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侍从武官(二)
“他们是一伙儿的,这个卑贱的侍从也是那群多米尼克魔鬼的帮凶,打死这个该死的堕落者,瞧瞧他那恶心的黑头发,一定是也染上了那群魔鬼的呕吐物!”小胖子伯尼德·弗雷士上蹿下跳的来回蹦跳:“他绝对是也收了那群人的钱了!”
“等等,我听说过这个家伙!”突然有个混混站出来,惊恐万状的指着正在慢慢拔出长剑的黑发少年:“爱德华·威特伍德,就是他杀死了血旗兄弟会的首领科尔特斯,他就是那个刚刚被册封的圣树骑士!”
周围的打手们立刻被吓了一跳,惊骇的连连后退了几步——换成是普通的侍从也就罢了,如果是骑士的话他们可没有那个胆量就这么光明正大的袭击,这可是大罪,更不用说对方还不是那种花架子顶个头衔的爵士,连科尔特斯那种凶悍嗜血的怪物都能被他砍了脑袋,难道自己的脖子会更坚固一点儿吗?
“骗子,这家伙怎么可能是个骑士?别被那个多米尼克渣滓给骗了,他们就是为了让我们害怕的!”伯尼德急眼的指着爱德华大喊道:“就算他是又怎么样?你们这么多人难道还打不过他一个?!”
确实,爱德华此时穿的衣服不太像个骑士——深灰色的斗篷,普普通通的罩衣马裤就和一个侍从没什么两样,再加上他习惯把剑背在身后而不是挂在左腰,这种方式一般只有那些在荒野流浪的游侠们才打扮成这样,因为更方便一些,也不会被剑鞘打到小腿。
在这个古老的国度里,一个人的穿着打扮往往就是身份的象征,显然被伯尼德说动了的打手们受到了鼓励,一窝蜂的朝着爱德华涌了上来,手里举着木棒和镶了铁钉的棍子,甚至还有不少举着火把的大声喊叫着。
躲在楼房阁楼里的一对父子心惊胆战的看向被这群人包围了的爱德华,黑发少年那样子怎么也不像是能够赢的架势。当看到爱德华的右手从剑柄上松开的时候,就连那个在国王大桥见过他的人也不相信能赢,还以为他是打算逃跑了。
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他们都看呆了——明明看起来一点儿都和魁梧不沾边儿的黑发少年,居然一把就抓住了冲上去的壮汉衣领,凶狠的右拳直接打在了他的鼻梁上,让这个倒霉的家伙满嘴是血的直挺挺被撂翻在地!
从他身后钻出来,高举着铁棍的瘦子还没等到挥下去,就被一记手肘狠狠撞在了下巴上,毫不客气的爱德华一脚踹在他的小腹然后夺走了铁棍,凶狠的气势像是在挥舞斧头似的砸在了另一个打手的肩胛骨上,脆响的简直比那家伙的惨叫声还“嘹亮”。
仅仅可能只是几分钟的时间,但是到了伯尼德和那一对多米尼克商人父子的眼中,就好像是看完了一出精彩的话剧似的漫长。
对付这群混混打手爱德华下手极狠,几乎每一个扑上来的家伙都是不是骨断筋折就是直接昏厥瘫掉,凶残的架势简直和他在长矛街收拾布莱克黑帮的时候一模一样。
唯一不同的只是眼神——此刻的爱德华依然是十分理智并且清醒的,下手残忍只是为了震慑这群肆无忌惮的街头渣滓,让他们害怕并且恐惧,而不是为了发泄心中某些压抑太久的情绪。
在和血旗兄弟会打过几次交道,并且亲手收拾了不少黑帮流氓之后,爱德华开始发现了这群家伙的特点——这群暴徒往往最容易被热血冲昏头脑,狂热的好像真的不可战胜;但至少听到几声惨叫,看见自己流血,立刻就会像兔子似的魂飞魄散。
他们当中有不少家伙比军队里的士兵还厉害,但是仅此一项就让他们无法比得上真正的军士——没有看着自己或者身边弟兄被捅死,还能依然面不改色的勇气。
看着眼前发生的事情,伯尼德·弗雷士彻底傻掉了,一直等到爱德华抓起他的衣领,把这个胖小子仍在满是狼藉的荆棘丛里面,刺进那肥腻毛孔的倒刺才让他清醒了过来,惨叫着在上面挣扎了起来,像是个装满了水的皮囊似的滚到了地上,褐黄色的沙土把他的漂亮袍子都弄脏了。
“你不能杀我,我可是弗雷士家族的嫡子,我们家的历史在都灵城邦的时代就存在了!”被爱德华吓得魂不附体的小胖子,依然不忘了继续恐吓他:“我父亲会把你告到议政院去的!让他们把你抓起来,关进伸手不见五指的地牢里面去。”
“你说的没错,我不能就这么杀死你。”爱德华微笑着点了点头,但是还没等胖小子爬起来,他就接着“微笑”说道:“但是作为圣树骑士,我随时拥有为了捍卫荣誉和尊严而挥剑的权力,你刚刚好像还在质疑我的身份对吧?”
“不不不,我、我没有那么做!”小胖子赶紧拼命摇头,腮帮子一甩一甩的——他很清楚这种事一旦被定性,对方就有权和自己决斗了,被决斗杀死可是没办法申诉的,哆哆嗦嗦的连站都站不起来了,**着在地上爬到爱德华的身前,哭的满脸都是眼泪和鼻涕:“我这就滚,这就滚,再也不会在回来了!”
“可是您刚才还在说什么,我是多米尼克魔鬼的走狗之类的……”爱德华故意把嘴角翘了起来:“我想我应该没有听错吧?”
“绝对是您听错了,我怎么可能这么说一个圣树骑士呢?”小胖子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肥厚的嘴唇加上那哭腔让爱德华根本听不清楚他在说些什么:“我再也不敢这么做了,求求您,原谅……”
没等他把话说完,街头的对面又传来了阵阵的马蹄声和车轮声,远远的就能看到一辆精致的四轮马车被五六位骑士护卫着在街道上不紧不慢的行驶着。
而骑着马走在最前面的那位骑士,居然是格林·特恩——穿着比原来更鲜艳的赤红斗篷,身上的甲胄和罩衣好像也换成新的了,看起来神采飞扬。
“格林,我最最亲爱的好朋友!”躺在地上的小胖子忽然不知道从哪儿得来了力量,飞快的朝着那辆马车跑过去,差点儿被小跑着的马儿撞了个正着:“快来帮帮我,帮帮我——把那个该死的家伙给抓起来!”
“伯尼德·弗雷士?”一看到胖小子,格林·特恩立刻就皱起了眉头,十分不耐烦的朝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然后就看到了那栋明显是多米尼克风格的房子,狼藉遍地的花园,躺倒一地的流氓混混们……
然后,还有站在那儿,抱着肩膀带上微笑和自己对视着的爱德华·威特伍德,还有那明显是刚刚经历了一场打斗的模样——然后格林就什么都明白了。
“啊——!”被格林的马鞭狠狠抽在后背上的伯尼德杀猪似的惨叫着,在地上来回翻滚着,就连那件昂贵的袍子都被抽碎了,凄厉的惨叫着:“你在干什么?!”
“我在干什么,当然是奉贺拉斯陛下的命令,维持都灵城的治安。”格林冷笑着从战马上翻下来:“那么今天晚上牢房见了,弗雷士家族的伯尼德,希望你那个赌棍老爹还能有钱把你赎出来。”
“你不能这么做!”伯尼德绝望的尖叫着:“弗雷士家族可是都灵城最古老的家族之一,除了陛下没有人可以做这种事情!”
“很可惜的是我有,而且是陛下亲自授予我的权柄!”格林又狠狠的在他的身上抽了一鞭子,朝着身后的两个骑兵招招手:“直接把他押送到马尔凯鲁斯山丘的牢房去,任何人胆敢阻拦,你们就告诉他们这是陛下的旨意,让他们去王宫求情去吧!”
……………………“抱歉,没想到刚刚才见面不久就让你帮了这个大的一个忙,我可是差点儿就颜面尽失了。”走到爱德华身旁的格林·特恩,苦笑耸了耸肩膀:“当然,还有你们骑士团的诸位们,对我们的帮助太多了。”
“戍卫军团里的人大都是破产的农夫和工匠们,几乎没有多少贵族出身的家伙,骑士更没有几个,对付那些个家世深远的贵族往往都不敢下手——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担任指挥官会是那么一件苦差事!”
“那就预祝您能够事业有成了,戍卫军团的格林·特恩指挥官大人。”爱德华的嘴角扬起笑容:“您现在的口气听起来……还真是让人容易泛酸水。”
“那我是不是得小心了?都城戍卫军团的指挥官,从来没有一位的任期低于十年的,或许某个人能够让我打破这个惯例,成为第一个提前下去的?”格林也“若有所指”的朝爱德华笑了笑:“要是被你给挤兑下去,我可是会很伤心的!”
“你刚刚说……颜面尽失?”爱德华好奇的看了一眼那精致的四轮马车:“马车里坐着的,是哪位大人吗?”
“我想让你自己猜猜看,圣树骑士团王家侍从武官爱德华·威特伍德。”格林朝着那马车一拱手:“你觉得会是哪一位大人吗?”
“等等,我听说过这个家伙!”突然有个混混站出来,惊恐万状的指着正在慢慢拔出长剑的黑发少年:“爱德华·威特伍德,就是他杀死了血旗兄弟会的首领科尔特斯,他就是那个刚刚被册封的圣树骑士!”
周围的打手们立刻被吓了一跳,惊骇的连连后退了几步——换成是普通的侍从也就罢了,如果是骑士的话他们可没有那个胆量就这么光明正大的袭击,这可是大罪,更不用说对方还不是那种花架子顶个头衔的爵士,连科尔特斯那种凶悍嗜血的怪物都能被他砍了脑袋,难道自己的脖子会更坚固一点儿吗?
“骗子,这家伙怎么可能是个骑士?别被那个多米尼克渣滓给骗了,他们就是为了让我们害怕的!”伯尼德急眼的指着爱德华大喊道:“就算他是又怎么样?你们这么多人难道还打不过他一个?!”
确实,爱德华此时穿的衣服不太像个骑士——深灰色的斗篷,普普通通的罩衣马裤就和一个侍从没什么两样,再加上他习惯把剑背在身后而不是挂在左腰,这种方式一般只有那些在荒野流浪的游侠们才打扮成这样,因为更方便一些,也不会被剑鞘打到小腿。
在这个古老的国度里,一个人的穿着打扮往往就是身份的象征,显然被伯尼德说动了的打手们受到了鼓励,一窝蜂的朝着爱德华涌了上来,手里举着木棒和镶了铁钉的棍子,甚至还有不少举着火把的大声喊叫着。
躲在楼房阁楼里的一对父子心惊胆战的看向被这群人包围了的爱德华,黑发少年那样子怎么也不像是能够赢的架势。当看到爱德华的右手从剑柄上松开的时候,就连那个在国王大桥见过他的人也不相信能赢,还以为他是打算逃跑了。
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他们都看呆了——明明看起来一点儿都和魁梧不沾边儿的黑发少年,居然一把就抓住了冲上去的壮汉衣领,凶狠的右拳直接打在了他的鼻梁上,让这个倒霉的家伙满嘴是血的直挺挺被撂翻在地!
从他身后钻出来,高举着铁棍的瘦子还没等到挥下去,就被一记手肘狠狠撞在了下巴上,毫不客气的爱德华一脚踹在他的小腹然后夺走了铁棍,凶狠的气势像是在挥舞斧头似的砸在了另一个打手的肩胛骨上,脆响的简直比那家伙的惨叫声还“嘹亮”。
仅仅可能只是几分钟的时间,但是到了伯尼德和那一对多米尼克商人父子的眼中,就好像是看完了一出精彩的话剧似的漫长。
对付这群混混打手爱德华下手极狠,几乎每一个扑上来的家伙都是不是骨断筋折就是直接昏厥瘫掉,凶残的架势简直和他在长矛街收拾布莱克黑帮的时候一模一样。
唯一不同的只是眼神——此刻的爱德华依然是十分理智并且清醒的,下手残忍只是为了震慑这群肆无忌惮的街头渣滓,让他们害怕并且恐惧,而不是为了发泄心中某些压抑太久的情绪。
在和血旗兄弟会打过几次交道,并且亲手收拾了不少黑帮流氓之后,爱德华开始发现了这群家伙的特点——这群暴徒往往最容易被热血冲昏头脑,狂热的好像真的不可战胜;但至少听到几声惨叫,看见自己流血,立刻就会像兔子似的魂飞魄散。
他们当中有不少家伙比军队里的士兵还厉害,但是仅此一项就让他们无法比得上真正的军士——没有看着自己或者身边弟兄被捅死,还能依然面不改色的勇气。
看着眼前发生的事情,伯尼德·弗雷士彻底傻掉了,一直等到爱德华抓起他的衣领,把这个胖小子仍在满是狼藉的荆棘丛里面,刺进那肥腻毛孔的倒刺才让他清醒了过来,惨叫着在上面挣扎了起来,像是个装满了水的皮囊似的滚到了地上,褐黄色的沙土把他的漂亮袍子都弄脏了。
“你不能杀我,我可是弗雷士家族的嫡子,我们家的历史在都灵城邦的时代就存在了!”被爱德华吓得魂不附体的小胖子,依然不忘了继续恐吓他:“我父亲会把你告到议政院去的!让他们把你抓起来,关进伸手不见五指的地牢里面去。”
“你说的没错,我不能就这么杀死你。”爱德华微笑着点了点头,但是还没等胖小子爬起来,他就接着“微笑”说道:“但是作为圣树骑士,我随时拥有为了捍卫荣誉和尊严而挥剑的权力,你刚刚好像还在质疑我的身份对吧?”
“不不不,我、我没有那么做!”小胖子赶紧拼命摇头,腮帮子一甩一甩的——他很清楚这种事一旦被定性,对方就有权和自己决斗了,被决斗杀死可是没办法申诉的,哆哆嗦嗦的连站都站不起来了,**着在地上爬到爱德华的身前,哭的满脸都是眼泪和鼻涕:“我这就滚,这就滚,再也不会在回来了!”
“可是您刚才还在说什么,我是多米尼克魔鬼的走狗之类的……”爱德华故意把嘴角翘了起来:“我想我应该没有听错吧?”
“绝对是您听错了,我怎么可能这么说一个圣树骑士呢?”小胖子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肥厚的嘴唇加上那哭腔让爱德华根本听不清楚他在说些什么:“我再也不敢这么做了,求求您,原谅……”
没等他把话说完,街头的对面又传来了阵阵的马蹄声和车轮声,远远的就能看到一辆精致的四轮马车被五六位骑士护卫着在街道上不紧不慢的行驶着。
而骑着马走在最前面的那位骑士,居然是格林·特恩——穿着比原来更鲜艳的赤红斗篷,身上的甲胄和罩衣好像也换成新的了,看起来神采飞扬。
“格林,我最最亲爱的好朋友!”躺在地上的小胖子忽然不知道从哪儿得来了力量,飞快的朝着那辆马车跑过去,差点儿被小跑着的马儿撞了个正着:“快来帮帮我,帮帮我——把那个该死的家伙给抓起来!”
“伯尼德·弗雷士?”一看到胖小子,格林·特恩立刻就皱起了眉头,十分不耐烦的朝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然后就看到了那栋明显是多米尼克风格的房子,狼藉遍地的花园,躺倒一地的流氓混混们……
然后,还有站在那儿,抱着肩膀带上微笑和自己对视着的爱德华·威特伍德,还有那明显是刚刚经历了一场打斗的模样——然后格林就什么都明白了。
“啊——!”被格林的马鞭狠狠抽在后背上的伯尼德杀猪似的惨叫着,在地上来回翻滚着,就连那件昂贵的袍子都被抽碎了,凄厉的惨叫着:“你在干什么?!”
“我在干什么,当然是奉贺拉斯陛下的命令,维持都灵城的治安。”格林冷笑着从战马上翻下来:“那么今天晚上牢房见了,弗雷士家族的伯尼德,希望你那个赌棍老爹还能有钱把你赎出来。”
“你不能这么做!”伯尼德绝望的尖叫着:“弗雷士家族可是都灵城最古老的家族之一,除了陛下没有人可以做这种事情!”
“很可惜的是我有,而且是陛下亲自授予我的权柄!”格林又狠狠的在他的身上抽了一鞭子,朝着身后的两个骑兵招招手:“直接把他押送到马尔凯鲁斯山丘的牢房去,任何人胆敢阻拦,你们就告诉他们这是陛下的旨意,让他们去王宫求情去吧!”
……………………“抱歉,没想到刚刚才见面不久就让你帮了这个大的一个忙,我可是差点儿就颜面尽失了。”走到爱德华身旁的格林·特恩,苦笑耸了耸肩膀:“当然,还有你们骑士团的诸位们,对我们的帮助太多了。”
“戍卫军团里的人大都是破产的农夫和工匠们,几乎没有多少贵族出身的家伙,骑士更没有几个,对付那些个家世深远的贵族往往都不敢下手——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担任指挥官会是那么一件苦差事!”
“那就预祝您能够事业有成了,戍卫军团的格林·特恩指挥官大人。”爱德华的嘴角扬起笑容:“您现在的口气听起来……还真是让人容易泛酸水。”
“那我是不是得小心了?都城戍卫军团的指挥官,从来没有一位的任期低于十年的,或许某个人能够让我打破这个惯例,成为第一个提前下去的?”格林也“若有所指”的朝爱德华笑了笑:“要是被你给挤兑下去,我可是会很伤心的!”
“你刚刚说……颜面尽失?”爱德华好奇的看了一眼那精致的四轮马车:“马车里坐着的,是哪位大人吗?”
“我想让你自己猜猜看,圣树骑士团王家侍从武官爱德华·威特伍德。”格林朝着那马车一拱手:“你觉得会是哪一位大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