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暴虐公的威胁
“‘ForesGaro’是魔王共同体‘六百六十六之兽’下级的一个共同体,我们盯上已经有点时间了,正准备动手,就被你们给抢先了呢,把因为你们的缘故,我们的计划泡汤了,赶快把因为你们的缘故,‘ForesGaro’灭亡而分散出去的一切,收回来,双手呈上来,以此交换‘NoName’这几天的安全,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交易,不是吗?”
千世樱知道,不论友情、道理,还是邪恶、狡诈,在箱庭的“恩赐游戏”前,都必须臣服,因此,不会露出自己的真实目的,不会暴露任何会被抓住的破绽,将对方当成完全的敌人——必须尽情折磨的对象来考虑。
“不好意思,赔本买卖本大爷可不会做!”十六夜一把抓住千世樱的手,甩到头顶,像电风扇一样轱辘辘地极速旋转起来。
“十六夜!这样是伤不到她的!”竖起耳朵聆听了箱庭中枢声音的黑兔,连忙说道。
“你你你你你你你你你这这这这这这这这这这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很很很很很很很很了了了了了了了解解解解解解解解吗吗吗吗吗吗吗吗吗????”
千世樱的声音由于极速的旋转出现了多普勒效应。
“你在说什么呢,黑兔,这可是共同体的大——危——机——啊!”十六夜手朝刚才打出的大洞中猛地一甩——
伴随着被刺穿撕裂的大气和摩擦出来的火光,千世樱的身体如同轨道炮一般,飞向了地平线,不见了踪影。
“啪,啪,啪。”站在院子中的千世樱鼓了两下掌。
“这样确实可以在无法伤到我的情况下转危为安啊,可惜遇到了我。”千世樱说道,刚刚被丢出去的,早就替换成了分身。
十六夜从楼上的大洞中跳到了地面上,战意昂扬地再次摆出架势,糟了他这么多拳竟然纹丝不动的对手,让他非常兴奋。
“都说先住手啦,十六夜先生!”唯一身体能力跟得上,一同跳下来的黑兔再次发话。
“嗯么,黑兔这就怂了?”十六夜鄙视道。
“不是啊!请听我好好说明——那个人并不是因为恩赐比十六夜强大而无伤,她是借助了契约保护自己,在魔王主办的恩赐赛中,规定了不用指定道具就无法造成伤害的事项。只要她背后的魔王不结束恩赐赛的话,连神都伤不了她!”黑兔解释说。
“什么啊……这么无聊的方式,契约是这么方便的东西吗?”
“……不,是要付出代价的,让恩赐攻击无效的规则,必须在赌上性命的恩赐赛中才能出现,而且,如果她一直处在这个状态,背后的魔王就暂时无法再次使用‘主办者权限’。”
“这样啊,”十六夜思考了一瞬,便转过头再次朝向千世樱,轻蔑地笑道,“看来你的魔王阁下,对这边的目标真的相当看重,却有麻烦事脱不开身啊,竟然不惜于此也要让你来这里了。”
“不仅实力强大,头脑也非常好,吗?麻烦的家伙。”千世樱露出了危险的笑容,“那么应该很明白现在的状况了吧?你们有别的选择吗?”说着,脚下轻轻一点,身体快速高高地浮上空中。
“嘁!”十六夜发出了咬牙切齿的声音,大吼道,“喂!为什么你下面穿的不是裙子却是热裤啊!什么看点都没有啊!喂!”
然后,十六夜被黑兔用纸扇给拍了。
“啊啦,在意的不是我的制空权而是那里吗?放心吧,其实我自认为很**的,就算把这条裤子被脱了也不会因此失去理智。然而,看来你们还没有了解状况啊,”千世樱冷声道,“除了你们两个,这里还有谁能承受得住我的攻击吗?来吧,〈千变万化镜(Kaleidoscope)〉——〈暴虐公(Nahema)〉!”
说着,她的上空漆黑的闪电噼啪作响,不详的黑暗气息,形成了一个漩涡,暗银色的巨大王座,从中降到了千世樱身边。千世樱从王座的顶部,拔出了一把有着红色纹路的漆黑单刃巨剑。
因为本命的审判魔王〈闪飨帝王(Bae)〉和御坂樱的能力有着很深的渊源,加上对方的实力,也不适合拿出那种半自动的作战单位,考虑到攻击的威力,千世樱选择了十香的剑之魔王。
“喝!”千世樱重重地挥下了剑,一道漆黑的镰弯朝地面的两人疾驰而去。
十六夜很轻松地打出一拳,击在镰弯上,将镰弯整个给打碎了。
“喂喂,一点手感都没有啊!喂,我在替魔王的爪牙给上级丢脸哭了啊,喂!”十六夜挥着拳头挑衅道。
千世樱没有回话,刚才只是在收集情报而已,虽然之前也看过,但无法确定到底是什么原理,虽然现在也没确定,但已经明白十六夜并非靠着恩赐威力的强大进行中和,也不是单纯的抹除攻击,而是的确原理不明地像用怪力击碎一切那样,把恩赐给击碎了。
根据表现的不同,千世樱接下来的动作也会有所不同,既然不是硬碰硬的类型,就不能指望对撞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了,那么,就是要一发避开十六夜的恩赐强力攻击。
王座在空中分解得支离破碎,逐一附在千世樱的剑上。每当与王座的碎片同化之时,巨大的剑便会扩散出黑色粒子,同时变得更加长大不祥。最后一片碎片与剑同化剑的尖端像是要劈开月亮似的直冲向天。
“你,还有余力保护好这里的一切吗?”千世樱说着,剑锋转了一个方向。
“喂,黑兔,他们这样乱闹,不会触犯箱庭的规矩吗?”十六夜问道。
“如果我们还是正规共同体,那自然可以像上面申请讨伐……可是…………”
“这里是一个已经覆灭的共同体的废弃地,”千世樱接上黑兔的话,“如果我胡乱杀人,或许真的会有麻烦,可是,只不过是在废弃的地方随便打一发改变地形的恩赐,将本来就破破烂烂的地方再加上几道伤痕,也不会有人谴责呢。你们金库中的金币和恩赐,还足够吗?”
(待续)
千世樱知道,不论友情、道理,还是邪恶、狡诈,在箱庭的“恩赐游戏”前,都必须臣服,因此,不会露出自己的真实目的,不会暴露任何会被抓住的破绽,将对方当成完全的敌人——必须尽情折磨的对象来考虑。
“不好意思,赔本买卖本大爷可不会做!”十六夜一把抓住千世樱的手,甩到头顶,像电风扇一样轱辘辘地极速旋转起来。
“十六夜!这样是伤不到她的!”竖起耳朵聆听了箱庭中枢声音的黑兔,连忙说道。
“你你你你你你你你你这这这这这这这这这这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很很很很很很很很了了了了了了了解解解解解解解解吗吗吗吗吗吗吗吗吗????”
千世樱的声音由于极速的旋转出现了多普勒效应。
“你在说什么呢,黑兔,这可是共同体的大——危——机——啊!”十六夜手朝刚才打出的大洞中猛地一甩——
伴随着被刺穿撕裂的大气和摩擦出来的火光,千世樱的身体如同轨道炮一般,飞向了地平线,不见了踪影。
“啪,啪,啪。”站在院子中的千世樱鼓了两下掌。
“这样确实可以在无法伤到我的情况下转危为安啊,可惜遇到了我。”千世樱说道,刚刚被丢出去的,早就替换成了分身。
十六夜从楼上的大洞中跳到了地面上,战意昂扬地再次摆出架势,糟了他这么多拳竟然纹丝不动的对手,让他非常兴奋。
“都说先住手啦,十六夜先生!”唯一身体能力跟得上,一同跳下来的黑兔再次发话。
“嗯么,黑兔这就怂了?”十六夜鄙视道。
“不是啊!请听我好好说明——那个人并不是因为恩赐比十六夜强大而无伤,她是借助了契约保护自己,在魔王主办的恩赐赛中,规定了不用指定道具就无法造成伤害的事项。只要她背后的魔王不结束恩赐赛的话,连神都伤不了她!”黑兔解释说。
“什么啊……这么无聊的方式,契约是这么方便的东西吗?”
“……不,是要付出代价的,让恩赐攻击无效的规则,必须在赌上性命的恩赐赛中才能出现,而且,如果她一直处在这个状态,背后的魔王就暂时无法再次使用‘主办者权限’。”
“这样啊,”十六夜思考了一瞬,便转过头再次朝向千世樱,轻蔑地笑道,“看来你的魔王阁下,对这边的目标真的相当看重,却有麻烦事脱不开身啊,竟然不惜于此也要让你来这里了。”
“不仅实力强大,头脑也非常好,吗?麻烦的家伙。”千世樱露出了危险的笑容,“那么应该很明白现在的状况了吧?你们有别的选择吗?”说着,脚下轻轻一点,身体快速高高地浮上空中。
“嘁!”十六夜发出了咬牙切齿的声音,大吼道,“喂!为什么你下面穿的不是裙子却是热裤啊!什么看点都没有啊!喂!”
然后,十六夜被黑兔用纸扇给拍了。
“啊啦,在意的不是我的制空权而是那里吗?放心吧,其实我自认为很**的,就算把这条裤子被脱了也不会因此失去理智。然而,看来你们还没有了解状况啊,”千世樱冷声道,“除了你们两个,这里还有谁能承受得住我的攻击吗?来吧,〈千变万化镜(Kaleidoscope)〉——〈暴虐公(Nahema)〉!”
说着,她的上空漆黑的闪电噼啪作响,不详的黑暗气息,形成了一个漩涡,暗银色的巨大王座,从中降到了千世樱身边。千世樱从王座的顶部,拔出了一把有着红色纹路的漆黑单刃巨剑。
因为本命的审判魔王〈闪飨帝王(Bae)〉和御坂樱的能力有着很深的渊源,加上对方的实力,也不适合拿出那种半自动的作战单位,考虑到攻击的威力,千世樱选择了十香的剑之魔王。
“喝!”千世樱重重地挥下了剑,一道漆黑的镰弯朝地面的两人疾驰而去。
十六夜很轻松地打出一拳,击在镰弯上,将镰弯整个给打碎了。
“喂喂,一点手感都没有啊!喂,我在替魔王的爪牙给上级丢脸哭了啊,喂!”十六夜挥着拳头挑衅道。
千世樱没有回话,刚才只是在收集情报而已,虽然之前也看过,但无法确定到底是什么原理,虽然现在也没确定,但已经明白十六夜并非靠着恩赐威力的强大进行中和,也不是单纯的抹除攻击,而是的确原理不明地像用怪力击碎一切那样,把恩赐给击碎了。
根据表现的不同,千世樱接下来的动作也会有所不同,既然不是硬碰硬的类型,就不能指望对撞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了,那么,就是要一发避开十六夜的恩赐强力攻击。
王座在空中分解得支离破碎,逐一附在千世樱的剑上。每当与王座的碎片同化之时,巨大的剑便会扩散出黑色粒子,同时变得更加长大不祥。最后一片碎片与剑同化剑的尖端像是要劈开月亮似的直冲向天。
“你,还有余力保护好这里的一切吗?”千世樱说着,剑锋转了一个方向。
“喂,黑兔,他们这样乱闹,不会触犯箱庭的规矩吗?”十六夜问道。
“如果我们还是正规共同体,那自然可以像上面申请讨伐……可是…………”
“这里是一个已经覆灭的共同体的废弃地,”千世樱接上黑兔的话,“如果我胡乱杀人,或许真的会有麻烦,可是,只不过是在废弃的地方随便打一发改变地形的恩赐,将本来就破破烂烂的地方再加上几道伤痕,也不会有人谴责呢。你们金库中的金币和恩赐,还足够吗?”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