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六百二十章 旧宅
卡特·霍顿依旧在悠闲地品着茶,只是他的眼神,再没有先前那般轻松,隐隐有些凝重,但脸上,却没有丝毫意外之色。
显然,他早已预料到此事,甚至,他早已调查过此事,并已有定论,只是碍于某些因素,无法即可动手解决这一切。
当这条隐患再次被我提出时,就好像一只无形的手,撕开了他尚未愈合的疮疤,岂能不令他慎重以待?
片刻思索之后,卡特·霍顿道:“既然知道这些内情,你就不担心约翰·戴维斯会以同样的方式损害月光城的名誉吗?毕竟名誉,可是立国之本哪!”
最后一句话,他咬字很重,显然是在警告我,收起不切实际的想法,既然约翰·戴维斯能够有损艾瑞城的名誉,他也同样能够做到损害月光城的名誉。
“关于这一点”我微笑回应道:“毋需陛下担忧,至于如何处置约翰·戴维斯及其家族,我自有手段。”
望着我自信的笑容,卡特·霍顿冷笑三声,道:“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我便同意了你这门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十万金币送来之时,你就可以带着约翰·戴维斯的家人离开了。”
“那敢情好,有劳陛下了。”
我起身一礼,大步退出会客厅。
既然卡特·霍顿答应归还约翰·戴维斯的家人,也就证明此事暂时告一段落。
仰天长呼口气,我缓步行走在这条熟悉的大道上。
目光不经意扫过每一幢大楼,我甚至能够道出它们原来主人的名字。
然而透过窗口门缝,我却只看到了一张张陌生的脸孔,他们是这些店铺酒家的现任主人,是经历过数次战火蹂躏得以苟活的幸运之人。
幸运?
呵呵,我不确定。
或许在战争中死去的那些原商铺主人,不得不背井离乡,远居他国的原酒馆主人,才是真正的幸运之人。
前者解脱了,后者享受到和平所带来的幸福。
而眼前的现任主人,却不得不守着一户户旧宅,在高压与危险之中,瑟瑟度日。
或许,他们才是真正不幸的人。
走过商业街,即将抵达城镇边缘,一座残破的建筑,屹立在我面前。
破败的围墙,杂草丛生的花园,缺失的门板,碎裂的窗子,褪了色的墙皮,以及漏雨的屋顶......这一切的一切,都预示着这是一间早已荒废多年的老宅。
然而,它真正被荒废的时间,可能还不到两年。
它的上一任屋主,应该是一对老夫妻,佝偻的身子,苍老的面容,以及一双畏畏缩缩的眼神,刚刚经历过艾瑞城内乱的他们,对未来并不抱有任何希望,他们只恳求上苍,能够让他们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可以在严冬腊月,缩在被窝里,报团取暖,而不至于冻死荒郊。
然而才过去不到两年光阴,那对老人就已不见了踪影,不知是乔迁他处,还是已然携手共赴创世之神那里去了。
再往前,有一伙流氓冒险家占据了这间屋子,他们在这里生火取暖,在这里饮酒吃肉,在这里肆意作乐,也在这里......死去。
杀死他们的,正是我。
我之所以杀死他们,并不是嫌弃他们面目狰狞,也不是看不惯他们饮酒作乐,更不是反对他们在院子里生火取暖,而是因为,这间屋子真正的主人,是我的未婚妻,凤凰。
即便离开艾瑞城,我也不允许其他人随意染指这里。
当然,如果你无处避雨,流落街头的话,只要保证屋子整洁,我还是允许任何人暂住于此的。
我想,凤凰大概也不会计较这点小事。
深吸口气,我踏前一步,迈入园中。
然而就在我一只脚踏进院中,一只脚扔在外面的时候,耳畔陡然响起一声惊雷般的吼声:“站住!”
我诧异的转过头,就见一队制服笔挺的护城队员,一手扶剑身,一手握剑柄,快步赶来,同时高声警告道:“不许再踏入院中半步!”
盯着一脸凶神恶煞冲过来的护城队员,我皱了皱眉,犹豫片刻,还是很配合的把脚缩了回来。
“敢问这位长官大人,我为何不能踏入这座建筑?难道它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不成?”
护城队小队长斜睨着我,傲慢道:“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我只知道,总队长吩咐,这座宅子,不许再有任何人擅入一步,违令者,杀无赦!”
“杀无赦?呵呵”我笑道:“那倘若你们的陛下也想进院子溜溜,你们还杀不杀?”
“废话这么多呢!”护城队小队长狠狠瞪了我眼:“叫你别进去,你就别进去!这是命令,懂不懂!”
“好好好,我遵命,我遵命,你先把家伙收起来,我看着眼晕。”
高举双手,我一边服软,一边慢慢往后退。
待我离开宅子五米以外,护城队小队长方才把寒光奕奕的骑士剑插回剑鞘,目光不善的瞪我一眼,而后领着一众护城队员,呼啦啦离去了。
“这是单勇做的好事吗?”
我暗自思忖道:“他还真是用心良苦啊,为了保住我的宅子,竟然公物私用,擅自调集一队护城队员,协助看护宅子。”
想到这里,我不禁一声慨叹。
没想到许久不联系了,单勇这人竟然依旧保持着该有的忠诚。
我是不是该稍稍奖励他些什么呢?
思索片刻,我溜达到贫民区,逮住一个正和泥玩的小孩儿,问他是否知道护城总队长的宅址在哪儿。
小孩用满是泥巴的手指戳着下巴,思索了会儿,眼神却游离个不停。
哼哼,这孩子,是在等我奉上好处啊。
伸手入兜,摸出一块魔法蜜糖,小家伙的眼神立马不游离了,而是直勾勾盯着蜜糖,口水哗啦哗啦往下淌。
“去,把手和脸洗了”我吩咐道。
虽然很不情愿,但为了得到蜜糖,他还是撒开小脚丫子,飞快跑到井边,打了桶水,洗干净手和脸,这才又飞也似地跑了回来,巴巴的望着我手指捏着的蜜糖。
“喏”我将蜜糖递了过去,他接过蜜糖,却没有吃,而是继续巴巴地望着我,那小可怜表情像极了期待母亲喂食的小麻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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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他早已预料到此事,甚至,他早已调查过此事,并已有定论,只是碍于某些因素,无法即可动手解决这一切。
当这条隐患再次被我提出时,就好像一只无形的手,撕开了他尚未愈合的疮疤,岂能不令他慎重以待?
片刻思索之后,卡特·霍顿道:“既然知道这些内情,你就不担心约翰·戴维斯会以同样的方式损害月光城的名誉吗?毕竟名誉,可是立国之本哪!”
最后一句话,他咬字很重,显然是在警告我,收起不切实际的想法,既然约翰·戴维斯能够有损艾瑞城的名誉,他也同样能够做到损害月光城的名誉。
“关于这一点”我微笑回应道:“毋需陛下担忧,至于如何处置约翰·戴维斯及其家族,我自有手段。”
望着我自信的笑容,卡特·霍顿冷笑三声,道:“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我便同意了你这门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十万金币送来之时,你就可以带着约翰·戴维斯的家人离开了。”
“那敢情好,有劳陛下了。”
我起身一礼,大步退出会客厅。
既然卡特·霍顿答应归还约翰·戴维斯的家人,也就证明此事暂时告一段落。
仰天长呼口气,我缓步行走在这条熟悉的大道上。
目光不经意扫过每一幢大楼,我甚至能够道出它们原来主人的名字。
然而透过窗口门缝,我却只看到了一张张陌生的脸孔,他们是这些店铺酒家的现任主人,是经历过数次战火蹂躏得以苟活的幸运之人。
幸运?
呵呵,我不确定。
或许在战争中死去的那些原商铺主人,不得不背井离乡,远居他国的原酒馆主人,才是真正的幸运之人。
前者解脱了,后者享受到和平所带来的幸福。
而眼前的现任主人,却不得不守着一户户旧宅,在高压与危险之中,瑟瑟度日。
或许,他们才是真正不幸的人。
走过商业街,即将抵达城镇边缘,一座残破的建筑,屹立在我面前。
破败的围墙,杂草丛生的花园,缺失的门板,碎裂的窗子,褪了色的墙皮,以及漏雨的屋顶......这一切的一切,都预示着这是一间早已荒废多年的老宅。
然而,它真正被荒废的时间,可能还不到两年。
它的上一任屋主,应该是一对老夫妻,佝偻的身子,苍老的面容,以及一双畏畏缩缩的眼神,刚刚经历过艾瑞城内乱的他们,对未来并不抱有任何希望,他们只恳求上苍,能够让他们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可以在严冬腊月,缩在被窝里,报团取暖,而不至于冻死荒郊。
然而才过去不到两年光阴,那对老人就已不见了踪影,不知是乔迁他处,还是已然携手共赴创世之神那里去了。
再往前,有一伙流氓冒险家占据了这间屋子,他们在这里生火取暖,在这里饮酒吃肉,在这里肆意作乐,也在这里......死去。
杀死他们的,正是我。
我之所以杀死他们,并不是嫌弃他们面目狰狞,也不是看不惯他们饮酒作乐,更不是反对他们在院子里生火取暖,而是因为,这间屋子真正的主人,是我的未婚妻,凤凰。
即便离开艾瑞城,我也不允许其他人随意染指这里。
当然,如果你无处避雨,流落街头的话,只要保证屋子整洁,我还是允许任何人暂住于此的。
我想,凤凰大概也不会计较这点小事。
深吸口气,我踏前一步,迈入园中。
然而就在我一只脚踏进院中,一只脚扔在外面的时候,耳畔陡然响起一声惊雷般的吼声:“站住!”
我诧异的转过头,就见一队制服笔挺的护城队员,一手扶剑身,一手握剑柄,快步赶来,同时高声警告道:“不许再踏入院中半步!”
盯着一脸凶神恶煞冲过来的护城队员,我皱了皱眉,犹豫片刻,还是很配合的把脚缩了回来。
“敢问这位长官大人,我为何不能踏入这座建筑?难道它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不成?”
护城队小队长斜睨着我,傲慢道:“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我只知道,总队长吩咐,这座宅子,不许再有任何人擅入一步,违令者,杀无赦!”
“杀无赦?呵呵”我笑道:“那倘若你们的陛下也想进院子溜溜,你们还杀不杀?”
“废话这么多呢!”护城队小队长狠狠瞪了我眼:“叫你别进去,你就别进去!这是命令,懂不懂!”
“好好好,我遵命,我遵命,你先把家伙收起来,我看着眼晕。”
高举双手,我一边服软,一边慢慢往后退。
待我离开宅子五米以外,护城队小队长方才把寒光奕奕的骑士剑插回剑鞘,目光不善的瞪我一眼,而后领着一众护城队员,呼啦啦离去了。
“这是单勇做的好事吗?”
我暗自思忖道:“他还真是用心良苦啊,为了保住我的宅子,竟然公物私用,擅自调集一队护城队员,协助看护宅子。”
想到这里,我不禁一声慨叹。
没想到许久不联系了,单勇这人竟然依旧保持着该有的忠诚。
我是不是该稍稍奖励他些什么呢?
思索片刻,我溜达到贫民区,逮住一个正和泥玩的小孩儿,问他是否知道护城总队长的宅址在哪儿。
小孩用满是泥巴的手指戳着下巴,思索了会儿,眼神却游离个不停。
哼哼,这孩子,是在等我奉上好处啊。
伸手入兜,摸出一块魔法蜜糖,小家伙的眼神立马不游离了,而是直勾勾盯着蜜糖,口水哗啦哗啦往下淌。
“去,把手和脸洗了”我吩咐道。
虽然很不情愿,但为了得到蜜糖,他还是撒开小脚丫子,飞快跑到井边,打了桶水,洗干净手和脸,这才又飞也似地跑了回来,巴巴的望着我手指捏着的蜜糖。
“喏”我将蜜糖递了过去,他接过蜜糖,却没有吃,而是继续巴巴地望着我,那小可怜表情像极了期待母亲喂食的小麻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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