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梦中得宝
刚出东郡城的曹茗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这里是没有飞机和高铁的古代,即便是骑马从东郡到长安也得七八天,所以说古代人的时间都在路上了。
一路上曹茗凭借记忆和方向感摸回了洛阳,此时的洛阳城依旧是一片废墟,偶尔有几只乌鸦落在地上,啄食着瓦砾之间的尸骨。
曹茗见状不得不戴上面巾掩住口鼻,古代经常流行瘟疫的原因之一就是战乱,死去的百姓和士兵的尸体没有及时掩埋,最终酿成了非常严重的霍乱。
经过四天时间的连续赶路,曹茗离西京长安城是越来越近了,附近的村庄和县城也变得多了起来。
此时曹茗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疲惫,连日的风餐露宿消耗了她太多的精力,现在她只想找个地方歇上一天。
没过多久曹茗就途经一座村庄前,这座村庄的人正在做午饭,从炊烟能判断出大约有百户人家,看来是此处是个富足之地。
村口处有一块巨大的磐石,上面还刻着三个大字‘火凤村’,并且还驻守有六七个男子,看样子是为了防匪兵的。
“站住!你是何人?”因为曹茗身上带着把剑,所以这些人见到曹茗之后,心中难免会对她产生敌意。
曹茗一身男装打扮,倒是像个白面俊生:“几位大哥千万别误会,我只是无意中路过贵地,希望能在这借个宿。”
一名男子惊讶道:“没想到是位姑娘,我还以为是前来探路的歹人,我们是奉里长大人的命令守卫这里,若是姑娘想借宿必须经过里长大人的同意。”
曹茗是真佩服这些古代人的思维,这女子就没有当歹人的么,若自己真是歹人不就轻易地过关了。
“那就麻烦这位大哥带路了!”曹茗牵着马跟男子进了村庄,村里的孩子见来了生人都很好奇,一个劲地向曹茗这边看。
曹茗好奇地问道:“不知大哥怎么称呼,还有这里为何叫火凤村,不会是真的有神鸟吧?”
男子回答道:“我叫牛壮,这里之所以叫火凤村是有原因的,据说高祖皇帝建立大汉朝之时,这村庄里曾经降临过火凤,所以这里才被称为火凤村。”
曹茗听牛壮这么一说,忍不住笑道:“哈哈!这故事倒是挺像那么回事的,我估计这是有人想求个福气才杜撰的,若是真有火凤我倒是想见识一下,看它能不能给我带来好运。”
牛壮有些不乐道:“姑娘的态度是对神灵的不敬,火凤村已经成立了几百年,这些故事都是先人传下来的,并非是他人杜撰出来的。”
曹茗意识到自己失态了,连忙道歉说:“牛大哥真是非常的抱歉,我对贵村的事情不太了解,刚才的话语你就当我瞎说的。”
听完曹茗的道歉,牛壮的态度缓和了一些“你只要别乱说话就行,否则让村子里的老人听了去,肯定会把你赶出村子的。”
曹茗记下了牛壮的嘱咐,要是被赶出去还得再跑路,说不准还得露宿野外。
曹茗接着又向牛壮打听了西凉军的事,牛壮表示自己并没有见过西凉军,两人聊了一会儿很快就到了里长家。
牛壮先是跟里长打了声招呼,接着又向里长说明了曹茗的情况,里长听完之后点头同意此事,毕竟一个女孩独自赶路也不容易。
离开里长家之后,牛壮对曹茗说道:“家母住的屋子很大,可以再住下一个人,我看姑娘就在我家过夜好了。”
曹茗感觉牛壮人品还可以,当下同意道:“既然牛大哥盛情邀请,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牛壮家的屋子要比里长家的寒酸一些,但是对于曹茗来说已经是天堂了,毕竟不用在野外住山洞过夜了。
“爹!”一个八岁的男孩扑到了牛壮的怀中,看得曹茗是各种羡慕嫉妒恨,老天爷你为何总是刺激我的心。
“相公回来了!”牛壮的妻子属于小鸟依人型,这点倒是合了曹茗的胃口,可惜曹茗现在只能是望洋兴叹。
至于牛壮的爹则是被招去当兵了,结果几十年了都没有音信,十有**是在战斗中命丧黄泉了。
最后剩下牛壮这么一个儿子,还有一个年纪轻轻就当了寡妇的妻子,可以算是一个苦命的家庭了。
进了屋子里后,牛壮互相介绍道:“这是我的母亲陈氏,这是我的妻子殷颐,还有我儿子牛乐,这位来我们家借宿的曹姑娘!”
陈氏略微惊叹道:“姑娘真是气宇轩昂,雍容华贵,想必一定是富家千金。”
曹茗施礼道:“多谢老夫人夸赞,实不相瞒,家父是地方郡的太守。”
“太守千金!”牛壮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自己这辈子见过最大的官,可能也就是本县的县丞了,但是现在却见到太守的女儿,这也算是一种荣幸吧。
曹茗有些不习惯道:“牛大哥这么叫显得生疏了,不如就叫我茗儿吧。”
牛壮答应道:“既然曹姑娘这么吩咐了,那我也就不客气了,不知茗儿要去什么地方那,我可以派人护送你一程。”
曹茗谢绝道:“我是要去长安城办些事情,至于派人护送我看就不必了,想要对付我怎么也得几十人。”
曹茗的话并不是在替自己吹牛,若是徒手对付敌人五六个不在话下,但是有了兵器就大不相同了,几十名甲士自己能够轻松应付的,但是就怕对方有弓箭手。
牛壮佩服道:“看不出来茗儿还是习武之人,就是不知道可曾许配人家,我们这里.......”
陈氏瞪了牛壮一眼:“人家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当然要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家,你就别给村里的那帮小子说媒了。”
曹茗对此早已经习惯了,心想看来自己确实得找一个掩护了,省得以后再被人问这问那。
当夜曹茗就跟陈氏住在了一起,幸好屋内的床够大,两人睡一起也不显得拥挤,就是翻身的时候得注意点,因为曹茗住的是外侧,容易一不留神滚下床。
吹灭床边的油灯之后,曹茗很快就进入梦乡了,而在梦境中等待她的是个湖泊。
曹茗心想看来自己又是做怪梦了,上回梦见的是两条龙在搏斗,也不知道这回碰见的是什么,希望别是什么吓人的怪物。
眼前的湖泊竟然散发着金光,还有一个瀑布正在源源不断往里注水,周围的草木生长的非常的茂盛,给人的感觉就像世外桃源一样。
忽然一声鸣叫打破了寂静,曹茗顺着声音看过去,竟然是一只神话故事里才会有的火凤。
火凤爬在湖边的青石上,似乎也同曹茗一般打着盹,不过曹茗现在可是清醒的,或者说曹茗在梦里面是清醒的。
这回曹茗不打算退缩了,毕竟这火凤的体积比起龙来要小的多,就算它想要袭击自己,自己也能有机会反击。
曹茗小心翼翼地来到火凤旁,这时火凤身上的羽毛引起了她的注意,这简直就是披上了一身黄金啊。
曹茗心想这火凤应该不算国家保护动物,所以拔一根羽毛应该不碍事,结果悲剧就这么发生了。
“啊!”曹茗感觉到自己的手都快烧焦了,这火凤还真是浑身都是烈焰,沾边都差点把自己给点着了。
万幸的是曹茗的目的达到了,她成功地拔下了火凤的一根羽毛,而且这羽毛并不是那么烫人。
曹茗回头又看了下自己的手,还好这手没什么大碍,估计是因为在梦里的原因,一切的疼痛都只是虚幻而已。
这时火凤也已经醒了过来,对于曹茗这个不速之客,它并没有显得非常恼怒,反而像是完成了什么使命一样,展翅飞向了云端之上。
“闺女?”曹茗感觉到有人在摇自己,于是艰难地睁开了眼皮,结果发现叫醒自己的人是陈氏。
曹茗打着哈欠说道:“陈婆婆你怎么还不睡,三更半夜的叫醒我干什么,我明天还得早起赶路那!”
陈氏关心地说道:“你刚才是不是做噩梦了,我听见你一直在说梦话,好像在说拿到什么羽毛了。”
曹茗愣了一下说道:“我刚才确实做了一个梦,但不是您说的噩梦,我梦见自己在一个湖边,还看见一只火凤落在青石上。”
陈氏一听这话之后坐了起来:“闺女我看这件事情不一般,你可千万要回忆仔细了,看到火凤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情?”
曹茗仔细一想说:“我当时看到火凤之后,倒是也没发生什么事情,就是小心翼翼地走到它面前,拔下一根它身上羽毛,然后火凤就自己飞走了。”
陈氏思考了一会笑道:“原来你拿到了火凤的羽毛,这火凤羽乃是珍贵之物,看来你此去长安成必定会得到宝物,到时候你可要好好珍惜啊!”
曹茗心想莫非还有金子可得,或者王司徒会赏给自己点别的宝物,比如说夜明珠之类的极品,这么看来此趟差事倒是油水蛮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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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曹茗凭借记忆和方向感摸回了洛阳,此时的洛阳城依旧是一片废墟,偶尔有几只乌鸦落在地上,啄食着瓦砾之间的尸骨。
曹茗见状不得不戴上面巾掩住口鼻,古代经常流行瘟疫的原因之一就是战乱,死去的百姓和士兵的尸体没有及时掩埋,最终酿成了非常严重的霍乱。
经过四天时间的连续赶路,曹茗离西京长安城是越来越近了,附近的村庄和县城也变得多了起来。
此时曹茗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疲惫,连日的风餐露宿消耗了她太多的精力,现在她只想找个地方歇上一天。
没过多久曹茗就途经一座村庄前,这座村庄的人正在做午饭,从炊烟能判断出大约有百户人家,看来是此处是个富足之地。
村口处有一块巨大的磐石,上面还刻着三个大字‘火凤村’,并且还驻守有六七个男子,看样子是为了防匪兵的。
“站住!你是何人?”因为曹茗身上带着把剑,所以这些人见到曹茗之后,心中难免会对她产生敌意。
曹茗一身男装打扮,倒是像个白面俊生:“几位大哥千万别误会,我只是无意中路过贵地,希望能在这借个宿。”
一名男子惊讶道:“没想到是位姑娘,我还以为是前来探路的歹人,我们是奉里长大人的命令守卫这里,若是姑娘想借宿必须经过里长大人的同意。”
曹茗是真佩服这些古代人的思维,这女子就没有当歹人的么,若自己真是歹人不就轻易地过关了。
“那就麻烦这位大哥带路了!”曹茗牵着马跟男子进了村庄,村里的孩子见来了生人都很好奇,一个劲地向曹茗这边看。
曹茗好奇地问道:“不知大哥怎么称呼,还有这里为何叫火凤村,不会是真的有神鸟吧?”
男子回答道:“我叫牛壮,这里之所以叫火凤村是有原因的,据说高祖皇帝建立大汉朝之时,这村庄里曾经降临过火凤,所以这里才被称为火凤村。”
曹茗听牛壮这么一说,忍不住笑道:“哈哈!这故事倒是挺像那么回事的,我估计这是有人想求个福气才杜撰的,若是真有火凤我倒是想见识一下,看它能不能给我带来好运。”
牛壮有些不乐道:“姑娘的态度是对神灵的不敬,火凤村已经成立了几百年,这些故事都是先人传下来的,并非是他人杜撰出来的。”
曹茗意识到自己失态了,连忙道歉说:“牛大哥真是非常的抱歉,我对贵村的事情不太了解,刚才的话语你就当我瞎说的。”
听完曹茗的道歉,牛壮的态度缓和了一些“你只要别乱说话就行,否则让村子里的老人听了去,肯定会把你赶出村子的。”
曹茗记下了牛壮的嘱咐,要是被赶出去还得再跑路,说不准还得露宿野外。
曹茗接着又向牛壮打听了西凉军的事,牛壮表示自己并没有见过西凉军,两人聊了一会儿很快就到了里长家。
牛壮先是跟里长打了声招呼,接着又向里长说明了曹茗的情况,里长听完之后点头同意此事,毕竟一个女孩独自赶路也不容易。
离开里长家之后,牛壮对曹茗说道:“家母住的屋子很大,可以再住下一个人,我看姑娘就在我家过夜好了。”
曹茗感觉牛壮人品还可以,当下同意道:“既然牛大哥盛情邀请,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牛壮家的屋子要比里长家的寒酸一些,但是对于曹茗来说已经是天堂了,毕竟不用在野外住山洞过夜了。
“爹!”一个八岁的男孩扑到了牛壮的怀中,看得曹茗是各种羡慕嫉妒恨,老天爷你为何总是刺激我的心。
“相公回来了!”牛壮的妻子属于小鸟依人型,这点倒是合了曹茗的胃口,可惜曹茗现在只能是望洋兴叹。
至于牛壮的爹则是被招去当兵了,结果几十年了都没有音信,十有**是在战斗中命丧黄泉了。
最后剩下牛壮这么一个儿子,还有一个年纪轻轻就当了寡妇的妻子,可以算是一个苦命的家庭了。
进了屋子里后,牛壮互相介绍道:“这是我的母亲陈氏,这是我的妻子殷颐,还有我儿子牛乐,这位来我们家借宿的曹姑娘!”
陈氏略微惊叹道:“姑娘真是气宇轩昂,雍容华贵,想必一定是富家千金。”
曹茗施礼道:“多谢老夫人夸赞,实不相瞒,家父是地方郡的太守。”
“太守千金!”牛壮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自己这辈子见过最大的官,可能也就是本县的县丞了,但是现在却见到太守的女儿,这也算是一种荣幸吧。
曹茗有些不习惯道:“牛大哥这么叫显得生疏了,不如就叫我茗儿吧。”
牛壮答应道:“既然曹姑娘这么吩咐了,那我也就不客气了,不知茗儿要去什么地方那,我可以派人护送你一程。”
曹茗谢绝道:“我是要去长安城办些事情,至于派人护送我看就不必了,想要对付我怎么也得几十人。”
曹茗的话并不是在替自己吹牛,若是徒手对付敌人五六个不在话下,但是有了兵器就大不相同了,几十名甲士自己能够轻松应付的,但是就怕对方有弓箭手。
牛壮佩服道:“看不出来茗儿还是习武之人,就是不知道可曾许配人家,我们这里.......”
陈氏瞪了牛壮一眼:“人家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当然要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家,你就别给村里的那帮小子说媒了。”
曹茗对此早已经习惯了,心想看来自己确实得找一个掩护了,省得以后再被人问这问那。
当夜曹茗就跟陈氏住在了一起,幸好屋内的床够大,两人睡一起也不显得拥挤,就是翻身的时候得注意点,因为曹茗住的是外侧,容易一不留神滚下床。
吹灭床边的油灯之后,曹茗很快就进入梦乡了,而在梦境中等待她的是个湖泊。
曹茗心想看来自己又是做怪梦了,上回梦见的是两条龙在搏斗,也不知道这回碰见的是什么,希望别是什么吓人的怪物。
眼前的湖泊竟然散发着金光,还有一个瀑布正在源源不断往里注水,周围的草木生长的非常的茂盛,给人的感觉就像世外桃源一样。
忽然一声鸣叫打破了寂静,曹茗顺着声音看过去,竟然是一只神话故事里才会有的火凤。
火凤爬在湖边的青石上,似乎也同曹茗一般打着盹,不过曹茗现在可是清醒的,或者说曹茗在梦里面是清醒的。
这回曹茗不打算退缩了,毕竟这火凤的体积比起龙来要小的多,就算它想要袭击自己,自己也能有机会反击。
曹茗小心翼翼地来到火凤旁,这时火凤身上的羽毛引起了她的注意,这简直就是披上了一身黄金啊。
曹茗心想这火凤应该不算国家保护动物,所以拔一根羽毛应该不碍事,结果悲剧就这么发生了。
“啊!”曹茗感觉到自己的手都快烧焦了,这火凤还真是浑身都是烈焰,沾边都差点把自己给点着了。
万幸的是曹茗的目的达到了,她成功地拔下了火凤的一根羽毛,而且这羽毛并不是那么烫人。
曹茗回头又看了下自己的手,还好这手没什么大碍,估计是因为在梦里的原因,一切的疼痛都只是虚幻而已。
这时火凤也已经醒了过来,对于曹茗这个不速之客,它并没有显得非常恼怒,反而像是完成了什么使命一样,展翅飞向了云端之上。
“闺女?”曹茗感觉到有人在摇自己,于是艰难地睁开了眼皮,结果发现叫醒自己的人是陈氏。
曹茗打着哈欠说道:“陈婆婆你怎么还不睡,三更半夜的叫醒我干什么,我明天还得早起赶路那!”
陈氏关心地说道:“你刚才是不是做噩梦了,我听见你一直在说梦话,好像在说拿到什么羽毛了。”
曹茗愣了一下说道:“我刚才确实做了一个梦,但不是您说的噩梦,我梦见自己在一个湖边,还看见一只火凤落在青石上。”
陈氏一听这话之后坐了起来:“闺女我看这件事情不一般,你可千万要回忆仔细了,看到火凤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情?”
曹茗仔细一想说:“我当时看到火凤之后,倒是也没发生什么事情,就是小心翼翼地走到它面前,拔下一根它身上羽毛,然后火凤就自己飞走了。”
陈氏思考了一会笑道:“原来你拿到了火凤的羽毛,这火凤羽乃是珍贵之物,看来你此去长安成必定会得到宝物,到时候你可要好好珍惜啊!”
曹茗心想莫非还有金子可得,或者王司徒会赏给自己点别的宝物,比如说夜明珠之类的极品,这么看来此趟差事倒是油水蛮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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