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十六公主
咸阳城下,车水马龙,高大的城墙横贯千里,巡逻的士兵面如沉水。来往的商贩急匆匆地走过,驮货的牲畜一声不吭,只管前进。需要进城的人排起了长队,素衣之下,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不同的神采,有喜,有忧,有哀,有怨。
虽然这处凋灵之地跟前世那秦国的历史有点儿相似,但毕竟是因为在另一个世界中发展,所以是有那么一些偏差的。比如,刚刚听几个老百姓小声议论,商鞅变法后,商鞅并不是被残酷的刑法给玩死的,而是被源源不断的刺客给杀死的。
转眼之间,轮到牛魔王和红孩儿接受检查了。
“喂!你俩!要想进城,先拿三个钱来!”守城门的一名高壮士兵上下打量着面前的二位,凶神恶煞地吼道。
其实,红孩儿和牛魔王在小木舟的时候就把绫罗绸缎换成了现在的粗布麻衣,呵呵,这二妖打扮成如今这个样子,谁看谁都会以为他们的生活比乞丐好不到哪去。
守城士兵只想从这俩穷鬼身上捞点油水。他顿了顿,拿起旁边的铜戈,在红孩儿和牛魔王的眼前晃了晃。
为什么士兵要看见衣着穷酸的牛魔王和红孩儿就打算暗揩油水呢?原来,咸阳是秦国的都城,是秦国的经济政治中心,每天出入的大多是锦衣玉食的达官贵人,他们的身份,可不是守城门的小兵能招惹得起的!而这些贵族平常就爱攀比,这么一搞,就无意间带动了咸阳的物价上涨,使得普通老百姓在咸阳根本没有消费能力,以至于每天进出的人中十有**都是贵族,而剩下一两成又被多个城门给分摊了,所以一上午就三四个普通百姓。小兵们当然惹不起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就只好欺负一下这些老百姓,勒索多少是多少。
牛魔王看见士兵趾高气昂的熊样,无奈地耸耸肩,立马从衣袖中掏出了一块如同成人拳头般大的金元宝,接着满不在乎地往地上一甩,只听“嘭”的一声,地面都微微颤抖了一下。
这闪闪的金元宝把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紧接着,周围传来一阵阵倒吸凉气的声音,为数不多的老百姓面面相觑,纷纷议论着。
“哇哇,这是哪家的大地主啊?那么有钱!我活了六七十年,也没见过这么大个的元宝。”
“是啊!那么大的金元宝,绝对不是普通人家能拿的出的,这俩人可真低调,穿成那个样子,我还以为是下地干活的呢!”
“那个小孩真帅气呀!长大之后一定是个美男子!”
“那小孩皮肤好白啊!”
红孩儿听地满头黑线,怎么扯到自己身上来了啊?
守门的士兵见状,大为惊诧,自己还是头一回见到这么低调的人家,穿的那么破旧,却随手扔出一块大元宝,眼都不眨一下,跟扔垃圾一样。这也太特么有钱了吧!
守门士兵直勾勾地盯着牛魔王摔在地上的金元宝,眼珠子都快粘到元宝上了。他吸了吸嘴角的口水,一改之前轻蔑的目光,立即换了一副谄媚的嘴脸,他尊敬地半跪在牛魔王面前,大喊道:“大人,请问您有什么吩咐?”
真是节操无下限,财帛动人心啊!红孩儿一脸感慨地想道。
牛魔王并没说什么,而是把元宝留在身后,接着拉着红孩儿走进了咸阳城。
红孩儿刚开始挺好奇于古代的城池的,但过了一会儿就完全失去了兴趣。
作为一国都城,在城市环保和卫生方面做的并不是很好,除了贵族集中区,其他地方基本随处可见垃圾。而且在娱乐文化方面,更是远远不如前世,一切都跟自己想像中的差别极大,于是,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次凡世之旅根本没让红孩儿觉得有趣,甚至,他都想立马回到乐仙湖去了。因此,一路上红孩儿都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金阳酒楼,咸阳城内一家颇具规模的酒楼,红孩儿和牛魔王选在了二楼一个靠窗临街的位置,点了几盘招牌菜,而后静静地坐了下来。
忽然,酒楼响起一阵惊呼。
“没想到镇南王世子来了,还有,他旁边的那个女子,貌似是十六公主!”
“奇怪!他们都是顶级贵族,应该去青云酒楼那样的大酒楼,怎么会来到这里呢?”
“这十六公主被称为秦国第一美女,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
牛魔王和红孩儿闻言,可不会在意那什么劳什子世子啊,公主啊什么的,他们一边吃着饭,一边看窗外的风景,很是惬意。
据说,这镇南王世子李驓天今天可谓是踩了运了,路上偶遇到号称大秦帝国第一美女并被国教的一位长老收为亲传弟子的十六公主嬴语冰,他清楚地记得当见到嬴语冰第一眼时那怦然心动的美妙感觉。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而功夫不负厚脸人,后来在自己死皮赖脸的恳求下,十六公主嬴语冰终于肯陪自己逛街了。
十六公主嬴语冰虽在咸阳宫中长大,并深得其父王嬴政的宠爱,却不喜欢太过奢侈的场所,于是把这次出宫吃饭的地点选在了金阳酒楼。
环视四周,李驓天发现酒楼已经爆满,他怀揣着要为自己暗恋的人选个好位置的想法,对旁边的嬴语冰笑道:“十六公主,我们上二楼吧。”
嬴语冰看都不看他一眼,默默地点了点头。
李驓天随即带着身旁的护卫和嬴语冰上了二楼。
红孩儿正在享受着古代佳肴,突然听见一声呵斥:“你们给本世子我滚开!”
红孩儿转头看去,看见一位高高瘦瘦的锦衣青年正站在自己和牛魔王的饭桌旁,一脸不善,而青年旁边的女子一脸平静,那可人的容貌简直漂亮得无可救药,凤眼朱唇,肤如凝脂,白衣胜雪,好似仙女下凡。
红孩儿淡淡地扫了一眼这位大美女,发现此女子身上居然有一股微弱至极的灵力在波动。
虽然这处凋灵之地跟前世那秦国的历史有点儿相似,但毕竟是因为在另一个世界中发展,所以是有那么一些偏差的。比如,刚刚听几个老百姓小声议论,商鞅变法后,商鞅并不是被残酷的刑法给玩死的,而是被源源不断的刺客给杀死的。
转眼之间,轮到牛魔王和红孩儿接受检查了。
“喂!你俩!要想进城,先拿三个钱来!”守城门的一名高壮士兵上下打量着面前的二位,凶神恶煞地吼道。
其实,红孩儿和牛魔王在小木舟的时候就把绫罗绸缎换成了现在的粗布麻衣,呵呵,这二妖打扮成如今这个样子,谁看谁都会以为他们的生活比乞丐好不到哪去。
守城士兵只想从这俩穷鬼身上捞点油水。他顿了顿,拿起旁边的铜戈,在红孩儿和牛魔王的眼前晃了晃。
为什么士兵要看见衣着穷酸的牛魔王和红孩儿就打算暗揩油水呢?原来,咸阳是秦国的都城,是秦国的经济政治中心,每天出入的大多是锦衣玉食的达官贵人,他们的身份,可不是守城门的小兵能招惹得起的!而这些贵族平常就爱攀比,这么一搞,就无意间带动了咸阳的物价上涨,使得普通老百姓在咸阳根本没有消费能力,以至于每天进出的人中十有**都是贵族,而剩下一两成又被多个城门给分摊了,所以一上午就三四个普通百姓。小兵们当然惹不起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就只好欺负一下这些老百姓,勒索多少是多少。
牛魔王看见士兵趾高气昂的熊样,无奈地耸耸肩,立马从衣袖中掏出了一块如同成人拳头般大的金元宝,接着满不在乎地往地上一甩,只听“嘭”的一声,地面都微微颤抖了一下。
这闪闪的金元宝把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紧接着,周围传来一阵阵倒吸凉气的声音,为数不多的老百姓面面相觑,纷纷议论着。
“哇哇,这是哪家的大地主啊?那么有钱!我活了六七十年,也没见过这么大个的元宝。”
“是啊!那么大的金元宝,绝对不是普通人家能拿的出的,这俩人可真低调,穿成那个样子,我还以为是下地干活的呢!”
“那个小孩真帅气呀!长大之后一定是个美男子!”
“那小孩皮肤好白啊!”
红孩儿听地满头黑线,怎么扯到自己身上来了啊?
守门的士兵见状,大为惊诧,自己还是头一回见到这么低调的人家,穿的那么破旧,却随手扔出一块大元宝,眼都不眨一下,跟扔垃圾一样。这也太特么有钱了吧!
守门士兵直勾勾地盯着牛魔王摔在地上的金元宝,眼珠子都快粘到元宝上了。他吸了吸嘴角的口水,一改之前轻蔑的目光,立即换了一副谄媚的嘴脸,他尊敬地半跪在牛魔王面前,大喊道:“大人,请问您有什么吩咐?”
真是节操无下限,财帛动人心啊!红孩儿一脸感慨地想道。
牛魔王并没说什么,而是把元宝留在身后,接着拉着红孩儿走进了咸阳城。
红孩儿刚开始挺好奇于古代的城池的,但过了一会儿就完全失去了兴趣。
作为一国都城,在城市环保和卫生方面做的并不是很好,除了贵族集中区,其他地方基本随处可见垃圾。而且在娱乐文化方面,更是远远不如前世,一切都跟自己想像中的差别极大,于是,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次凡世之旅根本没让红孩儿觉得有趣,甚至,他都想立马回到乐仙湖去了。因此,一路上红孩儿都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金阳酒楼,咸阳城内一家颇具规模的酒楼,红孩儿和牛魔王选在了二楼一个靠窗临街的位置,点了几盘招牌菜,而后静静地坐了下来。
忽然,酒楼响起一阵惊呼。
“没想到镇南王世子来了,还有,他旁边的那个女子,貌似是十六公主!”
“奇怪!他们都是顶级贵族,应该去青云酒楼那样的大酒楼,怎么会来到这里呢?”
“这十六公主被称为秦国第一美女,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
牛魔王和红孩儿闻言,可不会在意那什么劳什子世子啊,公主啊什么的,他们一边吃着饭,一边看窗外的风景,很是惬意。
据说,这镇南王世子李驓天今天可谓是踩了运了,路上偶遇到号称大秦帝国第一美女并被国教的一位长老收为亲传弟子的十六公主嬴语冰,他清楚地记得当见到嬴语冰第一眼时那怦然心动的美妙感觉。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而功夫不负厚脸人,后来在自己死皮赖脸的恳求下,十六公主嬴语冰终于肯陪自己逛街了。
十六公主嬴语冰虽在咸阳宫中长大,并深得其父王嬴政的宠爱,却不喜欢太过奢侈的场所,于是把这次出宫吃饭的地点选在了金阳酒楼。
环视四周,李驓天发现酒楼已经爆满,他怀揣着要为自己暗恋的人选个好位置的想法,对旁边的嬴语冰笑道:“十六公主,我们上二楼吧。”
嬴语冰看都不看他一眼,默默地点了点头。
李驓天随即带着身旁的护卫和嬴语冰上了二楼。
红孩儿正在享受着古代佳肴,突然听见一声呵斥:“你们给本世子我滚开!”
红孩儿转头看去,看见一位高高瘦瘦的锦衣青年正站在自己和牛魔王的饭桌旁,一脸不善,而青年旁边的女子一脸平静,那可人的容貌简直漂亮得无可救药,凤眼朱唇,肤如凝脂,白衣胜雪,好似仙女下凡。
红孩儿淡淡地扫了一眼这位大美女,发现此女子身上居然有一股微弱至极的灵力在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