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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血 毒

    秦小莲日思夜想的丈夫就在眼前,可惜始终痴痴傻傻不见好转。

    心中焦急的秦小莲度日如年,这天她终于忍不住地对李木说道:“师傅,我知道您医术高明,我丈夫的疯癫,师傅您可以治好吗?”

    “疯癫还是小事,应该是炮火中遗留下来的后遗症,脑部受过剧烈冲击,震荡所致。这个是小事,我当然可以治好。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你丈夫中了告鲁斯的血毒,即便治好了也是行尸,还是告鲁斯的奴仆,当务之急是治好他的血毒。”

    与平日里安安静静修炼的秦小莲不同,这下找到她日思夜想的丈夫,秦小莲就变得慌张失措、六神无主了。

    秦小莲寻夫的事,毛小方当初也是知道的,瞧着秦小莲的丈夫张国民每日就只能傻兮兮痴笑,毛小方心里也不好受,叹了口气说道:“李道友,虽然告鲁斯说过,他的血可以解毒。但这一定是他的真话吗?再说,全岛超过一大半的人都中了血毒,光告鲁斯一个人的血也不够啊。

    这难道真的是人间末日吗?日子一天天过去,外面行尸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我们困守这里,真的有希望吗?”

    毛小方这些天越来越悲观,因为这些天和告鲁斯的交手真的很打击人。

    告鲁斯的力量不断变强,白日出行不怕阳光,正常说话智商不低,而且茅山道术对告鲁斯完全无效。每次毛小方和李木都是被打得狼狈逃跑,逃回医馆阵中苟延残喘。

    要不是钟君那本阵法秘笈厉害,告鲁斯不想在迷阵中转圈,医馆这处避难大本营早就被告鲁斯攻破了。

    “毛师傅,诸位!请大家不要放弃,我李木行走江湖多年,告鲁斯的血毒并非无药可解。告鲁斯自己的血当然不够解全岛居民的毒,但是可以作为药引子,再加上我走南闯北的研究,绝对可以配出解药。只不过,告鲁斯的血不好拿,我和毛师傅与他几经交手,都伤不了他。至于怎么得到他的血液样本,我们还得从长计议。”

    告鲁斯的血毒,在李木看来,其实和生化丧尸感染的T病毒,同样都是血液病毒。既然他自己当年能配出抗T病毒血清,这次只要有告鲁斯的血液样本,李木也自信能配出解药。

    “师傅,为了国民,我什么都愿意做。让我去拿告鲁斯的血吧!”一听丈夫还有救,秦小莲立刻激动地对李木说道。

    “不行,你即便修炼有成,白天的阳光对你的伤害依然很大。况且告鲁斯根本不会惧怕妖鬼,你是伤不了他的。待在家里,好好照顾你丈夫,别让他乱咬人就行了。至于告鲁斯的血,我亲自去拿。”

    什么!

    一听到李氏医馆的顶梁柱李木要孤身冒险,前去告鲁斯那里,把李木既当恩人又当朋友的毛小方当即站了出来,说道:“道友,不行,你这样太鲁莽了。这些天,说句丧气话,我们二人联手都被他打得落荒而逃,现在你独自一人面对岂不是太逞强?”

    “李道长!”

    “李道长!”

    ……

    毛小方话音一落,此起彼伏的劝说声纷纷响起。眼前无论是毛小方道堂的,还是七姐妹堂的,亦或是余碧心一家,以及在这里避难的港岛居民,不约而同地劝自己,李木甚感欣慰道:“大家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告鲁斯一日不消灭,我们人类就将生灵涂炭。况且,我李木做事向来不是一时冲动,去拿告鲁斯的血,我其实是最适合的人选。

    这么多天的相处,我的本事大家其实知道的不多。除了一身道术医术外,我还擅长易容伪装以及改变气息,我要装成行尸接近告鲁斯并不难。所以,你们可以放心,我是有备而去,绝不是一时鲁莽。”

    但是灾难发生这么多天,李木和毛小方联手对抗告鲁斯,一直都是医馆众人的两大精神支柱。不愿李木只身冒险,安慰好拉着自己的碧心,钟邦挺身而出说道:“李道长,还是我去吧。”

    “阿邦,不用多说了。你们没必要和我争,告鲁斯的智慧很高,他对人的气息很敏锐。即便你们易容潜伏过去,也很容易被发现。对付鼻子灵敏的僵尸,不仅要改头换面,就连体内的阴阳气息也得随时改变。

    而你们虽然在我的手段的下,可以一时改头换面,但是人体阴阳是不能持续打乱的,人之所以健康是因为阴阳平衡。

    如果一个人阳气过旺,就会导致体内阳气破散,以致阴气也随之消亡;相反,如果一个人阴气独盛,那么体内寒湿占优,也就是刚柔不和,经脉气血就会衰败灭绝。而且最危险的就是,三日连阴,体内寒湿情况如果得不到改变,就会死。

    所以,接近告鲁斯,我是最佳人选。万一有什么突发变化,我也好及时调整。就这样吧,我今晚准备准备,毛师傅,我不在的时候,医馆就拜托你了。”

    灾难发生这么久了,奇迹的是波及范围就只在港岛这个孤岛上,还不是因为告鲁斯把重心放在杨飞云身上。杨飞云手里的银十字架一日不毁掉,告鲁斯就腾不出手来反攻全世界。

    但是杨飞云为人小心谨慎,就连睡觉都紧握银十字架,告鲁斯和手下血奴都不敢太过靠近。只能将杨飞云的别墅围住,命令手下军警持枪戒严,或是时不时放几枪威吓对方。

    不过杨飞云真是顽强啊,断水断粮两天了,被堵在自家别墅里的杨飞云就是不出门,让告鲁斯分外不爽。

    瞧着站在太阳底下,在一众血奴簇拥下,告鲁斯显得十分焦急,一个戴着圆框眼睛、穿着破旧灰白长衫的中年人献媚地说道:“尊敬的伯爵大人,杨飞云他不出来,我们可以放火逼他出来。”

    “嗯?这个办法不错,我怎么没想起。来人啊,放火给我烧。你叫什么名字?我怎么没见过你。”

    手下血奴的数量与日俱增,就连记忆力一向不错的告鲁斯,也不可能记住手下四、五十万人的名字。大多数的血奴都是老老实实的听候差遣,很少有像眼前这个斯文中年人一样主动建言。

    从脖子上的血洞、脸上的血色以及身体散发的气味,告鲁斯来回扫视都没有发现问题,于是这才开口问道。

    “尊敬的伯爵大人,小人名叫**,三天前刚刚加入,能侍奉伯爵大人是小人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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