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四章 想跑
轰隆隆!
头盔男子似乎根本懒得理会史密斯,他猛的加大油门,摩托车的排气管甚至喷出一道蓝色的火光。
眨眼之间,摩托车就和史密斯拉开五六米远的距离。
吱吱吱!
甩开史密斯之后,摩托车再次用一个漂亮的甩尾停了下来,地面上跟着扬起一阵呛鼻的尘土。
隆------隆隆!
发动机不停的发出低吼,外形霸气的哈雷摩托车随时准备着冲锋。这一次,摩托车正对的方向竟然是围墙上的那处缺口。
“不好。他要逃走!”史密斯暗骂一句,拼命的加快脚下的速度,但任他怎么加速,双腿总是不可能跑得过两个轮子。
就在这时,场中突然响起了一个冷酷的声音。
“毒牙,如果你再继续看热闹,让这个家伙跑了的话,我保证会亲手把你送回你之前待的重刑犯监狱。”秦灏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出来,朝着半空中比划着中指。
史密斯停下脚步,忍不住的拍了拍自己后脑勺。自己差点忘了,站在这里的虽然只有他和秦灏两个狼群的人,但还有毒牙那个恐怖而阴险的家伙躲在暗处,用黑洞洞的枪管瞄准着所有人。
毒牙曾是一名美国陆军上尉,也是一名令敌人闻风丧胆的狙击手,他出身于寒冷的阿拉斯加荒野,他的幼年时代在那里学会了打猎、射击和追踪目标的技能。
成年后,由于射击水平卓越,被吸纳进入绿色贝雷帽特种部队,还被冠以神枪手之名,为部队立下赫赫的军功。退役后却遭人陷害,被关进了重刑犯监狱。最后机缘巧合之下,被狼群雇佣兵团的人救出,便一直追随在秦灏身边,成为狼群雇佣兵的一名王牌狙击手。
史密斯见识过毒牙的能力,对方能在一千米开外的地方,精准的打爆一枚无规则滚动的鸡蛋。
眼下,毒牙所在的位置,距离哈雷摩托车并没有一千米,以毒牙的能力,一枪爆开骑车人的头盔只不过是举手之劳。
砰!
一道沉闷狙击枪声在夜空中响起。
史密斯嘴角微微一翘,在他的印象里,毒牙从未失手过。他的脑海里,甚至已经脑补出了头盔男子鲜血四溅的画面。
轰隆隆,轰隆隆!
哈雷摩托车的发动机声音,再次狂躁起来。
难道毒牙失手了?史密斯的瞳孔猛的一缩,因为骑摩托车的男子仍是完好无损的坐在车上,狂扭着手动油门,似乎随时都会冲出这里。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不仅头盔男子没事,在摩托车的四周也并没发现狙击子弹的弹坑。
史密斯扭过头,朝着狙击枪声传来的放下望去。却又听到一道刺耳的枪声,在夜空中回荡。
不对!第二道枪声并不是毒牙手里的M110狙击枪发出的,听声音,似乎是经过改装的巴雷特狙击枪。
对枪械颇有研究的史密斯不由一愣。难道对方这伙人中,也有狙击手?
砰!
砰!
接下来,不断响起的狙击枪声证实了史密斯的猜想。毒牙被对方的狙击手缠住了,似乎根本无暇顾及到这里。
出现在这里的,究竟是一伙什么人?史密斯忍不住的抽了抽嘴角,且不说骑摩托车的头盔男子那一手惊艳的飞刀绝技,仅仅只是远处和毒牙打的不可开交的狙击手,放在美国的雇佣兵界,都算得上是王牌狙击手。
史密斯非常清楚毒牙这个人的实力有多么的恐怖。毒牙还有一个外号,叫做三枪,并不是说他只有三把枪,而是说他解决敌人最多不会超过三次枪响。这些年,在狼群的大大小小的战斗中,他们遇到过许多厉害的狙击手敌人,而这些狙击手敌人几乎绝大部分都是由毒牙一个人来解决的,毒牙的三枪惯例从未被打破过。
而眼下,远处两名缠斗的狙击手,早已交手超过三次以上。到现在为止还未分出胜负,可见两人的确是棋逢对手,旗鼓相当。
史密斯不禁有些纳闷了,既然对方的队伍里有如此厉害的人,为何一开始不出现,非要等到自己的同伴被杀得差不多了才出现?
轰------轰!
摩托车的轰隆声再次将史密斯从思绪中拉了回来。
刷!
哈雷摩托车的排气管中喷出一团蓝色火焰之后,头盔男子一只手臂夹着身体瘫软的凌云,一手狂拧着油门,风驰电掣般的冲向围墙缺口。
“想跑?没那么容易。”秦灏沉喝一声,双脚猛的点地,整个人化作一团黑色的光影,从树影下激射而出。
史密斯看了一眼首领秦灏那超出人类极限的奔跑速度,忍不住的抽了抽眼角。虽然他早知道秦灏有着变态一般的战斗力,不然的话,狼群雇佣兵团里的队员高手云集,怎么可能会臣服于一个不满二十岁的年轻人,但再一次亲眼目睹自己首领施展出来的骇人本事,心中止不住的翻起一阵又一阵的骇然大浪。
嗖!
整个人化作一道闪电的秦灏,右手一翻,那把寒光闪闪的疯狗匕首便出现在他的手心,只见他双眼精芒闪动,猛地扬起右手。
疯狗匕首划破空气,呼啸的朝着头盔男子的后背要害处射去。
摩托车的速度很快,但却快不过秦灏的飞刀速度。
眨眼之间,疯狗匕首便追了上来。眼看的就要没入头盔男子的后背,刺穿背包骨肉扎入心脏。
呲!
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头盔男子猛地一侧身,竟然避开了疯狗匕首的致命一击。但,锋利的匕首却仍是划伤他的左手上臂,带出一捧四溅的血雾,而后一头钉进前方的围墙中。
叮!
血迹斑斑的疯狗匕首亦是刀身完全没入,只露出一个刀柄。可见秦灏的力道,也是非同小可。
哒哒哒哒-----
这时,一直在庭院中打转的奔驰房车里,不知道何时伸出了一支黑漆漆的枪管,朝着秦灏这边一阵疯狂的扫射,同时加速的跟在摩托车后面,也向围墙缺口处狂奔去。
密集的子弹雨扑面而来,秦灏不敢托大,脚尖点地几个疾跃之后,堪堪的避开了所有的子弹。
但同时,摩托车和奔驰房车却已完全使出围墙,朝着远方疾驰而去。
“首领,你没事吧。我马上开车去追。”史密斯有点后悔没把枪带着身上,不然的话,刚才也不至于如此狼狈。
“不用了!”秦灏拍了怕身上的灰尘,看了一眼渐渐消失在黑夜里的两辆车,又望了望远处狙击枪声越来越稀松的地方,眯着眼,嘴角微微上翘的自言自语道:“看来,这趟回来,会越来越有意思!”
本书来自
头盔男子似乎根本懒得理会史密斯,他猛的加大油门,摩托车的排气管甚至喷出一道蓝色的火光。
眨眼之间,摩托车就和史密斯拉开五六米远的距离。
吱吱吱!
甩开史密斯之后,摩托车再次用一个漂亮的甩尾停了下来,地面上跟着扬起一阵呛鼻的尘土。
隆------隆隆!
发动机不停的发出低吼,外形霸气的哈雷摩托车随时准备着冲锋。这一次,摩托车正对的方向竟然是围墙上的那处缺口。
“不好。他要逃走!”史密斯暗骂一句,拼命的加快脚下的速度,但任他怎么加速,双腿总是不可能跑得过两个轮子。
就在这时,场中突然响起了一个冷酷的声音。
“毒牙,如果你再继续看热闹,让这个家伙跑了的话,我保证会亲手把你送回你之前待的重刑犯监狱。”秦灏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出来,朝着半空中比划着中指。
史密斯停下脚步,忍不住的拍了拍自己后脑勺。自己差点忘了,站在这里的虽然只有他和秦灏两个狼群的人,但还有毒牙那个恐怖而阴险的家伙躲在暗处,用黑洞洞的枪管瞄准着所有人。
毒牙曾是一名美国陆军上尉,也是一名令敌人闻风丧胆的狙击手,他出身于寒冷的阿拉斯加荒野,他的幼年时代在那里学会了打猎、射击和追踪目标的技能。
成年后,由于射击水平卓越,被吸纳进入绿色贝雷帽特种部队,还被冠以神枪手之名,为部队立下赫赫的军功。退役后却遭人陷害,被关进了重刑犯监狱。最后机缘巧合之下,被狼群雇佣兵团的人救出,便一直追随在秦灏身边,成为狼群雇佣兵的一名王牌狙击手。
史密斯见识过毒牙的能力,对方能在一千米开外的地方,精准的打爆一枚无规则滚动的鸡蛋。
眼下,毒牙所在的位置,距离哈雷摩托车并没有一千米,以毒牙的能力,一枪爆开骑车人的头盔只不过是举手之劳。
砰!
一道沉闷狙击枪声在夜空中响起。
史密斯嘴角微微一翘,在他的印象里,毒牙从未失手过。他的脑海里,甚至已经脑补出了头盔男子鲜血四溅的画面。
轰隆隆,轰隆隆!
哈雷摩托车的发动机声音,再次狂躁起来。
难道毒牙失手了?史密斯的瞳孔猛的一缩,因为骑摩托车的男子仍是完好无损的坐在车上,狂扭着手动油门,似乎随时都会冲出这里。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不仅头盔男子没事,在摩托车的四周也并没发现狙击子弹的弹坑。
史密斯扭过头,朝着狙击枪声传来的放下望去。却又听到一道刺耳的枪声,在夜空中回荡。
不对!第二道枪声并不是毒牙手里的M110狙击枪发出的,听声音,似乎是经过改装的巴雷特狙击枪。
对枪械颇有研究的史密斯不由一愣。难道对方这伙人中,也有狙击手?
砰!
砰!
接下来,不断响起的狙击枪声证实了史密斯的猜想。毒牙被对方的狙击手缠住了,似乎根本无暇顾及到这里。
出现在这里的,究竟是一伙什么人?史密斯忍不住的抽了抽嘴角,且不说骑摩托车的头盔男子那一手惊艳的飞刀绝技,仅仅只是远处和毒牙打的不可开交的狙击手,放在美国的雇佣兵界,都算得上是王牌狙击手。
史密斯非常清楚毒牙这个人的实力有多么的恐怖。毒牙还有一个外号,叫做三枪,并不是说他只有三把枪,而是说他解决敌人最多不会超过三次枪响。这些年,在狼群的大大小小的战斗中,他们遇到过许多厉害的狙击手敌人,而这些狙击手敌人几乎绝大部分都是由毒牙一个人来解决的,毒牙的三枪惯例从未被打破过。
而眼下,远处两名缠斗的狙击手,早已交手超过三次以上。到现在为止还未分出胜负,可见两人的确是棋逢对手,旗鼓相当。
史密斯不禁有些纳闷了,既然对方的队伍里有如此厉害的人,为何一开始不出现,非要等到自己的同伴被杀得差不多了才出现?
轰------轰!
摩托车的轰隆声再次将史密斯从思绪中拉了回来。
刷!
哈雷摩托车的排气管中喷出一团蓝色火焰之后,头盔男子一只手臂夹着身体瘫软的凌云,一手狂拧着油门,风驰电掣般的冲向围墙缺口。
“想跑?没那么容易。”秦灏沉喝一声,双脚猛的点地,整个人化作一团黑色的光影,从树影下激射而出。
史密斯看了一眼首领秦灏那超出人类极限的奔跑速度,忍不住的抽了抽眼角。虽然他早知道秦灏有着变态一般的战斗力,不然的话,狼群雇佣兵团里的队员高手云集,怎么可能会臣服于一个不满二十岁的年轻人,但再一次亲眼目睹自己首领施展出来的骇人本事,心中止不住的翻起一阵又一阵的骇然大浪。
嗖!
整个人化作一道闪电的秦灏,右手一翻,那把寒光闪闪的疯狗匕首便出现在他的手心,只见他双眼精芒闪动,猛地扬起右手。
疯狗匕首划破空气,呼啸的朝着头盔男子的后背要害处射去。
摩托车的速度很快,但却快不过秦灏的飞刀速度。
眨眼之间,疯狗匕首便追了上来。眼看的就要没入头盔男子的后背,刺穿背包骨肉扎入心脏。
呲!
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头盔男子猛地一侧身,竟然避开了疯狗匕首的致命一击。但,锋利的匕首却仍是划伤他的左手上臂,带出一捧四溅的血雾,而后一头钉进前方的围墙中。
叮!
血迹斑斑的疯狗匕首亦是刀身完全没入,只露出一个刀柄。可见秦灏的力道,也是非同小可。
哒哒哒哒-----
这时,一直在庭院中打转的奔驰房车里,不知道何时伸出了一支黑漆漆的枪管,朝着秦灏这边一阵疯狂的扫射,同时加速的跟在摩托车后面,也向围墙缺口处狂奔去。
密集的子弹雨扑面而来,秦灏不敢托大,脚尖点地几个疾跃之后,堪堪的避开了所有的子弹。
但同时,摩托车和奔驰房车却已完全使出围墙,朝着远方疾驰而去。
“首领,你没事吧。我马上开车去追。”史密斯有点后悔没把枪带着身上,不然的话,刚才也不至于如此狼狈。
“不用了!”秦灏拍了怕身上的灰尘,看了一眼渐渐消失在黑夜里的两辆车,又望了望远处狙击枪声越来越稀松的地方,眯着眼,嘴角微微上翘的自言自语道:“看来,这趟回来,会越来越有意思!”
本书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