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9章 八百二十二 宝雕弓中藏绝技
看似一张普普通通的弓,却能够不惧小火苗的威力。自从小火苗出现后,丛叶还从来没有发现能在小火苗的淫威之下完好无损的东西。
当然丛叶自己要除外。
翻来覆去,丛叶观察了那张弓好多天,直到有一天丛叶实在忍耐不住,再次唤出了小火苗,直接把弓放到火焰里灼烧。
半个时辰,一个时辰,两个时辰过去了,连小火苗都不耐烦主动撤了回去,那张弓依然完好无损。
知道这弓绝不简单的丛叶,心中也难免郁闷,随手抓起来就照着眼前的一块岩石上砸了过去。
噗嗤,一块坚硬的岩石竟然被从一弓背给砸成了粉碎。
只是,原本棱角分明的那块岩石,边缘处难免有拇指大小的石粒飞溅而起,一不小心,丛叶握着弓的右手就被****而来的石粒给磕破了。当一缕血丝溢出,刚要收回手擦一擦伤口的丛叶,顿时瞪大了眼睛。
“这张弓竟然吸血?!”
不由想起做逍遥王时,在高椿国读过的野史小说里好像记载过什么宝物认主的传说,其中最为广泛流传的,就是用自己的血液滴到宝物上。
“难道这张弓是在认主?”
一直以来,丛叶最了解自己的身体。哪怕是被刀斧砍伤,也只是溅出一缕鲜血,伤口便会自动止血。可偏偏被一颗小小石粒磕破的虎口上的小伤,竟然流血不止。
终于,在不知吸收自己多少鲜血之后,那张弓竟然在手中变得轻若无物起来。不用丛叶再去研究,突然一股意念便出现在了丛叶脑海之中。有过小火苗的经历,丛叶对此并不感到惊讶。
“主人好。”
“你就是我手里这张弓吗?”
“是。”
“你叫什么名字?”
“忘记了。”
不会吧,又是和自己一样失去了记忆吗?
“主人,这是一部箭诀,主人可要好好研习。”
之后,便寂然无声,不论丛叶再怎么试图交流,都得不到任何反应了。
等丛叶把脑海中出现的箭诀仔细读过一遍,才明白土匪黑神所谓的箭无虚发与这箭诀毫无关系,他还是习练的凡间普通的箭术,只不过土匪黑神在这方面颇有几分天赋罢了。
越是看,丛叶越是心惊,这哪里是什么箭诀,完全可以称之为神技了。
总想找支箭矢实验一下的丛叶,却难以如愿了。
因为箭诀中说,此弓总共只有三支箭,是用龙骨做的箭杆,用凤尾上的尾羽做的箭羽,尤其是箭头,竟然是用钨金所做。
丛叶虽然不知道箭诀中所说的钨金,与他先后得到的四块钨石有没有关系,仅是从箭杆和箭羽的材料上,就可以知道箭头钨金有多真贵了。
“要不用普通箭矢先试试吧。”
这种普通箭矢并不缺少,曹家就有,是曹薇的父亲曹正用来打猎的。
丛叶找来两支,当着曹正的面弯弓搭箭,嗖的一声射出。
刚刚离弦的箭矢立马变成了粉碎,木屑纷飞不说,铁制的箭头竟然也弯曲变形。
“贤婿真是神力。”
曹正也好奇这新女婿一连十几天都拿在手里的大弓,虽然知道是得自土匪黑神,却从未仔细观瞧过,现在不由动了念头,伸手就去接丛叶单手握着的大弓。
自从宝弓认主变得轻若无物之后,丛叶早就习惯了,甚至也忘记了最初拿在手里的重量,所以当看到岳父曹正伸过手来,也就随手递给了他。
“啊呀!”
本来单手来接弓的曹正,不仅没有接住,而让弓掉落到地上,还在坚硬的地面上砸出来一个大坑,而他自己也差点被闪到,身子趔趄了半天,还是丛叶伸手扶了一把,才终于站稳了。
只是,他伸出去接弓的右手手腕处却传来剧烈的疼痛。
转眼间,以左手扶着右手手腕的曹正,脸色已是变得蜡黄,豆大的冷汗噼里啪啦掉落下来。
“哎呀,对不起岳父大人,我忘记了。”
一边道歉,一边搀扶着只有三十岁出头的曹正往房间里走,刚好被坐在院子里的颜婧众人看见。
“爹爹怎么了?”
曹薇自然是第一个跑上来询问的,听丛叶叙说一边,也知道不能怪丛叶,要怪只能怪丛叶力气太大了。
“曹叔叔,让我看看吧。”
颜婧走过去,轻轻在曹正传来剧痛的右手腕处抚摸了两下,对丛叶说:
“尺骨断了,桡骨也裂了。”
丛叶马上想起来,颜婧可是大名鼎鼎的彩云公主,那可是堂堂御医景春的传人。尽管景春是以熟谙各种瘟疫著称,不过并不是说其他医术就差了很多。所以颜婧还是学到了一身真本事的。
“不要紧吧?”
“问题不大接上并归位,百天之后自然就好了。”
听到娇滴滴的颜婧竟然懂医术,会接骨,曹正都忘记了手腕处传来的疼痛,一双眼睛都在放光了。
接过丛叶等人准备好的护板,颜婧非常麻利地就把曹正手腕处的断骨给归位接好。
“曹叔叔接下来就静养百天吧,刚好也到了冬天,没什么农活干了。”
“谢谢你,真是谢谢你。”
这是曹薇的母亲曹刘氏也急忙凑上来向颜婧道谢。
一家人都住在曹家,其实颜婧心里是很不踏实的,毕竟她们现在身无分文,不论是吃的传的都要靠曹家。
“夫君,我们不能总是这样白吃白喝吧?”
“当然,明天我就进山打猎去。”
想想,丛叶也只有这一个可以帮助曹家的方法。猎物不仅可以当肉吃,也可以拿出去卖掉换成银子。
可是,当丛叶夜里把自己的决定告诉曹薇时,不想曹薇竟然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官人,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官人一身武艺已经让奴家自豪不已,可是官人现在不过才十五岁多,难道就打算打一辈子猎物吗?”
“依你之见呢?”
“官人何不参加武举考试,博得一个功名回来,不仅可以光宗耀祖,就是奴家全家也跟着沾光不是?”
丛叶一听差点笑出声来,想想连逍遥王都当了三十年,前后娶了两位公主,亏曹薇想得出来,想让自己去考取举人,而且还是武举。当即随口而说:
“要考也不能是武举,好像武举远没有文举受人尊重吧。”
“真的?!难道官人还有满腹才学?!”
本书来自
当然丛叶自己要除外。
翻来覆去,丛叶观察了那张弓好多天,直到有一天丛叶实在忍耐不住,再次唤出了小火苗,直接把弓放到火焰里灼烧。
半个时辰,一个时辰,两个时辰过去了,连小火苗都不耐烦主动撤了回去,那张弓依然完好无损。
知道这弓绝不简单的丛叶,心中也难免郁闷,随手抓起来就照着眼前的一块岩石上砸了过去。
噗嗤,一块坚硬的岩石竟然被从一弓背给砸成了粉碎。
只是,原本棱角分明的那块岩石,边缘处难免有拇指大小的石粒飞溅而起,一不小心,丛叶握着弓的右手就被****而来的石粒给磕破了。当一缕血丝溢出,刚要收回手擦一擦伤口的丛叶,顿时瞪大了眼睛。
“这张弓竟然吸血?!”
不由想起做逍遥王时,在高椿国读过的野史小说里好像记载过什么宝物认主的传说,其中最为广泛流传的,就是用自己的血液滴到宝物上。
“难道这张弓是在认主?”
一直以来,丛叶最了解自己的身体。哪怕是被刀斧砍伤,也只是溅出一缕鲜血,伤口便会自动止血。可偏偏被一颗小小石粒磕破的虎口上的小伤,竟然流血不止。
终于,在不知吸收自己多少鲜血之后,那张弓竟然在手中变得轻若无物起来。不用丛叶再去研究,突然一股意念便出现在了丛叶脑海之中。有过小火苗的经历,丛叶对此并不感到惊讶。
“主人好。”
“你就是我手里这张弓吗?”
“是。”
“你叫什么名字?”
“忘记了。”
不会吧,又是和自己一样失去了记忆吗?
“主人,这是一部箭诀,主人可要好好研习。”
之后,便寂然无声,不论丛叶再怎么试图交流,都得不到任何反应了。
等丛叶把脑海中出现的箭诀仔细读过一遍,才明白土匪黑神所谓的箭无虚发与这箭诀毫无关系,他还是习练的凡间普通的箭术,只不过土匪黑神在这方面颇有几分天赋罢了。
越是看,丛叶越是心惊,这哪里是什么箭诀,完全可以称之为神技了。
总想找支箭矢实验一下的丛叶,却难以如愿了。
因为箭诀中说,此弓总共只有三支箭,是用龙骨做的箭杆,用凤尾上的尾羽做的箭羽,尤其是箭头,竟然是用钨金所做。
丛叶虽然不知道箭诀中所说的钨金,与他先后得到的四块钨石有没有关系,仅是从箭杆和箭羽的材料上,就可以知道箭头钨金有多真贵了。
“要不用普通箭矢先试试吧。”
这种普通箭矢并不缺少,曹家就有,是曹薇的父亲曹正用来打猎的。
丛叶找来两支,当着曹正的面弯弓搭箭,嗖的一声射出。
刚刚离弦的箭矢立马变成了粉碎,木屑纷飞不说,铁制的箭头竟然也弯曲变形。
“贤婿真是神力。”
曹正也好奇这新女婿一连十几天都拿在手里的大弓,虽然知道是得自土匪黑神,却从未仔细观瞧过,现在不由动了念头,伸手就去接丛叶单手握着的大弓。
自从宝弓认主变得轻若无物之后,丛叶早就习惯了,甚至也忘记了最初拿在手里的重量,所以当看到岳父曹正伸过手来,也就随手递给了他。
“啊呀!”
本来单手来接弓的曹正,不仅没有接住,而让弓掉落到地上,还在坚硬的地面上砸出来一个大坑,而他自己也差点被闪到,身子趔趄了半天,还是丛叶伸手扶了一把,才终于站稳了。
只是,他伸出去接弓的右手手腕处却传来剧烈的疼痛。
转眼间,以左手扶着右手手腕的曹正,脸色已是变得蜡黄,豆大的冷汗噼里啪啦掉落下来。
“哎呀,对不起岳父大人,我忘记了。”
一边道歉,一边搀扶着只有三十岁出头的曹正往房间里走,刚好被坐在院子里的颜婧众人看见。
“爹爹怎么了?”
曹薇自然是第一个跑上来询问的,听丛叶叙说一边,也知道不能怪丛叶,要怪只能怪丛叶力气太大了。
“曹叔叔,让我看看吧。”
颜婧走过去,轻轻在曹正传来剧痛的右手腕处抚摸了两下,对丛叶说:
“尺骨断了,桡骨也裂了。”
丛叶马上想起来,颜婧可是大名鼎鼎的彩云公主,那可是堂堂御医景春的传人。尽管景春是以熟谙各种瘟疫著称,不过并不是说其他医术就差了很多。所以颜婧还是学到了一身真本事的。
“不要紧吧?”
“问题不大接上并归位,百天之后自然就好了。”
听到娇滴滴的颜婧竟然懂医术,会接骨,曹正都忘记了手腕处传来的疼痛,一双眼睛都在放光了。
接过丛叶等人准备好的护板,颜婧非常麻利地就把曹正手腕处的断骨给归位接好。
“曹叔叔接下来就静养百天吧,刚好也到了冬天,没什么农活干了。”
“谢谢你,真是谢谢你。”
这是曹薇的母亲曹刘氏也急忙凑上来向颜婧道谢。
一家人都住在曹家,其实颜婧心里是很不踏实的,毕竟她们现在身无分文,不论是吃的传的都要靠曹家。
“夫君,我们不能总是这样白吃白喝吧?”
“当然,明天我就进山打猎去。”
想想,丛叶也只有这一个可以帮助曹家的方法。猎物不仅可以当肉吃,也可以拿出去卖掉换成银子。
可是,当丛叶夜里把自己的决定告诉曹薇时,不想曹薇竟然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官人,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官人一身武艺已经让奴家自豪不已,可是官人现在不过才十五岁多,难道就打算打一辈子猎物吗?”
“依你之见呢?”
“官人何不参加武举考试,博得一个功名回来,不仅可以光宗耀祖,就是奴家全家也跟着沾光不是?”
丛叶一听差点笑出声来,想想连逍遥王都当了三十年,前后娶了两位公主,亏曹薇想得出来,想让自己去考取举人,而且还是武举。当即随口而说:
“要考也不能是武举,好像武举远没有文举受人尊重吧。”
“真的?!难道官人还有满腹才学?!”
本书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