悄悄的……”

    “那么这些?”男子的同伙略显迟疑。

    都尉道,“大概是主人家心善,见我们没有偷盗全部东西,只是取了一些,估摸着猜到我们境遇不好,所以暗中资助。将东西带走,这份恩情记在心里,以后想办法还了就是。”

    也不怪都尉这么想,他们去过不少农庄,唯独这里最为富裕,各种存粮也是最多的。

    这户农庄,几家佃户生活算不上多好,却也足以温饱,甚至还有不少盈余,存得下银钱。

    他以前见过不少为农庄干活的佃户,一个一个瘦得皮包骨头,干活干得手脚龟裂,乡绅剥削,朝廷又有各种项目的苛捐杂税,一年到头连饱饭都不曾吃上两顿,更别说存下余钱了。

    仅从两者对比来看,他也能猜出这户农庄的主人,哪怕不是大善之人,也不会是奸邪之辈。

    那个都尉在几人中间应该十分有威信,他说了这话,其他人顿时放心下来。

    等他们将那一大包东西带了回去,拆开之后,才发现那户农庄主人比他们想象中还要好。

    不仅有抵御夜风的御寒衣裳、被褥、治疗救命的药材、干净的白布,甚至还有两份荷叶包裹的五花肉,分量掂量一下,至少有五斤,旁边一些砍成小块的骨头,用来熬汤最好不过。

    除了这些零碎的食物,甚至还有几份土陶碗筷和一个煎药用的药炉,以及两斗有余的米。

    这些东西看着不珍贵,却极其细心妥帖。

    “这……”其中一人眼尖,还从折叠的被褥中拿出了半两重的碎银。

    这些东西,若是放在平时,他们其中任何人都能买得起,然而人生跌落至低谷,只能忍饥挨饿,承受伤病的折磨。都说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此时此刻才深切明白这话的意思。

    一时间,哪怕连最不喜欢落泪的人,此时也悄悄红了眼。

    “一个一个磨磨唧唧做什么?你去把肉炖了,骨头熬成汤,该煎药的煎药,别耽误了。”

    那个都尉,也就是孟悢口中的孟浑率先从低沉的情绪中回过神,将那几床新被褥给受伤的兄弟,他们如今栖身躲藏的山洞虽然隐蔽,然而十分阴冷潮湿,地上还有湿润积水驱魔大纯阳。

    没办法,只能先铺满一层干树枝和草垛,可这样简陋的环境对养伤是极其不利的。

    现在有了好的药材,还有换伤用的白布,还有了保暖的被褥,简直好得像是做梦。

    至少,洞内的兄弟多了一分生机。

    他再也不想第二日醒来,曾经的兄弟尸体已然青白。

    虽然没有调料,然而新鲜上好的猪肉随便用清水一炖,那滋味也十分好,再喝点儿骨头熬成的热汤,陪着粘稠的米粥,四肢都流淌着一股暖流,瞬间有种从地狱又回到人间的错觉。

    孟浑原本高悬的心也渐渐落地,别看他表面上表现得如此淡定,内心也是七上八下,生怕这些东西被做了手脚,不过检查之后却发现,这些东西都没问题,心中不由得多了些惭愧。

    是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误会那户农庄的主人。

    “都尉,明儿个要不要找人去问问那户人家的事情?”

    受了人家恩情,自然要还了,更别说这还堪比救命之恩呢。

    孟浑将有些烫的米粥大口大口灌下肚,咬牙道,“当然要问,我孟浑没学过几个字,但也知道滴水之恩以涌泉相报的道理……今天他救了我兄弟,日后报了大仇,这条命就是他的!”

    话是这么说,然而他如今这个身份,已经见不得光,若是真的跟那个善心的人家扯上关系,反而容易牵连对方,这就不是报恩,而是害人了……孟浑名字带一个浑,然而人却不浑。

    说起报仇,其中一人咬牙切齿,“那个小崽子狡猾得很,还不知道现在藏到哪里了。”

    孟浑眼皮也不翻地说,“狗改不了食屎,那个畜生就算是换了一个地儿,照样还是畜生。河间郡是沧州去上京必然要经过的地方,别看这地方小,却是个养育美人的地儿。那畜生最烦被家中长辈拘着,如今出了沧州孟郡,身边也没有约束他的人,怎么甘心猎艳的机会?”

    只要在这里守着,肯定能守到那个畜生。还别说,他这两天和几个兄弟出来查探,的确查到了一些有用的东西,以那些证据来看,孟悢极有可能已经在河间郡!

    想起惨死的妻女,孟浑怒得捏紧了拳头,额头青筋暴起,恨不得现在就徒手活撕了孟悢!

    他是孟氏扈从之后,天生注定他要为孟氏赴汤蹈火,为孟氏效劳。

    身上数百刀疤,那一条不是为孟氏添的?

    几度徘徊生死边缘,哪次不是为了孟氏而伤?

    他不聪明,认识的字不多,学什么都慢,可他知道做人要感恩,不能两面三刀,背信弃义!

    感念孟氏对他们一家的照拂,孟浑恨不得将一颗心都捧过去作为回报,这辈子给孟氏当马前卒,下辈子也给孟氏当牛做马,可……可这满腔赤诚忠心,最后换来的却是妻女俱亡!

    孟浑不恨孟氏,但他恨孟悢这个畜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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