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都市新灵异
(为庆祝孤狼love,玄易道祖两位荣升盟主,千秋万载,文成武德,一统江湖。︽,为打赏加更,一共加更48更,这是加更的第41更,每天六更,一直到加更结束……)
她的小脸蛋红扑扑的,却是刘胜之一个不注意,这小东西已经把倒出来的酒都给偷喝了,就变得这德行。
“没想到还是歹说的,才让她老实下来。
刘胜之正在叹气,就觉着肚皮一震。确实那小羕这个小东西吃饱之后,似乎困意上涌,把小胳膊撑在了刘胜之的肚子上,开始泛起了迷糊。
他微微一笑,把这小东西给送入到了天地太师印之中。尽管到现在也都不知道这东西是什么来历,但是这小东西的本事好像还真不小啊!
吃饱喝足,事情做完。差不多却也该走了,刘胜之和刘亚打声招呼,就准备走人。
见到刘胜之站起欲走,这位里长元叟就显得诚惶诚恐起来。
看着刘胜之就好像看着一个披着人皮的牲口,话说要是一般人,哪里能够吃的了这么多东西?
刘胜之和小羕两个整整吃掉了一锅米饭,半头小猪,外加鸡鸭等物无数。这几乎已经够十个人吃了。
不过,好在这洞天之中,风调雨顺。粮食产量虽然不高,但是年年却有盈余,自然是不怕刘胜之这种大肚汉的。
只是,刘胜之刚才所显示的手段。实在是太让人觉着诡异的了。对于刘胜之这个新的洞天之主,元叟还是觉着敬而远之的好!
耽误了不少时间。这个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刘胜之吩咐巫马安怡把刘亚送回,并嘱咐其帮忙刘氏宗族整个搬迁过来。
那巫马安怡面对刘胜之这个拥有天地太师印的主人。自然是老实听话的很。
这让刘胜之微微一笑,他决定入蜀。其中很重要的一条的原因,就在于自家有着天地太师印!
既然吃饱喝足,又顺走了东西。刘胜之自然不打算在这里停留,出了洞天,发动乾坤挪移神符,就再次回到现代时空来。
随着人流行走在大街上,不会有着任何人发现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怎么会无缘无故的多出一个人来?
只是路边行人看到刘胜之。却露出了好奇的神色来。
“这货莫不是拍电影的吧,好帅……也不知道是哪个明星?会不会是刚出道的新人?”
“好像是啊,我都不认识。应该是个新人,他剧组在哪里。我们去看看,说不定我们还能给他组织后援会,成为他第一批的粉丝……”
几个少女叽叽喳喳,看着穿着道袍,袒胸露腹,披头散发的刘胜之彷佛格格不入的行走着熙攘人流之中。
却见那刘胜之早已经非是当初那般**丝模样。几经伐毛洗髓,个子不仅都高出了一截,浑身上下汗毛甚至毛孔都浑然不见。
让那皮肤显得光滑细腻到了极点,宛如美玉雕就一般。偏偏在刘胜之身上。却看不到半点所谓的花美男的柔弱味道。
整个人充满难言的魅力,带着和现代都市之中格格不入的气质。甚至因为刚刚从房陵大山之中走出,还残留着山中的野性一般。走在人群之中。宛如鹤立鸡群。
又好像是电影之中,那些经过无数化妆。然后打光。用无数人工手段,制造出来的那般耀眼人物。
难怪。这些小女孩们只是一见之下,就纷纷动心起来。甚至有人拿出手机来,对准刘胜之啪啪拍照,让后追着刘胜之的脚步而行。
但是,让她们想不通的事情发生了。那刘胜之看似悠闲的人群之中走过,彷佛步履不快,然而没过多久,他们很快就已经追丢了刘胜之的踪影。
“奇怪,人怎么追丢了……你们看到没?是不是进了路边那个店里去了?”
“没有啊……没看见。对了我拍了他的照片……好帅啊,我要传到网上去。”
几个少女尽数围了过来看时,个个面面相觑,却只是见到那少女的镜头之中,周围的景物还在。然而刘胜之的模样却根本就看不清楚,彷佛只是一团光。
“你的手机坏了吧,看看我拍……”话都没有说完,却也怔怔呆住。原来她手机之中拍下的照片却也是一般。
几个少女纷纷拿出自家的手机看时,却发现都是一般模样,不由得面面相觑起来。
于是,一则新的的都市灵异故事,渐渐的在某处学校流传开来。然后慢慢的越传越广……
这个时候,这点小小插曲,刘胜之自然不会知道。虽然刘胜之感觉敏锐到了极点,但是大街上人流如此杂乱。
关注刘胜之的人又是太多,可以说绝对是百分之七八十的回头率。
这般情况下,几个小女生拍了他的照片的事情,刘胜之自然不会知道。
这个时候,刘胜之已经很快坐车,一路顺利的回到了燕子山,刘胜之刚刚走入神仙观之中。就觉着不对,观中安静的可怕,似乎连一点声音也都没有。
刘胜之的眉毛就扬了起来,轻轻叹了口气。这世界上,为什么总是有些家伙,没事老是给自己添麻烦呢?
虽然不想在现代时空惹麻烦,却就并不代表刘胜之就怕了这些麻烦了!
踏步而入神仙观之中,已经踏步进入到了另外一个空间之中。景色虽然和神仙观中一般无二,但是却显得死寂,浑无半点生气。
接着,刘胜之一眼就见到了一位不速之客!
“怎么又是你?”刘胜之没有好气的说道:“上次饶了你一命,你现在却是来找死的么?”
“阿弥陀佛,你害死了贫尼两个徒弟。贫尼早就已经不打算活了……”
一个脸上带着可怖伤疤,一直延伸到脖子胸口的老尼姑,冷漠而立,看向刘胜之的目光,就充满了深刻的仇恨。
不消说,这老尼姑身上的伤口,还是刘胜之上次所留下。干将莫邪这般宝剑制造出来的伤口,却又哪里有那么简单就能治好?
刘胜之不由轻轻一叹:“既然想死,那位就成全你好了!”(未完待续。。)u
她的小脸蛋红扑扑的,却是刘胜之一个不注意,这小东西已经把倒出来的酒都给偷喝了,就变得这德行。
“没想到还是歹说的,才让她老实下来。
刘胜之正在叹气,就觉着肚皮一震。确实那小羕这个小东西吃饱之后,似乎困意上涌,把小胳膊撑在了刘胜之的肚子上,开始泛起了迷糊。
他微微一笑,把这小东西给送入到了天地太师印之中。尽管到现在也都不知道这东西是什么来历,但是这小东西的本事好像还真不小啊!
吃饱喝足,事情做完。差不多却也该走了,刘胜之和刘亚打声招呼,就准备走人。
见到刘胜之站起欲走,这位里长元叟就显得诚惶诚恐起来。
看着刘胜之就好像看着一个披着人皮的牲口,话说要是一般人,哪里能够吃的了这么多东西?
刘胜之和小羕两个整整吃掉了一锅米饭,半头小猪,外加鸡鸭等物无数。这几乎已经够十个人吃了。
不过,好在这洞天之中,风调雨顺。粮食产量虽然不高,但是年年却有盈余,自然是不怕刘胜之这种大肚汉的。
只是,刘胜之刚才所显示的手段。实在是太让人觉着诡异的了。对于刘胜之这个新的洞天之主,元叟还是觉着敬而远之的好!
耽误了不少时间。这个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刘胜之吩咐巫马安怡把刘亚送回,并嘱咐其帮忙刘氏宗族整个搬迁过来。
那巫马安怡面对刘胜之这个拥有天地太师印的主人。自然是老实听话的很。
这让刘胜之微微一笑,他决定入蜀。其中很重要的一条的原因,就在于自家有着天地太师印!
既然吃饱喝足,又顺走了东西。刘胜之自然不打算在这里停留,出了洞天,发动乾坤挪移神符,就再次回到现代时空来。
随着人流行走在大街上,不会有着任何人发现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怎么会无缘无故的多出一个人来?
只是路边行人看到刘胜之。却露出了好奇的神色来。
“这货莫不是拍电影的吧,好帅……也不知道是哪个明星?会不会是刚出道的新人?”
“好像是啊,我都不认识。应该是个新人,他剧组在哪里。我们去看看,说不定我们还能给他组织后援会,成为他第一批的粉丝……”
几个少女叽叽喳喳,看着穿着道袍,袒胸露腹,披头散发的刘胜之彷佛格格不入的行走着熙攘人流之中。
却见那刘胜之早已经非是当初那般**丝模样。几经伐毛洗髓,个子不仅都高出了一截,浑身上下汗毛甚至毛孔都浑然不见。
让那皮肤显得光滑细腻到了极点,宛如美玉雕就一般。偏偏在刘胜之身上。却看不到半点所谓的花美男的柔弱味道。
整个人充满难言的魅力,带着和现代都市之中格格不入的气质。甚至因为刚刚从房陵大山之中走出,还残留着山中的野性一般。走在人群之中。宛如鹤立鸡群。
又好像是电影之中,那些经过无数化妆。然后打光。用无数人工手段,制造出来的那般耀眼人物。
难怪。这些小女孩们只是一见之下,就纷纷动心起来。甚至有人拿出手机来,对准刘胜之啪啪拍照,让后追着刘胜之的脚步而行。
但是,让她们想不通的事情发生了。那刘胜之看似悠闲的人群之中走过,彷佛步履不快,然而没过多久,他们很快就已经追丢了刘胜之的踪影。
“奇怪,人怎么追丢了……你们看到没?是不是进了路边那个店里去了?”
“没有啊……没看见。对了我拍了他的照片……好帅啊,我要传到网上去。”
几个少女尽数围了过来看时,个个面面相觑,却只是见到那少女的镜头之中,周围的景物还在。然而刘胜之的模样却根本就看不清楚,彷佛只是一团光。
“你的手机坏了吧,看看我拍……”话都没有说完,却也怔怔呆住。原来她手机之中拍下的照片却也是一般。
几个少女纷纷拿出自家的手机看时,却发现都是一般模样,不由得面面相觑起来。
于是,一则新的的都市灵异故事,渐渐的在某处学校流传开来。然后慢慢的越传越广……
这个时候,这点小小插曲,刘胜之自然不会知道。虽然刘胜之感觉敏锐到了极点,但是大街上人流如此杂乱。
关注刘胜之的人又是太多,可以说绝对是百分之七八十的回头率。
这般情况下,几个小女生拍了他的照片的事情,刘胜之自然不会知道。
这个时候,刘胜之已经很快坐车,一路顺利的回到了燕子山,刘胜之刚刚走入神仙观之中。就觉着不对,观中安静的可怕,似乎连一点声音也都没有。
刘胜之的眉毛就扬了起来,轻轻叹了口气。这世界上,为什么总是有些家伙,没事老是给自己添麻烦呢?
虽然不想在现代时空惹麻烦,却就并不代表刘胜之就怕了这些麻烦了!
踏步而入神仙观之中,已经踏步进入到了另外一个空间之中。景色虽然和神仙观中一般无二,但是却显得死寂,浑无半点生气。
接着,刘胜之一眼就见到了一位不速之客!
“怎么又是你?”刘胜之没有好气的说道:“上次饶了你一命,你现在却是来找死的么?”
“阿弥陀佛,你害死了贫尼两个徒弟。贫尼早就已经不打算活了……”
一个脸上带着可怖伤疤,一直延伸到脖子胸口的老尼姑,冷漠而立,看向刘胜之的目光,就充满了深刻的仇恨。
不消说,这老尼姑身上的伤口,还是刘胜之上次所留下。干将莫邪这般宝剑制造出来的伤口,却又哪里有那么简单就能治好?
刘胜之不由轻轻一叹:“既然想死,那位就成全你好了!”(未完待续。。)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