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 二百六十八行踪泄露
首先,丛叶要试一试自己苦练多时的点学术究竟威力如何。当时于河中醒来,在岸边曾经拿一棵大树试过。只是仅仅是试了通过指尖外放的真炁能够穿透合抱大树的树干,至于能够坚持多久,能够达到多远仍然可以伤人,丛叶心中还是没底。
所以,丛叶站在原地,由近及远,逐一尝试。一米,两米,三米,直至十米远处的大腿粗细的树干,虽然仍能一指穿透,但是其孔洞已经接近鸡蛋大小,而且孔洞边缘也不再光滑。到二十米开外时,则只能穿破树木的表皮了。
其次,丛叶要试一试自己投掷小木剑的威力和远近。折来几段拇指粗细的树枝,以掌为刀销做木剑,极力朝远在十米处的一棵树干掷去,木剑应声而没入树干,却未能透体而过。想到人体远没有树干坚实,丛叶明白,用木剑伤人顶多在三十米左右。
最后则是移动速度。因为丛叶身上并没有计时所用工具,只能以呼吸记之。在三百米范围内选择数百棵相邻的树木,丛叶把速度提至极致,数着呼吸次数,穿行于树木之间。得到的结果,让丛叶自己都大吃一惊,三百米的距离,中间有数百棵树木阻挡,仍然在一个呼吸之间完成。众所周知,一个健康人的一呼一吸所用时间,不过在两秒左右。也就是说,丛叶提到极致的速度可以达到每秒150米左右,换算成时速则为每小时540公里左右。
当过兵,摸过三年枪的丛叶很清楚目前科技水平下各种枪支射出子弹的初始速度。以周所周知的ak47(相当于国产81杠)为例,其射出子弹的初始速度为每秒740米,合2664公里每小时。威力更大,初始速度更快的狙击步枪,如m国生产的m1a狙击步枪,其射出子弹的初始速度为每秒1000米,合3600公里每小时。
丛叶在心中暗暗比较了一下,自己的速度是普通自动步枪子弹初始速度的五分之一左右,是狙击步枪子弹初始速度七分之一样子。这还是在有障碍的情况下,如果完全在空地上奔跑,丛叶相信自己的速度还可以增加一到两成,也就是能够达到每小时650公里左右。
经过一番测试,让丛叶信心大增。只要自己在远离对方枪口百米远近的地方,就有足够的时间躲避对方射来的子弹。比如以速度最快的狙击步枪的初速计算,百米距离子弹要飞行约0。1秒,而丛叶则可以在听到枪声后,跑离原地约15米左右。就算计算上枪声传到丛叶耳朵所消耗的时间,起码丛叶也可以跑出10米左右,躲避子弹足够了。
由此,丛叶完全可以推算出自己距离对方枪口的极限距离,普通自动步枪是20米左右,狙击步枪是10米左右。
到这天的黎明前,丛叶已经做出了决定——硬闯51区。
当然,丛叶是要做一些准备的。首先是要制作足够多的小木剑,其次是要准备一份粮食和水。因为丛叶不知道进去之后,会遇到什么情况,万一被困住,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脱身。那里面可不是在丛林里,随处都可以找到食物和水。
为此丛叶不得不再次趁天黑进一次赌城。让丛叶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去赌城,差点让他因为大意而被困死在城里。
原来前天丛叶悄悄潜入赌城,并进入一家电脑专卖店上网之后,并没有把自己浏览网页的痕迹消除掉。按理说,丛叶的来去可谓毫无痕迹留下,店主不应该发现有人进入了他的商店。可巧的是,这个店主有一个习惯,进店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那台插有网线的笔记本浏览新闻。
所以,当早晨店主进店,打开浏览器从地址栏选择自己常常光顾的网页时,蓦然发现了地址栏里多了一个搜索网页地址。店主当时就是一愣,心想昨天关门前自己明明看的体育新闻,最近一段时间从来没到网上搜索什么东西。等他把浏览器的浏览记录调出来一看,马上就发现了丛叶浏览过的有关51区的所有资料。
店主首先想到的是被盗了,所以急忙检查了一下店里的物品,经过清点并没有发现有任何遗失。每天卖电脑的现金,店主是从来不放在店内的,倒是不用担心被盗了。
“这就奇怪了,难道来人只是为了进来浏览网页的?”
嘴里嘀咕了一声,突然想起前段时间闹的沸沸扬扬,一名亚洲人扛着人在大街上飞驰而过的事件,再联想到对方浏览的是有关51区的资料,店主没有再犹豫,马上打电话报警了。
赌城州立警察局得到消息后,派人到店里检查一番,觉得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因为,几乎每个喜欢神秘飞行物的人,都会对51区感兴趣。可是,当警员回去向上司汇报了相关情况后,却引起了上司的高度关注。
通过检看电脑专卖店附近道路上的监控视频资料,竟然没有发现有形迹可疑的人员经过,更不要说看到有人进入店中的影像了。这一现象让赌城州立警察局瞬间紧张起来,能够做到这一点,一定是速度极快,或者说身手极为敏捷之人。
“是那个年轻人丛叶。”
这几乎是所有知道丛叶资料的警察得出的一个共同结论。通过检测笔记本上的指纹,果真在上面发现了丛叶的指纹。丛叶毕竟没有受过专门的训练,所以才给对方留下了诸多可查的痕迹。
于是,一条密报迅速发往m国高层,随即就有高层要员亲临赌城,经过一番讨论,一致认为丛叶下一步的行动目标极有可能就是51区。而且,丛叶也极有可能再进赌场。所以,一只针对丛叶的遮天大网,便悄悄于赌场和51区迅速编织起来。
对这一切自然毫无所知的丛叶,趁着夜色再次潜入赌城,并没有从街道上看出任何的异样。但是,自从他离开查尔斯顿森林公园起,其一举一动就已经落入了m国相关人员的密切监视之中。
所以,丛叶站在原地,由近及远,逐一尝试。一米,两米,三米,直至十米远处的大腿粗细的树干,虽然仍能一指穿透,但是其孔洞已经接近鸡蛋大小,而且孔洞边缘也不再光滑。到二十米开外时,则只能穿破树木的表皮了。
其次,丛叶要试一试自己投掷小木剑的威力和远近。折来几段拇指粗细的树枝,以掌为刀销做木剑,极力朝远在十米处的一棵树干掷去,木剑应声而没入树干,却未能透体而过。想到人体远没有树干坚实,丛叶明白,用木剑伤人顶多在三十米左右。
最后则是移动速度。因为丛叶身上并没有计时所用工具,只能以呼吸记之。在三百米范围内选择数百棵相邻的树木,丛叶把速度提至极致,数着呼吸次数,穿行于树木之间。得到的结果,让丛叶自己都大吃一惊,三百米的距离,中间有数百棵树木阻挡,仍然在一个呼吸之间完成。众所周知,一个健康人的一呼一吸所用时间,不过在两秒左右。也就是说,丛叶提到极致的速度可以达到每秒150米左右,换算成时速则为每小时540公里左右。
当过兵,摸过三年枪的丛叶很清楚目前科技水平下各种枪支射出子弹的初始速度。以周所周知的ak47(相当于国产81杠)为例,其射出子弹的初始速度为每秒740米,合2664公里每小时。威力更大,初始速度更快的狙击步枪,如m国生产的m1a狙击步枪,其射出子弹的初始速度为每秒1000米,合3600公里每小时。
丛叶在心中暗暗比较了一下,自己的速度是普通自动步枪子弹初始速度的五分之一左右,是狙击步枪子弹初始速度七分之一样子。这还是在有障碍的情况下,如果完全在空地上奔跑,丛叶相信自己的速度还可以增加一到两成,也就是能够达到每小时650公里左右。
经过一番测试,让丛叶信心大增。只要自己在远离对方枪口百米远近的地方,就有足够的时间躲避对方射来的子弹。比如以速度最快的狙击步枪的初速计算,百米距离子弹要飞行约0。1秒,而丛叶则可以在听到枪声后,跑离原地约15米左右。就算计算上枪声传到丛叶耳朵所消耗的时间,起码丛叶也可以跑出10米左右,躲避子弹足够了。
由此,丛叶完全可以推算出自己距离对方枪口的极限距离,普通自动步枪是20米左右,狙击步枪是10米左右。
到这天的黎明前,丛叶已经做出了决定——硬闯51区。
当然,丛叶是要做一些准备的。首先是要制作足够多的小木剑,其次是要准备一份粮食和水。因为丛叶不知道进去之后,会遇到什么情况,万一被困住,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脱身。那里面可不是在丛林里,随处都可以找到食物和水。
为此丛叶不得不再次趁天黑进一次赌城。让丛叶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去赌城,差点让他因为大意而被困死在城里。
原来前天丛叶悄悄潜入赌城,并进入一家电脑专卖店上网之后,并没有把自己浏览网页的痕迹消除掉。按理说,丛叶的来去可谓毫无痕迹留下,店主不应该发现有人进入了他的商店。可巧的是,这个店主有一个习惯,进店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那台插有网线的笔记本浏览新闻。
所以,当早晨店主进店,打开浏览器从地址栏选择自己常常光顾的网页时,蓦然发现了地址栏里多了一个搜索网页地址。店主当时就是一愣,心想昨天关门前自己明明看的体育新闻,最近一段时间从来没到网上搜索什么东西。等他把浏览器的浏览记录调出来一看,马上就发现了丛叶浏览过的有关51区的所有资料。
店主首先想到的是被盗了,所以急忙检查了一下店里的物品,经过清点并没有发现有任何遗失。每天卖电脑的现金,店主是从来不放在店内的,倒是不用担心被盗了。
“这就奇怪了,难道来人只是为了进来浏览网页的?”
嘴里嘀咕了一声,突然想起前段时间闹的沸沸扬扬,一名亚洲人扛着人在大街上飞驰而过的事件,再联想到对方浏览的是有关51区的资料,店主没有再犹豫,马上打电话报警了。
赌城州立警察局得到消息后,派人到店里检查一番,觉得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因为,几乎每个喜欢神秘飞行物的人,都会对51区感兴趣。可是,当警员回去向上司汇报了相关情况后,却引起了上司的高度关注。
通过检看电脑专卖店附近道路上的监控视频资料,竟然没有发现有形迹可疑的人员经过,更不要说看到有人进入店中的影像了。这一现象让赌城州立警察局瞬间紧张起来,能够做到这一点,一定是速度极快,或者说身手极为敏捷之人。
“是那个年轻人丛叶。”
这几乎是所有知道丛叶资料的警察得出的一个共同结论。通过检测笔记本上的指纹,果真在上面发现了丛叶的指纹。丛叶毕竟没有受过专门的训练,所以才给对方留下了诸多可查的痕迹。
于是,一条密报迅速发往m国高层,随即就有高层要员亲临赌城,经过一番讨论,一致认为丛叶下一步的行动目标极有可能就是51区。而且,丛叶也极有可能再进赌场。所以,一只针对丛叶的遮天大网,便悄悄于赌场和51区迅速编织起来。
对这一切自然毫无所知的丛叶,趁着夜色再次潜入赌城,并没有从街道上看出任何的异样。但是,自从他离开查尔斯顿森林公园起,其一举一动就已经落入了m国相关人员的密切监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