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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七章 做我的儿子吧!

    走出二郎神庙,白夜捡起了一块小石头,就要拉弓弹弓也是弓。

    “等一下。”

    二郎神杨戬没有出庙门,在里面说道。

    “还有什么装备要提供吗?”白夜问道。

    “不是,你不要用石头。万一,我是说万一速度太快了,会吓到小婵的。”

    杨戬盯着一张冰山脸说道。

    “……我用石头还真是对不起啊。”沉默了良久,白夜说道,把小石头换成了树叶。

    死妹控!

    杨戬满意地转身,“回到”了神像当中,消失不见。

    他一走,白夜就把树叶换成了小石子。

    开玩笑呢。

    这是杨戬的妹妹,又不是白夜的妹妹。

    而且白夜又不是妹控。

    悠哉地拉开弹弓,把小石头射出去,白夜跟上小石子,朝着三圣母所在的方向飞去。

    三天后。

    古代繁华都城的大宅院中,一身古代有钱员外打扮的白夜,正懒洋洋地躺在竹椅上。

    旁边是两个清秀可人的小丫鬟。

    一个为白夜扇风,一个把剥好的葡萄放进白夜嘴巴里面。

    眼前是有人抚琴,有人跳舞。

    万恶的封建社会狗大户地主生活,就是白夜目前的状态。

    当然,不是白夜在偷懒。

    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在化身审判者之前,白夜要好好了解一下三圣母杨婵和刘彦昌的情况。

    针对于两人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不同的计划。

    同时,白夜也需要了解一下杨婵、刘彦昌的性格。

    这些都是必要的“战前准备工作”。

    别看他现在躺在这里,跟个大老爷似的好吧,就是个大老爷。

    但是他目前宅院的旁边房子,就是三圣母居住的地方。

    经过白夜三天的打探。

    已经基本了解了目前的情况。

    故事的起源,是刘彦昌这货赶考之前,去寺庙祈福。

    然后,不知道为什么,选了三圣母的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庙宇。

    估计所谓的祈福,只是考前的某种放松方式罢了。

    事实上,也是如此。

    因为没有人会在考前入寺庙祈福的时候,看到寺庙中栩栩如生的“美女神像”就激动起来。

    直接题诗一首的。

    刘彦昌就是这么干的。

    从这件事情来看,这货应该算是颇有才华的风流才子。

    就算是在古代,是一个读书人,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做到心有所感,就题诗一首。

    写了一首带有倾慕之意的情诗后。

    刘大才子就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诗吗,当然是被三圣母杨婵给看见了。

    三圣母杨婵是个什么人?

    她是个神仙,但又不是那么“神”。

    跟织女一样,她有着一定的法力,仙凡有别这个词还是可以用来形容她和刘彦昌的。

    当神仙的生活,也没有那么有趣。

    如果杨婵喜欢修炼,有着近乎于杨戬的性格,事情另当别论。

    作为一个调-戏神仙的凡人,刘彦昌的下场估计会很惨。

    具体请参考商纣王。

    可杨婵不是,她作为神仙,有着漫长的寿命和大把需要打发的时间。

    又找不到合适的事情来打发。

    她很寂寞。

    同时有着杨戬的保护,她又是个标准的不谙世事的千金大小姐。

    所以,事情,就跟牛郎织女的故事差不多

    寂寞的千金大小姐,被穷小子给吸引住了。

    看了刘彦昌的诗之后,杨婵顿时生出了“他好单纯好不做作,跟那些看见神仙就跪地磕头的凡人们不一样”的“霸道神仙思维”。

    也可以用“凡人,你成功地引起了我的兴趣”这句话来概括。

    于是,杨婵脸上带着高高在上的“愤怒”,心里则是七分羞涩,三分羞怒,打算去看一看刘彦昌。

    说不得还会略施小计,惩罚一下他。

    就好像小学男生会故意抓小姑娘的辫子。

    霸道总裁故意欺负自己看上的灰姑娘一样。

    大家都处在同一个水准说不定还是幼稚的小学男生稍微高层次一些。

    我是说,现在的小学生,已经不是当年的小学生了。

    霸道神仙杨婵还来不及欺负“灰姑娘刘彦昌”。

    刘彦昌这菜鸡书生就不小心摔了,差点摔下悬崖。

    被赶过来的杨婵所救。

    让从来一直被杨戬保护着的杨婵,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或者说,激发了她的母性。

    “你成功地引起了我的兴趣”这一感情,立刻得到了升华。

    至于刘彦昌,危难关头,被一个仙女一般的华服锦衣女人所救。

    一时间,脑海中尽数各种“书生的少奋斗二十年”故事。

    作为一个穷书生,这样的梦,刘彦昌做过不下八十回。

    事情,就这么成了。

    当然,杨婵没有直接暴露自己的神仙身份。

    她找了好友百花仙子当“狗头军师”,给自己弄了一个杨员外女儿的大家闺秀身份。

    现在就住在白夜隔壁。

    至于刘彦昌,考试毫无悬念地失败了。

    正在不远处的一家卖布的店铺中当账房,偶尔去私塾兼个职。

    基本上就是落第书生的准备生活了。

    但刘彦昌很高兴,因为他遇到了杨婵。

    两人之间的感情突飞猛进。

    刘彦昌本人又是一个孤儿,只要杨婵那边说服了“她爹”。

    穷书生就可以升级成为姑爷了。

    还不是入赘的入赘是不可能入赘,刘彦昌好歹是个读书人,丢不起这个脸。

    少奋斗二十年的希望已经尽在眼前。

    刘彦昌本人也很喜欢杨婵,不存在富婆快乐球的悲催情况。

    这位穷书生有什么理由不高兴呢?

    就目前的情况看来,白夜没有在刘彦昌身上看见什么高人下棋的痕迹。

    他跟杨婵两人之间的相遇,相识,相爱,感情也都是真实的。

    顺其自然地发展,毫无人为干预的痕迹。

    而现在,白夜这个审判者,要进行人为干预了!

    观察了这么些天,白夜心里已经有了打算,决定先从刘彦昌下手。

    看看情况。

    就算有高人落子,也肯定会落在刘彦昌身上。

    如果是在杨婵身上动手脚,杨戬就不会请白夜这位外来者破局,而是亲自上场了。

    况且,就杨婵家伙,需要在她身上落子吗?

    压根就不用干什么,把刘彦昌往她面前放了一下,杨婵就完成自我攻略了好吗?

    “老爷我今天心情好,我们一起去买点布匹来,给你们做新衣服。”

    吃完最后一颗葡萄,白夜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大声说道。

    旁边的小丫鬟,身前抚琴、跳舞的歌舞丫鬟们,顿时眉开眼笑。

    一群莺莺燕燕,就这么簇拥着白员外朝着刘彦昌“工作”的布匹店铺赶去。

    半个时辰后。

    刘彦昌一脸懵逼地看着刚刚搬过来没几天,就以超级有钱的闻名的白员外,脑子里面完全转不过弯来。

    “小子,我们一见如故!”

    “你做我的儿子吧!”

    “我所有的家产,都给你继承!”

    穿金戴银,脸上写着“狗大户”三个大字的白夜,拍着刘彦昌的肩膀,豪气冲天地说道。

    差点把这位有些文弱的书生给拍翻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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