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九章 秘密基地(上)
不得不说,哈勃城主是一个有魄力的人,现在几乎相当于已经将大权交给了明夜,如果他有什么意外,相当于将诺宾城拱手让给明夜,如果明夜趁机施展一些手段,比如让哈勃城主正常死亡,比如使用奴隶契约,或许可以兵不血刃的拿下诺宾城。
见了这部分管理层,哈勃城主准备带明夜去见另一部分管理层,或者说囚犯,或者说病人,另一部分被安琪拉俘虏又放回的布拉德贵族,已经被哈勃城主集中起来管理,而现在,他也准备去到那个地方,带着明夜。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或许这就是哈勃城主的秘密,诺宾城的秘密,整个乔凡尼族的秘密,哈勃城主一言不发,带着明夜朝着某一个方向快速前进,没有第三人,先是通过了一个平原,接着平原被满地光秃秃的石头取代了。
“我们要到哪里去?”
明夜冒险问了一句。
“既然现在这边的问题已经解决了,那我我们便应该试试另一个问题。”
哈勃城主没有告诉明夜他们会去哪里,但是他示意明夜,跟着他走就行,目的地到了就知道了。
那一大片石头随即变得稀疏起来,中间出现了黑色的土地,哈勃城主的速度没有丝毫减缓,仍然不是目的地。
又过了一会儿,土地越来越多,石头则越来越少。最后,地上出现了绿色斑点。开始时不过是星星点点的一丛丛小草,但那种绿色真的是非常非常明快,与所有被人熟知的绿色完全不同。
草很快蔓延开来。
向前。
过了一会儿,路边稀稀拉拉地出现了几棵树。
再向前。
接下来是一片森林。
一片多么奇妙的森林!
高大、庄严的树木,树叶是浓烈、鲜艳的绿色,略带着一丝金黄。它们耸立在那里,直冲云霄。松树、橡树、枫树,还有许多我压根儿叫不出名字的树,全都有数人环抱的粗细,树林里微风轻拂,荡漾着奇异而醉人的芬芳。
接着向前。
行进在裸露的泥土路面上,四周是成片的参天大树。这条路似乎永远没有尽头。这个地方让人感到很惬意。
时不时能看见一头受惊的小鹿,有时,路旁的狐狸也会被疾行中的两人吓一跳。还有的地方,路面上印着不少蹄印,似乎有某种生物走过。
阳光透过树叶洒落在地,仿佛是某种乐器上紧绷的金色琴弦。轻拂的微风湿润而充满生气。明夜意识到,哈勃城主了解这个地方。过去或许常常走在这条路上,直到明夜也开始享受这段旅程时,哈勃城主停了下来,停在一座山壁之前,开始环视这个变动不居的绿色世界。
“我喜欢这地方。”
明夜几乎没有意识到,自己说出了这句话。
“其实我也一直挺喜欢这里。”
哈勃城主的语气有些让人琢磨不透,但是他的脸上确实浮现出了笑容。
“跟我来。”
哈勃城主展翅飞翔,沿着山壁一直向上,似乎准备直接飞越这山壁,对他来说,这样的情况并没有任何难度。
明夜跟随在后,不过却是比哈勃城主多了一些翅膀,明夜编造的那可怜的身世,正是布拉德的畸形儿,有着数对翅膀,不过按理来说,应该也能够非得更快。
飞越了山壁,原本就是为了飞越山壁,自高空俯视,山壁后是一个长满树木的山谷。
“这地方,可以说是乔凡尼族的后花园,不过也有人称之为乔凡尼族的监狱与陵墓,不过我更希望能够将其打造成后花园。”
哈勃城主带着明夜落到了谷底。左边的灌木丛里,一大群深色羽毛的鸟儿被不速之客惊得飞上天去。一头长得像狼的灰色动物从藏身之处跑出来,猛地冲进旁边的树丛里。原来它正在窥视一只猎物,听到动静,猎物和猎人都跳开了。这个山谷虽然并不像其他的森林那样长满高大的树木,但也郁郁葱葱,十分清秀。山谷形成一道持续的缓坡,一直通向远处。
左边的山峰不断向上攀升。哈勃城主带着明夜在山谷里穿行,眼前越来越开阔。
刚开始落地的那道斜坡,不过是一系列高耸入云的大山的一部分。越往前走,山就越高大,它们仿佛身披五彩的斗篷,绿色、紫红色、淡紫色、金色和靛青色不断变换。
从山谷里看不见山壁外的一切,这里的地形如同一个凹型槽,山谷坐落在山峰的中部,被四处的山壁围绕。
这就是目的地,不知道乔凡尼族是怎样发现的这里,但是现在,他们已经将其打造成了另一座城堡,明夜跟着哈勃城主走到了一道门前,所有人都向哈勃城主行礼,不过有一个人引起了明夜的注意,因为他口中的称呼。
“父亲,您来了。”
这是一个长着火一般胡须的男人,一头火红色的头发,仿佛燃烧着的火焰,身穿红色和橙色衣服,料子基本上都是丝绸,看上去浑身散发着光芒。
他右手持剑,模样俊美,若要说与哈勃城主有什么关联,他的眼睛和哈勃城主的一样蓝,眼里跃动着恶魔般的神采。
他的下颚并不丰满,但被胡须遮得严严实实。他的剑上有精美的金色装饰。右手上戴着两枚大戒指,左手上还有一枚,分别镶着翡翠、红宝石和蓝宝石。他是布雷斯,哈勃城主的其中一个儿子。
“布拉德是上天的宠儿,有近乎永生不死的能力,但是他们也是被上天诅咒的种族,在我一千多年的生命长河中,一共只有三个儿女,这是布雷斯,我其中一个儿子。”
哈勃城主向明夜介绍了他的其中一个儿子,布雷斯,只是这让明夜很疑惑,哈勃城主为什么会选择将诺宾城暂时托付给明夜,而不让他的儿子去诺宾城主持大局。
“布雷斯,这是阿桐木先生!”
“阿桐木先生您好,我是布雷斯。”
与哈勃城主比起来,布雷斯的优雅,更像一个贵族,他的一举一动,都充满了贵族的礼数。
“布雷斯你好,叫我阿桐木就行。”
明夜自然不会真的托大,这对于他来说,又没有任何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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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了这部分管理层,哈勃城主准备带明夜去见另一部分管理层,或者说囚犯,或者说病人,另一部分被安琪拉俘虏又放回的布拉德贵族,已经被哈勃城主集中起来管理,而现在,他也准备去到那个地方,带着明夜。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或许这就是哈勃城主的秘密,诺宾城的秘密,整个乔凡尼族的秘密,哈勃城主一言不发,带着明夜朝着某一个方向快速前进,没有第三人,先是通过了一个平原,接着平原被满地光秃秃的石头取代了。
“我们要到哪里去?”
明夜冒险问了一句。
“既然现在这边的问题已经解决了,那我我们便应该试试另一个问题。”
哈勃城主没有告诉明夜他们会去哪里,但是他示意明夜,跟着他走就行,目的地到了就知道了。
那一大片石头随即变得稀疏起来,中间出现了黑色的土地,哈勃城主的速度没有丝毫减缓,仍然不是目的地。
又过了一会儿,土地越来越多,石头则越来越少。最后,地上出现了绿色斑点。开始时不过是星星点点的一丛丛小草,但那种绿色真的是非常非常明快,与所有被人熟知的绿色完全不同。
草很快蔓延开来。
向前。
过了一会儿,路边稀稀拉拉地出现了几棵树。
再向前。
接下来是一片森林。
一片多么奇妙的森林!
高大、庄严的树木,树叶是浓烈、鲜艳的绿色,略带着一丝金黄。它们耸立在那里,直冲云霄。松树、橡树、枫树,还有许多我压根儿叫不出名字的树,全都有数人环抱的粗细,树林里微风轻拂,荡漾着奇异而醉人的芬芳。
接着向前。
行进在裸露的泥土路面上,四周是成片的参天大树。这条路似乎永远没有尽头。这个地方让人感到很惬意。
时不时能看见一头受惊的小鹿,有时,路旁的狐狸也会被疾行中的两人吓一跳。还有的地方,路面上印着不少蹄印,似乎有某种生物走过。
阳光透过树叶洒落在地,仿佛是某种乐器上紧绷的金色琴弦。轻拂的微风湿润而充满生气。明夜意识到,哈勃城主了解这个地方。过去或许常常走在这条路上,直到明夜也开始享受这段旅程时,哈勃城主停了下来,停在一座山壁之前,开始环视这个变动不居的绿色世界。
“我喜欢这地方。”
明夜几乎没有意识到,自己说出了这句话。
“其实我也一直挺喜欢这里。”
哈勃城主的语气有些让人琢磨不透,但是他的脸上确实浮现出了笑容。
“跟我来。”
哈勃城主展翅飞翔,沿着山壁一直向上,似乎准备直接飞越这山壁,对他来说,这样的情况并没有任何难度。
明夜跟随在后,不过却是比哈勃城主多了一些翅膀,明夜编造的那可怜的身世,正是布拉德的畸形儿,有着数对翅膀,不过按理来说,应该也能够非得更快。
飞越了山壁,原本就是为了飞越山壁,自高空俯视,山壁后是一个长满树木的山谷。
“这地方,可以说是乔凡尼族的后花园,不过也有人称之为乔凡尼族的监狱与陵墓,不过我更希望能够将其打造成后花园。”
哈勃城主带着明夜落到了谷底。左边的灌木丛里,一大群深色羽毛的鸟儿被不速之客惊得飞上天去。一头长得像狼的灰色动物从藏身之处跑出来,猛地冲进旁边的树丛里。原来它正在窥视一只猎物,听到动静,猎物和猎人都跳开了。这个山谷虽然并不像其他的森林那样长满高大的树木,但也郁郁葱葱,十分清秀。山谷形成一道持续的缓坡,一直通向远处。
左边的山峰不断向上攀升。哈勃城主带着明夜在山谷里穿行,眼前越来越开阔。
刚开始落地的那道斜坡,不过是一系列高耸入云的大山的一部分。越往前走,山就越高大,它们仿佛身披五彩的斗篷,绿色、紫红色、淡紫色、金色和靛青色不断变换。
从山谷里看不见山壁外的一切,这里的地形如同一个凹型槽,山谷坐落在山峰的中部,被四处的山壁围绕。
这就是目的地,不知道乔凡尼族是怎样发现的这里,但是现在,他们已经将其打造成了另一座城堡,明夜跟着哈勃城主走到了一道门前,所有人都向哈勃城主行礼,不过有一个人引起了明夜的注意,因为他口中的称呼。
“父亲,您来了。”
这是一个长着火一般胡须的男人,一头火红色的头发,仿佛燃烧着的火焰,身穿红色和橙色衣服,料子基本上都是丝绸,看上去浑身散发着光芒。
他右手持剑,模样俊美,若要说与哈勃城主有什么关联,他的眼睛和哈勃城主的一样蓝,眼里跃动着恶魔般的神采。
他的下颚并不丰满,但被胡须遮得严严实实。他的剑上有精美的金色装饰。右手上戴着两枚大戒指,左手上还有一枚,分别镶着翡翠、红宝石和蓝宝石。他是布雷斯,哈勃城主的其中一个儿子。
“布拉德是上天的宠儿,有近乎永生不死的能力,但是他们也是被上天诅咒的种族,在我一千多年的生命长河中,一共只有三个儿女,这是布雷斯,我其中一个儿子。”
哈勃城主向明夜介绍了他的其中一个儿子,布雷斯,只是这让明夜很疑惑,哈勃城主为什么会选择将诺宾城暂时托付给明夜,而不让他的儿子去诺宾城主持大局。
“布雷斯,这是阿桐木先生!”
“阿桐木先生您好,我是布雷斯。”
与哈勃城主比起来,布雷斯的优雅,更像一个贵族,他的一举一动,都充满了贵族的礼数。
“布雷斯你好,叫我阿桐木就行。”
明夜自然不会真的托大,这对于他来说,又没有任何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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