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5 定居山村
李响只是随意的抛出一枚最低阶的獠牙兔的魔核,就把查尔斯等人吓了一大跳。△,一开始李响还颇为不屑,你们好歹也是做过大将军,差点当上公爵的人,怎么才这么点见识?区区獠牙兔的魔核就惊讶成这样?
然而查尔斯接下来的话解了他的疑惑,查尔斯道:“三级极品水系魔核!好东西啊!虽然等级不高,但品质极佳,称得上是万中无一啊!这要是在帝都,至少值一千金币!”
爱丽丝也道:“是啊,要是卖给那些纨绔公子小姐们,一千二百金币也能卖上。他们的魔力不高,只能使用三四级的魔核,品质的好坏极大的影响了价格的高低。这个魔核的品质是最顶级的,卖个高价自然不难。只是在这个地方,价钱怕是要大打折扣,可惜了。”
一个叫路易斯的护卫说道:“就算只能卖上一半的价格,也足够咱们开个店了。在这里魔核卖不上价,同样店铺的价格也低,不像帝都,寸土寸金。”
查尔斯点头道:“说的也是,这一个魔核就足够咱们再在这安家了。还要多谢风翼大人,不然咱们只怕真的要深入迷幻森林一趟了。”
迷幻森林就是他们刚刚走出来的那片森林,是这个位面已知的最大的森林,没人知道到底有多大,因为从来没人能深入太远。凡是不自量力的人,进去后都再没出来过。
几个人兴冲冲的去找到当地贩卖魔核的商铺,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卖出了六百二十金币的价格。虽然比帝都便宜了一半,但在这里已经是最高价了。要不是爱丽丝讨价还价的功力深厚,只怕三百金币就被打发了。
有钱了之后,路易斯和另一个叫希斯勒的护卫一起出去找外兑的店铺。查尔斯和爱丽丝则来到一家旅馆,开了几间房休息一下。过了没多久,希斯勒就跑了回来,说已经找到一家合适的店铺,让查尔斯和爱丽丝过去看看。查尔斯和爱丽丝顾不得休息,跟着希斯勒来到村子靠近迷幻森林的一侧。就见路易斯正和一个满脸皱纹的大叔说着什么。查尔斯他们来到跟前一问,这个大叔正是这家店铺的主人。
查尔斯等人走进店铺,发现这间房子非常宽敞,有上下两层楼,每层都有五百多平米。只是这家店铺原来是经营皮货生意的,屋子里总有股腐烂刺鼻的味道。
爱丽丝很讨厌这股味道,但查尔斯却很满意,觉得这间房子不但宽敞,而且很坚固。周围也很空旷,最近的邻居也在三百米之外。站在二楼,一眼能望到很远的地方,万一有敌人来袭,很容易就能发现。至于味道什么的,查尔斯并不在意,只要好好清理一下,味道很快就会消散。
既然满意这间房子。双方就开始商量价格。原主人一开始要加八百金币,爱丽丝发挥特长。一顿神侃,将价格压到四百金币。双方对这个价格都很满意,很快就达成了交易,签下契约。
有了房子就有了家,几个人都有了干劲儿,开始忙碌着收拾起来。查尔斯等几个大男人因为不会任何技能。所以要开店也只能以爱丽丝为主。而爱丽丝作为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贤惠妻子,生活技能也仅限于会做几样美食。所以,他们打算将这里改为餐馆。要将皮货行改成餐馆,房间的布局、装饰、桌椅什么的就都要修改。这可不是短时间内就能收拾好的,因此这段时间。他们还得住在旅馆里。
房子规划好之后,就交由三个男人去干,爱丽丝带着安吉尔和李响在旅馆里休息。至于安全问题,查尔斯他们一点都不担心,有李响在,谁能伤害得了爱丽丝和安吉尔?想死的话就来试试。
爱丽丝无所事事,觉得有些无聊,就抱着安吉尔和老板娘聊天。说起他们要在这里安家,并且已经买好了店铺的事,老板娘问爱丽丝花了多少钱。爱丽丝一说,老板娘就拍腿惋惜道:“你们买的太贵了!老格里那间房子,最多也就值二百金币,你们竟然花了四百金币。你们是外来人,不懂行情,也不多打听一下!”
这话把爱丽丝打击的够呛,她一直以自己侃价的能力自豪,没想到却在这穷乡僻壤被一个看上去老实的不得了的老人给忽悠了。其实这也怪不得爱丽丝,她从小就在帝都生活,帝都的店铺,即使位置再偏僻,至少也得要几千个金币以上。四百金币就觉得很便宜了,没想到还能更便宜。
查尔斯等人忙活了一天,回来发现爱丽丝情绪不高,问起缘由,爱丽丝将这事一说,查尔斯倒是没怎么在意,反而哈哈大笑。安慰了几句,又说笑了几句,就把这事揭过去了。
花了十几天时间,餐馆终于弄好了,查尔斯他们从旅馆搬出来,住进了自己的家。
由于餐馆是上下两层,所以他们将一层弄成了大餐厅,摆了几十张桌子。二层则隔出大大小小的房间,除了他们的卧室之外,剩下的都当做包间,装修也更加豪华一些,专门给有钱人准备的。
一切就绪,餐馆就开业了。可是开业几个月,他们的生意始终不死不活的,让人好生失望。要说爱丽丝做菜的手艺,其实是很不错的,至少在这个小村子是首屈一指的。可不知为什么,生意就是好不起来。
李响冷眼旁观,自然知道为什么。关键就在这个店铺的位置,是在最靠近迷幻森林的一侧,外来人一般很少会走到村子的尽头来找餐馆,都是在村头或者村子的中心吃饭喝酒。倒是原来的店主在这里开皮货行,是个不错的主意,因为从迷幻森林出来,第一家皮货行就是这里,很容易就将客户拦下。可惜查尔斯等人都不是做生意的料,这些东西都没考虑过,生意自然做的不死不活的。
虽然生意不算好,但查尔斯等人虽然习惯了享受富贵,但也甘于清贫,即使兜里没钱也不怎么在意。实在没钱花了,查尔斯和路易斯、希斯勒就去迷幻森林里转一圈儿,打几只魔兽回来,魔核、皮毛拿去卖钱,兽肉拿回餐馆当食材。由于三个男人的武技都相当了得,每次去打猎都能有所收获,所以日子也还过得下去。
而在定居这里不到一个月时,曾经追杀过查尔斯他们的黑衣人再次出现了,并且是趁夜偷袭。可是他们还远在几百里之外,就被李响发觉了,用神足通来到他们附近,控制着气息定向散发了一点,就让这些黑衣人吓的屁滚尿流。
一开始他们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可是当他们一旦迈步往村子这边走,那股恐怖的气息就吓唬他们一下。一旦他们转身往回走,那股气息就消失了。如此一来,他们岂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只好灰溜溜的回去了。
几天之后,黑衣人再次出现了,不过这回来的人很少,只有三个,其中一个还是个带路的,另外两个虽然身穿黑衣,但脸上却没蒙着黑布,都是一脸的傲气。可是当他们进入李响的感知范围后,依然被发现了,照旧遇到了前一波人的遭遇。这两个没蒙面的黑衣人显然比其他人强很多,李响放出少许气息竟然没吓住他们。这让李响恼了,干脆气息全开,这才将两人吓的急忙掉头就跑。
可是他们依然不死心,第三次派人来,竟然是个和阿米蒂奇气质非常相似的老头。一看这个老头李响就想起了阿米蒂奇,再加上他们几次三番来打扰,让李响感觉很烦人,所以也有些火气,于是一上来就气势全开,外加一声《狮子吼》,竟然一下子将这个老头儿连同他的两个随从,都给吓死了!
这一次黑衣人接受教训了,再也没敢派人来,李响他们才过上安静的生活。不过查尔斯他们一直都很安宁,他们甚至不知道黑衣人曾经来过,还每天紧张兮兮的轮流守夜,唯恐被人偷袭。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间过去三年了,安吉尔终于能说会跑了。而安吉尔在身边没人的时候偶尔自言自语,说的竟然是汉语,让李响颇为激动。他果然没看错,这个小家伙确实是个穿越者。
不过李响依然保持着神秘,安吉尔也不知道李响是他的老乡,也不知道李响当初为什么就看中她了,即使问也问不明白,反正李响就会吼,安吉尔根本听不明白,只能安慰自己,是自己的主角光环在起作用。
不过安吉尔可没忘记当初遇到李响时,李响那威风凛凛的样子,所以自从能说话开始,就缠着李响,让他带自己飞。可惜李响根本不搭理他,于是在安吉尔眼里就成了傲娇,让李响颇为无语。
到安吉尔五岁的时候,爱丽丝就开始教她读书写字。李响对这个感兴趣,每当安吉尔上课的时候,他都跟着趴在书桌上,或者躲在角落里,用天眼通、天耳通跟着学。李响的精神修为强悍,记忆力更是过目不忘,安吉尔还没学会,他就早早的学会了。(未完待续。)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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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查尔斯接下来的话解了他的疑惑,查尔斯道:“三级极品水系魔核!好东西啊!虽然等级不高,但品质极佳,称得上是万中无一啊!这要是在帝都,至少值一千金币!”
爱丽丝也道:“是啊,要是卖给那些纨绔公子小姐们,一千二百金币也能卖上。他们的魔力不高,只能使用三四级的魔核,品质的好坏极大的影响了价格的高低。这个魔核的品质是最顶级的,卖个高价自然不难。只是在这个地方,价钱怕是要大打折扣,可惜了。”
一个叫路易斯的护卫说道:“就算只能卖上一半的价格,也足够咱们开个店了。在这里魔核卖不上价,同样店铺的价格也低,不像帝都,寸土寸金。”
查尔斯点头道:“说的也是,这一个魔核就足够咱们再在这安家了。还要多谢风翼大人,不然咱们只怕真的要深入迷幻森林一趟了。”
迷幻森林就是他们刚刚走出来的那片森林,是这个位面已知的最大的森林,没人知道到底有多大,因为从来没人能深入太远。凡是不自量力的人,进去后都再没出来过。
几个人兴冲冲的去找到当地贩卖魔核的商铺,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卖出了六百二十金币的价格。虽然比帝都便宜了一半,但在这里已经是最高价了。要不是爱丽丝讨价还价的功力深厚,只怕三百金币就被打发了。
有钱了之后,路易斯和另一个叫希斯勒的护卫一起出去找外兑的店铺。查尔斯和爱丽丝则来到一家旅馆,开了几间房休息一下。过了没多久,希斯勒就跑了回来,说已经找到一家合适的店铺,让查尔斯和爱丽丝过去看看。查尔斯和爱丽丝顾不得休息,跟着希斯勒来到村子靠近迷幻森林的一侧。就见路易斯正和一个满脸皱纹的大叔说着什么。查尔斯他们来到跟前一问,这个大叔正是这家店铺的主人。
查尔斯等人走进店铺,发现这间房子非常宽敞,有上下两层楼,每层都有五百多平米。只是这家店铺原来是经营皮货生意的,屋子里总有股腐烂刺鼻的味道。
爱丽丝很讨厌这股味道,但查尔斯却很满意,觉得这间房子不但宽敞,而且很坚固。周围也很空旷,最近的邻居也在三百米之外。站在二楼,一眼能望到很远的地方,万一有敌人来袭,很容易就能发现。至于味道什么的,查尔斯并不在意,只要好好清理一下,味道很快就会消散。
既然满意这间房子。双方就开始商量价格。原主人一开始要加八百金币,爱丽丝发挥特长。一顿神侃,将价格压到四百金币。双方对这个价格都很满意,很快就达成了交易,签下契约。
有了房子就有了家,几个人都有了干劲儿,开始忙碌着收拾起来。查尔斯等几个大男人因为不会任何技能。所以要开店也只能以爱丽丝为主。而爱丽丝作为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贤惠妻子,生活技能也仅限于会做几样美食。所以,他们打算将这里改为餐馆。要将皮货行改成餐馆,房间的布局、装饰、桌椅什么的就都要修改。这可不是短时间内就能收拾好的,因此这段时间。他们还得住在旅馆里。
房子规划好之后,就交由三个男人去干,爱丽丝带着安吉尔和李响在旅馆里休息。至于安全问题,查尔斯他们一点都不担心,有李响在,谁能伤害得了爱丽丝和安吉尔?想死的话就来试试。
爱丽丝无所事事,觉得有些无聊,就抱着安吉尔和老板娘聊天。说起他们要在这里安家,并且已经买好了店铺的事,老板娘问爱丽丝花了多少钱。爱丽丝一说,老板娘就拍腿惋惜道:“你们买的太贵了!老格里那间房子,最多也就值二百金币,你们竟然花了四百金币。你们是外来人,不懂行情,也不多打听一下!”
这话把爱丽丝打击的够呛,她一直以自己侃价的能力自豪,没想到却在这穷乡僻壤被一个看上去老实的不得了的老人给忽悠了。其实这也怪不得爱丽丝,她从小就在帝都生活,帝都的店铺,即使位置再偏僻,至少也得要几千个金币以上。四百金币就觉得很便宜了,没想到还能更便宜。
查尔斯等人忙活了一天,回来发现爱丽丝情绪不高,问起缘由,爱丽丝将这事一说,查尔斯倒是没怎么在意,反而哈哈大笑。安慰了几句,又说笑了几句,就把这事揭过去了。
花了十几天时间,餐馆终于弄好了,查尔斯他们从旅馆搬出来,住进了自己的家。
由于餐馆是上下两层,所以他们将一层弄成了大餐厅,摆了几十张桌子。二层则隔出大大小小的房间,除了他们的卧室之外,剩下的都当做包间,装修也更加豪华一些,专门给有钱人准备的。
一切就绪,餐馆就开业了。可是开业几个月,他们的生意始终不死不活的,让人好生失望。要说爱丽丝做菜的手艺,其实是很不错的,至少在这个小村子是首屈一指的。可不知为什么,生意就是好不起来。
李响冷眼旁观,自然知道为什么。关键就在这个店铺的位置,是在最靠近迷幻森林的一侧,外来人一般很少会走到村子的尽头来找餐馆,都是在村头或者村子的中心吃饭喝酒。倒是原来的店主在这里开皮货行,是个不错的主意,因为从迷幻森林出来,第一家皮货行就是这里,很容易就将客户拦下。可惜查尔斯等人都不是做生意的料,这些东西都没考虑过,生意自然做的不死不活的。
虽然生意不算好,但查尔斯等人虽然习惯了享受富贵,但也甘于清贫,即使兜里没钱也不怎么在意。实在没钱花了,查尔斯和路易斯、希斯勒就去迷幻森林里转一圈儿,打几只魔兽回来,魔核、皮毛拿去卖钱,兽肉拿回餐馆当食材。由于三个男人的武技都相当了得,每次去打猎都能有所收获,所以日子也还过得下去。
而在定居这里不到一个月时,曾经追杀过查尔斯他们的黑衣人再次出现了,并且是趁夜偷袭。可是他们还远在几百里之外,就被李响发觉了,用神足通来到他们附近,控制着气息定向散发了一点,就让这些黑衣人吓的屁滚尿流。
一开始他们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可是当他们一旦迈步往村子这边走,那股恐怖的气息就吓唬他们一下。一旦他们转身往回走,那股气息就消失了。如此一来,他们岂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只好灰溜溜的回去了。
几天之后,黑衣人再次出现了,不过这回来的人很少,只有三个,其中一个还是个带路的,另外两个虽然身穿黑衣,但脸上却没蒙着黑布,都是一脸的傲气。可是当他们进入李响的感知范围后,依然被发现了,照旧遇到了前一波人的遭遇。这两个没蒙面的黑衣人显然比其他人强很多,李响放出少许气息竟然没吓住他们。这让李响恼了,干脆气息全开,这才将两人吓的急忙掉头就跑。
可是他们依然不死心,第三次派人来,竟然是个和阿米蒂奇气质非常相似的老头。一看这个老头李响就想起了阿米蒂奇,再加上他们几次三番来打扰,让李响感觉很烦人,所以也有些火气,于是一上来就气势全开,外加一声《狮子吼》,竟然一下子将这个老头儿连同他的两个随从,都给吓死了!
这一次黑衣人接受教训了,再也没敢派人来,李响他们才过上安静的生活。不过查尔斯他们一直都很安宁,他们甚至不知道黑衣人曾经来过,还每天紧张兮兮的轮流守夜,唯恐被人偷袭。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间过去三年了,安吉尔终于能说会跑了。而安吉尔在身边没人的时候偶尔自言自语,说的竟然是汉语,让李响颇为激动。他果然没看错,这个小家伙确实是个穿越者。
不过李响依然保持着神秘,安吉尔也不知道李响是他的老乡,也不知道李响当初为什么就看中她了,即使问也问不明白,反正李响就会吼,安吉尔根本听不明白,只能安慰自己,是自己的主角光环在起作用。
不过安吉尔可没忘记当初遇到李响时,李响那威风凛凛的样子,所以自从能说话开始,就缠着李响,让他带自己飞。可惜李响根本不搭理他,于是在安吉尔眼里就成了傲娇,让李响颇为无语。
到安吉尔五岁的时候,爱丽丝就开始教她读书写字。李响对这个感兴趣,每当安吉尔上课的时候,他都跟着趴在书桌上,或者躲在角落里,用天眼通、天耳通跟着学。李响的精神修为强悍,记忆力更是过目不忘,安吉尔还没学会,他就早早的学会了。(未完待续。)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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