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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更新时间2013-3-2418:01:13字数:3022”施主似是不信我,无妨,无妨。只需记住一句话。莫让这世间的虚妄迷了你的双眼,蒙了你的痴心。“说完这一句有些深奥的话,老和尚就离开了,还留下一个意味不明的微笑,让一向不信神拜佛的齐再安有些动摇。

    转念一想,人世间也不过是情字最为困扰人,由此可见,他说什么为情所困之类的,也不过是误打误撞而已。

    打开手机,是沈行的一连串短信,无非是老爷子又发火了。想想沈行在办公室里被齐老爷子和他爸联合攻击的样子,还真是人间惨剧,但是他顾不得这么多了,想去看一眼雨赞,是不是安好。

    街边的书店。雨赞的手里是一本关于林徽因的书,书名是什么,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莫然看见她手里的书,笑笑,”你不是说最讨厌林徽因了,还说人家虚伪。“雨赞把书放回原位。”是啊,我对她的看法一点都没有变。我就是特别不喜欢她。就好像张爱玲不待见冰心一样。“什么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晴不晴天的,和你安不安好没有任何关系,那是老天爷的事情。”你不懂她。“莫然还是欣赏这个民国有名的才女的,”我也不想懂。一辈子,一个人就够了。一辈子和三个男人不清不楚,好听一点那是她魅力十足,难听一点就是拈花惹草。“因为过于心疼金岳霖的坚持,所以对这个女人格外的没用好感。”三个男人,你不觉得,那并不是她的错。她喜欢的一直是梁思成,他们志趣相投。金岳霖只是默默的喜爱,徐志摩,早就已经证明不是一个好丈夫的人选。她到底有什么错?“

    他不明白,她自己尚且纠缠在三个男人中间,怎么就看不惯林徽因,人至少还是选择了一个,你可是兜兜转转,到现在也没有做出选择。”我不喜欢她是因为她太冷静。一个女人太理性就失去了很多的趣味,徐志摩很浪漫,金岳霖很执着,梁思成很无趣,和她倒是很相配。“

    最初的的时候,雨赞很喜欢徐志摩的调调,但是看他的负心汉经历,就开始转投金岳霖的怀抱。自始至终就没有喜欢过林徽因的原配,梁思成。”她不是冷静,是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她和梁思成之间的美好,不是你我可以想象的出来的。就好像,你和齐再安,我真的不懂你们是因为什么喜欢上的。“确实,五年前的齐再安很幼稚,五年后的齐再安很犹豫,没有他认可的任何优点。”嗯,我也不知道。就是很开心啊,我可以欺负他,他也不会反抗我。“好像是没有什么特别的非他不可的理由。”你要的不过是一个不能反抗你的奴隶?怪不得你喜欢默默无闻的金岳霖,他对林徽因到会一个劲儿的死心眼的好。“”什么啊,什么叫奴隶,我没有这么认为。我对他是真心实意好的。我不觉得我是再和他玩什么宫廷游戏。“一说到这里,雨赞的声音不由自主的高了起来。她对齐再安可不是奴隶主对奴隶的压迫,他们是互相的喜爱。”那就好了。你和他的事情在旁人眼里就是这么滑稽。那你就不要揣测林徽因和她老公的事情了。鞋子合不合脚,只有那只脚知道。其他人都不知道。“被莫然教训的一愣一愣的,就证明呆呆的看着他,还嘟着嘴,萌意无限。

    被这丫头这么盯着看,谁受得了啊。莫然摸了摸自己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好了,买个冰激凌吧!那里的冰激凌看着不错。”一旦雨赞可怜巴巴的看着你的时候,用吃的来贿赂她是最好不过的了。

    “最近不可以吃,要一杯热咖啡好了。”突然很想喝醇醇的咖啡,怀念飞机上那个笑起来很甜美的空姐送来的咖啡了,虽然只是速溶咖啡而已。

    热咖啡,今天都喝了好几杯咖啡了,是不是不太好。”你还是喝杯牛奶吧!“不等雨赞反驳,他就已经端了一杯牛奶过来。”一会儿我们就去住的地方吧!有点小,你也知道香港地方不大,人口很多,所以没有一百多的房子给你住,只有六十几,也算是很大的了!你住主卧室,好吧!“喝着有点甜味的牛奶,雨赞有节奏的点着头,住哪里不在乎,舒服就好。”他已经辞职了,已经几个月前就和校长说过了。“副校长看着前来质问的齐老爷子,很淡定的喝着水,你儿子自己走的,和我们可没有关系。

    几个月以前,那时候郑雨赞都还没有回来。难道他早就有了出去找她的心思,这个傻儿子,真不知道这么说他才好。

    “听说他去了香港,香港大学的哪个老师和他私交很好,他可能去了吧!”齐老爷子毕竟是学术界的前辈,副校长忌惮他的威名,还是透露了一点消息。

    香港大学,很好。那个女人就是去了香港,怎么不和台湾的大学有什么关系,偏是香港大学。还是,这就是剪不断的缘分。

    香港的酒店房间比起大陆的小了很多。齐再安一时之间还适应不过来。雨赞更是如此,莫然的房子没有那么大的双人床供她一个人滚来滚去。只有一张类似行军床大小的床,边上还有两个床头柜。

    雨赞可是一个宁愿不要床头柜也要一个人睡一张双人床的家伙。所以,来到香港的第一个晚上,她睡得很不安稳,还梦到了齐再安,他好像也没有睡好,长得太高大,床不太符合他的尺寸,他有些不舒适。

    在给齐再安通风报信之后,齐心安直接领着自家老公,离开了中国,直奔美国。以齐心安的学术能力,获得绿卡本不是什么问题,但是念着自家父母年纪变大,就不舍得他们。可是这次不一样了。

    齐再安的事情是老爷子的大忌,基本上是一周一次家庭会议,主题就是围绕如何控制齐再安的心理发展,抑制他的反叛精神。她的男人背叛了老爷子一定不会有好日子,与其等着老爷子发雷霆大怒,还不如自己抢先逃走。

    “你确定老爷子不会派人把我们带回去?”准备登机的楚临笙还是满脸的忧虑,那个老头可是他见过的第一厉害的家伙。

    “你以前不是纪老大的手下吗?不是号称黑帮第一打手吗?怎么还怕一个老头啊!”自从楚临笙为了齐心安而洗白之后,就变得灰常胆小。

    “那不是一般的老头啊,那是岳父啊!不敢惹啊,惹不起啊。”人家都说丈母娘很难弄,他不觉得,还是岳父比较难对付。老学究就是老学究,特别没有底线,

    哼,还不敢惹。当年是谁拿着一把菜刀就冲到了老爷子的书房里,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说什么要是娶不到自己就死在老爷子的面前。当年的勇气不知道都到哪里去了,成家之后就变得越来越没有出息了。

    “你不许笑我。我这是担心。得不到的时候什么都不怕,怎么都可以豁得出去。现在有你了,不一样了。我想好好过日子的。能这么安安静静,平平淡淡的过日子不容易。一起我总想,打打杀杀才是我的人生命题,遇见你之后就全都变了。”

    他揽着心安的肩膀。回忆起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在某购物大厦。当时发生了恶性抢劫案,拎着好几袋衣服的心安根本感觉不到什么危险。依旧自顾自的在商场里行走,选择自己喜欢的衣服。

    劫匪就在这个时候盯上了她,一把掐住她的脖子。可笑的是,心安还不知发生了什么,只是捏着自己的衣服袋子,大喊着,“你干什么,我不认识你,你放手。你长得太丑了,我不喜欢你。”

    在远处看好戏的他就这样笑出声来,对上心安恼怒的目光,竟然有那么一丝心动的感觉。然后,就下定决心,做了一件好事,俗名英雄救美。

    心安一开始并不喜欢这个有些粗俗而且野蛮的男人,说什么都很直接,也没有礼仪的概念。这让心安很不习惯,从来身边都是文质彬彬的君子,哪怕是伪君子。这样的耿直汉子还是第一次碰到。

    更关键的是,她不喜欢看古装电视剧,对救我一命便以身相许的情节不太了解。所以,他们之间的纠葛比起齐再安和雨赞是简洁了一点,但也费了不少的时间。

    楚临笙拿到结婚证的那一刻都快要哭出来了,原来追女人这么困难。比杀一个人或者是恐吓一个大老板难多了。”好了,我们该登机了。“广播里传来催促登机的声音,心安摇了摇他的肩膀,把他从回忆里摇醒,拖着行李箱走向登机口。

    半夜睡不着的齐再安”噌“的一下就坐起身来,他想到了什么,打开自己的包,找出一件叠的整整齐齐的衬衣,打开,领口有刺绣。这是他唯一的一件有刺绣的衬衣,也是她送他的唯一一件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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