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沈家小姐
一份奏章放在军机处,让李元昊和四大辅臣头疼不已。
叹了一口气,李元昊放下奏章,自顾自分析道:“此事由漕运起,最后落脚点也应是漕运,两浙江苏的商贾想要更多权利,更多漕运份额,若是朝廷给了,对方必定得寸进尺,若是朝廷不答应,运往镇南军的粮草就要搁浅闲置,时间是粮草最大的敌人,苏浙一代雨水多,极容易发霉坏掉,若是那般,刚刚遭逢巨变的镇南军可能就要真的乱了。”
“商贾最是可恨!”索碧隆一手砸在桌上,他书生出身,读的是圣人古训。
“看样子,朕要去两浙江苏一趟,见识一下这位幕后主使了。”李元昊开口道。
吴昌赫放开相互交错的双手:“陛下,您无需去两浙江苏,因为对方已经来了太安城。”
“哦?竟然敢来太安城,看样子有所依仗。”
吴昌赫笑了笑:“其实对方早几年就已经来到太安城了,一切不过都在布局而已。陛下,微臣敢断定,此次两浙江苏的漕运事件必定和沈家有关。”
“沈家?”李元昊第一次听说沈家。
听到沈家,魏浩坤浑身一颤,额头上渗出汗珠,汗如雨下。
“祭酒大人,您这是?”李元昊疑惑。
魏浩坤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微臣的天一楼,便是沈家出资建造的。”
他和盘托出,若是事后被查出,他祭酒大人的脑袋可就真的保不住了。
“沈家果真能量巨大,能撬动祭酒大人。”李元昊笑望着魏浩坤,笑容灿烂,眼神深邃,外人看不出她心中所想。
吴昌赫也瞄了一眼魏浩坤:“沈家家主沈万千在扬州发家,原本是一件不起眼的绸缎小庄子,却眼光独到的抓住了朝廷大肆扶持商贾的时机,从漕运下手,偶贩私盐,建钱庄,制铁器,利润巨大。期间用的或明或暗的手段先后打垮了扬州一代的其他商贾,成为了江苏最大的商贾,而且沈家所建立的钱庄,把握住江苏一代的商业命脉,其后更是大肆扩张,先后拿下两浙市场,风头一时无两。”
“如此看来,沈万千还真是一个经商的奇才。”李元昊说道。
苏克沙哈哈一笑:“陛下,这您就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沈家能有如此规模,他沈万千还真没有出多少力,沈家真正的幕后掌舵人是沈家大小姐沈凝儿。”
“沈凝儿?”李元昊更是没有听说过。
苏克沙说道:“沈凝儿年幼时候,是个有名的胖女子,因为贪嘴,体量丰腴,体型爆满,一顿饭的食量能匹敌三个成年汉子。传闻她若是想荡秋千需要手臂粗细的绞绳挂在腰肢粗细的树干上,被戏称为沈家千斤,江苏一代有传言,宁娶乞丐女,不要沈家女。后来,沈凝儿喜欢扬州一位书生,殊不知书生无意,为了捉弄沈凝儿,竟让她游过扬州西湖,不然不会与她交好。沈凝儿也是情种一枚,用情过深,竟然真的要游过西湖,虽然会水,但是也抵不过体重太重,游至湖中间,身体乏累,沉入湖底,就此死了。”
“死了?那么以后的事情又是怎么回事?”李元昊猎奇,极为喜欢玄奇的故事。
索碧隆捋须笑了笑:“奇就奇在此处了,沈凝儿淹死西湖,沈万千命人将尸体打捞上来,设道场,布灵堂,要好好安葬了沈凝儿,但是当夜时分,这沈凝儿竟然从棺材里爬了出来,众目睽睽之下走到念经高僧身前,拿袖子擦了擦高僧的光头,喃喃了一句‘这演员真专业,竟然剃了真的秃头。’”
“啧啧,这沈家大小姐是个奇女子啊!”李元昊感慨道,虽然不知道“演员”二字何解,但是她自认不如沈凝儿,若是自己一觉醒来,发现躺在棺材里,首先要尖叫一声抒发一下心中恐慌,表达一下害怕的情感,再谈其他,沈家大小姐不但能够镇定的爬出棺材,还能侃侃而谈,这女子不是傻的,就是一位妙人。
索碧隆接着说道:“当时众人心神剧颤,瑟瑟发抖,以为沈家大小姐诈尸,不敢靠近,沈凝儿倒是镇定自若,在灵堂之上踱步几圈,不住赞叹布景真实,剧组很是用心。等踱步到铜镜之前,沈凝儿定睛向里面一看,顿时尖叫一声,大喊一声猪啊,就晕死过去。”
“沈凝儿死而复生,心性变了不少。”李元昊推测道。
苏克沙接过话头儿:“何止心性变了不少,除了偶尔疯癫一下之外,沈凝儿心性的成熟度,看待事物的准确性,把握时机的精确性,令人叹为观止。苏醒过来之后,沈凝儿首先开始减肥,减肥方式很特别,但是效果很好,不多时沈家大小姐便出落的亭亭玉立,相貌更是出众,身段也凸显出来。减肥的方法在扬州很出名,叫作什么膳食调理减肥法,引得无数女子前去询问方法。”
李元昊听得津津有味:“后来沈家大小姐和那位书生怎么了?”
她很喜欢这种“开始被嫌弃欺侮,后来翻身报仇”的桥段,很庸俗但是也很过瘾,而大魏皇帝从来都不是高雅的人,若是沈凝儿和那位书生再无交集,故事可就不完美了,怎么吸引观众有继续读下去的冲动呢。
“后来,无巧不成书,沈凝儿还真和那位书生有过交集,两人在西湖巧遇,沈家大小姐对身边的小丫鬟指了指那位书生,说那位帅哥可真帅。小丫鬟叹了一口气,小姐真是傻掉了,将事情原委说于沈凝儿。沈凝儿听罢,笑嘻嘻走上去,一脑袋顶过去,顶下书生两颗门牙,一脚踹下去,那位书生落入西湖之中,成了落汤鸡,那一脚还结结实实踹在了书生裤裆里,是断子绝孙的狠招。”苏克沙笑着说道,不住的摇头:“沈凝儿展现出商业天赋,是在沈家绸缎庄面临危机的时刻,就以一家而言,沈凝儿的出现无异于临危受命,扶大厦于将倾。沈凝儿在沈家做过三件事情,而且每一件或扭转或扩展了沈家生意。”
“第一件是筑建沈家声誉。大魏初立,兵荒马乱,人心惶惶,沈万千贪图便宜,大量购买劣质蚕丝,此事被沈凝儿知晓,站出来坚决否定,并且不顾家中反对,私下将劣质蚕丝堆砌在扬州大街之上,一把大火烧掉。这一把大火烧掉的不仅是蚕丝,而且烧掉了沈家大半个家业。沈万千曾经要和沈凝儿断绝父女关系,不过后来两人有过一次密谈,事情不了了之。虽然沈家有破败迹象,但无形之中筑建了声誉。”
李元昊点点头:“或许这就是为何漕运罢运事件中,沈家能够调动船员和官府抗衡的原因,因为得了民心。”
“那么沈凝儿所作第二件事情呢?”
“第二件是留守大魏,不随豪门世家衣冠南渡。扬州以南不远便是大江,镇南军恍若庞然大物驻扎在大江以北,对商人的克扣和征税极重,不少世家豪门南渡大江,就是因为镇南军。不过沈家大小姐好像推测到朝廷风向,沈家若是南渡大江,不过在豪门世家的缝隙中苟延残喘而已,但是若是留在大魏沈家绝对有成为豪门世家的可能性。事实证明,沈家小姐的推论是正确的,朝廷扶持商人,加上前期沈家良好的名声,不但垄断了江苏一代的绸缎生意,而且插手漕运,渐渐扩展到两浙一代,成了江苏两浙不可撼动的第一商贾。”
吴昌赫突然插嘴说道:“以往苏州有戏言,宁娶女乞丐,不要沈家女,如今演变成,生女当如沈凝儿,娶妻当娶沈家女。”
未等李元昊询问,苏克沙继续说道:“沈凝儿所作的第三件事情是,制定了沈家北上的计划。当沈家这个庞然大物已经不满足苏州和两浙之后,开始向外扩展。当时沈家可以向海外扩展,中原神州的茶叶和丝绸在海外可是天价,利润极高。另一个方向是西进,沿秦淮河一线,直到安徽一带,优点是安全可靠。但是沈凝儿却决意北上,其中困难重重,沈凝儿身先士卒,先后在南阳府、淮安府、青州府、大名府建立了钱庄,最后到了太安城,却未曾在钱庄、绸缎庄上做文章,而是和魏大人一同建了天一楼。”
魏浩坤一阵汗颜,低头不语。
“真是一个有魄力的完美女子啊!”李元昊不由的感慨赞叹道。
苏克沙笑着说道:“也不尽然,沈凝儿死而复生之后,留下了不少后遗症,并非完美。其行为乖戾,脾气暴躁,心胸狭窄,气度极小,时常胡言乱语,疯疯癫癫,而且女工极差,手硬如铁杵,绣出的鸳鸯如野鸡,喜好挠人,跳脚骂人的本事也是一流,礼仪诗书更是一塌糊涂,至于所写的字,万万不入法眼,曲曲折折如同蚯蚓爬,偏偏这沈凝儿还是一个死要面子的人,还最恨别人说她的字丑。”
(沈凝儿和萱儿是两种书籍的主角模式,一个是重生,一个是宫女成长。对了,小宫女萱儿姓林,名字叫林萱儿,《女天子》之后,会有两篇番外,一篇《最强宫女》,一篇是《沈家小姐》,两篇番外都应该不短,和《女天子》的故事内容相互交叉,好看不好看不知道,但是英兰写到那的时候应该会很开心,很哈皮。)
叹了一口气,李元昊放下奏章,自顾自分析道:“此事由漕运起,最后落脚点也应是漕运,两浙江苏的商贾想要更多权利,更多漕运份额,若是朝廷给了,对方必定得寸进尺,若是朝廷不答应,运往镇南军的粮草就要搁浅闲置,时间是粮草最大的敌人,苏浙一代雨水多,极容易发霉坏掉,若是那般,刚刚遭逢巨变的镇南军可能就要真的乱了。”
“商贾最是可恨!”索碧隆一手砸在桌上,他书生出身,读的是圣人古训。
“看样子,朕要去两浙江苏一趟,见识一下这位幕后主使了。”李元昊开口道。
吴昌赫放开相互交错的双手:“陛下,您无需去两浙江苏,因为对方已经来了太安城。”
“哦?竟然敢来太安城,看样子有所依仗。”
吴昌赫笑了笑:“其实对方早几年就已经来到太安城了,一切不过都在布局而已。陛下,微臣敢断定,此次两浙江苏的漕运事件必定和沈家有关。”
“沈家?”李元昊第一次听说沈家。
听到沈家,魏浩坤浑身一颤,额头上渗出汗珠,汗如雨下。
“祭酒大人,您这是?”李元昊疑惑。
魏浩坤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微臣的天一楼,便是沈家出资建造的。”
他和盘托出,若是事后被查出,他祭酒大人的脑袋可就真的保不住了。
“沈家果真能量巨大,能撬动祭酒大人。”李元昊笑望着魏浩坤,笑容灿烂,眼神深邃,外人看不出她心中所想。
吴昌赫也瞄了一眼魏浩坤:“沈家家主沈万千在扬州发家,原本是一件不起眼的绸缎小庄子,却眼光独到的抓住了朝廷大肆扶持商贾的时机,从漕运下手,偶贩私盐,建钱庄,制铁器,利润巨大。期间用的或明或暗的手段先后打垮了扬州一代的其他商贾,成为了江苏最大的商贾,而且沈家所建立的钱庄,把握住江苏一代的商业命脉,其后更是大肆扩张,先后拿下两浙市场,风头一时无两。”
“如此看来,沈万千还真是一个经商的奇才。”李元昊说道。
苏克沙哈哈一笑:“陛下,这您就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沈家能有如此规模,他沈万千还真没有出多少力,沈家真正的幕后掌舵人是沈家大小姐沈凝儿。”
“沈凝儿?”李元昊更是没有听说过。
苏克沙说道:“沈凝儿年幼时候,是个有名的胖女子,因为贪嘴,体量丰腴,体型爆满,一顿饭的食量能匹敌三个成年汉子。传闻她若是想荡秋千需要手臂粗细的绞绳挂在腰肢粗细的树干上,被戏称为沈家千斤,江苏一代有传言,宁娶乞丐女,不要沈家女。后来,沈凝儿喜欢扬州一位书生,殊不知书生无意,为了捉弄沈凝儿,竟让她游过扬州西湖,不然不会与她交好。沈凝儿也是情种一枚,用情过深,竟然真的要游过西湖,虽然会水,但是也抵不过体重太重,游至湖中间,身体乏累,沉入湖底,就此死了。”
“死了?那么以后的事情又是怎么回事?”李元昊猎奇,极为喜欢玄奇的故事。
索碧隆捋须笑了笑:“奇就奇在此处了,沈凝儿淹死西湖,沈万千命人将尸体打捞上来,设道场,布灵堂,要好好安葬了沈凝儿,但是当夜时分,这沈凝儿竟然从棺材里爬了出来,众目睽睽之下走到念经高僧身前,拿袖子擦了擦高僧的光头,喃喃了一句‘这演员真专业,竟然剃了真的秃头。’”
“啧啧,这沈家大小姐是个奇女子啊!”李元昊感慨道,虽然不知道“演员”二字何解,但是她自认不如沈凝儿,若是自己一觉醒来,发现躺在棺材里,首先要尖叫一声抒发一下心中恐慌,表达一下害怕的情感,再谈其他,沈家大小姐不但能够镇定的爬出棺材,还能侃侃而谈,这女子不是傻的,就是一位妙人。
索碧隆接着说道:“当时众人心神剧颤,瑟瑟发抖,以为沈家大小姐诈尸,不敢靠近,沈凝儿倒是镇定自若,在灵堂之上踱步几圈,不住赞叹布景真实,剧组很是用心。等踱步到铜镜之前,沈凝儿定睛向里面一看,顿时尖叫一声,大喊一声猪啊,就晕死过去。”
“沈凝儿死而复生,心性变了不少。”李元昊推测道。
苏克沙接过话头儿:“何止心性变了不少,除了偶尔疯癫一下之外,沈凝儿心性的成熟度,看待事物的准确性,把握时机的精确性,令人叹为观止。苏醒过来之后,沈凝儿首先开始减肥,减肥方式很特别,但是效果很好,不多时沈家大小姐便出落的亭亭玉立,相貌更是出众,身段也凸显出来。减肥的方法在扬州很出名,叫作什么膳食调理减肥法,引得无数女子前去询问方法。”
李元昊听得津津有味:“后来沈家大小姐和那位书生怎么了?”
她很喜欢这种“开始被嫌弃欺侮,后来翻身报仇”的桥段,很庸俗但是也很过瘾,而大魏皇帝从来都不是高雅的人,若是沈凝儿和那位书生再无交集,故事可就不完美了,怎么吸引观众有继续读下去的冲动呢。
“后来,无巧不成书,沈凝儿还真和那位书生有过交集,两人在西湖巧遇,沈家大小姐对身边的小丫鬟指了指那位书生,说那位帅哥可真帅。小丫鬟叹了一口气,小姐真是傻掉了,将事情原委说于沈凝儿。沈凝儿听罢,笑嘻嘻走上去,一脑袋顶过去,顶下书生两颗门牙,一脚踹下去,那位书生落入西湖之中,成了落汤鸡,那一脚还结结实实踹在了书生裤裆里,是断子绝孙的狠招。”苏克沙笑着说道,不住的摇头:“沈凝儿展现出商业天赋,是在沈家绸缎庄面临危机的时刻,就以一家而言,沈凝儿的出现无异于临危受命,扶大厦于将倾。沈凝儿在沈家做过三件事情,而且每一件或扭转或扩展了沈家生意。”
“第一件是筑建沈家声誉。大魏初立,兵荒马乱,人心惶惶,沈万千贪图便宜,大量购买劣质蚕丝,此事被沈凝儿知晓,站出来坚决否定,并且不顾家中反对,私下将劣质蚕丝堆砌在扬州大街之上,一把大火烧掉。这一把大火烧掉的不仅是蚕丝,而且烧掉了沈家大半个家业。沈万千曾经要和沈凝儿断绝父女关系,不过后来两人有过一次密谈,事情不了了之。虽然沈家有破败迹象,但无形之中筑建了声誉。”
李元昊点点头:“或许这就是为何漕运罢运事件中,沈家能够调动船员和官府抗衡的原因,因为得了民心。”
“那么沈凝儿所作第二件事情呢?”
“第二件是留守大魏,不随豪门世家衣冠南渡。扬州以南不远便是大江,镇南军恍若庞然大物驻扎在大江以北,对商人的克扣和征税极重,不少世家豪门南渡大江,就是因为镇南军。不过沈家大小姐好像推测到朝廷风向,沈家若是南渡大江,不过在豪门世家的缝隙中苟延残喘而已,但是若是留在大魏沈家绝对有成为豪门世家的可能性。事实证明,沈家小姐的推论是正确的,朝廷扶持商人,加上前期沈家良好的名声,不但垄断了江苏一代的绸缎生意,而且插手漕运,渐渐扩展到两浙一代,成了江苏两浙不可撼动的第一商贾。”
吴昌赫突然插嘴说道:“以往苏州有戏言,宁娶女乞丐,不要沈家女,如今演变成,生女当如沈凝儿,娶妻当娶沈家女。”
未等李元昊询问,苏克沙继续说道:“沈凝儿所作的第三件事情是,制定了沈家北上的计划。当沈家这个庞然大物已经不满足苏州和两浙之后,开始向外扩展。当时沈家可以向海外扩展,中原神州的茶叶和丝绸在海外可是天价,利润极高。另一个方向是西进,沿秦淮河一线,直到安徽一带,优点是安全可靠。但是沈凝儿却决意北上,其中困难重重,沈凝儿身先士卒,先后在南阳府、淮安府、青州府、大名府建立了钱庄,最后到了太安城,却未曾在钱庄、绸缎庄上做文章,而是和魏大人一同建了天一楼。”
魏浩坤一阵汗颜,低头不语。
“真是一个有魄力的完美女子啊!”李元昊不由的感慨赞叹道。
苏克沙笑着说道:“也不尽然,沈凝儿死而复生之后,留下了不少后遗症,并非完美。其行为乖戾,脾气暴躁,心胸狭窄,气度极小,时常胡言乱语,疯疯癫癫,而且女工极差,手硬如铁杵,绣出的鸳鸯如野鸡,喜好挠人,跳脚骂人的本事也是一流,礼仪诗书更是一塌糊涂,至于所写的字,万万不入法眼,曲曲折折如同蚯蚓爬,偏偏这沈凝儿还是一个死要面子的人,还最恨别人说她的字丑。”
(沈凝儿和萱儿是两种书籍的主角模式,一个是重生,一个是宫女成长。对了,小宫女萱儿姓林,名字叫林萱儿,《女天子》之后,会有两篇番外,一篇《最强宫女》,一篇是《沈家小姐》,两篇番外都应该不短,和《女天子》的故事内容相互交叉,好看不好看不知道,但是英兰写到那的时候应该会很开心,很哈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