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你怎么招惹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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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深知什么是雄强,却安守雌柔的地位,甘愿做天下的溪涧。甘愿作天下的溪涧,永恒的德性就不会离失,回复到婴儿般单纯的状态。深知什么是明亮,却安于暗昧的地位,甘愿做天下的模式。甘愿做天下的模式,永恒的德行不相差失,恢复到不可穷极的真理。深知什么是荣耀,却安守卑辱的地位,甘愿做天下的川谷。甘愿做天下的川谷,永恒的德性才得以充足,回复到自然本初的素朴纯真状态。朴素本初的东西经制作而成器物,有道的人沿用真朴,则为百官之长,所以完善的政治是不可分割的。
[注释]
1、雄:比喻刚劲、躁进、强大。
2、雌:比喻柔静、软弱、谦下。
3、溪:沟溪。
4、婴儿:象征纯真、稚气。
5、式:楷模、范式。
6、忒:过失、差错。
7、无极:意为最终的真理。
8、荣:荣誉,宠幸。
9、辱:侮辱、羞辱。
[引语]
这一章重点讲“复归”的学说,前几章虽多次讲到这个问题,但本章是作为重点专讲的,给人留下的印象更为深刻。老子提出这样的一个原则:知雄、守雌,用这个原则去从事政治活动,参与社会生活。这种原则在老子所处的时代,可以作为一种生活态度的选择。当时正处在春秋末年,政治动荡、社会混乱、你争我夺,纷纭扰攘,面对这样一种社会状况,老子提出了“守雌”的处世原则。他认为,只要人们这样做了,就可以返朴归真,达到天下大治。此处还应注意,不仅是“守雌”,还有“知雄”。在雄雌的对立中,对于雄的一面有透彻的了解,然后处于雌的一方。本章所用的几个名词,代表着老子的一些基本观念。
[评析]
“朴”、“婴儿”、“雌”等可以说是老子哲学思想上的重要概念。在十五章里有“敦兮其若朴”;十九章“见素抱朴”;本章的“复归于朴”以及三十七章和五十七章都提到“朴”这一概念。这些地方所提到的“朴”的字,一般可以解释为素朴、纯真、自然、本初、淳正等意,是老子对他关于社会理想及个人素质的最一般的表述。在十章里有“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二十章有“沌沌兮,如婴儿之未孩”;本章里有“复归于婴儿”以及后面的章节中也有提及“婴儿”这个概念的地方。“婴儿”,其实也是“朴”这个概念的形象解说,只有婴儿才不被世俗的功利宠辱所困扰,好像未知啼笑一般,无私无欲,淳朴无邪。老子明确反对用仁、义、礼、智、信这些儒家的规范约束人,塑造人,反对用这些说教扭曲人的本性,这就涉及到老子所说的“复归”这个概念,即不要按照圣贤所制定的清规戒律去束缚人们,而应当让人们返回到自然素朴状态,即所谓“返朴归真”。在本章里,老子还主张用柔弱、退守的原则来保身处世,并要求“圣人”也应以此作为治国安民的原则。守雌守辱、为谷为溪的思想,自然不能理解为退缩或者逃避,而是含有主宰性在里面,不仅守雌,而且知雄,这实在是告诫人们要居于最恰切、最妥当的地位,面对社会纷乱争斗的场面。陈鼓应说,“守雌”含有持静、处后、守柔的意思,同时也含有内收、凝敛、含藏的意义。
第二十九章
[原文]
将欲取①天下而为②之,吾见其不得已③。天下神器④,不可为也,不可执也⑤。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⑥,故无败,故无失。夫⑦物⑧或行或随⑨;或觑或吹⑩;或强或羸⑾;或载或隳⑿。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⒀。
[译文]
想要治理天下,却又要用强制的办法,我看他不能够达到目的。天下的人民是神圣的,不能够违背他们的意愿和本性而加以强力统治,否则用强力统治天下,不能够违背他们的意愿和本性而加以强力统治,否则用强力纺治天下,就一定会失败;强力把持天下,就一定会失去天下。因此,圣人不妄为,所以不会失败;不把持,所以不会被抛弃。世人秉性不一,有前行有后随,有轻嘘有急吹,有的刚强,有的赢弱;有的安居,有的危殆。因此,圣人要除去那种极端、奢侈的、过度的措施法度。
[注释]
1、取:为、治理。
2、为:指有为,靠强力去做。
3、不得己:达不到、得不到。
4、天下神器:天下,指天下人。神器,神圣的物。
5、执:掌握、执掌。
6、无为:顺应自然而不强制。
7、夫:一本作“故”。
8、物:指人,也指一切事物。
9、随:跟随、顺从。
10、觑:轻声和缓地吐气。吹:急吐气。
11、赢:赢弱、虚弱。
12、或载或隳:载,安稳。隳,危险。
13、泰:极、太。
[引语]
要平日可以看作老子论“无为”之治,对于“有为”之政所提出的警告,即“有为”必然招致失败,“有为”就是以自己的主观意志去做违背客观规律的事,或者把天下据为已有。事实上,老子所讲的“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也不是在客观现实面前无能为力。他在这里说,如果以强力而有所作为或以暴力统治人民,都将是自取灭亡,世间无论人或物,都有各自的秉性,其间的差异性和特殊性是客观存在的,不要以自己的主张意志强加于人,而采取某些强制措施。理想的统治者往往能够顺任自然、不强制、不苛求,因势利导,遵循客观规律。
[评析]
在《道德经》里,老子多处谈到统治者应行“无为”之治。他极力宣传“无为”的政治思想,主张一切都要顺应自然,因应物性,希望那些得“道”的统治者治国安民,做任何事情都不要走极端,不要存奢望,不要好大喜功。
第三十章
[原文]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①。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②。善有果③而已,不敢④以取强⑤。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壮⑥则老,是谓不道⑦,不道早已⑧。
[译文]
依照“道”的原则辅佐君主的人,不以兵力逞强于天下。穷兵黩武这种事必然会得到报应。军队所到的地方,荆棘横生,大战之后,一定会出现荒年。善于用兵的人,只要达到用兵的目的也就可以了,并不以兵力强大而逞强好斗。达到目的了却不自我矜持,达到目的了也不去夸耀骄傲,达到目的了也不要自以为是,达到目的却出于不得已,达到目的却不逞强。事物过去强大就会走向衰朽,这就说明它不符合于“道”,不符合于“道”的,就会很快死亡。
[注释]
1、其事好还:用兵这件事一定能得到还报。还:还报、报应。
2、凶年:荒年、灾年。
3、善有果:果,成功之意。指达到获胜的目的。
4、不敢:帛书本为“毋以取强”。
5、取强:逞强、好胜。
6、物壮:强壮、强硬。
7、不道:不合乎于“道”。
8、早已:早死、很快完结。
[引语]
历来在解释《道德经》的学者中,有一派认为《道德经》是一部兵书。究竟它是不是一部兵书,这个问题在本章评析中再作论述,但老子具有反战思想则是无疑的。春秋战国时代,社会动荡不安,大小战争此伏彼起,给国家带来破坏,给老百姓的生活造成灾难。老子反对战争,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在本章里,老子认为战争是人类最愚昧、最残酷的行为,“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揭示了战争给人们带来的严重后果。老子主张反战的思想,无论在当时还是后世,都有其积极的意义。
[评析]
在《道德经》的这一章和下一章里老子都讲到用兵问题。但必须重申,《道德经》主要是一部哲学著作而不是兵书,他论兵是从哲学的角度,而不是军事学的角度。讲到许多哲学问题时,也涉及到军事,因为哲学与军事虽非属于同一学科,但有许多内在相通之处。他着重讲战乱给人们带来的严重后果,这是从反对战争这一角度出发的。因为战争是人类最残酷最愚昧的行为。本章中所讲“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就是讲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灾难。
唐代王真《道德真经论兵要义述》说,“五千之言”,八十一章,“未尝有一章不属意于兵也”。明未王夫之也认为《道德经》可为“言兵者师之”。近人章太炎说,《道德经》一书概括了古代兵书的要旨。他指出,“老聃为柱下史,多识故事,约《金版》、《六韬》之旨,著五千言,以为后世阴谋者法。”(《訄书·儒道》)当代学者张松如认为,八十一章中直接谈兵的,本章、下章及六十九章,共三章而已。讲哲理偶以兵事取喻者不及十章。所以《道德经》不是兵书,例如从军事学角度讲,它无论如何也不能与《孙子兵法》相提并论。在春秋战国时代,战争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哲学家、思想家们对这些社会实际问题并不会熟视无睹。他们从这些战争的过程中,观察到某些带有哲理性的问题,并上升到哲学高度加以分析研究,寻找到包括战争在内的一般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如“物壮则老”等,这无疑具有普遍的启示价值。
第三十一章
[原文]
夫兵者①,不祥之器,物或恶之②,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③,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④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⑤莅之⑥,战胜以丧礼处之。
[译文]
兵器啊,是不祥的东西,人们都厌恶它,所以有“道”的人不使用它。君子平时居处就以左边为贵而用兵打仗时就以右边为贵。兵器这个不祥的东西,不是君子所使用的东西,万不得已而使用它,最好淡然处之,胜利了也不要自鸣得意,如果自以为了不起,那就是喜欢杀人。凡是喜欢杀人的人,就不可能得志于天下。吉庆的事情以左边为上,凶丧的事情以右方为上,偏将军居于左边,上将军居于右边,这就是说要以丧礼仪式来处理用兵打仗的事情。战争中杀人众多,要用哀痛的心情参加,打了胜仗,也要以丧礼的仪式去对待战死的人。
[注释]
1、夫兵者:一本作“夫佳兵者”。兵者,指兵器。夫,作为发语词。
2、物或恶之:物,指人。意为人所厌恶、憎恶的东西。
3、贵左:古人以左为阳以右为阴。阳生而阴杀。尚左、尚右、居左、居右都是古人的礼仪。
4、恬淡:安静、沉着。
5、悲哀:一本作哀悲。
6、莅之:到达、到场。
[引语]
这一章仍是讲战争之道,是上一章的继续和发挥。上一章着重从后果讲,这一章以古代的礼仪来比喻。按中国古代的礼仪看,主居右,客居左,所以居左有谦让的意思,“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老子认为,兵器战争虽然不是祥的东西,但作为君子,在迫不得已之时,也要用战争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只是在获取胜利时不要以兵力逞强,不要随意地使用兵力杀人。相反,对于在战争中死去的人,还要真心表示哀伤痛心,并且以丧礼妥善安置死者。
[评析]
战争会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祸,这是人所共知的。任继愈认为《道德经》“也是反对战争的”。因为在这一章里,老子说“夫兵者非君子之器也,不祥之器也”,这里显然没有主战用兵的意思。但是,老子同时又说,对于战争“不得已而用之”,这表明老子在咒诅战争的同时,也还是承认了在“不得已”时还是要采用的。在春秋战国时代,战争是普遍的,国与国之间相互攻伐,战争规模日益扩大,动辄数万、数十万的兵力投入战争之中,伤亡极其惨重,而在战争期间受危害最大的,则是普通老百姓。每逢战争,人们扶老携幼、离乡背井四处逃亡,严重破坏社会正常的生产,也造成社会秩序的动荡不安,战争的确是带来灾难的东西。所谓君子迫不得已而使用战争的手段,这是为了除暴救民,舍此别无其它目的,即使如此,用兵者也应当“恬淡为止”,战胜了也不要得意洋洋,自以为是,否则就是喜欢用武杀人。这句话是对那些喜欢穷兵黩武的人们的警告。所以,我们认为《道德经》不是兵书,不是研究战争问题的,尤其不是为用兵者出谋划策的。老子谈论战争问题,目的在于反对战争。
第三十二章
[原文]
道常无名,朴①。虽小②,天下莫能臣③。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④。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⑤。始制有名⑥,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⑦。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⑧。
[译文]
“道”永远是无名而质朴的,它虽然很小不可见,天下没有谁能使它服从自己。侯王如果能够依照“道”的原则治理天下,百姓们将会自然地归从于它。天地间阴阳之气相合,就会降下甘露,人们不必指使它而会自然均匀。治理天下就要建立一种管理体制,制定各种制度确定各种名分,任命各级官长办事。名分既然有了,就要有所制约,适可而止,知道制约、适可而止,就没有什么危险了。“道”存在于天下,就像江海,一切河川溪水都归流于它,使万物自然宾服。
[注释]
1、无名、朴:这是指“道”的特征。
2、小:用以形容“道”是隐而不可见的。
3、莫能臣:臣,使之服从。这里是说没有人能臣服它。
4、自宾:宾,服从。自将宾服于“道”。
5、自均:自然均匀。
6、始制有名:万物兴作,于是产生了各种名称。名,即名分,即官职的等级名称。
7、可以不殆:不殆,没有危险。
8、犹川谷之于江海:之于,流入;一说正文应为“道之在天下,譬犹江海之与川谷”。
[引语]
这一章讲了“无名”、“有名”、“知止”,“无名”、“有名”不是第一章中以“无”名、以“有”名的“无”和“有”的概念。“无名”指完全作到了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所以称之为“朴”。所以,本章表达了老子的“无为”的政治思想,认为侯王若能依照“道”的法则治天下,顺应自然,那样,百姓们将会自动地服从于他。老子用“朴”来形容“道”的原始“无名”的状态,这种原始质朴的“道”,向下落实使万物兴作,于是各种名称就产生了。立制度、定名分、设官职,不可过分,要适可而止,这样就不会纷扰多事。老子认为,“名”是人类社会引争端的重要根源。
[评析]
任继愈认为“老子的哲学,无论在世界观方面或在辩证法方面,都具有这种素朴的、直观的特点,老子的书中也是用直观来说明自然现象的普遍联系的。老子对世界的本原,说‘无以名之,字之曰道,强名之曰‘大’,又把道叫做‘朴’(通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有时把道叫做‘无名’(一章,“无名,天下之始”。三十二章,“道常无名”。三十七章,“……镇之以无名之朴”。四十一章,“道隐无名”)。从这些例子可以证明老子书中的道,实在是混然一体‘无’名或‘朴’。把老子的道看做纯精神的客观实在为绝对理念,与老子的原意不合。”(引自《老子哲学讨论集》,第20页)我们知道,《道德经》里所讲的“道”,就是指物质世界的实体及其变化的原因和规律。“道”是永恒的,既如无名之朴,是极幽微的;而且还适用于新旧转化运动的客观规律。张松如说,老子的所谓“道”,只是由思维形式表述的一些东西,并不直接适用于对待客观现实的事物和现象。但是从另一方面看,“道”又是具有最大共性的“无名、朴”,并且还适用于新旧转化的客观规律,在整个“大、逝、远、反”的进程中,它的存在是具有本质和现象、形式和内容、可能和现实、以及动静、因果等等关系性的辩证范畴。
[译文]
深知什么是雄强,却安守雌柔的地位,甘愿做天下的溪涧。甘愿作天下的溪涧,永恒的德性就不会离失,回复到婴儿般单纯的状态。深知什么是明亮,却安于暗昧的地位,甘愿做天下的模式。甘愿做天下的模式,永恒的德行不相差失,恢复到不可穷极的真理。深知什么是荣耀,却安守卑辱的地位,甘愿做天下的川谷。甘愿做天下的川谷,永恒的德性才得以充足,回复到自然本初的素朴纯真状态。朴素本初的东西经制作而成器物,有道的人沿用真朴,则为百官之长,所以完善的政治是不可分割的。
[注释]
1、雄:比喻刚劲、躁进、强大。
2、雌:比喻柔静、软弱、谦下。
3、溪:沟溪。
4、婴儿:象征纯真、稚气。
5、式:楷模、范式。
6、忒:过失、差错。
7、无极:意为最终的真理。
8、荣:荣誉,宠幸。
9、辱:侮辱、羞辱。
[引语]
这一章重点讲“复归”的学说,前几章虽多次讲到这个问题,但本章是作为重点专讲的,给人留下的印象更为深刻。老子提出这样的一个原则:知雄、守雌,用这个原则去从事政治活动,参与社会生活。这种原则在老子所处的时代,可以作为一种生活态度的选择。当时正处在春秋末年,政治动荡、社会混乱、你争我夺,纷纭扰攘,面对这样一种社会状况,老子提出了“守雌”的处世原则。他认为,只要人们这样做了,就可以返朴归真,达到天下大治。此处还应注意,不仅是“守雌”,还有“知雄”。在雄雌的对立中,对于雄的一面有透彻的了解,然后处于雌的一方。本章所用的几个名词,代表着老子的一些基本观念。
[评析]
“朴”、“婴儿”、“雌”等可以说是老子哲学思想上的重要概念。在十五章里有“敦兮其若朴”;十九章“见素抱朴”;本章的“复归于朴”以及三十七章和五十七章都提到“朴”这一概念。这些地方所提到的“朴”的字,一般可以解释为素朴、纯真、自然、本初、淳正等意,是老子对他关于社会理想及个人素质的最一般的表述。在十章里有“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二十章有“沌沌兮,如婴儿之未孩”;本章里有“复归于婴儿”以及后面的章节中也有提及“婴儿”这个概念的地方。“婴儿”,其实也是“朴”这个概念的形象解说,只有婴儿才不被世俗的功利宠辱所困扰,好像未知啼笑一般,无私无欲,淳朴无邪。老子明确反对用仁、义、礼、智、信这些儒家的规范约束人,塑造人,反对用这些说教扭曲人的本性,这就涉及到老子所说的“复归”这个概念,即不要按照圣贤所制定的清规戒律去束缚人们,而应当让人们返回到自然素朴状态,即所谓“返朴归真”。在本章里,老子还主张用柔弱、退守的原则来保身处世,并要求“圣人”也应以此作为治国安民的原则。守雌守辱、为谷为溪的思想,自然不能理解为退缩或者逃避,而是含有主宰性在里面,不仅守雌,而且知雄,这实在是告诫人们要居于最恰切、最妥当的地位,面对社会纷乱争斗的场面。陈鼓应说,“守雌”含有持静、处后、守柔的意思,同时也含有内收、凝敛、含藏的意义。
第二十九章
[原文]
将欲取①天下而为②之,吾见其不得已③。天下神器④,不可为也,不可执也⑤。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⑥,故无败,故无失。夫⑦物⑧或行或随⑨;或觑或吹⑩;或强或羸⑾;或载或隳⑿。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⒀。
[译文]
想要治理天下,却又要用强制的办法,我看他不能够达到目的。天下的人民是神圣的,不能够违背他们的意愿和本性而加以强力统治,否则用强力统治天下,不能够违背他们的意愿和本性而加以强力统治,否则用强力纺治天下,就一定会失败;强力把持天下,就一定会失去天下。因此,圣人不妄为,所以不会失败;不把持,所以不会被抛弃。世人秉性不一,有前行有后随,有轻嘘有急吹,有的刚强,有的赢弱;有的安居,有的危殆。因此,圣人要除去那种极端、奢侈的、过度的措施法度。
[注释]
1、取:为、治理。
2、为:指有为,靠强力去做。
3、不得己:达不到、得不到。
4、天下神器:天下,指天下人。神器,神圣的物。
5、执:掌握、执掌。
6、无为:顺应自然而不强制。
7、夫:一本作“故”。
8、物:指人,也指一切事物。
9、随:跟随、顺从。
10、觑:轻声和缓地吐气。吹:急吐气。
11、赢:赢弱、虚弱。
12、或载或隳:载,安稳。隳,危险。
13、泰:极、太。
[引语]
要平日可以看作老子论“无为”之治,对于“有为”之政所提出的警告,即“有为”必然招致失败,“有为”就是以自己的主观意志去做违背客观规律的事,或者把天下据为已有。事实上,老子所讲的“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也不是在客观现实面前无能为力。他在这里说,如果以强力而有所作为或以暴力统治人民,都将是自取灭亡,世间无论人或物,都有各自的秉性,其间的差异性和特殊性是客观存在的,不要以自己的主张意志强加于人,而采取某些强制措施。理想的统治者往往能够顺任自然、不强制、不苛求,因势利导,遵循客观规律。
[评析]
在《道德经》里,老子多处谈到统治者应行“无为”之治。他极力宣传“无为”的政治思想,主张一切都要顺应自然,因应物性,希望那些得“道”的统治者治国安民,做任何事情都不要走极端,不要存奢望,不要好大喜功。
第三十章
[原文]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①。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②。善有果③而已,不敢④以取强⑤。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壮⑥则老,是谓不道⑦,不道早已⑧。
[译文]
依照“道”的原则辅佐君主的人,不以兵力逞强于天下。穷兵黩武这种事必然会得到报应。军队所到的地方,荆棘横生,大战之后,一定会出现荒年。善于用兵的人,只要达到用兵的目的也就可以了,并不以兵力强大而逞强好斗。达到目的了却不自我矜持,达到目的了也不去夸耀骄傲,达到目的了也不要自以为是,达到目的却出于不得已,达到目的却不逞强。事物过去强大就会走向衰朽,这就说明它不符合于“道”,不符合于“道”的,就会很快死亡。
[注释]
1、其事好还:用兵这件事一定能得到还报。还:还报、报应。
2、凶年:荒年、灾年。
3、善有果:果,成功之意。指达到获胜的目的。
4、不敢:帛书本为“毋以取强”。
5、取强:逞强、好胜。
6、物壮:强壮、强硬。
7、不道:不合乎于“道”。
8、早已:早死、很快完结。
[引语]
历来在解释《道德经》的学者中,有一派认为《道德经》是一部兵书。究竟它是不是一部兵书,这个问题在本章评析中再作论述,但老子具有反战思想则是无疑的。春秋战国时代,社会动荡不安,大小战争此伏彼起,给国家带来破坏,给老百姓的生活造成灾难。老子反对战争,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在本章里,老子认为战争是人类最愚昧、最残酷的行为,“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揭示了战争给人们带来的严重后果。老子主张反战的思想,无论在当时还是后世,都有其积极的意义。
[评析]
在《道德经》的这一章和下一章里老子都讲到用兵问题。但必须重申,《道德经》主要是一部哲学著作而不是兵书,他论兵是从哲学的角度,而不是军事学的角度。讲到许多哲学问题时,也涉及到军事,因为哲学与军事虽非属于同一学科,但有许多内在相通之处。他着重讲战乱给人们带来的严重后果,这是从反对战争这一角度出发的。因为战争是人类最残酷最愚昧的行为。本章中所讲“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就是讲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灾难。
唐代王真《道德真经论兵要义述》说,“五千之言”,八十一章,“未尝有一章不属意于兵也”。明未王夫之也认为《道德经》可为“言兵者师之”。近人章太炎说,《道德经》一书概括了古代兵书的要旨。他指出,“老聃为柱下史,多识故事,约《金版》、《六韬》之旨,著五千言,以为后世阴谋者法。”(《訄书·儒道》)当代学者张松如认为,八十一章中直接谈兵的,本章、下章及六十九章,共三章而已。讲哲理偶以兵事取喻者不及十章。所以《道德经》不是兵书,例如从军事学角度讲,它无论如何也不能与《孙子兵法》相提并论。在春秋战国时代,战争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哲学家、思想家们对这些社会实际问题并不会熟视无睹。他们从这些战争的过程中,观察到某些带有哲理性的问题,并上升到哲学高度加以分析研究,寻找到包括战争在内的一般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如“物壮则老”等,这无疑具有普遍的启示价值。
第三十一章
[原文]
夫兵者①,不祥之器,物或恶之②,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③,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④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⑤莅之⑥,战胜以丧礼处之。
[译文]
兵器啊,是不祥的东西,人们都厌恶它,所以有“道”的人不使用它。君子平时居处就以左边为贵而用兵打仗时就以右边为贵。兵器这个不祥的东西,不是君子所使用的东西,万不得已而使用它,最好淡然处之,胜利了也不要自鸣得意,如果自以为了不起,那就是喜欢杀人。凡是喜欢杀人的人,就不可能得志于天下。吉庆的事情以左边为上,凶丧的事情以右方为上,偏将军居于左边,上将军居于右边,这就是说要以丧礼仪式来处理用兵打仗的事情。战争中杀人众多,要用哀痛的心情参加,打了胜仗,也要以丧礼的仪式去对待战死的人。
[注释]
1、夫兵者:一本作“夫佳兵者”。兵者,指兵器。夫,作为发语词。
2、物或恶之:物,指人。意为人所厌恶、憎恶的东西。
3、贵左:古人以左为阳以右为阴。阳生而阴杀。尚左、尚右、居左、居右都是古人的礼仪。
4、恬淡:安静、沉着。
5、悲哀:一本作哀悲。
6、莅之:到达、到场。
[引语]
这一章仍是讲战争之道,是上一章的继续和发挥。上一章着重从后果讲,这一章以古代的礼仪来比喻。按中国古代的礼仪看,主居右,客居左,所以居左有谦让的意思,“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老子认为,兵器战争虽然不是祥的东西,但作为君子,在迫不得已之时,也要用战争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只是在获取胜利时不要以兵力逞强,不要随意地使用兵力杀人。相反,对于在战争中死去的人,还要真心表示哀伤痛心,并且以丧礼妥善安置死者。
[评析]
战争会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祸,这是人所共知的。任继愈认为《道德经》“也是反对战争的”。因为在这一章里,老子说“夫兵者非君子之器也,不祥之器也”,这里显然没有主战用兵的意思。但是,老子同时又说,对于战争“不得已而用之”,这表明老子在咒诅战争的同时,也还是承认了在“不得已”时还是要采用的。在春秋战国时代,战争是普遍的,国与国之间相互攻伐,战争规模日益扩大,动辄数万、数十万的兵力投入战争之中,伤亡极其惨重,而在战争期间受危害最大的,则是普通老百姓。每逢战争,人们扶老携幼、离乡背井四处逃亡,严重破坏社会正常的生产,也造成社会秩序的动荡不安,战争的确是带来灾难的东西。所谓君子迫不得已而使用战争的手段,这是为了除暴救民,舍此别无其它目的,即使如此,用兵者也应当“恬淡为止”,战胜了也不要得意洋洋,自以为是,否则就是喜欢用武杀人。这句话是对那些喜欢穷兵黩武的人们的警告。所以,我们认为《道德经》不是兵书,不是研究战争问题的,尤其不是为用兵者出谋划策的。老子谈论战争问题,目的在于反对战争。
第三十二章
[原文]
道常无名,朴①。虽小②,天下莫能臣③。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④。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⑤。始制有名⑥,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⑦。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⑧。
[译文]
“道”永远是无名而质朴的,它虽然很小不可见,天下没有谁能使它服从自己。侯王如果能够依照“道”的原则治理天下,百姓们将会自然地归从于它。天地间阴阳之气相合,就会降下甘露,人们不必指使它而会自然均匀。治理天下就要建立一种管理体制,制定各种制度确定各种名分,任命各级官长办事。名分既然有了,就要有所制约,适可而止,知道制约、适可而止,就没有什么危险了。“道”存在于天下,就像江海,一切河川溪水都归流于它,使万物自然宾服。
[注释]
1、无名、朴:这是指“道”的特征。
2、小:用以形容“道”是隐而不可见的。
3、莫能臣:臣,使之服从。这里是说没有人能臣服它。
4、自宾:宾,服从。自将宾服于“道”。
5、自均:自然均匀。
6、始制有名:万物兴作,于是产生了各种名称。名,即名分,即官职的等级名称。
7、可以不殆:不殆,没有危险。
8、犹川谷之于江海:之于,流入;一说正文应为“道之在天下,譬犹江海之与川谷”。
[引语]
这一章讲了“无名”、“有名”、“知止”,“无名”、“有名”不是第一章中以“无”名、以“有”名的“无”和“有”的概念。“无名”指完全作到了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所以称之为“朴”。所以,本章表达了老子的“无为”的政治思想,认为侯王若能依照“道”的法则治天下,顺应自然,那样,百姓们将会自动地服从于他。老子用“朴”来形容“道”的原始“无名”的状态,这种原始质朴的“道”,向下落实使万物兴作,于是各种名称就产生了。立制度、定名分、设官职,不可过分,要适可而止,这样就不会纷扰多事。老子认为,“名”是人类社会引争端的重要根源。
[评析]
任继愈认为“老子的哲学,无论在世界观方面或在辩证法方面,都具有这种素朴的、直观的特点,老子的书中也是用直观来说明自然现象的普遍联系的。老子对世界的本原,说‘无以名之,字之曰道,强名之曰‘大’,又把道叫做‘朴’(通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有时把道叫做‘无名’(一章,“无名,天下之始”。三十二章,“道常无名”。三十七章,“……镇之以无名之朴”。四十一章,“道隐无名”)。从这些例子可以证明老子书中的道,实在是混然一体‘无’名或‘朴’。把老子的道看做纯精神的客观实在为绝对理念,与老子的原意不合。”(引自《老子哲学讨论集》,第20页)我们知道,《道德经》里所讲的“道”,就是指物质世界的实体及其变化的原因和规律。“道”是永恒的,既如无名之朴,是极幽微的;而且还适用于新旧转化运动的客观规律。张松如说,老子的所谓“道”,只是由思维形式表述的一些东西,并不直接适用于对待客观现实的事物和现象。但是从另一方面看,“道”又是具有最大共性的“无名、朴”,并且还适用于新旧转化的客观规律,在整个“大、逝、远、反”的进程中,它的存在是具有本质和现象、形式和内容、可能和现实、以及动静、因果等等关系性的辩证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