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 参孙的预言秘术【第二更】
这就出苗了?
凯斯感觉心中的世界观在崩塌。
这才过去了多久?
怎么就出苗了?
该死的,这是什么种子?
难不成这玩意儿是速熟的?
凯斯一脑门子的问号。
可是没人搭理他,六个家伙干得热火朝天,连口水都不愿意喝。
“轰隆隆——”
大树一棵又一棵倒下,这个由罗杰建立的帝国,开始了它的开垦土地的大工程。
这还是那个整天无所事事的大王子吗?
为何自己从对方的身上看到了比二王子更大的野心?
看着六个家伙的身影,凯斯有种错觉,仿佛这六个家伙就这么不知疲倦地,将土地的开垦工作一直推向这个世界的尽头,而他们的身后则是一片又一片出产粮食的土地。
大日划过天空,最终在最高点落了下去,然后越来越低,直至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个家伙的升起。
一百零三颗大树!
这是一天的劳动成果。
而土地的面积差不多也三百平方的面积。
当大家在罗杰的要求下停下来的时候,身后的土地却并没有预料当中的空旷,而是参差不齐的长满了东西。
“殿下?”
古力的身高是优势,一眼就能看到在最开始推树的地方,粮食的幼苗已经长到了半人高,而越靠近众人的地方则越低。
其他人也看到了,正因为看到才感觉到惊奇,粮食大家都是见过的,可是像这样一个白天的时间就长到半人多高的,谁也不曾见过。
而克里这个时候想到了罗杰开始说过的那句话。
明天再看!
开始的时候大家都把这句话当成了一句玩笑话,可是现在……
“殿下,您不要告诉我,这粮食明天就可以吃了!”
菲利普瞪着眼睛嚎道。
“嗯,不错,的确明天就成熟了。”
罗杰笑着点点头。
“这,这是神迹啊。”
妮娜也没料到自己种下的东西,居然这么快就长了这么高。
“就算是神迹,也是由我们一起创造的。”
罗杰也很满意,感觉这五十个金币花的很值。
或许这五十个金币花出去,能够买来不少粮食,但是却只能解决一时,而不能解决万世,所以他才力排众议,要开垦土地,有了土地粮食就能够靠自己种出来,这才是万世之本。
“殿下,给我来根烟。”
恢复人身的克里向罗杰说道。
“给!”
罗杰抽出一根,给了克里,并帮对方点上。
美美的抽了两口,克里感觉自己的心开始慢慢平复,有心想问罗杰是怎么办到的,但是又不好意思问。
这么神奇的手段,一定和神灵有关,这种事情也只有神灵才能够办到。
哪位神灵呢?
克里却想不出来。
“烟没几根了吧?”
最后,克里没话找话,他没有像妮娜和参孙还有菲利普那般去了地里,对着那些粗壮的青苗感叹,而是陪在了罗杰身边。
古力也没有去,同样守护在罗杰身边,他的想法很简单,殿下的能力实在太神奇,居然拿出了一天之内就能成熟的粮食,一定要保护好殿下,不然被那些猎食者们伤了,可就没有这种粮食了。
“嗯,还有两根。”说着罗杰抽出一个,点上,然后对着克里晃晃烟盒,说道:“现在只有一根了,您老还要吗?”
“不要了,给菲利普留着吧,只是有点可惜,以后抽不到这种好东西了。”
香烟是个好东西啊,虽然只是一天的时间,但是克里却已经爱上了这种感觉。
“不会的,我还有种子,晚上种上,估计明天就有了。”
“那我再来一根!”
捻灭手里的烟屁股,克里接过最后一根抽了起来。
没了大树的阻挡,克里晚上不用再去人冢,直接坐在屋前,看着房前的十颗被自己的利爪挠断上半截,只剩下一人高树桩子的几棵老树,他这才知道罗杰留下这几个家伙的用意,原来是要种植烟草。
只需要在树上用爪子掏出小洞,每棵树上面藏进去一颗种子,然后用泥巴糊住,就算完事儿了。
“殿下,这玩意儿,真的明天能够长出烟草?”
“我也不知道,等着看吧。”
罗杰依旧没有解释。
虽然一天没有吃饭,晚上也依旧没有吃的,但是大家的心却无比安定,白天种下的幼苗已经长到了一人高,并长出了果实。
玉米!
这是罗杰告诉大家的。
至于为何叫玉米,罗杰却没有解释。
“我觉得叫黄金米更合适。”
还剩下四袋半的种子,大家看着那一个个指甲盖大小的金黄色颗粒,菲利普说出了自己的建议。
“嗯,我也觉得叫黄金米合适。”
克里回答道。
在场的就是他们两个人,古力围绕着玉米田在巡逻,没人要求,他自己愿意去的,对于事物的渴望,古力比任何人都迫切。
最近没有小麦粉,烤不了面包,妮娜把注意力转移到了随身听上,很好奇这么一个小东西是怎么发出声音的。
而参孙则拿着罗杰扔在一边的《面相详解》,在昏暗的火光下看得津津有味。
罗杰有些好笑,叫什么无所谓,他心里明白,克里和菲利普之所以没有去跟着泰坦巡逻,是因为这两个家伙对烟草更感兴趣。
屋前的这十棵树桩子就是他们两个人的宝贝,烟这个东西上瘾容易,想要戒掉去难上加难。
罗杰也不说破,任凭两人侃大山。
参孙趴在地上,屁股翘得老高,尾巴不断摆动着,眉心的两颗白点,紧紧凑在一起,看得认真无比。
他被这本书开头的那两句话给弄燃了。
“观人面相,通古博今!”
预言秘术!
这是参孙对这本书的下的定义,殿下拿出来的每样东西都神奇无比,一天之内成熟的粮食种子,更是堪称神迹,那么这本书是一本预言秘术,也就不是那么不可能了。
难道老天垂怜,要让自己成为亘古以来的第一个狗狗预言家?
啊呸!
不对,应该是狼人预言家!
嗯?
参孙看看地上的书,看看被定住的凯斯,然后再看看书,继续看对方!
最后起身,叼着书,来到了凯斯的身边,小心的把书放到地上,抬头严肃的看着凯斯。
直到把凯斯看得发毛了,开口来了一句,“兄dei,我看你这面相,最近有牢狱之灾啊~”
凯斯感觉心中的世界观在崩塌。
这才过去了多久?
怎么就出苗了?
该死的,这是什么种子?
难不成这玩意儿是速熟的?
凯斯一脑门子的问号。
可是没人搭理他,六个家伙干得热火朝天,连口水都不愿意喝。
“轰隆隆——”
大树一棵又一棵倒下,这个由罗杰建立的帝国,开始了它的开垦土地的大工程。
这还是那个整天无所事事的大王子吗?
为何自己从对方的身上看到了比二王子更大的野心?
看着六个家伙的身影,凯斯有种错觉,仿佛这六个家伙就这么不知疲倦地,将土地的开垦工作一直推向这个世界的尽头,而他们的身后则是一片又一片出产粮食的土地。
大日划过天空,最终在最高点落了下去,然后越来越低,直至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个家伙的升起。
一百零三颗大树!
这是一天的劳动成果。
而土地的面积差不多也三百平方的面积。
当大家在罗杰的要求下停下来的时候,身后的土地却并没有预料当中的空旷,而是参差不齐的长满了东西。
“殿下?”
古力的身高是优势,一眼就能看到在最开始推树的地方,粮食的幼苗已经长到了半人高,而越靠近众人的地方则越低。
其他人也看到了,正因为看到才感觉到惊奇,粮食大家都是见过的,可是像这样一个白天的时间就长到半人多高的,谁也不曾见过。
而克里这个时候想到了罗杰开始说过的那句话。
明天再看!
开始的时候大家都把这句话当成了一句玩笑话,可是现在……
“殿下,您不要告诉我,这粮食明天就可以吃了!”
菲利普瞪着眼睛嚎道。
“嗯,不错,的确明天就成熟了。”
罗杰笑着点点头。
“这,这是神迹啊。”
妮娜也没料到自己种下的东西,居然这么快就长了这么高。
“就算是神迹,也是由我们一起创造的。”
罗杰也很满意,感觉这五十个金币花的很值。
或许这五十个金币花出去,能够买来不少粮食,但是却只能解决一时,而不能解决万世,所以他才力排众议,要开垦土地,有了土地粮食就能够靠自己种出来,这才是万世之本。
“殿下,给我来根烟。”
恢复人身的克里向罗杰说道。
“给!”
罗杰抽出一根,给了克里,并帮对方点上。
美美的抽了两口,克里感觉自己的心开始慢慢平复,有心想问罗杰是怎么办到的,但是又不好意思问。
这么神奇的手段,一定和神灵有关,这种事情也只有神灵才能够办到。
哪位神灵呢?
克里却想不出来。
“烟没几根了吧?”
最后,克里没话找话,他没有像妮娜和参孙还有菲利普那般去了地里,对着那些粗壮的青苗感叹,而是陪在了罗杰身边。
古力也没有去,同样守护在罗杰身边,他的想法很简单,殿下的能力实在太神奇,居然拿出了一天之内就能成熟的粮食,一定要保护好殿下,不然被那些猎食者们伤了,可就没有这种粮食了。
“嗯,还有两根。”说着罗杰抽出一个,点上,然后对着克里晃晃烟盒,说道:“现在只有一根了,您老还要吗?”
“不要了,给菲利普留着吧,只是有点可惜,以后抽不到这种好东西了。”
香烟是个好东西啊,虽然只是一天的时间,但是克里却已经爱上了这种感觉。
“不会的,我还有种子,晚上种上,估计明天就有了。”
“那我再来一根!”
捻灭手里的烟屁股,克里接过最后一根抽了起来。
没了大树的阻挡,克里晚上不用再去人冢,直接坐在屋前,看着房前的十颗被自己的利爪挠断上半截,只剩下一人高树桩子的几棵老树,他这才知道罗杰留下这几个家伙的用意,原来是要种植烟草。
只需要在树上用爪子掏出小洞,每棵树上面藏进去一颗种子,然后用泥巴糊住,就算完事儿了。
“殿下,这玩意儿,真的明天能够长出烟草?”
“我也不知道,等着看吧。”
罗杰依旧没有解释。
虽然一天没有吃饭,晚上也依旧没有吃的,但是大家的心却无比安定,白天种下的幼苗已经长到了一人高,并长出了果实。
玉米!
这是罗杰告诉大家的。
至于为何叫玉米,罗杰却没有解释。
“我觉得叫黄金米更合适。”
还剩下四袋半的种子,大家看着那一个个指甲盖大小的金黄色颗粒,菲利普说出了自己的建议。
“嗯,我也觉得叫黄金米合适。”
克里回答道。
在场的就是他们两个人,古力围绕着玉米田在巡逻,没人要求,他自己愿意去的,对于事物的渴望,古力比任何人都迫切。
最近没有小麦粉,烤不了面包,妮娜把注意力转移到了随身听上,很好奇这么一个小东西是怎么发出声音的。
而参孙则拿着罗杰扔在一边的《面相详解》,在昏暗的火光下看得津津有味。
罗杰有些好笑,叫什么无所谓,他心里明白,克里和菲利普之所以没有去跟着泰坦巡逻,是因为这两个家伙对烟草更感兴趣。
屋前的这十棵树桩子就是他们两个人的宝贝,烟这个东西上瘾容易,想要戒掉去难上加难。
罗杰也不说破,任凭两人侃大山。
参孙趴在地上,屁股翘得老高,尾巴不断摆动着,眉心的两颗白点,紧紧凑在一起,看得认真无比。
他被这本书开头的那两句话给弄燃了。
“观人面相,通古博今!”
预言秘术!
这是参孙对这本书的下的定义,殿下拿出来的每样东西都神奇无比,一天之内成熟的粮食种子,更是堪称神迹,那么这本书是一本预言秘术,也就不是那么不可能了。
难道老天垂怜,要让自己成为亘古以来的第一个狗狗预言家?
啊呸!
不对,应该是狼人预言家!
嗯?
参孙看看地上的书,看看被定住的凯斯,然后再看看书,继续看对方!
最后起身,叼着书,来到了凯斯的身边,小心的把书放到地上,抬头严肃的看着凯斯。
直到把凯斯看得发毛了,开口来了一句,“兄dei,我看你这面相,最近有牢狱之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