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凭什么
旁边两名护花使者已经看不过眼,恶狠狠的瞪向陈晓,骂道:“小子,别给脸不要脸的!快给小医仙道歉。”
那两名护花使者,都是有邀请函的冒险者,同时也是两兄弟,亲兄弟。名为伏尔泰和伏尔多,大哥伏尔泰是盾战士,背后背着一块大铁疙瘩,像个龟壳一样,擅长防御。
二弟伏尔多是练枪的枪战士,一柄红缨火焰枪总扛在肩上,潇洒无比,负责攻击。两人配合起来,默契无比,非常厉害,在年轻一辈中打出了名声,被誉为“最强之盾,最强之矛”!
芙蕾得到两名护花使者的声讨,脸色稍好一些,带着感激的目光看向伏尔泰和伏尔多,那含情脉脉,风情无限的一眼,令这两兄弟浑身舒坦无比,感觉自己为芙蕾出头真是无比正确的选择。
若是俘获了美人芳心,也不枉此行。
两兄弟相视一眼,都悄悄扯出一丝会心的笑意。
陈晓挖了挖耳朵,呵呵的笑道:“不好意思。你们是在我跟我说话吗?”
拉克丝见两人武力不弱,也不想节外生枝,就拉了拉陈晓的衣袖,希望陈晓可以息事宁人。
这个善良的小妞在担心陈晓会被人教训。
毕竟这家伙只是个弱鸡,面对伏尔泰和伏尔多两兄弟,根本没有丝毫优势。
伏尔泰和伏尔多两兄弟顿时就怒了。这个没有武力的贵族少爷,竟然还敢跟他们拍板,肯定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在这种深山老林里,就算他们两兄弟杀人灭口,出去都没有人追查得到。
“等会,若是中毒受伤,你小子就等着瞧,若是没有小医仙出手施救,你就等死吧。”伏尔多冷冷一笑,也不忘恭维芙蕾一番。
听到伏尔多的恭维之话,芙蕾的脸色稍好看了一些,露出些许傲气和自信。
“你那瓶花露水,能不能给我。我想试用一下。”芙蕾目光灼灼的看着陈晓手中的玻璃瓶。
花露水这种新奇的东西,她从没听说过。女人总对那些美好的,香喷喷的东西感兴趣,例如鲜花,例如黄金首饰,例如护肤品。
她听陈晓将这瓶花露水说得玄乎其玄,能够驱虫驱蚊,还能够杀菌止痒,祛除汗臭,心中大为好奇。
陈晓上上下下的打量芙蕾。这妞衣着够清凉的,露大腿,露肚皮,露胸,露手臂,可以露的差不多都露出来了,看起来非常美艳性感。
他再看看身边的拉克丝,一身银色铠甲,护臂护肩,胸铠,长及脚跟的战裙,里面还穿着一件白色衬衣,几乎将自己包裹得密不透风,一点肉的看不到。
两者一对比,就知道谁优谁劣。
他们这是要进入魔兽森林里,他妈的还穿得这么清凉,是想吸引蚊虫的叮咬吗?
陈晓翻了翻白眼,将花露水递给芙蕾,他也不忍心像芙蕾这样的美女子,进入森林之后,被叮咬出一个个泡泡红点,到时候多可怜啊。
芙蕾眉目一喜,接过花露水,学着陈晓那样给自己涂抹起来。她涂啊涂,几乎浑身都涂了一遍。
那妖娆的举动,风情万种的动作,看得在场的男牲口,眼都直了,狂吞口水。
花露水的香味很好闻,提神醒脑,涂在身上更有种非常舒爽的清凉感,芙蕾欲罢不能。
不知不觉,她将整瓶的花露水都用完了,将空瓶子交还陈晓,脸色微红的说道:“不好意思,用一下就用完了。”
陈晓一脸无语的看着芙蕾。这妞肯定的存心的!
他那瓶花露水,足够用很多次,竟然被这妞一下子用完,这妞用那么多花露水不会皮肤发痒,浑身冒冷汗吗?
呃……陈晓才想起自己好像没有说过花露水的避忌。
算了,既然用都用了,那是芙蕾自己的事,他概不负责。
飞毛腿奥多鲁返回之后,雷斯特便喊道:“咱们出发。”众人便开始各施本领,迅速动身深入魔兽森林。
奥多鲁一下就跳上巨树上,以树木为跳板,像猴子一样在树木之间蹦跳起来,身法非常灵活快速,遥遥领先。
雷斯特领头,带着众人穿越丛林。
陈晓控制着地行龙旺财,亦步亦趋,跟在队伍身后。
深山老林,枯叶铺地,因为高大的树木遮蔽了阳光,森林的植被显得稀稀落落,仅有些生命力顽强的植物,拼命争取从缝隙中透漏下来的光芒。
越深入魔兽森林,除开枝繁叶茂的巨树,森林的绿意并没有边缘那么浓厚,反而显得阴阴森森,昏暗无比。地行龙矫捷的行走在丛林之中,不见一丝阻滞,反而有种鱼龙入水的畅快淋漓之感。
相对于陈晓的轻松,其他人显得艰难多了。
枯叶铺地的森林之中,地面不平,甚至还有许多水洼泥沼,行走起来一脚深一脚浅,永远猜不到下一步会踩到什么。
还有无数蚊虫,仿佛见到了美食一般,围着他们叮咬不已。
有些人已经在叫苦不迭。
芙蕾见状,不由多看了一眼陈晓,她发现陈晓这家伙的花露水真的有用,她现在连一只蚊虫叮咬的口子都没有,其他人或多或少都被咬出一个个泡泡红点。
陈晓不知道芙蕾的想法,他一下就将拉克丝拉到地行龙背上,抱着拉克丝的小蛮腰,嘿嘿笑道:“坐着。别乱动。”
其他人看到这一幕,纷纷羡慕陈晓当时坚持骑地行龙进入森林的决定。
特别是娇滴滴的芙蕾小医仙,她走在最后,看到陈晓鸟都不鸟她,还将拉克丝拉到地行龙背上,心里不平衡,委屈到差点想哭。
陈晓这个混账存心是想跟她作对,芙蕾心中暗骂。她不由看向身边的伏尔泰和伏尔多两兄弟。
这两兄弟一直护持在她身边,什么心思,芙蕾能不知道么。她对自己的美貌还是很有信心的。
伏尔多和伏尔泰两兄弟相视一眼,停下脚步,抬手将陈晓拦了下来,相当厚脸皮的说道:“你小子下来,给小医仙坐。”
陈晓拉住缰绳,冷冷的看向这两个总是找他茬的混蛋。凭什么要他下去,让芙蕾那妞坐。陈晓还没有绅士到那种方便他人,辛苦自己的程度。
“凭什么?”陈晓冷冷一笑。
“小医仙的身份岂是你能比的,别给脸不要脸。”伏尔多面露愤然,他早就看陈晓这个贵族少爷不顺眼,凭什么这家伙含着金钥匙出生,既没有武力又不会魔法,依然可以活得滋润无比,而他们这些平民苦练武技斗气,依然还是平民。
他单纯的以为陈晓就是一个不喑世事的贵族少爷。
“小医仙想坐上来的话,我不介意。”陈晓拍了拍地行龙身后的位置,因为地行龙旺财体型庞大,挤一挤,坐三两个人是没有问题的。
芙蕾脸色微红,有些羞恼的瞪了陈晓一眼,这家伙存心想吃她豆腐揩她油么?
她又看了看拉克丝那个丑女,果然丑女就是不知羞耻,恨不得将自己身体钻进陈晓里面似的。
芙蕾暗骂了一声不知廉耻。
那两名护花使者,都是有邀请函的冒险者,同时也是两兄弟,亲兄弟。名为伏尔泰和伏尔多,大哥伏尔泰是盾战士,背后背着一块大铁疙瘩,像个龟壳一样,擅长防御。
二弟伏尔多是练枪的枪战士,一柄红缨火焰枪总扛在肩上,潇洒无比,负责攻击。两人配合起来,默契无比,非常厉害,在年轻一辈中打出了名声,被誉为“最强之盾,最强之矛”!
芙蕾得到两名护花使者的声讨,脸色稍好一些,带着感激的目光看向伏尔泰和伏尔多,那含情脉脉,风情无限的一眼,令这两兄弟浑身舒坦无比,感觉自己为芙蕾出头真是无比正确的选择。
若是俘获了美人芳心,也不枉此行。
两兄弟相视一眼,都悄悄扯出一丝会心的笑意。
陈晓挖了挖耳朵,呵呵的笑道:“不好意思。你们是在我跟我说话吗?”
拉克丝见两人武力不弱,也不想节外生枝,就拉了拉陈晓的衣袖,希望陈晓可以息事宁人。
这个善良的小妞在担心陈晓会被人教训。
毕竟这家伙只是个弱鸡,面对伏尔泰和伏尔多两兄弟,根本没有丝毫优势。
伏尔泰和伏尔多两兄弟顿时就怒了。这个没有武力的贵族少爷,竟然还敢跟他们拍板,肯定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在这种深山老林里,就算他们两兄弟杀人灭口,出去都没有人追查得到。
“等会,若是中毒受伤,你小子就等着瞧,若是没有小医仙出手施救,你就等死吧。”伏尔多冷冷一笑,也不忘恭维芙蕾一番。
听到伏尔多的恭维之话,芙蕾的脸色稍好看了一些,露出些许傲气和自信。
“你那瓶花露水,能不能给我。我想试用一下。”芙蕾目光灼灼的看着陈晓手中的玻璃瓶。
花露水这种新奇的东西,她从没听说过。女人总对那些美好的,香喷喷的东西感兴趣,例如鲜花,例如黄金首饰,例如护肤品。
她听陈晓将这瓶花露水说得玄乎其玄,能够驱虫驱蚊,还能够杀菌止痒,祛除汗臭,心中大为好奇。
陈晓上上下下的打量芙蕾。这妞衣着够清凉的,露大腿,露肚皮,露胸,露手臂,可以露的差不多都露出来了,看起来非常美艳性感。
他再看看身边的拉克丝,一身银色铠甲,护臂护肩,胸铠,长及脚跟的战裙,里面还穿着一件白色衬衣,几乎将自己包裹得密不透风,一点肉的看不到。
两者一对比,就知道谁优谁劣。
他们这是要进入魔兽森林里,他妈的还穿得这么清凉,是想吸引蚊虫的叮咬吗?
陈晓翻了翻白眼,将花露水递给芙蕾,他也不忍心像芙蕾这样的美女子,进入森林之后,被叮咬出一个个泡泡红点,到时候多可怜啊。
芙蕾眉目一喜,接过花露水,学着陈晓那样给自己涂抹起来。她涂啊涂,几乎浑身都涂了一遍。
那妖娆的举动,风情万种的动作,看得在场的男牲口,眼都直了,狂吞口水。
花露水的香味很好闻,提神醒脑,涂在身上更有种非常舒爽的清凉感,芙蕾欲罢不能。
不知不觉,她将整瓶的花露水都用完了,将空瓶子交还陈晓,脸色微红的说道:“不好意思,用一下就用完了。”
陈晓一脸无语的看着芙蕾。这妞肯定的存心的!
他那瓶花露水,足够用很多次,竟然被这妞一下子用完,这妞用那么多花露水不会皮肤发痒,浑身冒冷汗吗?
呃……陈晓才想起自己好像没有说过花露水的避忌。
算了,既然用都用了,那是芙蕾自己的事,他概不负责。
飞毛腿奥多鲁返回之后,雷斯特便喊道:“咱们出发。”众人便开始各施本领,迅速动身深入魔兽森林。
奥多鲁一下就跳上巨树上,以树木为跳板,像猴子一样在树木之间蹦跳起来,身法非常灵活快速,遥遥领先。
雷斯特领头,带着众人穿越丛林。
陈晓控制着地行龙旺财,亦步亦趋,跟在队伍身后。
深山老林,枯叶铺地,因为高大的树木遮蔽了阳光,森林的植被显得稀稀落落,仅有些生命力顽强的植物,拼命争取从缝隙中透漏下来的光芒。
越深入魔兽森林,除开枝繁叶茂的巨树,森林的绿意并没有边缘那么浓厚,反而显得阴阴森森,昏暗无比。地行龙矫捷的行走在丛林之中,不见一丝阻滞,反而有种鱼龙入水的畅快淋漓之感。
相对于陈晓的轻松,其他人显得艰难多了。
枯叶铺地的森林之中,地面不平,甚至还有许多水洼泥沼,行走起来一脚深一脚浅,永远猜不到下一步会踩到什么。
还有无数蚊虫,仿佛见到了美食一般,围着他们叮咬不已。
有些人已经在叫苦不迭。
芙蕾见状,不由多看了一眼陈晓,她发现陈晓这家伙的花露水真的有用,她现在连一只蚊虫叮咬的口子都没有,其他人或多或少都被咬出一个个泡泡红点。
陈晓不知道芙蕾的想法,他一下就将拉克丝拉到地行龙背上,抱着拉克丝的小蛮腰,嘿嘿笑道:“坐着。别乱动。”
其他人看到这一幕,纷纷羡慕陈晓当时坚持骑地行龙进入森林的决定。
特别是娇滴滴的芙蕾小医仙,她走在最后,看到陈晓鸟都不鸟她,还将拉克丝拉到地行龙背上,心里不平衡,委屈到差点想哭。
陈晓这个混账存心是想跟她作对,芙蕾心中暗骂。她不由看向身边的伏尔泰和伏尔多两兄弟。
这两兄弟一直护持在她身边,什么心思,芙蕾能不知道么。她对自己的美貌还是很有信心的。
伏尔多和伏尔泰两兄弟相视一眼,停下脚步,抬手将陈晓拦了下来,相当厚脸皮的说道:“你小子下来,给小医仙坐。”
陈晓拉住缰绳,冷冷的看向这两个总是找他茬的混蛋。凭什么要他下去,让芙蕾那妞坐。陈晓还没有绅士到那种方便他人,辛苦自己的程度。
“凭什么?”陈晓冷冷一笑。
“小医仙的身份岂是你能比的,别给脸不要脸。”伏尔多面露愤然,他早就看陈晓这个贵族少爷不顺眼,凭什么这家伙含着金钥匙出生,既没有武力又不会魔法,依然可以活得滋润无比,而他们这些平民苦练武技斗气,依然还是平民。
他单纯的以为陈晓就是一个不喑世事的贵族少爷。
“小医仙想坐上来的话,我不介意。”陈晓拍了拍地行龙身后的位置,因为地行龙旺财体型庞大,挤一挤,坐三两个人是没有问题的。
芙蕾脸色微红,有些羞恼的瞪了陈晓一眼,这家伙存心想吃她豆腐揩她油么?
她又看了看拉克丝那个丑女,果然丑女就是不知羞耻,恨不得将自己身体钻进陈晓里面似的。
芙蕾暗骂了一声不知廉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