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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0章 儿童的权利

    假如我们不能改变这个世界,那么我们至少应该改变我们的生活--自由自在的活着。

    ---------------------------米兰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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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怕睡觉,因为会做恶梦,这个或许是以前看了很多恐怖片的缘故。

    在所看过的恐怖片里我最怕的是小孩子,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孩子转身之间变成面目狰狞的模样,或者突然间阴森森的冲着你笑……

    记得有个伟人曾经说过,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

    这次我梦中的主角是小落雁,我梦见她全身是血,站在尸骨如山的原野上对着我笑,那笑容让我毛骨悚然。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小落雁越来越沉默了,白天安静的坐在凳子上瞪着大眼睛看着蓝莹莹的天空,晚上经常从噩梦中惊醒。

    孩子的内心是敏感的、脆弱的、无助的……

    我不是儿童学家,无法探知她的内心,从而知道她在想着什么,只是在她紧紧攥住我的手的时候,从那双小手里传来的惊惧让我深感不安。

    在很多年后的网络上,网易为了纪念联合国“儿童权利宣言”50周年设立了一个版块,世界儿童权利状况50周年。

    上面有张照片,注释中说:2005年1月18日,伊拉克塔尔阿法,父母被杀后,一名小女孩坐在地上尖声哭泣。这个女孩的父母开车没有按照美军的意思停下车来,于是美军便向车内开枪打死了她的父母,当时车内有6名儿童。

    看着照片里浑身是血的小姑娘,那撕心裂肺的哭泣声似乎穿透画面,灌进我的脑海。

    西历195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庄严通过《儿童权利宣言》,宣言中说:“人类有责任给儿童以必须给予的最好待遇”,规定儿童应有的基本权利,包括应受到特别保护、慈善和理解、不受忽视、虐待和剥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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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后,这么热的天气真的不想起来,盛夏的时节最容易犯困,头晕晕的很难受。

    想想看什么日出,摆什么酷,装什么小资情调,这件事让我深刻认识到,通宵是不对的。

    外边隐约传来噪杂的声响,摸了摸脸上的面具还在,我放心的走了出去。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摘下面具,即使在睡觉的时候,似乎那层薄薄的面具像是一个保护伞,只有隐藏在别人的面孔下我才能安全的生活。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迷失在这大隋末年的乱世里。

    我总觉得有一天我会忘掉自己是谁,来自何方,将去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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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舱房内,围了一圈人。

    “你们快转回洛阳,老夫不去长安。老夫刚从长安逃出来,你们知不知道老夫要到洛阳寻人治病。”一个躺在床上的人在大声吵嚷。

    “你个老家伙能不能安静点,吵到别人睡觉了知不知道,有没有公德心了你。”我走进来高声呵斥道。

    “你,你敢这么跟我说话!你知道老夫是谁?”鲁妙子愤然道。

    “我只知道你是个自以为是自作多情,最终被利用被欺骗被追杀的可怜虫。”我针锋相对。

    “你,你……你说的对,我辜负了大哥的嘱托。”鲁妙子一脸的黯然。

    从剧情来看,此时魔门的邪帝向雨田同志已经撒手归天,临终前把道心种魔大法和邪帝舍利交给了他信任的好兄弟鲁妙子,让他寻找下一代的邪帝,而这个好兄弟碰到了祝玉妍,被她的美色所迷惑……

    想想现在的鲁妙子应该在八九十岁,而祝玉妍在四十上下,可见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只要有心,敢于追求,没什么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

    杨振宁先生就是一个很好的榜样嘛。

    看这老家伙如今凄惨的模样,就知道是被骗财骗色了,不对,骗财有可能,骗色么?估计可能性比2012世界末日还小。

    在我的要求下,舱房里只留下我们两个人。

    “不要想不开,男人嘛,谁不会犯一些美丽的错误呢,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啊。”我安慰道。

    “可是……”

    “算了,只要人还在就好,俗语说的好,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你还可以去飞马牧场嘛。”

    “不过……”

    “不就是丢了本武功秘籍么?没什么大不了的,邪帝舍利不还在嘛,放在宝库里还是很安全的。”

    “舍利?你怎么知道?”老家伙猛然从黯然中惊醒。“糟糕!”

    “怎么?”

    “有次喝醉我把库房的方位告诉了那毒妇。”

    “不可能吧,要是阴后知道的话那……书上没写啊。”我有些纳闷。

    “什么写不写的,一定要阻止她才行,这些你是怎么知道的?”老家伙疑惑道。

    “我,我就是你费尽心力千辛万苦寻找的下一代邪帝传人。”我拍着胸脯,自信满满的说道。

    “你,就凭你……”鲁妙子哈哈笑道,“想我大哥那是人中龙凤,万中无一,是我所见最具天才的人物,他的光辉就像星光般照耀……”

    “哼,最终还不是没练成道心种魔大法挂掉了。”我打击道。

    “你……那是因为一个女人。”

    “女人?”我八卦的问道。

    “你不是什么都知道么?”老家伙讥讽道。

    “不说就算了。”我懒得理他,“让船掉头你就甭想了,俺们到长安有要事,你要是想回洛阳就自己游回去好了。”

    “你们会后悔的!”鲁妙子发狠道。

    “算了吧,一大把年纪还逞什么能,老实呆着,我给你找人治病。”我懒洋洋的说道。

    “这世上只有一个人能治好我的伤,那人就在洛阳。”鲁妙子坚持道。“老夫一路乔装改扮,费尽心思的从长安逃出来……”

    “姓孙是吧!”

    “你知道?”

    “哦,不巧的很,孙先生前两天刚去了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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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儿童权利宣言》(1959年)

    (联合国大会于1959年11月20日第1386(14)号决议)

    序言

    兹鉴于联合国人民曾于宪章中重申其对基本人权和人格尊严与价值的信念,并决心在更大的自由中促进社会进步和改善生活水准;

    鉴于联合国曾在世界人权宣言中宣布,人人均得享有宣言中所说明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因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见或其它意见国籍或社会阶级、财产、出身或其它身份而有任何差别;

    鉴于儿童因身心尚未成熟,在其出生以前和以后均需要特殊的保护及照料,包括法律上的适当保护;

    鉴于此种特殊保护已在一九二四年日内瓦儿童权利宣言中予以说明,并在世界人权宣言和许多有关儿童福利的专门机构与国际组织的规章中得到确认;

    鉴于人类有责任给儿童以必须给予的最好待遇。

    以此大会发布这一儿童权利宣言,以期儿童能有幸福的童年,为其自身的和社会的利益而得享宣言中所说明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并号召所有父母和一切男女个人以及各自愿组织、地方当局和各国政府确认这些权利,根据下列原则逐步采取立法和其它措施力求这些权利得以实行:

    原则一

    儿童应享有本宣言中所列举的一切权利。一切儿童毫无任何例外均得享有这些权利,不因其本人的或家族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见或其它意见、国籍或社会成分、财产、出身或其它身份而受到差别对待或歧视。

    原则二

    儿童应受到特别保护,并应通过法律和其它方法而获得各种机会与便利,使其能在健康而正常的状态和自由与尊严的条件下,得到身体、心智、道德、精神和社会等方面的发展。在为此目的而制订法律时,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

    原则三

    儿童应有权自其出生之日起即获得姓名和国籍。

    原则四

    儿童应享受社会安全的各种利益,应有能健康地成长和发展的权利。为此,对儿童及其母亲应给予特别的照料和保护,包括产前和产后的适当照料。儿童应有权得到足够的营养、住宅、娱乐和医疗服务。

    原则五

    身心或所处社会地位不正常的儿童,应根据其特殊情况的需要给予特别的治疗、教育和照料。

    原则六

    儿童为了全面而协调地发展其个性,需要得到慈爱和了解,应当尽可能地在其父母的照料和负责下,无论如何要在慈爱和精神上与物质上有保障的气氛下成长。尚在幼年的儿童除非情况特殊,不应与其母亲分离。

    社会和公众事务当局应有责任对无家可归和难以维生的儿童给予特殊照顾。采取国家支付或其它援助的办法使家庭人口众多的儿童得以维持生活乃是恰当的。

    原则七

    儿童有受教育之权,其所受之教育至少在初级阶段应是免费的和义务性的。

    儿童所受的教育应能增进其一般文化知识,并使其能在机会平等的基础上发展其各种才能、个人判断力和道德的与社会的责任感,而成为有用的社会一分子。

    儿童的最大利益应成为对儿童的教育和指导负有责任的人的指导原则;儿童的父母首先负有责任。

    儿童应有游戏和娱乐的充分机会,应使游戏和娱乐达到与教育相同的目的;社会和公众事务当局应尽力设法使儿童得享此种权利。

    原则八

    儿童在一切情况下均应属于首先受到保护和救济之列。

    原则九

    儿童应被保护不受一切形式的忽视、虐待和剥削。

    儿童不应成为任何形式的买卖对象。

    儿童在达到最低限度的适当年龄以前不应受雇用。绝对不应致使或允许儿童从事可能损害其健康或教育、或者妨碍其身体、心智或品德的发展的工作。

    原则十

    儿童应受到保护使其不致沾染可能养成种族、宗教和任何其它方面歧视态度的习惯。应以谅解、宽容、各国人民友好、和平以及四海之内皆兄弟的精神教育儿童,并应使他们充分意识到他们的精力和才能应该奉献于为人类服务。

    一九五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注:感恩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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