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六二章 由西向东流
岛上的中央有一座高大的山脉,山脉的山大概分成五大条。
位置在岛上偏东的地方。
在岛的东边,如果在路上行走,很容易找不到路前进,因为高山陡崖就在海边,海边的风浪强大,一般人走在崖壁上,很容易冒着生命的危险。
不是没有路上去,就是爬在上面,很容易被风吹下来。
不过虽然危险,但是,东岸的海景肯定是比西岸的漂亮。
“公主,如果东岸真的比西岸漂亮许多,你为什么不去东岸呢?”
走在钱汝君的身边,学堂岛学生好奇的问道。
“我没有不去呀!在岛的北侧多丘陵地,本来就不好走,在上到北侧之前,我要在大雪山的南侧,还有中央山脉中间找到山谷,走过去那段山谷的风景应该会非常的漂亮。
现在没有路,只能够飞得过去,但是那里的风会向上吹,我想去试试看那里的风会不会把我吹走,如果会吹走的话,那我们就得在崖壁上慢慢的行走了。”
钱汝君头一次透露她的行程计划,这个想法也是走在路上才慢慢在她心中形成的。
因为她在路上走,跟以前一样,只能够看到东边的山,还有西边的一望无际的绿色平原,并且不时地必须穿越河流,让她慢慢的产生这种想法。
走在西岸,钱汝君必须经过,大大小小非常多的河流,因为在西岸的河流都是由东向西流。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这句话在这个地方不是很适用,因为所有的河流都是向西流,而夕阳照在向西流的河川上面,往往能够形成一副辽阔壮丽的景观。
每次傍晚遇到河流的时候,钱汝君总会把附近清理一块地方下来,坐在那里烤肉,一边看着夕阳。
当然,钱汝君懒得打猎,因为野味总是有些腥骚味,虽然肌肉比较劲道,但是钱汝君并不喜欢。
所以她拿的都是空间的食品,空间的食品味道中带有一股清香,这股清香会让人家吃多少都不会腻,所以吃空间的食品的时候,还必须比较注意,免得吃多了。
“这里的蚊子好多哟?”
虽然周边已经撒上了很多金麦城特制的防蚊液,但是长相粗大的蚊子仍然不断的骚扰过来。
两人细皮嫩肉的,看起来似乎非常好吃。
害钱汝君不得不想办法用丝绸做成纱帐,放在外边房子蚊蝇进来不过在纱帐里面烤肉就会把纱帐沾染到烤肉的味道,就算钱汝君也会烤些蔬菜,也不能够让油烟味减少。
因此,每次钱汝君停留下来的时候,总总会用掉一捆纱帐,这种耗费很大。
正好钱汝君在空间里面仍然是不断的用意志力在纺纱织布,所以每天总是会有一些剩余,用来做纱帐。
除了钱汝君本身的努力之外,留在空间里的几个学堂岛学生也是努力的生产一些东西,因为钱汝君要前往荒地的决心一下之后,他们就开始设想钱汝君会需要什么。
有组织有计划的生产。
钱汝君现在需要用什么的时候,往往都不会缺乏,因为早有人替她精心准备了。
吃完饭,天色就已经逐渐暗沉下来了,天空的颜色逐渐从橙色变建成到黑色天空的色彩,变得非常的绚烂。
钱汝君看着美丽的天空,直到色彩完全变黑之后就进了空间。
钱汝君现在已经养成一个习惯,每天读书两个小时,然后再工作四个小时,其他的时间就在外面,或者是做其他的工作或者是训练现在玄舞飞华所需要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可能整天都能够跳着舞,要不是必须做这些工作,或许她会一直处在舞蹈之中,但是钱汝君可不想把自己弄得这么累。
因为她实在看不出来,当它已经超越了人的能力,再把自己的能力提升,到底有什么好处?
或许好处就是空间能够扩大,但是现在空间大的程度已经让她工作非常的劳累。
为了减少劳累度,钱汝君开始种一些多年生的树木,所以这些树木就不用天天烧成了,只不过从空间得到的积分也就会慢慢的减少这些树木倒势也能够换取积分,只不过换取积分,必须等它成熟,可以作为木材使用,或者长出一些果实。
空间的积分台似乎对于良好的木头积分会越来越高,而且如果是钱汝君在后世听过的木材良种,空间都能够兑换一些种子出来,所以钱汝君倒是没有为木材的种子从哪里来感到困扰。
半夜的时候,外面万籁俱寂,钱汝君也会跑出去看看外面的星光,在大汉最美丽的就是星光,是后世完全不能够比较的。
遇到河流,钱汝君不用涉水而过,而且她飞行的时候可以拉着学堂岛学生一起过河,就算不拉着她,把她送进空间,等过河了之后再把她拉出来也是一样。
到浊水溪的时候,已经彻底摆脱小金麦城人的追踪。
钱汝君当然可以拉着学堂岛学生过河,学堂岛学生说什么都不愿意进入空间,想要试试看飞渡河流的感觉,因为对不会飞行的人来说,在空中飞行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
其实要飞在空中,也不需要找到有河流的地方随时都可以飞,但是人们就是这样感觉到了河流上面特别的惊险刺激。
而且人们总有一种概念,落到水里面,你还有活路,地面那么坚硬,一旦掉下去,那可就是没命了。
其实地表上并不是没有活物,不时会有人出现,他们的穿着跟小金麦城四周的西拉雅族有非常大的不同,想了半天钱汝君才发现,这些人身上的衣服比较多天然的产物,不是草就是兽皮,连麻布都没有。
狗尾巴草长长的叶子,都能够被它们编织成各种功用的衣服,看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在这个地方同样是适用的,人们必须用身边的事情来满足生活各种所需。
钱汝君发消息给小金麦城的学堂岛学生,让他们组织人到这个地方来做交易,因为这些人生产的时候,其实还是有一些剩余,他们用不到,被他们丢在一边,实在太浪费了,而且他们的生活里面也缺乏“方便”这种东西。
钱汝君可是非常想让这个地方的族群,都对小金麦城产生依赖。
虽然他们以后学会了生产的方式,但是在这个时代,他们只能跟小金麦城透过贸易来取得,如果他们对小金麦城施加武力,在生产基地是金麦城的情况之下,只会断绝了这些物资。
只有贸易是最良好的方式。
于是钱汝君开始做生意,一边向北走,一边跟当地的民族交换东西,至于换来的东西,钱汝君都随手丢到空间里面去。
她发现他们收集的东西有一些是草类,更多的是梅花鹿附加产品,尤其是鹿皮,更是他们收集的主要货色。
可惜他们对于鹿皮的硝制还不是很会,身上穿的鹿皮总是臭臭的,钱汝君注意到,他们拿来交换的鹿皮也是臭臭的。
幸好,钱汝君把鹿皮送到空间里,学堂岛学生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要不然这些鹿皮就毁了。
据说鹿皮到了战场上,就成为最好的防御物品至少能够阻止这个时代的剑,射进身体里面。
钱汝君知道,金属制的东西在大汉还算是一种奢侈物品,尤其金属质的东西,很多时候都已经慢慢的展开新的用途,所以更难取得,于是鹿皮其实是比较廉价的东西。
在后世,鹿皮可比铁还来得高贵,但是在这个时代,金属制的东西毕竟比这些皮毛,不容易取得。
所以更加的高贵。
“他们的鹿皮会这么臭,最主要是他们无法取得硝这样的东西。这种东西可以说每个地方都有,也可以说每个地方都没有,当初发现这个东西的人真是伟大。”
一起鹿皮,钱汝君更重视旁边出现的一些草根,在岛上,植物的种类非常的繁多,在后世有一半的植物种类都已经灭绝,在这个时代她可以收集非常多。
换来更多的积分,而这些积分钱汝君基本上每到一个平埔族的聚落,就找了一个代言人来帮她说话,用来交换物品。
当然,这一次钱汝君没有那么费事,装神弄鬼来吸引别人的关注。
有熟人可以沟通,一般来说,钱汝君,大部分的生意都可以做得很好,但是在浊水溪旁,遇到一个社,却遇到麻烦了,她所找的女人,竟然没有办法支配男人的活动。
而男人却打定主意,要把钱汝君留下,并且当晚就准备成亲。
说实在话,钱汝君现在已经是有夫之妇。
虽然不知道薄庆现在有没有发了休书,但是钱汝君是不可能主动发休书的。
在它存活的时候,钱汝君并没有打,算把金麦城让给他,但是如果以后没有儿子女儿,而她又即将过世的话,他会把金麦城以及她所有的财产送给薄庆。
她希望薄庆能够代替她好好的,继续照顾她的心血,她知道在整个大汉也只有薄庆,能够稍微理解她的做法。
钱汝君不愿意回去,是有一个主要的理由,因为薄庆并没有放弃其他的女人,而钱汝君是不会愿意跟其她的女人共用一个丈夫。
这个观念只存在在她心里,钱汝君并没有跟薄庆说,她要薄庆主动领悟。
但是男人年轻的时候,似乎还没有领悟力,对于钱汝君的心思,他完全没有办法理解,但是薄庆也没有跟她发脾气,也没有过来找她,而是各忙各的。
钱汝君也跟大家说薄庆现在是他的丈夫如果有跟薄庆有关的生意可以算她便宜一点,但是其他事情还是公事公办。
至于眼前嚣张张的男人,据说是他们社里的领头,所以钱汝君找的女人个性上不适合当领导,所以名义上领导虽然是女的,但是实际上在族群里说得上话的却是这个男的,所以男人在族群里还真讨了第二第三个老婆,而她的大老婆却管不了。
在钱汝君实施反击的时候,还问这个女人要不要把他打死。
在这个时代,钱汝君发现,生命或许不是这么的珍贵,而她打死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只不过她大部分时间并不想亲自动手,很多人的死亡,却是在她的命令下执行的。
然而这个女人却非常爱她的丈夫,钱汝君就无法理解了,这样的男人到底有什么好喜欢的,据说这个男人特别会打猎,但是会打猎的男人在钱,汝君看起来,根本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没办法,如果这种败类还必须存活下去,钱汝君只能减低这个败类做坏事的能力。
所以当败类攻击他的时候,钱汝君只是略微闪身就躲过了,在他四处攻击,非常疲累的时候,钱汝君突然提起一脚就往那个地方攻过去。
这一脚几乎快到别人都看不到的程度。
刚那个地方被踢爆了,这个男人像虾子一样缩成一团,躺在地上的时候。
在旁边跟随着他攻击的人都吓了一跳。
弄了一下,后退开来,却集中攻击起来,钱汝君可不跟他们打,闪身进入空间,等他们退开来之后,才重新在空间里面出现,并且她在他们面前飞到天空去。
钱汝君已经搞懂了,原来在这个时代飞翔就是神灵的证明,所以只要她会飞翔,就算她不会其他的东西,在人们的心中已经是神灵了。
对于神灵,相对的就是鬼怪。
鬼怪也是能够飞的,但是不管是对神灵还是对鬼怪,人们一般是相信他们无法对抗的,只有在面临生命危险的时候,她们会对对鬼怪加以反击,而对神灵,他们只能够膜拜加信仰。
钱汝君很好奇,在加以惩罚的时候,究竟他们会认为她是神灵还是鬼怪呢?钱汝君看相,她所洗脑的那一位。
在族群里面的地位并不低,或许她的说法就会影响到大家的认定。
当然钱汝君不认为她会对她说出不利的意见。
不过她似乎非常爱那个男人,在这种情况之下,洗脑对她的作用到底有多强呢?
爱情能不能突破洗脑?
位置在岛上偏东的地方。
在岛的东边,如果在路上行走,很容易找不到路前进,因为高山陡崖就在海边,海边的风浪强大,一般人走在崖壁上,很容易冒着生命的危险。
不是没有路上去,就是爬在上面,很容易被风吹下来。
不过虽然危险,但是,东岸的海景肯定是比西岸的漂亮。
“公主,如果东岸真的比西岸漂亮许多,你为什么不去东岸呢?”
走在钱汝君的身边,学堂岛学生好奇的问道。
“我没有不去呀!在岛的北侧多丘陵地,本来就不好走,在上到北侧之前,我要在大雪山的南侧,还有中央山脉中间找到山谷,走过去那段山谷的风景应该会非常的漂亮。
现在没有路,只能够飞得过去,但是那里的风会向上吹,我想去试试看那里的风会不会把我吹走,如果会吹走的话,那我们就得在崖壁上慢慢的行走了。”
钱汝君头一次透露她的行程计划,这个想法也是走在路上才慢慢在她心中形成的。
因为她在路上走,跟以前一样,只能够看到东边的山,还有西边的一望无际的绿色平原,并且不时地必须穿越河流,让她慢慢的产生这种想法。
走在西岸,钱汝君必须经过,大大小小非常多的河流,因为在西岸的河流都是由东向西流。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这句话在这个地方不是很适用,因为所有的河流都是向西流,而夕阳照在向西流的河川上面,往往能够形成一副辽阔壮丽的景观。
每次傍晚遇到河流的时候,钱汝君总会把附近清理一块地方下来,坐在那里烤肉,一边看着夕阳。
当然,钱汝君懒得打猎,因为野味总是有些腥骚味,虽然肌肉比较劲道,但是钱汝君并不喜欢。
所以她拿的都是空间的食品,空间的食品味道中带有一股清香,这股清香会让人家吃多少都不会腻,所以吃空间的食品的时候,还必须比较注意,免得吃多了。
“这里的蚊子好多哟?”
虽然周边已经撒上了很多金麦城特制的防蚊液,但是长相粗大的蚊子仍然不断的骚扰过来。
两人细皮嫩肉的,看起来似乎非常好吃。
害钱汝君不得不想办法用丝绸做成纱帐,放在外边房子蚊蝇进来不过在纱帐里面烤肉就会把纱帐沾染到烤肉的味道,就算钱汝君也会烤些蔬菜,也不能够让油烟味减少。
因此,每次钱汝君停留下来的时候,总总会用掉一捆纱帐,这种耗费很大。
正好钱汝君在空间里面仍然是不断的用意志力在纺纱织布,所以每天总是会有一些剩余,用来做纱帐。
除了钱汝君本身的努力之外,留在空间里的几个学堂岛学生也是努力的生产一些东西,因为钱汝君要前往荒地的决心一下之后,他们就开始设想钱汝君会需要什么。
有组织有计划的生产。
钱汝君现在需要用什么的时候,往往都不会缺乏,因为早有人替她精心准备了。
吃完饭,天色就已经逐渐暗沉下来了,天空的颜色逐渐从橙色变建成到黑色天空的色彩,变得非常的绚烂。
钱汝君看着美丽的天空,直到色彩完全变黑之后就进了空间。
钱汝君现在已经养成一个习惯,每天读书两个小时,然后再工作四个小时,其他的时间就在外面,或者是做其他的工作或者是训练现在玄舞飞华所需要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可能整天都能够跳着舞,要不是必须做这些工作,或许她会一直处在舞蹈之中,但是钱汝君可不想把自己弄得这么累。
因为她实在看不出来,当它已经超越了人的能力,再把自己的能力提升,到底有什么好处?
或许好处就是空间能够扩大,但是现在空间大的程度已经让她工作非常的劳累。
为了减少劳累度,钱汝君开始种一些多年生的树木,所以这些树木就不用天天烧成了,只不过从空间得到的积分也就会慢慢的减少这些树木倒势也能够换取积分,只不过换取积分,必须等它成熟,可以作为木材使用,或者长出一些果实。
空间的积分台似乎对于良好的木头积分会越来越高,而且如果是钱汝君在后世听过的木材良种,空间都能够兑换一些种子出来,所以钱汝君倒是没有为木材的种子从哪里来感到困扰。
半夜的时候,外面万籁俱寂,钱汝君也会跑出去看看外面的星光,在大汉最美丽的就是星光,是后世完全不能够比较的。
遇到河流,钱汝君不用涉水而过,而且她飞行的时候可以拉着学堂岛学生一起过河,就算不拉着她,把她送进空间,等过河了之后再把她拉出来也是一样。
到浊水溪的时候,已经彻底摆脱小金麦城人的追踪。
钱汝君当然可以拉着学堂岛学生过河,学堂岛学生说什么都不愿意进入空间,想要试试看飞渡河流的感觉,因为对不会飞行的人来说,在空中飞行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
其实要飞在空中,也不需要找到有河流的地方随时都可以飞,但是人们就是这样感觉到了河流上面特别的惊险刺激。
而且人们总有一种概念,落到水里面,你还有活路,地面那么坚硬,一旦掉下去,那可就是没命了。
其实地表上并不是没有活物,不时会有人出现,他们的穿着跟小金麦城四周的西拉雅族有非常大的不同,想了半天钱汝君才发现,这些人身上的衣服比较多天然的产物,不是草就是兽皮,连麻布都没有。
狗尾巴草长长的叶子,都能够被它们编织成各种功用的衣服,看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在这个地方同样是适用的,人们必须用身边的事情来满足生活各种所需。
钱汝君发消息给小金麦城的学堂岛学生,让他们组织人到这个地方来做交易,因为这些人生产的时候,其实还是有一些剩余,他们用不到,被他们丢在一边,实在太浪费了,而且他们的生活里面也缺乏“方便”这种东西。
钱汝君可是非常想让这个地方的族群,都对小金麦城产生依赖。
虽然他们以后学会了生产的方式,但是在这个时代,他们只能跟小金麦城透过贸易来取得,如果他们对小金麦城施加武力,在生产基地是金麦城的情况之下,只会断绝了这些物资。
只有贸易是最良好的方式。
于是钱汝君开始做生意,一边向北走,一边跟当地的民族交换东西,至于换来的东西,钱汝君都随手丢到空间里面去。
她发现他们收集的东西有一些是草类,更多的是梅花鹿附加产品,尤其是鹿皮,更是他们收集的主要货色。
可惜他们对于鹿皮的硝制还不是很会,身上穿的鹿皮总是臭臭的,钱汝君注意到,他们拿来交换的鹿皮也是臭臭的。
幸好,钱汝君把鹿皮送到空间里,学堂岛学生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要不然这些鹿皮就毁了。
据说鹿皮到了战场上,就成为最好的防御物品至少能够阻止这个时代的剑,射进身体里面。
钱汝君知道,金属制的东西在大汉还算是一种奢侈物品,尤其金属质的东西,很多时候都已经慢慢的展开新的用途,所以更难取得,于是鹿皮其实是比较廉价的东西。
在后世,鹿皮可比铁还来得高贵,但是在这个时代,金属制的东西毕竟比这些皮毛,不容易取得。
所以更加的高贵。
“他们的鹿皮会这么臭,最主要是他们无法取得硝这样的东西。这种东西可以说每个地方都有,也可以说每个地方都没有,当初发现这个东西的人真是伟大。”
一起鹿皮,钱汝君更重视旁边出现的一些草根,在岛上,植物的种类非常的繁多,在后世有一半的植物种类都已经灭绝,在这个时代她可以收集非常多。
换来更多的积分,而这些积分钱汝君基本上每到一个平埔族的聚落,就找了一个代言人来帮她说话,用来交换物品。
当然,这一次钱汝君没有那么费事,装神弄鬼来吸引别人的关注。
有熟人可以沟通,一般来说,钱汝君,大部分的生意都可以做得很好,但是在浊水溪旁,遇到一个社,却遇到麻烦了,她所找的女人,竟然没有办法支配男人的活动。
而男人却打定主意,要把钱汝君留下,并且当晚就准备成亲。
说实在话,钱汝君现在已经是有夫之妇。
虽然不知道薄庆现在有没有发了休书,但是钱汝君是不可能主动发休书的。
在它存活的时候,钱汝君并没有打,算把金麦城让给他,但是如果以后没有儿子女儿,而她又即将过世的话,他会把金麦城以及她所有的财产送给薄庆。
她希望薄庆能够代替她好好的,继续照顾她的心血,她知道在整个大汉也只有薄庆,能够稍微理解她的做法。
钱汝君不愿意回去,是有一个主要的理由,因为薄庆并没有放弃其他的女人,而钱汝君是不会愿意跟其她的女人共用一个丈夫。
这个观念只存在在她心里,钱汝君并没有跟薄庆说,她要薄庆主动领悟。
但是男人年轻的时候,似乎还没有领悟力,对于钱汝君的心思,他完全没有办法理解,但是薄庆也没有跟她发脾气,也没有过来找她,而是各忙各的。
钱汝君也跟大家说薄庆现在是他的丈夫如果有跟薄庆有关的生意可以算她便宜一点,但是其他事情还是公事公办。
至于眼前嚣张张的男人,据说是他们社里的领头,所以钱汝君找的女人个性上不适合当领导,所以名义上领导虽然是女的,但是实际上在族群里说得上话的却是这个男的,所以男人在族群里还真讨了第二第三个老婆,而她的大老婆却管不了。
在钱汝君实施反击的时候,还问这个女人要不要把他打死。
在这个时代,钱汝君发现,生命或许不是这么的珍贵,而她打死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只不过她大部分时间并不想亲自动手,很多人的死亡,却是在她的命令下执行的。
然而这个女人却非常爱她的丈夫,钱汝君就无法理解了,这样的男人到底有什么好喜欢的,据说这个男人特别会打猎,但是会打猎的男人在钱,汝君看起来,根本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没办法,如果这种败类还必须存活下去,钱汝君只能减低这个败类做坏事的能力。
所以当败类攻击他的时候,钱汝君只是略微闪身就躲过了,在他四处攻击,非常疲累的时候,钱汝君突然提起一脚就往那个地方攻过去。
这一脚几乎快到别人都看不到的程度。
刚那个地方被踢爆了,这个男人像虾子一样缩成一团,躺在地上的时候。
在旁边跟随着他攻击的人都吓了一跳。
弄了一下,后退开来,却集中攻击起来,钱汝君可不跟他们打,闪身进入空间,等他们退开来之后,才重新在空间里面出现,并且她在他们面前飞到天空去。
钱汝君已经搞懂了,原来在这个时代飞翔就是神灵的证明,所以只要她会飞翔,就算她不会其他的东西,在人们的心中已经是神灵了。
对于神灵,相对的就是鬼怪。
鬼怪也是能够飞的,但是不管是对神灵还是对鬼怪,人们一般是相信他们无法对抗的,只有在面临生命危险的时候,她们会对对鬼怪加以反击,而对神灵,他们只能够膜拜加信仰。
钱汝君很好奇,在加以惩罚的时候,究竟他们会认为她是神灵还是鬼怪呢?钱汝君看相,她所洗脑的那一位。
在族群里面的地位并不低,或许她的说法就会影响到大家的认定。
当然钱汝君不认为她会对她说出不利的意见。
不过她似乎非常爱那个男人,在这种情况之下,洗脑对她的作用到底有多强呢?
爱情能不能突破洗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