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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章 索赔不易

    这边刘强巫山,那边邓明智匆匆打电话给李超,语气急促地道:“李律师,我们去找了劳动局,劳动局带着我们去宏安食品公司交涉。着,邓明智又是泪如雨下。

    问清楚情况之后,李超镇定地道:“现在人走了,别的你也不要多想了,就是尽快把工伤赔偿的事情给办好。”

    邓明智抹着眼泪点点头,可怜巴巴地望着李超道:“超人律师,这就要麻烦你了。”

    李超也不推辞,直接问道:“宏安公司为你爸买过工伤保险吗”

    邓明智摇头道:“我不清楚。”

    邓明智不清楚情况,宏安公司又根本不搭理。

    按照法律规定,企业都要为员工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只要公司去辖区内主管工伤保险的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认定后,就能按照相应规定由工伤保险赔偿。

    如果公司买了工伤保险,损失全部由工伤保险赔偿,根本不会花公司一毛钱。

    但宏安公司就是这样刻薄,人都过了,竟然还是不管不问,也不说是是否买了工伤保险,太令人心寒了。

    李超当机立断,“你也不清楚,公司又不闻不问,那咱们直接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希望宏安公司帮你爸买了工伤保险,这样理赔起来更顺利。”

    邓明智不解地问道:“超人律师,买没买工伤保险,这有什么区别吗”

    李超解释道:“企业为员工买工伤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但很多企业为了减少成本,常常会逃避法律责任,不为员工买保险。

    买了工伤保险的话,可以由保险理赔损失。如果没买的话, 就要向公司索赔。看宏安公司的态度,如果要向他们索赔,公司肯定会设法延长程序,没个一年多,你休想拿到赔偿金。”

    邓明智听了当即惊呼出声:“啊要一年多,这不把人折腾死啊”

    因工伤向公司索赔,这种案子的案由叫劳动争议纠纷。

    劳动争议类案件,国家出于保障受害人权益,减轻当事人负担,方便当事人诉讼的目的,规定该类案件受理费只要10元。

    但这个规定在实践中,虽然方便了一些受害人,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弱势群体,但更多是被企业造了空子,成了企业对付受害人的好办法。

    劳动争议类案件先要进行仲裁,仲裁一般在四十五日作出裁决。

    而仲裁裁决企业赔偿损失的话。企业就会在规定的十五天起诉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为诉讼费实在是太便宜了,企业只要交十块钱,就可以打官司。

    这么一拖,就算法院维持仲裁,也是延迟了时间理赔,这段时间的利息都会超过十元。企业又不傻,于是瞅准了诉讼费低都去起诉。

    而一审判决的审限普通程序六个月,这样从仲裁走到一审判决就能拖延八个月。

    拿到一审判决后,甭管判决怎样,企业继续在十五天的上诉期限内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反正上诉费也是10元,拖延时间嘛,多拖几天利息都远远超过十元。

    二审的审限又是三个月。这么一算,从仲裁到裁决就要将近十一个半月。

    好不容易走完了程序,受害人还不来不及高兴,企业依然死活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逼得当事人去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企业又会给执行法官施加压力,尽量拖着时间压着受害人让步。

    很多企业就是通过这种方法,以一审二审合计20元诉讼费的代价,把受害人活活拖得没脾气,折腾到后面只能向企业低头,大幅度让步只为早日能拿到点钱。

    李超安抚道:“当务之急是去劳动保障局询问宏安公司是否为你爸买了工伤保险,其他的等到核实情况后再说。”

    邓明智一脸忧愁,跟着李超上了车。李超驱车直接赶往宏安公司所在区域的鹏大劳动保障局。

    到了鹏大劳动保障局,李超和邓智明连忙去社保科查询邓老汉的工伤保险缴纳情况。

    工作人员打开内部软件系统界面开始查询,邓明智紧张地注视着电脑屏幕。

    点了几下后,工作人员回答道,“经过我们查询,邓须根没有工伤保险缴纳记录。”

    邓须根就是邓智明的老爸,一听到工作人员的话语,邓明智本来伸长的脖子一下缩了回来,整个人都蜷缩了一下, 一脸的颓败。

    宏安公司真不是玩意,果然没有给邓老汉买工伤保险,怪不得摆出一副不配合的强硬姿态,原来是生怕邓明智会向他们公司索赔啊,这是打定主意不想赔钱了。

    刘强作为宏安公司的老总,李超早在代理祭祀权的案件就见识到他的无耻,现在更是了解到他不堪的人品。

    邓明智急了,他紧张地看着李超,激动地问道:“超人律师,我现在怎么办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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