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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猎鹿

    李自成是被清晨的鸟鸣声惊醒的,他下意识的握紧了右手,刀柄带来的充实给他带来了一种安全感,他从地上爬了起来,踉踉跄跄的走到马尸旁,从马腿上割下一块肉,想要烤熟了作为自己的早餐,但昨夜的雨把一切都弄的湿漉漉的,他没有办法找到引火物,最后他只得将马肉切成一片片的硬生生吞下去了。`

    有点东西下了肚,他的体力恢复了不少,李自成正想考虑一下自己下一步应该怎么走,突然听到远处出来一阵歌声。他的身体立即僵硬了,是官兵、是流贼、还是当地村民。他赶忙站起身来,向左右看看寻找一个躲藏的地方,但四周除了几棵长得东倒西歪的槐树、枣树之外,就都是讨厌的开阔地了,唯一可以藏人的只有一块半人多高的大石头,眼看着歌声越来越近,李自成一咬牙便跳到石头后面去了。

    “月儿高,望不见我的乖亲到。猛望见窗儿外,花枝影乱摇,低声似指我名儿叫。双手推窗看,狂风摆花梢。喜变做羞来也,羞又变做恼。“

    随着歌声越来越近,李自成也听得越发清楚,他虽然读书不多,但也听出了这乃是明时陕西流行的民歌中的一首,讲的乃是热恋中的少女等待情人焦急不安的心情,便是当时著名的酸曲,唱歌的是一个男人,偏偏捏紧嗓门乔装做女声,听上去颇有些怪怪的。突然一个尖利的声音打断了歌声:“大哥,这里怎么有匹死马?“

    “嗯,看这马肉尚未完全僵硬,定然没有死多久,赶快在四周搜查,说不定就能拿住马主人!“

    “糟糕!”李自成听到这里,不由得暗叫不好,转身想逃却触动了旁边大石上的几块石子,落在地上发出声响。顿时引起了来人的注意。

    “听见了吗?“刚才那个唱歌的声音喊道:”石头后面肯定有人,快给出来。不然有你好看的!“

    李自成咬紧牙关,只得站起身来,只见对面站着十来条汉子,个个都是徒步。身上泥斑点点,风尘仆仆,有的穿着粗布衣服,有的干脆就是裹着未经糅制的羊皮,头发也是乱七八糟的。与野人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他们的武器是棍棒、骨朵、锈迹斑斑的斧子和长柄镰刀,为首那人身材高大,较之身旁最高的同伴都高出一个头来,留着连鬓胡子,身上套了件士兵常穿的胖袄,腰带上挂着佩刀与匕首,胖袄破损的地方露出铁质的甲片,头上戴着一顶铁盔,手上提着一根两头包了铁皮的长棍。他全身上下最值钱的可能就是那顶带兜帽的呢绒斗篷了。又厚又暖和,尾端沾满了青草的绿汁和血迹,配上他修长的双腿,倒好似一只大鸟。他不慌不满的看了李自成一眼,懒洋洋的笑道:“快把你手上那把破刀子丢下,不然我就吹声口哨,就让你变成地上那匹马一样。”

    首领的威胁在他身后的手下中引起了一阵哄笑声,一个拿着角弓的雀斑脸把弓弦拨动的砰砰响,仿佛是为了印证首领威胁的真实。李自成稍微估计了一下双方的实力对比,自己的左臂在落马时已经受了伤。又少了一只鞋子,这至少要减少自己一半的实力,而对方有十几个人,哪怕这里面大多数看上去都不怎么样。但毕竟也有十几个人呀!“

    “还不放下?“首领的声音里露出了不耐烦的神气:”我的耐心可不怎么样呀,核桃射他一箭,别射死就行!“

    那个长着一脸雀斑的弓箭手应了一声,立即将弓拉满了,李自成一咬牙,将手中的佩刀丢到地上。双手举过头顶,笑道:“我放下就是了,都是道上的兄弟,何必伤了和气!“

    “道上的兄弟?“首领笑道:”就凭你一张嘴?小的们,上去搜搜他身上有什么东西?“

    “是,掌盘子的!“一个约莫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冲了上来,就开始从头到脚的搜身,李自成强压下将对方制住作为人质的打算,笑道:”不知这位兄弟是哪一家的,莫让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了!“

    那首领笑道:“你莫要与我套近乎,咱们哪一家都不是,谁从咱们这里过,咱们都要吃他一口!”

    听到这里,李自成不由得暗自叫苦,显然这伙人应该附近的小股土贼、杆子,求得就是好处,此时自己身上也没有什么财物,而且这种土贼排他性极强,一般不吸收外部成员,就算自己想要通过加入来保命也很难。

    “掌盘子的,这家伙是个穷鬼,全身上下就没半点值钱的东西!”那少年把李自成从头到脚搜了一遍,大所失望的朝首领喊道。

    “兔崽子,就凭你这等眼力还想跟着老子做贼?”那首领笑骂道:“你看他右脚上那只靴子不是挺好的?你平日里不是总是喊着脚冷吗?这次就便宜你了!”

    “白大哥说的是!“那少年闻言大喜,三下两下就从李自成脚上把靴子扒了下来,给自己穿上了,得意洋洋的在众人面前显摆了两下。李自成强压下胸中的怒气道:”这位大哥,你们现在搜也搜过了,不如结个善缘,放我走了日后也好相见!“

    “放你走了?“那首领眼珠子一转:“想得倒美,寨子里正好拉磨的驴死了,便是把你拉回去拉磨也是好的,给我绑了!”众人不由分说,一哄而上,将李自成五花大绑了,他不敢反抗只得大声道:“一头驴子又值几个钱?你若放我走了,我陪你十头驴子的钱。“

    “十头驴子?”那首领笑道:“看不出来你倒是有钱的主呀,为何身上却没有半文!”

    李自成见事情有了转机,赶忙鼓动唇舌:“我虽然没钱,可却有个有钱的朋友,他会替我出钱。”

    “是吗?”那首领突然笑道:“若不是早先看了悬赏,就险些给你骗了,你是在鄜州被官军打败的流贼头目吧,官府已经打出悬赏告示了,只要拿住贼首李自成,赏银两千两,洗清前罪。便是拿住了小头目,总也有些好处。那将主爷是个守信的人,俺先前抓了个小头目送去,便赏了俺一件斗篷。暖和着呢!看你这样子,怎么看也是个大头目,兄弟们怎么也能每人混一件斗篷吧?”

    听到这里,李自成心中一凉,心知再辩解下去也没有用处。冷笑道:“是又如何?你明明是绿林道上的,却向出卖自家兄弟求利,算什么英雄好汉?“

    那首领伸手拦住想要上前给李自成一点厉害看看的手下,笑道:“想必你就是那官府悬赏捉拿的首领吧,看官府花了这么多银子拿你,想必你肯定是个英雄好汉了。可惜英雄好汉不长命,奸臣小人过百年,我白旺对当英雄好汉没兴趣,只喜欢好酒好肉,三妻四妾。高官厚禄,这短命的英雄好汉,还是让你去做吧!”说到这里,白旺吆喝了一声:“来人,把这匹马剥了皮,把肉也带走,咱们今晚回寨子好生乐呵乐呵,明天就把这厮送到城里领赏去!”

    鄜州,苇谷,位于鄜州以南三十里。谷中有溪水东南流,合于三川水中,由于谷中水旁多芦苇而得名。

    已经是谷雨时分,往日凛冽的西北风已经被温软的东南风所代替。细密的雨水落在地上,几乎在一夜之间,黄褐色的土地就蒙上了一层绿色,在靠近谷水的两岸,更是长满了茂密的芦苇和各种野菜,山中忍耐了一冬的饥饿和寒冷的动物们纷纷到水旁觅食和饮水。空气中充满了生命的气息。

    咚咚咚!

    一阵细密的鼓点声打破了这片静谧,一队骑士扫过水旁的芦苇地,他们一边用矛杆或者棍棒拍打着芦苇丛,一边大声的吆喝或者垂着木哨,发出巨大的声响,受惊的野兽惊惶的逃出茂密的芦苇丛,来到较为稀疏的草地上,鹿、狼、狐狸、狍子、野兔等各种各样的野兽混杂在一起,向山脚边的树林逃去。这时鼓声的节奏突然一变,一队隐藏在树林边缘的骑士也冲了出来,将野兽们又赶了回去,两队骑士就好像两支巨大的臂膀,将这些野兽们不断地向草地的中间赶去。

    小丘上,刘成身着一件青色的罩甲,头戴折角璞头,腰间挂着弓袋与胡禄,骑在马上,一副行猎的打扮,身旁有十几个善骑的亲从服侍着,正兴致勃勃的看着山丘下的一切。而敏敏则身着曳撒,前身分裁,打马面褶子,用紫纱罗巾裹头,手持鼓槌站在一面羊皮鼓旁,正在用鼓声指挥着下面的两队骑士的行动。由于兴奋的缘故,她美丽的脸颊上已经露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射中了!“

    丘下传来一阵欢呼声,不一会儿功夫,一个精悍的蒙古骑士打马冲到丘下,跳下马来,双手举着一头麂子上得丘来,在敏敏面前跪下,将猎物双手举过头顶,高声唱道:“勇士打下的第一头猎物,敬献给草原上最美丽的别吉,巴图尔的子孙呀,像雪山一样雄壮,像雪莲花一样美丽!“

    敏敏笑了起来:“好,好,格桑你不但跑的最快,射中猎物也是最快,不过今天你倒是找错人了,今天猎场的主人不是我,而是这位刘参将!“

    那格桑赶忙转过身来,向刘成跪拜,刘成跳下战马,走到猎物旁,只见那麂子中箭之处竟然是右眼,从左眼贯出,没有伤到一点皮子,端的是好眼力、好手腕。刘成暗想别的倒也罢了,这骑射之术确实比不过这草原上的天之骄子们,他想了想,解下腰间的佩刀递给那格桑,笑道:“今日你替我射杀猎物,明日在战场上你便用这刀替我杀敌!“

    那格桑感激的结过佩刀,偷偷的看了敏敏一眼,看到敏敏微微的点了点头方才系在腰上,唱道:“愿为大人的鹰犬,横断黑水、粉碎岩石、征讨外敌,挖取心肝!“

    刘成点了点头,示意格桑站在一旁,随着时间的延续,不时有骑士上小丘来向两人敬献猎物,刘成便依照猎物的大小与射中的难易程度加以赏赐,众骑士皆十分欢喜,过了约莫一顿饭的功夫,猎场中只剩下一头十分雄壮的公鹿,刘成也看出了围猎的猎人有意无意间都放过了它,这时敏敏突然将鼓槌往旁边一丢,笑道:“刘成,轮到你我了。“

    “你我?“刘成闻言一愣,他现在的骑术相比起刚刚穿越的时候自然是天上地下,但距离骑射那还有相当大的一段距离,更不要说在马背上射杀奔驰不休的野鹿,这比起战场上射杀几乎可以算是固定靶的步兵难度大的更是不可以道里计了。

    “是呀!“敏敏笑道:”那头公鹿是最大的猎物,就是将士们留给首领的,你我是他们的首领,自然要最后出场。“

    “我哪有这个本事!”刘成苦笑起来:“马背上能跟上这头鹿就不错了,何况弯弓射猎,你这不是难为人吗?”

    “弓箭射不中你可以用鸟铳呀!待会我去猎那野鹿,若是不成你便用鸟铳吧!“

    “这倒还行!“刘成这才松了口气,他深知乱世之中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在骑术和各种冷兵器、热兵器上都下了不少功夫,但碍于天赋和修习时间的缘故,也就在鸟铳一项上还算得上比较突出的,用精选的鸟铳在五十步内可以十中七八,这水平在围猎场中是足够了。

    两人上得马来,朝猎场而去。那两队骑士看到首领亲自前来打猎,纷纷在头顶上挥舞着手中的武器,大声欢呼。鹿性子最为胆小,这头公鹿惊疑不定的看着四周,微微低下头,鼻孔喷射出热气,用蹄子刨着地上的土,它那美丽的鹿角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金属般的光泽。(未完待续。)

    ps:  要月票,要月票!发现已经落在很后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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