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别做这动作
大理寺内,包括大理寺卿在内的人都在等着明家来人,与原告辩解一番,自辩无罪。
谁知,等到的却是明家一个三等小厮的到来,且他只是传话筒。
“我家大小姐说,有贼潜入福国公府,盗走了我府令牌及与令牌放在一起的十万两银票,谁若持有福国公府令牌,便是那个潜入福国公府偷盗银票的贼人,请大理寺卿大人看到贼人后缉拿归案,早日帮福国公府追回丢失的十万两银票。”
小厮说完,把准备好的状纸交由司务,对大理寺卿施礼后,离开了。
众人:“……”
王家告明家,一面之词。
明家告王家,同样如此。
王家可以说明家杀了王家主,不小心留下了证物。
明家亦可以说王家潜入明家盗走令牌与银票,从而用以陷害明家。
这……
事情陷入了僵局之中。
大理寺卿手持惊堂木一拍,一锤定音:“两家证据均不足,故,均不立案,两案驳回,待有新证据,再重审。退堂。”
“威武。”衙役喊道。
王吕书眼眸内满是不甘,他握紧拳头,薄唇紧抿,一副生气的模样。
不知想到什么,他身上的戾气消失,嘴角挂起笑意,眼眸内闪着志在必得的神色光彩。
他大手一挥,“带上父亲,回府。”
“是。”王家下人重新扛起棺木,出了大理寺。
……
王家如三个月前的明家一样,在府中支起了灵堂,王家众多嫡系分男左女右的位置,分坐于灵堂两侧。
来王家拜祭之人,比之明百万葬礼,少了好些。
关键是王家人抠门,不舍得摆流水席,与王家无关之人自然不会闲的去买二尺白布来哭丧,不止倒贴银子,还没酒席吃。
傻子才去。
明十万查看福国公府办丧事时所收礼单,发现王家送了一刀火纸、二尺白布、十两白银。
他便自行做主,派下人带上同样东西,去王家吊唁。
此事他没有自会明菲,在他看来,这些是小事,无需去劳烦明菲,他是府中总管,理应把这些琐事揽在自己身上。
只是,意外出现。
被明十万安排去王家吊唁的小厮,被王家扣在了王家,称他潜入王家家主书房,偷盗唯一证物:明家令牌。被巡逻护卫当场抓住。
抓住小厮的时候,从他怀中搜出了证物令牌。
证据确凿,王家把小厮送去了大理寺。
明家得到消息的时候,明十万气得不轻。
明菲听暗卫禀报,同样有些气愤,但没明十万那般严重。
明十万望着来寻他的明菲,不由得愧疚道:“大小姐,是属下大意,着了王家的道。”
“十万叔,不怪你。”明菲没有责备他的意思,说道:“本小姐去大理寺走上一遭。”
“大小姐,不可。”明十万道:“大小姐,你是我国公府主子,身份尊贵,不可出堂大理寺。属下带必胜兄弟去,一定不让王家得逞。”
明菲唇角露出浅笑,她道:“那一起去吧!今个天气不错,只当去遛弯了。”
说着,她便回了菲罗园,抱上明悦,带着俩丫鬟,登上马车,前往大理寺。
这下,京城人又有热闹可看。
明菲身着一袭月白色裙衫,头挽简单发髻,抱着身穿连体衣裤的明悦,走下马车,莲步款款地向大理寺大堂走去。
她的身后,跟着俩丫鬟及明十万、明必胜,以及秦君给她的暗卫——闪电、追风。
早已在大理寺旁听席就坐的围观百姓看到明菲时,不由得眼前一亮。
明家大小姐自从福国公府发丧过后,至今已有三个月不曾出现在大众视线范围内,可谓是低调到了极致。
若非明家生意蒸蒸日上,大家都以为明家定会就此败落下去,明菲亦会就此消沉下去。
如今再次瞧见明菲,众人发现,她与众人心中想象的恰恰相反。
明大小姐不止没消沉,反而越发精致。
不止容貌精致,就连那周身的气质,也是越发精致,让人看之,一眼难忘。
明菲姿态怡然地进入堂中,对大理寺卿微微点头见礼。
大理寺卿亦站起身,对明菲抱拳一拜,吩咐一衙役道:“上座。”
大理寺衙役为明菲送上座椅。
明菲抱着明悦落座。
坐下后,她道:“听说有人冤枉我明家小厮偷盗?”
王家来大理寺的是三公子王吕新,他收回被明菲气质吸引的眼眸,换上不羁的神色,对明菲道:“这贼子入我王家书房偷盗,被当场抓住,人证物证具在,请大理寺卿宣案。”
后一句,他把视线转向大理寺卿。
大理寺卿正义道:“案件未审,不可结案。”
明菲看向全身捆绑、衣衫凌乱、鼻青脸肿的明家小厮,说道:“笨死了。本要给你一百两意外伤害费,现在折半,给五十两,回府后找欣珂管事支取。”
小厮抬眸,没想到大小姐不止没有责备他,还给他五十两银子。
五十两银子,可是他两年的月钱啊!
他当即双膝重重跪在地上,对着明菲方向叩头,两眼泪汪:“大小姐……小的,有愧,着了道。”
“说说,怎么着了道?”明菲让他身旁的衙役把他搀扶起来,随后问道。
这时,王吕新说道:“哪有着道?明明是这贼人被抓现行,故意说着了道。”
明菲大眼瞪他一眼,“你急什么?莫非心里有鬼,不想他说?”
“胡说,本公子乃原告,能有何鬼?”王吕新反驳。
“没有鬼,便让他说,否则就是你心中有鬼。”明菲接话。
“你,口齿牙硬。”王吕新一甩衣袖,道:“哼,再如何辩解又有何用?这次我王家为原告,人证物证具在。”
明菲没接话,而是说了句:“那个,少年,以后在本小姐面前别甩衣袖,你甩衣袖特难看。唯有长相好看、身形修长、气质出众的男子甩衣袖才养眼,而你做这个动作,本小姐看着想吐。”
“哈哈……”听审席众人哈哈大笑。
这位明小姐,比之以前可爱了不少。
以前的她,总是让人想要嘲笑,而如今的她,却总是让人觉得讨喜。
(未完待续。)
谁知,等到的却是明家一个三等小厮的到来,且他只是传话筒。
“我家大小姐说,有贼潜入福国公府,盗走了我府令牌及与令牌放在一起的十万两银票,谁若持有福国公府令牌,便是那个潜入福国公府偷盗银票的贼人,请大理寺卿大人看到贼人后缉拿归案,早日帮福国公府追回丢失的十万两银票。”
小厮说完,把准备好的状纸交由司务,对大理寺卿施礼后,离开了。
众人:“……”
王家告明家,一面之词。
明家告王家,同样如此。
王家可以说明家杀了王家主,不小心留下了证物。
明家亦可以说王家潜入明家盗走令牌与银票,从而用以陷害明家。
这……
事情陷入了僵局之中。
大理寺卿手持惊堂木一拍,一锤定音:“两家证据均不足,故,均不立案,两案驳回,待有新证据,再重审。退堂。”
“威武。”衙役喊道。
王吕书眼眸内满是不甘,他握紧拳头,薄唇紧抿,一副生气的模样。
不知想到什么,他身上的戾气消失,嘴角挂起笑意,眼眸内闪着志在必得的神色光彩。
他大手一挥,“带上父亲,回府。”
“是。”王家下人重新扛起棺木,出了大理寺。
……
王家如三个月前的明家一样,在府中支起了灵堂,王家众多嫡系分男左女右的位置,分坐于灵堂两侧。
来王家拜祭之人,比之明百万葬礼,少了好些。
关键是王家人抠门,不舍得摆流水席,与王家无关之人自然不会闲的去买二尺白布来哭丧,不止倒贴银子,还没酒席吃。
傻子才去。
明十万查看福国公府办丧事时所收礼单,发现王家送了一刀火纸、二尺白布、十两白银。
他便自行做主,派下人带上同样东西,去王家吊唁。
此事他没有自会明菲,在他看来,这些是小事,无需去劳烦明菲,他是府中总管,理应把这些琐事揽在自己身上。
只是,意外出现。
被明十万安排去王家吊唁的小厮,被王家扣在了王家,称他潜入王家家主书房,偷盗唯一证物:明家令牌。被巡逻护卫当场抓住。
抓住小厮的时候,从他怀中搜出了证物令牌。
证据确凿,王家把小厮送去了大理寺。
明家得到消息的时候,明十万气得不轻。
明菲听暗卫禀报,同样有些气愤,但没明十万那般严重。
明十万望着来寻他的明菲,不由得愧疚道:“大小姐,是属下大意,着了王家的道。”
“十万叔,不怪你。”明菲没有责备他的意思,说道:“本小姐去大理寺走上一遭。”
“大小姐,不可。”明十万道:“大小姐,你是我国公府主子,身份尊贵,不可出堂大理寺。属下带必胜兄弟去,一定不让王家得逞。”
明菲唇角露出浅笑,她道:“那一起去吧!今个天气不错,只当去遛弯了。”
说着,她便回了菲罗园,抱上明悦,带着俩丫鬟,登上马车,前往大理寺。
这下,京城人又有热闹可看。
明菲身着一袭月白色裙衫,头挽简单发髻,抱着身穿连体衣裤的明悦,走下马车,莲步款款地向大理寺大堂走去。
她的身后,跟着俩丫鬟及明十万、明必胜,以及秦君给她的暗卫——闪电、追风。
早已在大理寺旁听席就坐的围观百姓看到明菲时,不由得眼前一亮。
明家大小姐自从福国公府发丧过后,至今已有三个月不曾出现在大众视线范围内,可谓是低调到了极致。
若非明家生意蒸蒸日上,大家都以为明家定会就此败落下去,明菲亦会就此消沉下去。
如今再次瞧见明菲,众人发现,她与众人心中想象的恰恰相反。
明大小姐不止没消沉,反而越发精致。
不止容貌精致,就连那周身的气质,也是越发精致,让人看之,一眼难忘。
明菲姿态怡然地进入堂中,对大理寺卿微微点头见礼。
大理寺卿亦站起身,对明菲抱拳一拜,吩咐一衙役道:“上座。”
大理寺衙役为明菲送上座椅。
明菲抱着明悦落座。
坐下后,她道:“听说有人冤枉我明家小厮偷盗?”
王家来大理寺的是三公子王吕新,他收回被明菲气质吸引的眼眸,换上不羁的神色,对明菲道:“这贼子入我王家书房偷盗,被当场抓住,人证物证具在,请大理寺卿宣案。”
后一句,他把视线转向大理寺卿。
大理寺卿正义道:“案件未审,不可结案。”
明菲看向全身捆绑、衣衫凌乱、鼻青脸肿的明家小厮,说道:“笨死了。本要给你一百两意外伤害费,现在折半,给五十两,回府后找欣珂管事支取。”
小厮抬眸,没想到大小姐不止没有责备他,还给他五十两银子。
五十两银子,可是他两年的月钱啊!
他当即双膝重重跪在地上,对着明菲方向叩头,两眼泪汪:“大小姐……小的,有愧,着了道。”
“说说,怎么着了道?”明菲让他身旁的衙役把他搀扶起来,随后问道。
这时,王吕新说道:“哪有着道?明明是这贼人被抓现行,故意说着了道。”
明菲大眼瞪他一眼,“你急什么?莫非心里有鬼,不想他说?”
“胡说,本公子乃原告,能有何鬼?”王吕新反驳。
“没有鬼,便让他说,否则就是你心中有鬼。”明菲接话。
“你,口齿牙硬。”王吕新一甩衣袖,道:“哼,再如何辩解又有何用?这次我王家为原告,人证物证具在。”
明菲没接话,而是说了句:“那个,少年,以后在本小姐面前别甩衣袖,你甩衣袖特难看。唯有长相好看、身形修长、气质出众的男子甩衣袖才养眼,而你做这个动作,本小姐看着想吐。”
“哈哈……”听审席众人哈哈大笑。
这位明小姐,比之以前可爱了不少。
以前的她,总是让人想要嘲笑,而如今的她,却总是让人觉得讨喜。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