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 暗哨
如果对方态度好的话就正常做生意,态度不好惹自己不爽了的话,就干脆一口气砍了,然后放火烧个白茫茫一片真干净。shumil.
这种逻辑类似于行走江湖的豪侠,现实里是取死之道,如果一直把这当作准则这么做下去,迟早会吃大亏。除非后台大得如同活人踩踏蚂蚁窝一样,怎么惹事儿都能一只手摆平。
不过,仅仅对于弱鸡们使出这么一招的话,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哪怕这群弱鸡的背后真的有哪个贵族做后台大老板,也轻易不会为了几只“看门狗”就得罪另一个贵族的。
对于贵族来说,其他贵族当然是首先要尊重的,其次,平民中的富商、学者、工匠、法师和武者也是该尊敬的,但程度就往往会低一些。
一位堂堂正正的战士也就罢了,像这种干灰色生意的,哪怕是个强者,也几乎不会被贵族高看半眼。
说干就干,洛明连回领地找保镖的事儿都省了,出了梵希郡城的城门,直接顺着那个奴隶贩子指点的方向,就策马奔去。
虽然剑师的修为远远不够横行天下,但对一般的野盗贼寇什么的,剑师就属于货真价实的大人物了,不需要担心什么。
闲着也是闲着,在半路上,洛明又开始练起了能量视觉。
如果不连自身散发的能量也一起刻意隐藏的话,那么就算视觉上的隐蔽手段再高超,也依旧没辙——所以能量视觉是对付伏兵和刺客的强大招数。
当然,一般刺客、探子也不会太隐藏这个……虽说能量多少也会被别人感知到一点,但哪有能量视觉这种罕见的超凡能力看得那么直观呢?
说曹操曹操到,在一看就很可疑的灌木丛中倒没有发现什么人型生物,只有一只田鼠,不过倒是从一颗大树的内部传出了一点能量来。
洛明放缓马步,仔细看去,不得不佩服对方的隐藏十分精妙。
那颗大树离地三米多的地方树皮上开了一个观察孔,估计对方是将大树的某个部分中心挖空,然后钻了进去吧。在那观察孔旁边有着细密并且不时摇曳的枝叶,甚至还有一个鸟巢,里面的鸟可以或多或少吸引别人的注意力,消除他们的一部分疑心。
“啊,原来是树叶的摇晃么?还是鸟的动静呢,真可爱~”有人就会被这么骗过去了。
洛明装作察觉,却不是十分确定的样子,左右环顾一圈,便接着向前策马走去——如果能做成生意的话,他也不愿意把关系闹僵,那么,故意将对方的暗哨揭穿这种事还是不要做比较好。
毕竟设置这么一个暗哨一定挺辛苦的,作为一个好人,他得尊重别人的劳动啊。
从那暗哨的方向传来一声类似鸟鸣的笛声,他也并没有去管。
没过多久,他便到达了一处处于半荒废状态的宅子面前。
这里或许在几百年前曾经有贵族老爷住过吧,不过现在,已经有一半的房间坍塌了,修缮费用不比新建一座更便宜,也就被彻底荒废在这里,最终沦为了一伙法外者的驻地。
接到了刚才暗哨的笛声信号,已经有三个人武装了起来严阵以待,恐怕还有更多人在房间内准备着武器装备,如果情况不善就杀出来或者从屋内放箭吧。
倒也不怪他们警惕起来——洛明骑着高头大马,挎着剑,虽然只是穿着皮甲,但独自一人向这个偏僻的地方来,一定有所蹊跷。
话说,如今一般的皮甲什么的对他的作用其实相当有限,穿上它也主要是为了吓唬无知的弱者用的。有些强盗弱小到完全无法感知对方的强大气息,如果洛明只穿着布衣骑马的话,难免会被当成一个人偷溜出来玩的废柴富二代。
他当然不怕盗匪,但就怕麻烦——走在路上就经常被袭击这种事对心脏可不好,就像正常人都会对源源不断飞过来的小飞虫嫌烦一个道理,虽然那小飞虫来了一万只也无法对人类造成实质性伤害。
穿着皮甲的话,就表明了自己是有战斗力的人,最弱的那种下三滥盗匪就得好好掂量自己有没有本事拿下他了。
刚才来这里的路上,洛明观察了一下地上有什么痕迹——不仅有马蹄印迹和普通的脚步,还有车轮的车辙,而且往返不止一次——看起来那个奴隶贩子没有骗人,这里住着的虽然是一伙凶人,但他们对外交流做的也不少,不惧怕被一般人知道自己的行踪。
也就可以肯定一件事了,他们并非无本买卖的强盗,而是货真价实的生意人。哪怕是捕奴贩奴的灰色生意,也比无本买卖强多了。
洛明可以把他们斩杀然后放火烧干净,但若是他们完全和贩奴无关,就只是个传出谣言引人上钩的盗匪团体的话,哪怕杀光他们,洛明这一来一回的时间也算是彻底浪费啦。
“你是什么人!”洛明这边正思考的时候,对面就传来一声大喝,一个壮汉拉开一张大弓,瞄向了洛明这边。
声音中虽然有些警惕,但没有到厌恶外人的程度,看起来对方也想好好做生意吧。
不过,那张大弓还是让洛明不禁多看了一眼。
弓本身没有附魔,箭矢也并非魔法箭,甚至没有用到什么太昂贵的材料,但那巨大的尺寸本来就保证了它的强劲。
若是在十米距离之内发出一箭,连剑师的斗气护罩都有很大几率射穿——虽然只有这一箭的机会就是了,闪开一箭然后跨越十米斩杀敌人,就连高级剑士时的洛明都可以做到。
这是一种极端的武器,洛明看看也就算了——他为自己未来准备的远程武器是大口径火枪或者干脆是小口径野战炮,论起极端来举世无双。
如果是那种威力强大而又可以大规模装备军队的好东西,他倒是会多感兴趣一会儿。
他一边回答着自己是来选购奴隶的客人,一边漫不经心地再度打开能量视觉,扫视了一圈。
就这下,他发现了一个比较有趣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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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逻辑类似于行走江湖的豪侠,现实里是取死之道,如果一直把这当作准则这么做下去,迟早会吃大亏。除非后台大得如同活人踩踏蚂蚁窝一样,怎么惹事儿都能一只手摆平。
不过,仅仅对于弱鸡们使出这么一招的话,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哪怕这群弱鸡的背后真的有哪个贵族做后台大老板,也轻易不会为了几只“看门狗”就得罪另一个贵族的。
对于贵族来说,其他贵族当然是首先要尊重的,其次,平民中的富商、学者、工匠、法师和武者也是该尊敬的,但程度就往往会低一些。
一位堂堂正正的战士也就罢了,像这种干灰色生意的,哪怕是个强者,也几乎不会被贵族高看半眼。
说干就干,洛明连回领地找保镖的事儿都省了,出了梵希郡城的城门,直接顺着那个奴隶贩子指点的方向,就策马奔去。
虽然剑师的修为远远不够横行天下,但对一般的野盗贼寇什么的,剑师就属于货真价实的大人物了,不需要担心什么。
闲着也是闲着,在半路上,洛明又开始练起了能量视觉。
如果不连自身散发的能量也一起刻意隐藏的话,那么就算视觉上的隐蔽手段再高超,也依旧没辙——所以能量视觉是对付伏兵和刺客的强大招数。
当然,一般刺客、探子也不会太隐藏这个……虽说能量多少也会被别人感知到一点,但哪有能量视觉这种罕见的超凡能力看得那么直观呢?
说曹操曹操到,在一看就很可疑的灌木丛中倒没有发现什么人型生物,只有一只田鼠,不过倒是从一颗大树的内部传出了一点能量来。
洛明放缓马步,仔细看去,不得不佩服对方的隐藏十分精妙。
那颗大树离地三米多的地方树皮上开了一个观察孔,估计对方是将大树的某个部分中心挖空,然后钻了进去吧。在那观察孔旁边有着细密并且不时摇曳的枝叶,甚至还有一个鸟巢,里面的鸟可以或多或少吸引别人的注意力,消除他们的一部分疑心。
“啊,原来是树叶的摇晃么?还是鸟的动静呢,真可爱~”有人就会被这么骗过去了。
洛明装作察觉,却不是十分确定的样子,左右环顾一圈,便接着向前策马走去——如果能做成生意的话,他也不愿意把关系闹僵,那么,故意将对方的暗哨揭穿这种事还是不要做比较好。
毕竟设置这么一个暗哨一定挺辛苦的,作为一个好人,他得尊重别人的劳动啊。
从那暗哨的方向传来一声类似鸟鸣的笛声,他也并没有去管。
没过多久,他便到达了一处处于半荒废状态的宅子面前。
这里或许在几百年前曾经有贵族老爷住过吧,不过现在,已经有一半的房间坍塌了,修缮费用不比新建一座更便宜,也就被彻底荒废在这里,最终沦为了一伙法外者的驻地。
接到了刚才暗哨的笛声信号,已经有三个人武装了起来严阵以待,恐怕还有更多人在房间内准备着武器装备,如果情况不善就杀出来或者从屋内放箭吧。
倒也不怪他们警惕起来——洛明骑着高头大马,挎着剑,虽然只是穿着皮甲,但独自一人向这个偏僻的地方来,一定有所蹊跷。
话说,如今一般的皮甲什么的对他的作用其实相当有限,穿上它也主要是为了吓唬无知的弱者用的。有些强盗弱小到完全无法感知对方的强大气息,如果洛明只穿着布衣骑马的话,难免会被当成一个人偷溜出来玩的废柴富二代。
他当然不怕盗匪,但就怕麻烦——走在路上就经常被袭击这种事对心脏可不好,就像正常人都会对源源不断飞过来的小飞虫嫌烦一个道理,虽然那小飞虫来了一万只也无法对人类造成实质性伤害。
穿着皮甲的话,就表明了自己是有战斗力的人,最弱的那种下三滥盗匪就得好好掂量自己有没有本事拿下他了。
刚才来这里的路上,洛明观察了一下地上有什么痕迹——不仅有马蹄印迹和普通的脚步,还有车轮的车辙,而且往返不止一次——看起来那个奴隶贩子没有骗人,这里住着的虽然是一伙凶人,但他们对外交流做的也不少,不惧怕被一般人知道自己的行踪。
也就可以肯定一件事了,他们并非无本买卖的强盗,而是货真价实的生意人。哪怕是捕奴贩奴的灰色生意,也比无本买卖强多了。
洛明可以把他们斩杀然后放火烧干净,但若是他们完全和贩奴无关,就只是个传出谣言引人上钩的盗匪团体的话,哪怕杀光他们,洛明这一来一回的时间也算是彻底浪费啦。
“你是什么人!”洛明这边正思考的时候,对面就传来一声大喝,一个壮汉拉开一张大弓,瞄向了洛明这边。
声音中虽然有些警惕,但没有到厌恶外人的程度,看起来对方也想好好做生意吧。
不过,那张大弓还是让洛明不禁多看了一眼。
弓本身没有附魔,箭矢也并非魔法箭,甚至没有用到什么太昂贵的材料,但那巨大的尺寸本来就保证了它的强劲。
若是在十米距离之内发出一箭,连剑师的斗气护罩都有很大几率射穿——虽然只有这一箭的机会就是了,闪开一箭然后跨越十米斩杀敌人,就连高级剑士时的洛明都可以做到。
这是一种极端的武器,洛明看看也就算了——他为自己未来准备的远程武器是大口径火枪或者干脆是小口径野战炮,论起极端来举世无双。
如果是那种威力强大而又可以大规模装备军队的好东西,他倒是会多感兴趣一会儿。
他一边回答着自己是来选购奴隶的客人,一边漫不经心地再度打开能量视觉,扫视了一圈。
就这下,他发现了一个比较有趣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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