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青山有幸埋忠骨”志愿军遗体
在朝鲜开城市北郊,高耸在三八线上的松岳山沿着东南方向绵延而下,高度逐渐低缓下来。南麓的山坳里,有几处坡度不大的开阔地,一直延伸到山脚的公路旁。这儿山青水秀,茂密的松树郁郁葱葱,真是一块风水宝地。
--墓地注册委员会是在1954年4月份成立的,当年年底撤销,它的任务是进行停战后双方已协议的大规模挖掘、搬运与掩埋死亡军事人员尸体的工作。
1953年7月27日双方签署的《朝鲜停战协定》中的第二条甲项乙款有这样一段条文:“在埋葬地点见于记载并查明坟墓确实存在的情况下,准许对方的墓地注册人员在本停战协定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进入其军事控制下的朝鲜地区,以便前往此等坟墓的所在地,掘出并运走该方已死的军事人员,包括已死的战俘的尸体。进行上述工作的具体办法与期限由军事停战委员会决定之。”
在这一条款中,对所讲到的“停战协定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并未作出具体的规定。因而,这件事一直拖到1954年的3月下旬,在有关停战的其他紧急事项告一段落后,才提到军事停战委员会的议事日程上来。
此时,志愿军代表团的机构已随着任务的变化进行了精简,为准备1954年4月26日在日内瓦召开的关于和平解决朝鲜问题以及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的国际会议,李克农和乔冠华同志已返国;由总部各机关来的大部分人员,也由专车接回北京;杜平同志亦已奉调东北军区。开城志愿军代表团精简后,留下丁国钰和柴成文两位领导主持工作。因此,现在要执行这项需要兴师动众的艰苦任务,仍然需要再次借助从志愿军各部队和北京调派人员。
受命主持这项“搬尸任务”的,是38军副军长李际泰同志,他原曾在志愿军代表团属下的解释代表团担任副团长。1954年1月底,解释工作因敌方破坏、捣乱而中途停顿,他返回了原部队,这次是第二次来开城志愿军代表团工作了。
李际泰到任后,立即组织班子,开展工作。志愿军代表团的墓地注册委员会总部设在原李克农的住处“桃花园”,初期设有参谋组、资料研究组和行政组。
墓地注册委员会下面,组建了三个负责挖掘和搬运尸体的“搬尸队”,每队30余人,按班、排编组,考虑到可能要到敌战区去执行任务,因此,“搬尸队”有成员都是从战斗部队严格选拔的,由班长当战士,排长当班长,队长和政委都是团级干部。同时,每个搬尸队还配备了多辆由军用卡车改装成的密封运尸车和必要的挖掘、运载工具及装尸胶布袋与消毒器材等。由于我军部队并无处置死亡军事人员的专门机构,在志愿军代表团下面组建的这个临时机构最初被人称之为“搬尸委员会”。后来,大家觉得这个名字不好听,才沿用了美军编制的称呼,并与军停会的下设机构相对应,正式定名为“墓地注册委员会。”
。。。。。。早在我志愿军代表团的墓地注册委员会成立之初,就开始研究考虑如何安置接收回来的志愿军死亡人员遗体的方案。经与朝方军、政部门商议,并报志愿军总部批准,决定在开城市的东北郊的松岳山麓修建一座志愿军的烈士陵园,专门安葬从敌占区接收回来的我志愿军死亡人员遗体。
在敌占区,即三八线以南的我志愿军死亡人员遗体,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其一是在1950年冬至1951年6月我志愿军第三、四、五次战役期间,在越过敌占区作战时牺牲的战友,部队在后撤时就地作了掩埋。这部分人的尸体已完全腐烂,只剩得一具骨骸。
其二是1953年7月中下旬朝鲜停战前夕我发动的金城战役期间,在突破敌防线并向纵深推进时牺牲的战友,在我完成战役歼敌任务后撤退时就地在战场掩埋。这部分人的尸体比较完整,尸体尚在,但是已充水肿胀和发臭。
上述两部分人在接收时,大多没有辨别其身份的材料,敌方在移交名单上仅仅登记为“姓名不详”(UNKNOWN)。
其三是在敌我战俘营死亡的志愿军被俘人员。这些人大多是有名有姓的,而且还有敌方早先交来的被俘人员名单可以印证。墓地注册委员会在接收后,曾安排卫生人员在法医的指导下对这些遗体进行了逐个检查和登记,并记录下敌方虐钉我方被俘人员的具体证据,以供日后查对。
在1954年9月份的双方军事人员尸体交接中,敌方送还的我志愿军这三类人的遗体,总数略为一万具。他们都是在抗美援朝战争的第一线壮烈牺牲的烈士。
开城烈士陵园对接收的这上万具志愿军烈士遗体作了如下的处置:
一、遵循中国的传统风俗习惯,这些遗体全部用松木制的棺材重新入殓。好在停战前志愿军部队为修建坑道工事存有大量松木,足够为这万具遗体打造棺材之用。
二、在陵园内修建了10个深入地下的大墓穴,将盛有烈士遗体的棺木整齐排列其中,每个墓穴约1000具,进行合葬,然后,在墓穴上用圆型的水泥盖封顶。
三、仿照在桧昌的志愿军总部烈士陵园的样式,在陵园的正面树立一块由郭沫若同志题词“永垂不朽”的纪念碑。祖国人民永远铭记着埋葬在这里的死难革命烈士。(--全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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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注册委员会是在1954年4月份成立的,当年年底撤销,它的任务是进行停战后双方已协议的大规模挖掘、搬运与掩埋死亡军事人员尸体的工作。
1953年7月27日双方签署的《朝鲜停战协定》中的第二条甲项乙款有这样一段条文:“在埋葬地点见于记载并查明坟墓确实存在的情况下,准许对方的墓地注册人员在本停战协定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进入其军事控制下的朝鲜地区,以便前往此等坟墓的所在地,掘出并运走该方已死的军事人员,包括已死的战俘的尸体。进行上述工作的具体办法与期限由军事停战委员会决定之。”
在这一条款中,对所讲到的“停战协定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并未作出具体的规定。因而,这件事一直拖到1954年的3月下旬,在有关停战的其他紧急事项告一段落后,才提到军事停战委员会的议事日程上来。
此时,志愿军代表团的机构已随着任务的变化进行了精简,为准备1954年4月26日在日内瓦召开的关于和平解决朝鲜问题以及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的国际会议,李克农和乔冠华同志已返国;由总部各机关来的大部分人员,也由专车接回北京;杜平同志亦已奉调东北军区。开城志愿军代表团精简后,留下丁国钰和柴成文两位领导主持工作。因此,现在要执行这项需要兴师动众的艰苦任务,仍然需要再次借助从志愿军各部队和北京调派人员。
受命主持这项“搬尸任务”的,是38军副军长李际泰同志,他原曾在志愿军代表团属下的解释代表团担任副团长。1954年1月底,解释工作因敌方破坏、捣乱而中途停顿,他返回了原部队,这次是第二次来开城志愿军代表团工作了。
李际泰到任后,立即组织班子,开展工作。志愿军代表团的墓地注册委员会总部设在原李克农的住处“桃花园”,初期设有参谋组、资料研究组和行政组。
墓地注册委员会下面,组建了三个负责挖掘和搬运尸体的“搬尸队”,每队30余人,按班、排编组,考虑到可能要到敌战区去执行任务,因此,“搬尸队”有成员都是从战斗部队严格选拔的,由班长当战士,排长当班长,队长和政委都是团级干部。同时,每个搬尸队还配备了多辆由军用卡车改装成的密封运尸车和必要的挖掘、运载工具及装尸胶布袋与消毒器材等。由于我军部队并无处置死亡军事人员的专门机构,在志愿军代表团下面组建的这个临时机构最初被人称之为“搬尸委员会”。后来,大家觉得这个名字不好听,才沿用了美军编制的称呼,并与军停会的下设机构相对应,正式定名为“墓地注册委员会。”
。。。。。。早在我志愿军代表团的墓地注册委员会成立之初,就开始研究考虑如何安置接收回来的志愿军死亡人员遗体的方案。经与朝方军、政部门商议,并报志愿军总部批准,决定在开城市的东北郊的松岳山麓修建一座志愿军的烈士陵园,专门安葬从敌占区接收回来的我志愿军死亡人员遗体。
在敌占区,即三八线以南的我志愿军死亡人员遗体,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其一是在1950年冬至1951年6月我志愿军第三、四、五次战役期间,在越过敌占区作战时牺牲的战友,部队在后撤时就地作了掩埋。这部分人的尸体已完全腐烂,只剩得一具骨骸。
其二是1953年7月中下旬朝鲜停战前夕我发动的金城战役期间,在突破敌防线并向纵深推进时牺牲的战友,在我完成战役歼敌任务后撤退时就地在战场掩埋。这部分人的尸体比较完整,尸体尚在,但是已充水肿胀和发臭。
上述两部分人在接收时,大多没有辨别其身份的材料,敌方在移交名单上仅仅登记为“姓名不详”(UNKNOWN)。
其三是在敌我战俘营死亡的志愿军被俘人员。这些人大多是有名有姓的,而且还有敌方早先交来的被俘人员名单可以印证。墓地注册委员会在接收后,曾安排卫生人员在法医的指导下对这些遗体进行了逐个检查和登记,并记录下敌方虐钉我方被俘人员的具体证据,以供日后查对。
在1954年9月份的双方军事人员尸体交接中,敌方送还的我志愿军这三类人的遗体,总数略为一万具。他们都是在抗美援朝战争的第一线壮烈牺牲的烈士。
开城烈士陵园对接收的这上万具志愿军烈士遗体作了如下的处置:
一、遵循中国的传统风俗习惯,这些遗体全部用松木制的棺材重新入殓。好在停战前志愿军部队为修建坑道工事存有大量松木,足够为这万具遗体打造棺材之用。
二、在陵园内修建了10个深入地下的大墓穴,将盛有烈士遗体的棺木整齐排列其中,每个墓穴约1000具,进行合葬,然后,在墓穴上用圆型的水泥盖封顶。
三、仿照在桧昌的志愿军总部烈士陵园的样式,在陵园的正面树立一块由郭沫若同志题词“永垂不朽”的纪念碑。祖国人民永远铭记着埋葬在这里的死难革命烈士。(--全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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