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四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4)
眼看狼人要挣脱藤蔓的束缚,菲丽丝挥动魔杖,一阵狂风吹过,树上的叶子脱落枝干,凝成一条细绳,重新将狼人给缠住了,虽然树叶结成的绳子看起来远没有藤蔓结实,但其中蕴含的魔法能力让狼人用尽力气也无法挣脱。
终于把这个家伙给搞定了,菲丽丝舒了口气,拿出一个小水晶瓶,打算先采集一些血液样品。书上说被狼人咬过的巫师也会变成狼人,这种堪称神奇的增殖人口的方式引起了菲丽丝极大的好奇,难道说狼人其实并不是一个种族,而是巫师的一种变体?这次逮到一个活的,正好能好好研究一下。
啪,啪,啪,几声鼓掌之声传来,一个穿着黑色宽大斗篷的巫师从密林中走了过来,赞叹着说道:“不愧为永生者,凯特小姐的魔法掌控能力果然厉害。”
永生者?菲丽丝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是说的自己,两个月前,在全体霍格沃茨师生面前,自己被阿瓦达索命咒击中而不死,这个消息传出去后,她就有了这么一个名号。
对于突然出现的家伙菲丽丝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意外,她用小刀割开狼人的腕动脉,接了一瓶血后,也不管持续失血的狼人,转身对那个笼罩在黑色斗篷下的家伙直接问道:“你是谁?”
来人掀开头上的兜帽,露出一头铂金色的长发,他说道:“在下卢修斯·马尔福,午安,凯特小姐。”虽然是客气的打招呼,但卢修斯灰蓝色的眼睛中却闪现着冰冷的漠视,用一种极度傲慢的眼神看着菲丽丝。
菲丽丝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道:“原来是你啊,我听说过,卢修斯·马尔福,最早的食死徒成员,伏地魔手下的得力干将。”
听到菲丽丝这么说,卢修斯皱了皱眉,说道:“凯特小姐,话可不能乱说,我从未支持过神秘人,只是不小心被夺魂咒控制了。”
菲丽丝噗嗤一笑,说道:“马尔福先生,在我面前您不必这么小心,我对伏地魔和凤凰社的斗争并不感兴趣,对你食死徒的身份也不在乎,我只是有些好奇,在伏地魔已经失败后,你依旧对他保持着忠诚,这是为什么?”说到这儿,菲丽丝停顿了一下,用嘲讽的语气继续说道:“伏地魔已经失败了,变成了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被狠狠的踩在了污烂泥浆中,我实在想不通,这种渣滓有什么好效忠的?”
卢修斯真的是大吃一惊了,他知道,这个女人既然敢直呼伏地魔的名字,就说明她对这位伟大的黑巫师并没有多少畏惧,但敢如此轻蔑的嘲讽,就真的是……连那位校长恐怕都不敢这么说。卢修斯指着菲丽丝,说道:“你……你怎么敢这么说?”极度的惊讶让他说话都有些错乱了。
“我有什么不敢的,就在两个月前,伏地魔和我面对面的交锋他都杀不掉我,我有什么好怕的,难道说……”菲丽丝语带讥讽的说道,“马尔福先生成了个多愁善感的法国人,对‘皇帝陛下’有着如此深厚的感情。”
这时卢修斯已经平复了心中的惊讶,他淡淡的说道:“凯特小姐,给你一句奉劝和忠告,别在其他斯莱特林面前说这种话,毕竟神秘人在他们中还是有很大威望的,这么口无遮拦的话恐怕会惹来麻烦的。”
“威望?”菲丽丝冷笑一声,“虽然我已经对英国的纯血家族很失望了,但还是没想到,你们居然已经落魄到如此地步了。威望?那是那些麻瓜和混血的杂种为了能有一份莫名其妙的安全感才会推崇的东西,对于纯血家族来说,难道不是只忠于血脉和利益吗?”
菲丽丝看了眼身边被藤蔓和树叶缠住的狼人,说道:“纯血巫师生而高贵,没想到你们沦落到和这种卑贱的家伙达成同盟。”说着,菲丽丝抬脚压在狼人的头上,用力踩了下去,一声闷响,如同遭到锤击的西瓜,狼人的头碎裂成一片,红的白的粘稠物粘在小牛皮的纯白短靴上,有种残忍的变态美。
卢修斯杀过人,但很少见到如此血腥的场景,他下意识的闭了下眼睛,又怕显得太过懦弱,连忙睁开,用一种遇到疯子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个女人,惊呼道:“你把他杀了?”
看到卢修斯这么惊讶的样子,菲丽丝摇了摇头,说道:“真不知道你们在怕什么,怕软弱无能的魔法部,还是怕半残了的凤凰社,亦或者那个半个身子已经埋到土里的老校长?纯血家族想要保证并扩大自己的利益,拉出个家伙来做领头人无可厚非,但没想到还真有人把这个被大家顶到前面的家伙当成领袖,甚至敬畏有加。伏地魔,这个名字不错,挺有气势的,汤姆·里德尔可以当,别人也可以当,甚至你,卢修斯·马尔福先生如果有兴趣的话也可以当。马尔福先生,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和势对抗,失去了斯莱特林的支持,可怜的汤姆就像一个蚂蚁一样,谁都可以踩死,就像这位可怜的狼人一样。”
菲丽丝的这番话显然给了卢修斯很大的触动,但他毕竟老成,不像他儿子德拉科那样随随便便就被菲丽丝给煽动了心中的野心。
不管怎么说,菲丽丝在卢修斯心中的形象已经大变样了,他看了眼这个狂妄的女人,说道:“凯特小姐,我们的理念显然有着很大的差异,既然谁都说服不了谁,那就此别过吧,以后有时间再聊。”说完,转身就走了。
看着卢修斯远去的背影,菲丽丝心中暗哂,我有想说服你吗?不过是所说契合住了你心底的野心罢了,果然,在斯莱特林面前表现对利益和血统的推崇,在拉文克劳面前展现对艺术的喜爱,是博得认同的极佳方法。
菲丽丝扔出一团烈火,把那个可怜的狼人化为灰烬后,突然转身看着自己右边方向,厉声喝道:“谁在那儿?出来!”
PS:设定中,像夜宸这种可以称得上是风云人物的人,可以借势,可以造势,但他们并不是势的本体,他们也永远无法和势进行直接对抗,具体到本文中,伏地魔借助的势就是斯莱特林,而菲丽丝选中了拉文克劳。
另外,明天这本书就要上架了,希望能得到大家多多支持,如果成绩不错的话,我拼了命也要多写几章回馈大家,谢谢。
终于把这个家伙给搞定了,菲丽丝舒了口气,拿出一个小水晶瓶,打算先采集一些血液样品。书上说被狼人咬过的巫师也会变成狼人,这种堪称神奇的增殖人口的方式引起了菲丽丝极大的好奇,难道说狼人其实并不是一个种族,而是巫师的一种变体?这次逮到一个活的,正好能好好研究一下。
啪,啪,啪,几声鼓掌之声传来,一个穿着黑色宽大斗篷的巫师从密林中走了过来,赞叹着说道:“不愧为永生者,凯特小姐的魔法掌控能力果然厉害。”
永生者?菲丽丝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是说的自己,两个月前,在全体霍格沃茨师生面前,自己被阿瓦达索命咒击中而不死,这个消息传出去后,她就有了这么一个名号。
对于突然出现的家伙菲丽丝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意外,她用小刀割开狼人的腕动脉,接了一瓶血后,也不管持续失血的狼人,转身对那个笼罩在黑色斗篷下的家伙直接问道:“你是谁?”
来人掀开头上的兜帽,露出一头铂金色的长发,他说道:“在下卢修斯·马尔福,午安,凯特小姐。”虽然是客气的打招呼,但卢修斯灰蓝色的眼睛中却闪现着冰冷的漠视,用一种极度傲慢的眼神看着菲丽丝。
菲丽丝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道:“原来是你啊,我听说过,卢修斯·马尔福,最早的食死徒成员,伏地魔手下的得力干将。”
听到菲丽丝这么说,卢修斯皱了皱眉,说道:“凯特小姐,话可不能乱说,我从未支持过神秘人,只是不小心被夺魂咒控制了。”
菲丽丝噗嗤一笑,说道:“马尔福先生,在我面前您不必这么小心,我对伏地魔和凤凰社的斗争并不感兴趣,对你食死徒的身份也不在乎,我只是有些好奇,在伏地魔已经失败后,你依旧对他保持着忠诚,这是为什么?”说到这儿,菲丽丝停顿了一下,用嘲讽的语气继续说道:“伏地魔已经失败了,变成了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被狠狠的踩在了污烂泥浆中,我实在想不通,这种渣滓有什么好效忠的?”
卢修斯真的是大吃一惊了,他知道,这个女人既然敢直呼伏地魔的名字,就说明她对这位伟大的黑巫师并没有多少畏惧,但敢如此轻蔑的嘲讽,就真的是……连那位校长恐怕都不敢这么说。卢修斯指着菲丽丝,说道:“你……你怎么敢这么说?”极度的惊讶让他说话都有些错乱了。
“我有什么不敢的,就在两个月前,伏地魔和我面对面的交锋他都杀不掉我,我有什么好怕的,难道说……”菲丽丝语带讥讽的说道,“马尔福先生成了个多愁善感的法国人,对‘皇帝陛下’有着如此深厚的感情。”
这时卢修斯已经平复了心中的惊讶,他淡淡的说道:“凯特小姐,给你一句奉劝和忠告,别在其他斯莱特林面前说这种话,毕竟神秘人在他们中还是有很大威望的,这么口无遮拦的话恐怕会惹来麻烦的。”
“威望?”菲丽丝冷笑一声,“虽然我已经对英国的纯血家族很失望了,但还是没想到,你们居然已经落魄到如此地步了。威望?那是那些麻瓜和混血的杂种为了能有一份莫名其妙的安全感才会推崇的东西,对于纯血家族来说,难道不是只忠于血脉和利益吗?”
菲丽丝看了眼身边被藤蔓和树叶缠住的狼人,说道:“纯血巫师生而高贵,没想到你们沦落到和这种卑贱的家伙达成同盟。”说着,菲丽丝抬脚压在狼人的头上,用力踩了下去,一声闷响,如同遭到锤击的西瓜,狼人的头碎裂成一片,红的白的粘稠物粘在小牛皮的纯白短靴上,有种残忍的变态美。
卢修斯杀过人,但很少见到如此血腥的场景,他下意识的闭了下眼睛,又怕显得太过懦弱,连忙睁开,用一种遇到疯子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个女人,惊呼道:“你把他杀了?”
看到卢修斯这么惊讶的样子,菲丽丝摇了摇头,说道:“真不知道你们在怕什么,怕软弱无能的魔法部,还是怕半残了的凤凰社,亦或者那个半个身子已经埋到土里的老校长?纯血家族想要保证并扩大自己的利益,拉出个家伙来做领头人无可厚非,但没想到还真有人把这个被大家顶到前面的家伙当成领袖,甚至敬畏有加。伏地魔,这个名字不错,挺有气势的,汤姆·里德尔可以当,别人也可以当,甚至你,卢修斯·马尔福先生如果有兴趣的话也可以当。马尔福先生,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和势对抗,失去了斯莱特林的支持,可怜的汤姆就像一个蚂蚁一样,谁都可以踩死,就像这位可怜的狼人一样。”
菲丽丝的这番话显然给了卢修斯很大的触动,但他毕竟老成,不像他儿子德拉科那样随随便便就被菲丽丝给煽动了心中的野心。
不管怎么说,菲丽丝在卢修斯心中的形象已经大变样了,他看了眼这个狂妄的女人,说道:“凯特小姐,我们的理念显然有着很大的差异,既然谁都说服不了谁,那就此别过吧,以后有时间再聊。”说完,转身就走了。
看着卢修斯远去的背影,菲丽丝心中暗哂,我有想说服你吗?不过是所说契合住了你心底的野心罢了,果然,在斯莱特林面前表现对利益和血统的推崇,在拉文克劳面前展现对艺术的喜爱,是博得认同的极佳方法。
菲丽丝扔出一团烈火,把那个可怜的狼人化为灰烬后,突然转身看着自己右边方向,厉声喝道:“谁在那儿?出来!”
PS:设定中,像夜宸这种可以称得上是风云人物的人,可以借势,可以造势,但他们并不是势的本体,他们也永远无法和势进行直接对抗,具体到本文中,伏地魔借助的势就是斯莱特林,而菲丽丝选中了拉文克劳。
另外,明天这本书就要上架了,希望能得到大家多多支持,如果成绩不错的话,我拼了命也要多写几章回馈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