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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夜会魏征(下)

    进入书房,直到一个少女端进来热茶糕点,李庆才放松下来,缓缓打量了一下这个古人房间。和想象的不同,书房布置的很简朴,甚至可以说简陋,没有什么名人字画也没有什么古董珍宝,地上铺着磨损的有些残破的草席,倒是沿墙立了几排木架,上面堆满了各种书籍。屋子正中只有一张不知什么木料做的矮几,上面摆着文房四宝,两侧各点了一盏昏暗的烛灯,整个房间显得寒酸阴暗。李庆越发失望,想这老家伙肯定没什么油水,连把椅子也没有,他却不知这个时期的唐朝一般还是习惯跪坐在草席上。(日本的榻榻米就是这么演变来的)

    魏征倒是不知李庆的想法,他也在细细打量李庆。只觉得这个怪人身材高大魁梧(古代人身高体型都比现代人偏矮偏瘦),且李庆长期的徒步跋山涉水,锻炼的肌肉非常结实,几乎没有一丝赘肉。“倒像一员猛将!”魏征不禁暗赞一声。

    另外这个怪人全身上下都透露着古怪:上身套着类似甲胄的无袖对襟小褂,鼓鼓囊囊,有很多小包;腰间挂着一把像刀又像剑的细长条状兵器,但隔着哑光黑的刀鞘却又看不真切;裤子像胡人的马裤,收口贴肉紧绷;右腿上绑着黑色的带子,外侧插着一把短剑;脚下穿着一双黑色的高帮靴子,但也是他从未见过的材料,像布又像皮……总之一切都给他非常奇怪的感觉,似乎自己以前见过的各地胡人也没这种打扮。(凯夫拉头盔和丛林弩在背包里,否则魏征以为李庆是蛮夷军士了)

    魏征挥手让侍女关门离开,盘腿挨着矮几坐下,正要开口,却惊讶的看见李庆又从那古怪的背包里拽出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也不见做了什么手脚,“咔”的一声,那东西突然发出明亮的光线,顿时将整个屋子照的仿若白昼。

    “这,这又是何物?”魏征眼睛又差点失明,好不容易恢复视力,心中的震撼简直是难以形容了。

    “没什么,应急灯。嗨,说了你也不懂”李庆烦躁的瞟了魏征一眼,“我说,你这破房子看上去可真寒酸的紧那!”

    ……

    魏征无语,心想你以为这里是哪?这可是太子恩赐的上宅,整个永兴坊这里也算是首屈一指了。你还瞧不上眼,难不成你住在皇宫里?不过他对李庆的好奇是越发强烈了,谨慎的问道:“不知阁下尊姓大名,从何而来,所为何事?”

    “某姓李单名一个庆字……别这么看我,我是正宗炎黄子孙。盖因先祖躲避战祸,久居,哦,久居海外。此次在下特意回乡来寻根访祖……”李庆觉得还是要给自己按个说得过去的身份,免得这帮唐朝土老帽瞎猜乱传。

    魏征听闻到是不疑有他,反而郑重一礼,沉声道:“原来是我汉皇子孙。中原自古战乱频仍,百姓流离失所何其多也。昔日靖节先生曾著《桃花源记》,想来令先祖久居世外,改服易俗在所难免矣……”说着竟然深有感触,“某姓魏名征,字玄成,敢问李郎表字?”

    “表字?在下表字广大。”李庆忘了古代一般互相是称呼字的,直呼其名是一种侮辱。现代人可没取过什么表字,情急之下只好把庆字拆开成广大两字,随口敷衍了事。突然又想到什么,惊讶道:“您就是郑国公,谏议大夫魏征?”虽然李庆对唐朝历史知道的不多,但高中历史课还算过硬,知道魏征的名人事迹。

    这下轮到魏征大吃一惊,急切道:“李郎不可妄言,某只是区区东宫僚属,添为太子洗马,位卑职低,并未封爵,遑论谏议大夫……”

    李庆反应过来,这个时候的魏征还没有跟李世民混,还是建成太子手下的小官。讪讪道:“魏公刚直不阿,犯颜直谏,实为我辈之楷模,早晚飞黄腾达,平步青云……”

    魏征心道你和我很熟吗?虽然听着挺舒服,还是不安,虽然隋唐时期不像清朝那般等级森严,但也不能随便逾礼僭越,尤其是官职上更不能胡言乱语。他马上尴尬的岔开话题,道:“李郎深夜潜入……咳,深夜来访,却是为何?坊门早闭,李郎又是如何进来?”说着又狐疑的打量了一番李庆和那个叫应急灯的东西,越看越觉得这个人非良善之辈。难道是敌国奸细?可又有哪个细作会揣着珍宝这般作态呢?总不至于千方百计来到长安就为买通他魏玄成一个小官吧。

    “咳,我怎么来的说来话长,不提也罢。只是希望能叨扰魏公旬日,给在下找个住处,顺便拜托魏公将在下这包小玩意儿发卖发卖。对了,我只要黄金”,说着,李庆又从背包里捧出一把东西,堆在矮几上。顿时再次将魏征给惊的目瞪口呆。

    魏征觉得自己简直就是比乡巴佬还乡巴佬,今天一晚上见得稀奇古怪的东西比这辈子见得还要多,还要离奇。一按就能冒火的神奇小匣子;看上去就价值连城的“珍珠”,珠子里面竟然还有各种绚丽的图案;能把人照的纤毫毕现的琉璃宝镜……关键是竟然有这么多!简直可以称得上富可敌国了!而且看那个包的样子里面还有大量珍稀,甚至那包本身看起来也不是凡品。魏征虽然官职不高,但长期出入皇宫,特别是和太子关系不错,还是很识货。这些东西别说是他,恐怕就是皇帝都未曾见过,他甚至一度以为李庆是传说中的海外仙人了。

    魏征呆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懦懦道:“这,这么多珍宝,某实不知该换多少金银……再说某也不懂贩卖……”隋唐时期虽然经济繁荣,政治开明,对商业也比较支持,但贩夫走卒在封建社会毕竟是底层,商人根本没什么地位。像魏征这样的士大夫阶层一般是不可能涉足商业领域的。

    李庆早知如此,也不甚在意,摆了摆手道:“无所谓,这些东西魏公可全权处理。送人也好,私售也好,自用也好,多少换些金子就行了。另外还请魏公帮忙找一落脚之处,兄弟另有打算。”李庆打定主意明天去传说中的东市西市看看,说不定跟那些富商更好谈。对李庆来说,单个商品的价值在大也赚不了多少钱,关键是要打通渠道。魏征作为官场人士,能通过他取得上层的好感,以后长期来往贩卖21世纪的商品也更方便。

    魏征沉默半响,最后似乎想到了什么,松了口气,突然正色道:“无功不受禄,若李郎只想换取些许黄金,某自会帮忙。不过某但有一言,李郎身怀重宝,须知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也。”

    李庆笑了笑,觉得魏征人还确实不错,摆了摆手:“这就不劳魏公费心了,兄弟省得。”

    魏征点了点头,道:“那魏某就不作杞人忧天了,想来阁下自非凡人,当可逢凶化吉……若李郎不嫌弃,就请在寒舍暂居如何?急切间也找不到什么好地方。”

    李庆想想也是,不管是买房还是租房,都没那么快,何况是在古代。再说现在都午夜时分了,也不可能出去找客栈,还不如魏征这里住着方便些,毕竟是个官员宅邸。便答应了下来。不过李庆也不敢完全放心,看着魏征似乎正直忠良,谁知道会不会背后下黑手或者趁他睡觉的时候呼兵引卒将他抓起来?等会到了卧室还得好好布置一番才行。

    两人放下了心思,聊起来就比较轻松了。在聊天的过程中,魏征发现李庆虽然有些用词奇特,但谈吐不凡,见识极广。很多事情都能一点即悟,举一反三,这令他暗暗吃惊,心道就凭这等见识也堪称栋梁之才。可惜这人来历不明,难以出仕为官。门荫,杂色入流和科举都不适合他。

    李庆当然不知道对方已经起了爱才之心,其实他要说学识只能算普通,更不要说融入古代封建体制了,他连三字经都背不全。不过神奇腕表功能强大,让他的话语在魏征听来清楚明白,意思表达到位,丝毫没有时代差异所产生的别扭。另外一个现代人每天饱受网络电视等媒体的信息轰炸,加上领先了数百年的见识,自然不是一个古人可比的。不过李庆不时流露出的现代人那种骨子里自由散漫,无法无天,君权等于狗屁的思想却让魏征非常警惕。

    李庆也觉得能近距离和历史上的名人接触很有意思,特别是魏征这么一个刚正不阿的人,在后世物欲横流的社会已经难觅其踪了。聊到最后,两人都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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