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以人为先
普罗米修斯是罪神。这是神界统一的论调,也是诸神传达给凡人的唯一结论。
所以,面对“你平时敬奉的诸神中,有这位人类之父吗”这样的问题,如果卡德摩斯回答是,那么他就悖逆了诸神的立场,直接就是渎神行为;如果卡德摩斯回答否,又违背了他自己视诸神如父母,以子女侍奉双亲的纯粹之心侍奉诸神的论点,因为他连确确实实创造了人类的真正的父,都不侍奉。
这一招犀利凶猛,实在令人击节赞叹。
辩论就是这样。论题的正反两面,并没有确定的对错,看的就是双方选手立论是否严谨,逻辑是否严密,能否敏锐地抓住对手的漏洞予以攻击,同时化解对手对自己的攻击。
某种程度上,就跟战争是一样的。战前准备,战时应变,进攻防守,见招拆招。高水平的辩论赛,真的是精彩纷呈,不亚于任何激烈赛事。
面对这样犀利的攻击,卡德摩斯会怎样应对?
他向西绪福斯轻轻点了点头,说道:
“尊贵的科林斯王,您的这个问题,让我仿佛看到了您年轻时游历四方,斩杀妖魔的凶猛身影。但我必须说,您的这个问题,不过是将我的论点狭隘化,而使其显得自相矛盾罢了。我本身的观点,并不是这样。
“我说‘信神应该是像孩子爱母亲一样理所应当的情感’,并不是狭义地指代子女对父母的侍奉之情;而神造人,不论是一个神、两个神还是所有的神,也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父母生养子女。神造人是神的伟力,就像地上长出庄稼,海里孕育鱼虾一样,并没有特定的,一对一的感情。
“但父母生养子女,其中有着一对一的哺育之恩,养育之情,所以子女对父母生出侍奉的情感,是自然而然,理所应当的。我所阐述的,是这种自然而然、理所应当的情感;我所要表达的,是人敬神的情感应该像子女侍奉父母的情感一样,不掺杂自我的评判,不掺杂利益的计较。
“正因为神的伟力足以开山填海,纵横古今,足以创造人类这一种族,所以神与人的差异,比天空和深渊的差距更大,神的心,完全不是可朽的凡人可以触及的。以可朽的凡人之心揣度不朽的神的意志,并以此评判诸神,不过是狂妄的自欺欺人,就好像幼儿揣摩成人的心理一样。
“尊贵的西绪福斯王,在您小的时候,您的父母因为您犯下错误而惩罚您,您会理解他们吗?我想很多孩子都不能理解,甚至可能在心中生出不满。但是当您长大之后,当您有了自己的儿女,当您因为自己的儿女犯错而惩罚他们的时候,您是否就能理解父母当初的苦心了呢?——如果您承认这一点的话,那么您又怎么知道,您现在对于诸神的评判,不是像小孩对于惩罚他的父母的评判一样,只是因为年幼无知呢?毕竟,神与人的差距,比大人和小孩的差距更大。
“您刚才说,诸神的品质和行为不值得凡人尊奉信仰,在我看来,这就像小孩不懂父母的苦心,而自以为是地评判父母,并且得出父母不值得尊敬爱戴的结论。我是个未婚的年轻人,但在座为人父母的,如果家里的孩子有这样的行为,想必也会很生气吧?”
卡德摩斯的话引起了全场一阵轻笑。西绪福斯的进攻犀利凶猛,但卡德摩斯并未慌乱,准确地指出了西绪福斯将他这个比喻性的表述狭隘化的伎俩,云淡风轻地化解了这一招,并且将辩论拉回到对于凡人是否可以评判诸神的问题上来。
这一回合的较量,双方难分胜负。如果是拳击算点数的话,相当于两人各得一分。
轮到西绪福斯发言,西绪福斯说道:
“虽然你回避了我的问题,年轻的王子,但出于礼貌,我先顺着你的思路往下进行。
“你说凡人对于诸神的评判,就像小孩对于大人的评判一样,是盲目而狂妄的。小孩不应该评判大人,凡人也不应该评判诸神。
“我承认诸神力量强大,寿命长远,他们的心思,确实不是凡人可以触及的。但即便存在这种天渊之别,也并不等于,凡人就不能评判诸神。因为所谓评判,本就是一个站在自己的立场,去衡量外物的过程。
“所以,任何评判天然都有局限性,但却不能因为有局限性,就不去评判。就像小孩,他不懂父母的苦心,做错了事,被父母惩罚而生出怨恨,这是他自然而然的情绪;就像他得到了父母的奖赏而开心,而爱父母一样。作为父母,碰到他怨恨的时候,应该给予教育,难道说因为孩子有了怨恨的情绪,就把他扔到水里淹死么?
“同理,我们是人,自然是站在人的立场,去衡量神的行为。我们看到神的行为对我们有害无益,难道还不能生出怨恨?退一步讲,就算这种评判,这种怨恨,真的是因为我们自己的局限而犯下的错误,作为诸神,就可以降下洪水,将我们抹杀么?
“你方才问我,身为科林斯的王,如果有人在我的城中发表冒犯我的言论,组织颠覆我统治的游行,我会不会惩罚他。答案当然是会的。但我对他的惩罚,将依据科林斯的法律,而非我的一时兴起。在对他进行惩罚之前,我还会在法庭听取他的辩护,反思我是否有不够贤能之处。年轻的王子,请你告诉我:诸神对于凡人,可有这种父母对孩子的爱护,或者国王对臣民的责任么?”
西绪福斯的这一招,势大力沉。在承认诸神的心思不是凡人可以触及的前提下,还坚持凡人可以评判诸神,哪怕错了,诸神也不应该直接降下灭世的惩罚。甚至,用父母对孩子,国王对臣民的标准,来要求诸神。
这是完全站在凡人立场的论述。任何一种宗教,都不会承认这种论述。因为宗教信仰以神为先,人是神的附属;但西绪福斯,完全以人为先。
在这个神实际存在,并且确实创造了凡人的世界,这种言论,这种思想,确实非常狂妄。可是在辩论中,这种观点,又非常有力,因为对手不可能将以神为先的思想强加给他。所以要么在他的框架里说话,要么就只能在自己的框架里自说自话。
这一招不破解,西绪福斯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所以,面对“你平时敬奉的诸神中,有这位人类之父吗”这样的问题,如果卡德摩斯回答是,那么他就悖逆了诸神的立场,直接就是渎神行为;如果卡德摩斯回答否,又违背了他自己视诸神如父母,以子女侍奉双亲的纯粹之心侍奉诸神的论点,因为他连确确实实创造了人类的真正的父,都不侍奉。
这一招犀利凶猛,实在令人击节赞叹。
辩论就是这样。论题的正反两面,并没有确定的对错,看的就是双方选手立论是否严谨,逻辑是否严密,能否敏锐地抓住对手的漏洞予以攻击,同时化解对手对自己的攻击。
某种程度上,就跟战争是一样的。战前准备,战时应变,进攻防守,见招拆招。高水平的辩论赛,真的是精彩纷呈,不亚于任何激烈赛事。
面对这样犀利的攻击,卡德摩斯会怎样应对?
他向西绪福斯轻轻点了点头,说道:
“尊贵的科林斯王,您的这个问题,让我仿佛看到了您年轻时游历四方,斩杀妖魔的凶猛身影。但我必须说,您的这个问题,不过是将我的论点狭隘化,而使其显得自相矛盾罢了。我本身的观点,并不是这样。
“我说‘信神应该是像孩子爱母亲一样理所应当的情感’,并不是狭义地指代子女对父母的侍奉之情;而神造人,不论是一个神、两个神还是所有的神,也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父母生养子女。神造人是神的伟力,就像地上长出庄稼,海里孕育鱼虾一样,并没有特定的,一对一的感情。
“但父母生养子女,其中有着一对一的哺育之恩,养育之情,所以子女对父母生出侍奉的情感,是自然而然,理所应当的。我所阐述的,是这种自然而然、理所应当的情感;我所要表达的,是人敬神的情感应该像子女侍奉父母的情感一样,不掺杂自我的评判,不掺杂利益的计较。
“正因为神的伟力足以开山填海,纵横古今,足以创造人类这一种族,所以神与人的差异,比天空和深渊的差距更大,神的心,完全不是可朽的凡人可以触及的。以可朽的凡人之心揣度不朽的神的意志,并以此评判诸神,不过是狂妄的自欺欺人,就好像幼儿揣摩成人的心理一样。
“尊贵的西绪福斯王,在您小的时候,您的父母因为您犯下错误而惩罚您,您会理解他们吗?我想很多孩子都不能理解,甚至可能在心中生出不满。但是当您长大之后,当您有了自己的儿女,当您因为自己的儿女犯错而惩罚他们的时候,您是否就能理解父母当初的苦心了呢?——如果您承认这一点的话,那么您又怎么知道,您现在对于诸神的评判,不是像小孩对于惩罚他的父母的评判一样,只是因为年幼无知呢?毕竟,神与人的差距,比大人和小孩的差距更大。
“您刚才说,诸神的品质和行为不值得凡人尊奉信仰,在我看来,这就像小孩不懂父母的苦心,而自以为是地评判父母,并且得出父母不值得尊敬爱戴的结论。我是个未婚的年轻人,但在座为人父母的,如果家里的孩子有这样的行为,想必也会很生气吧?”
卡德摩斯的话引起了全场一阵轻笑。西绪福斯的进攻犀利凶猛,但卡德摩斯并未慌乱,准确地指出了西绪福斯将他这个比喻性的表述狭隘化的伎俩,云淡风轻地化解了这一招,并且将辩论拉回到对于凡人是否可以评判诸神的问题上来。
这一回合的较量,双方难分胜负。如果是拳击算点数的话,相当于两人各得一分。
轮到西绪福斯发言,西绪福斯说道:
“虽然你回避了我的问题,年轻的王子,但出于礼貌,我先顺着你的思路往下进行。
“你说凡人对于诸神的评判,就像小孩对于大人的评判一样,是盲目而狂妄的。小孩不应该评判大人,凡人也不应该评判诸神。
“我承认诸神力量强大,寿命长远,他们的心思,确实不是凡人可以触及的。但即便存在这种天渊之别,也并不等于,凡人就不能评判诸神。因为所谓评判,本就是一个站在自己的立场,去衡量外物的过程。
“所以,任何评判天然都有局限性,但却不能因为有局限性,就不去评判。就像小孩,他不懂父母的苦心,做错了事,被父母惩罚而生出怨恨,这是他自然而然的情绪;就像他得到了父母的奖赏而开心,而爱父母一样。作为父母,碰到他怨恨的时候,应该给予教育,难道说因为孩子有了怨恨的情绪,就把他扔到水里淹死么?
“同理,我们是人,自然是站在人的立场,去衡量神的行为。我们看到神的行为对我们有害无益,难道还不能生出怨恨?退一步讲,就算这种评判,这种怨恨,真的是因为我们自己的局限而犯下的错误,作为诸神,就可以降下洪水,将我们抹杀么?
“你方才问我,身为科林斯的王,如果有人在我的城中发表冒犯我的言论,组织颠覆我统治的游行,我会不会惩罚他。答案当然是会的。但我对他的惩罚,将依据科林斯的法律,而非我的一时兴起。在对他进行惩罚之前,我还会在法庭听取他的辩护,反思我是否有不够贤能之处。年轻的王子,请你告诉我:诸神对于凡人,可有这种父母对孩子的爱护,或者国王对臣民的责任么?”
西绪福斯的这一招,势大力沉。在承认诸神的心思不是凡人可以触及的前提下,还坚持凡人可以评判诸神,哪怕错了,诸神也不应该直接降下灭世的惩罚。甚至,用父母对孩子,国王对臣民的标准,来要求诸神。
这是完全站在凡人立场的论述。任何一种宗教,都不会承认这种论述。因为宗教信仰以神为先,人是神的附属;但西绪福斯,完全以人为先。
在这个神实际存在,并且确实创造了凡人的世界,这种言论,这种思想,确实非常狂妄。可是在辩论中,这种观点,又非常有力,因为对手不可能将以神为先的思想强加给他。所以要么在他的框架里说话,要么就只能在自己的框架里自说自话。
这一招不破解,西绪福斯已经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