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二十三 玉镯
大妞这块帕子绣了好几天,先前怕绣不完,还想带到铺子里去绣——可是一琢磨,带去铺子里,也不大妥。一来铺子里生意近来特别的好。别的铺子可以说生意好是件求之不得的大好事,可是对于医馆药铺来说,生意好就意味着近来时气不好,病人暴增,不能算是一件好事。
总之现在铺子里忙乱不堪,带去铺子里她也没空做活,还有可能弄脏、弄丢。
还是放在家里吧。
不过事实上的进度比她预料的顺利得多。桃花的指点非常有针对性,大妞绣帕子的时候她也在一旁做活,给她打下手,不失时机的提醒她该换线了,该提针了等等。熟能生巧,花瓣的绣法、用针、换线这些都是一样的,绣完第一片花瓣之后,其他的就熟练多了。两朵紧紧相依而生的并蒂莲花,一起开放,一起凋谢,结出莲实。
以前大妞觉得这些成双成对的寓意都是些无聊的俗人相信的。可是现在她在绣这个时候,心里也忍不住会想,希望青姐和李世子能白头到老,一直恩爱不变。
抱着这样的心愿,她越绣越认真。最后整张帕子绣好了,她自己提起来看的时候,都能发现之前绣的和最后绣的地方有区别。
以前她可一点儿都看不出来,但现在能看出来了。
大妞有些感慨,原来她的手也不是那么笨,也能绣出这样完整、象样的花。虽然一开始绣显得不平整,线有时候抽的松,有时候扎的紧,因此布面显得凹凸不平。不过后面看起来就好了,针脚均匀,花形显得流畅美观。
以前她从来没有静下心来,想那么认真的绣一样东西。
上次有这样的心思,是想给陈公子绣东西……好吧,他不是什么陈公子,他是未来的姐夫了。
可是那时候她还没开始动手绣呢。他就离开七家镇了。现在绣东西。是为了阿青姐。
“可是前头绣的不好,和后面的看起来不大相称。”
乍一看看不出来,仔细看就能看出来了。
“放心吧。只要是姑娘亲手绣的,大姑娘一定喜欢。”
“有点不好意思送她这个……要不跟她讲,就先把这个放起来,可不要拿出来用。万一被别人看到了。一定会笑话的。”
大妞倒是不怕人笑话,可是阿青姐要嫁进郡王府那种地方。拿出这么一条帕子来用,郡王府的人还不得嘲笑她啊?
“我要是大姑娘,收着这个也不舍得用,八成会放在抽屉里。看着这个就会想起姑娘来。要是拿出来用,一二年就用旧、用朽了,那多可惜。”
阿青姐还真有可能这么做。
大妞用帕子包着镯子去找阿青。大妞虽然不懂玉石珠宝这些。可是这镯子看着就象水一样有着淡淡的融光,宛然剔透。看着就让人喜欢。虽然张伯给了她,她戴上也好,砸了也好,都随便她了。大妞平时要干活儿,哪舍得戴这么娇贵的东西?如果不是张伯说这镯子是以前家里的东西,大妞倒想把一副都送给阿青姐。可既然是以前家里的东西……那自己就留一只,另一只给阿青姐,她们虽然不是亲姐妹俩,可就算是亲姐妹俩也不过如此了。
阿青正坐在窗前写字,看见她进来,笑着放下笔:“怎么这会儿过来了?”
“你不用理我,把字写完咱们再说。”
“已经写完了。”阿青每天练字的习惯再忙也没有丢下,因为习惯了,要是不写反而觉得不自在。
大妞凑过去看了一眼:“姐姐的字写的比以前还好了。”
“你呢?”
大妞摸摸头,厚着脸皮说:“我也没撂下啊,每天都动笔。”
确实,每天药铺的一笔笔进出,开出去的方子她都要留个底。这么一天下来,写的字可比阿青在家里写的字要多得多了。就是那字……都快草的飞起来了,除了她自己,杨威大约还能认出来,振武就完全看不懂她写的什么了,直说姑娘这笔字大有师傅的风范,都说郎中开方子字写得草,她还没当上郎中呢,一笔字倒是很有郎中的神韵了。
自己的爹,大妞当然了解。他自来写字就是那样儿的,不象别家坐堂的郎中,开方子就是为了卖自家的药,写的那字只有自家的伙计认识,如果病家拿了方子想省点钱自己去别处抓药,那药也是抓不来的。
“我写的字是不太好……”大妞说:“不过以前我学认字的时候,阿青姐你就跟我说过,学写字就是为了能以后用得着,当时我总想贪玩不想学,可是现在真的用上了。我爹是个甩手掌柜,一点儿小事儿都不做,杨威和振武还做不来,我一开始记这个还出过错,现在已经记熟了。要不是当年你督促着我认真学写字、学算术,我现在真的要抓瞎了。”
“那是你自己聪明。”
阿青看着大妞。
这一两年间,大妞也和刚来京城的时候完全不同了。她的个子更高挑了,脸庞红扑扑的,头发每天就束个髻,在药铺里还用布帕包起来。穿的衣裳裙摆比一般的裙子稍短,袖口收的紧,因为长时间站着、做活,桃花给她做的鞋也没有什么花巧,但底子都纳的厚,软和,让她尽可能穿的舒服不会累脚。
她和一般的未出阁的姑娘不一样,很有几分现代职业女性的干练爽朗。整天和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医馆药铺这种地方更能见识人间百态,大妞已经不再是两年前那个懵懂粗鲁的乡下姑娘了。她更懂事了,更能干了,也更让人喜欢。
阿青有些感慨。
大妞明明是此间土生土长的人,绝非穿越人氏,可是她却尽可能的把自己的生活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自己呢,明明是个现代人,可是却活的更象一个古人。
就比如亲事。大妞已经说了要找一个自己合意的人,最好是能招赘的才嫁。就算嫁不出去,她也宁愿独立门户,奉养父亲终老,自己开铺子做买卖,绝不会屈就。
大妞有点扭捏的把取出布包,放在桌上打开。
布包里露出来的是那块粉色的绸缎帕子。水波纹的滚边儿。正中绣着相依而生的并蒂莲。红的花。绿的叶,黄的蕊,看上去娇艳动人。
“这是我自己绣的……”大妞说:“绣的不好。可是我已经很用心了。”大妞补上一句:“我再好好练练,等你将来生了娃娃吃满月酒,我再帮小外甥绣兜兜和包被。”
压在帕子上的是那枚玉镯。
“这个是?”阿青见过,大妞拿给她看过这镯子。因为听说是原来家里的东西。大妞对别的首饰不看重,对这副镯子却十分珍爱。虽然不舍得戴,时常拿出来看看,摩挲一番又放回去收起来。
“咱们一人一只吧。”大妞拿起来递给阿青:“我一只,你一只。你一定要时常戴着,看见这个就能想起我来了。”
“可这不是张伯给你的吗?”
“是啊,换成别人我再也不舍得给。可是阿青姐你不一样。”大妞小声说:“咱俩跟亲生的也没有分别。打小什么东西只要你有,婶子肯定也不会忘了我的那一份。我爹要赶集去。回来买两朵花,也是你一朵我一朵。”
可是这镯子不一样啊。
“阿青姐,你就收下吧。”大妞声音很轻:“我打小没了娘,我爹那个人又粗心大意的,我小时候分不清楚,又长在你家住,还以为婶子就是娘……长大了才知道不是。可是就算这样,我心里还是把婶子当成我亲娘,把你当成我的亲姐姐。你教我写字,给我梳头,给我缝衣裳,给我做好吃的……就算是亲姐姐,也没有这样好。孙颖孙佩那可是亲姐俩吧,我觉得她们还不如咱们呢……”
大妞本来不想哭的,阿青姐要出嫁是好事,她应该替她高兴的。
可是说着说着话,鼻子就太通畅,眼圈直发热,她用手背抹了抹眼:“我很舍不得你……这个镯子,你就当成是我的心意,戴着它去郡王府吧,就当是我一直陪着你。”
“嗯。”
阿青也被她说的动情。想想大妞小时候的样子——胖乎乎的,很有劲儿,比小山小时候还要胖。阿青想抱她哄她,可没把子力气真抱不动她。后来吴叔不知从谁家借了一辆旧的摇车来,把她放在里面,她要是不耐烦了,就摇一摇车子,她就会高兴起来。
还是挺好带的。
等她稍大一些了,吴家又添了小山,阿青帮着吴婶哄两个娃娃,这样的生活日复一日,让她渐渐接受了现实,学会接受全新的人生,还有,亲人。
阿青对大妞,对小山,感情也同亲生的并没有分别。大妞其实到现在也不知道,阿青不是吴家的女儿,不是小山的亲姐姐。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那些都不重要,有没有血缘是一回事,她们之间的姐妹之情是实实在在的。
“那你帮我戴上。”
大妞乐的应了一声,拿起镯子,就地取材,用帕子裹着阿青的手腕,借着丝绸的光滑,很顺当就套进去了,再把帕子抽出来。
阿青的手腕柔白似凝脂,戴上这镯子更是般配。
“真好看,还很合适呢。”大妞又端详了一番,忽然想起件事来,伸手自己的手腕来,和阿青的放在一起比较。
……一个白,一个不怎么白……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大妞发现自己的手腕比阿青姐要粗一圈!
这镯子一开始她是舍不得戴,觉得天天穿粗布衣裳干活戴玉镯子也不相衬。可是现在她突然发现一件更重要的事。
她手太大,手腕也太粗壮,这镯子对她来说有点……太小了……
镯子她可能根本就戴不上。
还说什么一人戴一只呢,阿青姐这一只是戴上了,她那只可能……还只能放在抽屉里,想起时拿出来看一看。
以前她从来没想到过会有戴不上镯子的事情。以前吴婶给过她不少首饰,镯子也有。不过大妞戴过的金银镯子,一般都是那种可以调大小的,她也就是两天热乎劲儿,新鲜头过了就不戴了。
结果现在遇到这镯子,她才发现自己长的是太不秀气了,不说皮糙肉厚吧,首先她骨架子就大!和阿青姐的手放在一起一比,她比阿青姐的手宽了整整一个手指头那么多。要想和阿青姐的手显的一样纤细秀美,得整个儿切掉一根指头才行。
脚也是一样。
大妞把自己的脚和阿青姐的脚并在一起——她的脚掌也比阿青姐的脚掌多了近一个脚趾的宽度,还要长出一截。
大妞平时就很豁达,在心里感叹两声,自己又觉得好笑起来。
“咱们这样出去,人家肯定不相信咱们是姐妹,差的太多了。”大妞笑的直不起腰来:“我一看就是乡下姑娘,你一看就是大家小姐。说起来我爹骨架子也不大啊,他的鞋做的也不大,我多半是象我娘。阿青姐,你知道我娘什么样子吗?”
大妞对亲娘没有印象,这大概是她一辈子的遗憾。
关于这一点,阿青也帮不了她太多。对大妞的娘,阿青也只见过她几回。她怀了孕之后身子不好,总是躺在屋里不大见人。
“我记得她也不算高,好象我娘差不多。”
她甚至好象没有和阿青说过什么话——当然了,阿青当时在大人看来也就是个不懂事的孩子。
“是吗?”大妞没有多问。
她也追问过张伯,她亲娘是什么样的人,张伯不肯搭理她,就说人很好,很实在,很贤惠。她姓段,连名字都没有,葬在七家镇老家后面的山里。
连一个正经名字都没有,这时候的女人۰大多是这样。活着的时候,也许父母不重视,就不会给她取个正式的名字,就算有名字,她的名字也不能让外人知道。死了以后,墓碑上也不会刻她的名子,能留下来的只是一个姓氏。
帕子和镯子,上头都承载了大妞的心意和祝福,阿青一定会将它们好好珍藏。()
总之现在铺子里忙乱不堪,带去铺子里她也没空做活,还有可能弄脏、弄丢。
还是放在家里吧。
不过事实上的进度比她预料的顺利得多。桃花的指点非常有针对性,大妞绣帕子的时候她也在一旁做活,给她打下手,不失时机的提醒她该换线了,该提针了等等。熟能生巧,花瓣的绣法、用针、换线这些都是一样的,绣完第一片花瓣之后,其他的就熟练多了。两朵紧紧相依而生的并蒂莲花,一起开放,一起凋谢,结出莲实。
以前大妞觉得这些成双成对的寓意都是些无聊的俗人相信的。可是现在她在绣这个时候,心里也忍不住会想,希望青姐和李世子能白头到老,一直恩爱不变。
抱着这样的心愿,她越绣越认真。最后整张帕子绣好了,她自己提起来看的时候,都能发现之前绣的和最后绣的地方有区别。
以前她可一点儿都看不出来,但现在能看出来了。
大妞有些感慨,原来她的手也不是那么笨,也能绣出这样完整、象样的花。虽然一开始绣显得不平整,线有时候抽的松,有时候扎的紧,因此布面显得凹凸不平。不过后面看起来就好了,针脚均匀,花形显得流畅美观。
以前她从来没有静下心来,想那么认真的绣一样东西。
上次有这样的心思,是想给陈公子绣东西……好吧,他不是什么陈公子,他是未来的姐夫了。
可是那时候她还没开始动手绣呢。他就离开七家镇了。现在绣东西。是为了阿青姐。
“可是前头绣的不好,和后面的看起来不大相称。”
乍一看看不出来,仔细看就能看出来了。
“放心吧。只要是姑娘亲手绣的,大姑娘一定喜欢。”
“有点不好意思送她这个……要不跟她讲,就先把这个放起来,可不要拿出来用。万一被别人看到了。一定会笑话的。”
大妞倒是不怕人笑话,可是阿青姐要嫁进郡王府那种地方。拿出这么一条帕子来用,郡王府的人还不得嘲笑她啊?
“我要是大姑娘,收着这个也不舍得用,八成会放在抽屉里。看着这个就会想起姑娘来。要是拿出来用,一二年就用旧、用朽了,那多可惜。”
阿青姐还真有可能这么做。
大妞用帕子包着镯子去找阿青。大妞虽然不懂玉石珠宝这些。可是这镯子看着就象水一样有着淡淡的融光,宛然剔透。看着就让人喜欢。虽然张伯给了她,她戴上也好,砸了也好,都随便她了。大妞平时要干活儿,哪舍得戴这么娇贵的东西?如果不是张伯说这镯子是以前家里的东西,大妞倒想把一副都送给阿青姐。可既然是以前家里的东西……那自己就留一只,另一只给阿青姐,她们虽然不是亲姐妹俩,可就算是亲姐妹俩也不过如此了。
阿青正坐在窗前写字,看见她进来,笑着放下笔:“怎么这会儿过来了?”
“你不用理我,把字写完咱们再说。”
“已经写完了。”阿青每天练字的习惯再忙也没有丢下,因为习惯了,要是不写反而觉得不自在。
大妞凑过去看了一眼:“姐姐的字写的比以前还好了。”
“你呢?”
大妞摸摸头,厚着脸皮说:“我也没撂下啊,每天都动笔。”
确实,每天药铺的一笔笔进出,开出去的方子她都要留个底。这么一天下来,写的字可比阿青在家里写的字要多得多了。就是那字……都快草的飞起来了,除了她自己,杨威大约还能认出来,振武就完全看不懂她写的什么了,直说姑娘这笔字大有师傅的风范,都说郎中开方子字写得草,她还没当上郎中呢,一笔字倒是很有郎中的神韵了。
自己的爹,大妞当然了解。他自来写字就是那样儿的,不象别家坐堂的郎中,开方子就是为了卖自家的药,写的那字只有自家的伙计认识,如果病家拿了方子想省点钱自己去别处抓药,那药也是抓不来的。
“我写的字是不太好……”大妞说:“不过以前我学认字的时候,阿青姐你就跟我说过,学写字就是为了能以后用得着,当时我总想贪玩不想学,可是现在真的用上了。我爹是个甩手掌柜,一点儿小事儿都不做,杨威和振武还做不来,我一开始记这个还出过错,现在已经记熟了。要不是当年你督促着我认真学写字、学算术,我现在真的要抓瞎了。”
“那是你自己聪明。”
阿青看着大妞。
这一两年间,大妞也和刚来京城的时候完全不同了。她的个子更高挑了,脸庞红扑扑的,头发每天就束个髻,在药铺里还用布帕包起来。穿的衣裳裙摆比一般的裙子稍短,袖口收的紧,因为长时间站着、做活,桃花给她做的鞋也没有什么花巧,但底子都纳的厚,软和,让她尽可能穿的舒服不会累脚。
她和一般的未出阁的姑娘不一样,很有几分现代职业女性的干练爽朗。整天和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医馆药铺这种地方更能见识人间百态,大妞已经不再是两年前那个懵懂粗鲁的乡下姑娘了。她更懂事了,更能干了,也更让人喜欢。
阿青有些感慨。
大妞明明是此间土生土长的人,绝非穿越人氏,可是她却尽可能的把自己的生活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自己呢,明明是个现代人,可是却活的更象一个古人。
就比如亲事。大妞已经说了要找一个自己合意的人,最好是能招赘的才嫁。就算嫁不出去,她也宁愿独立门户,奉养父亲终老,自己开铺子做买卖,绝不会屈就。
大妞有点扭捏的把取出布包,放在桌上打开。
布包里露出来的是那块粉色的绸缎帕子。水波纹的滚边儿。正中绣着相依而生的并蒂莲。红的花。绿的叶,黄的蕊,看上去娇艳动人。
“这是我自己绣的……”大妞说:“绣的不好。可是我已经很用心了。”大妞补上一句:“我再好好练练,等你将来生了娃娃吃满月酒,我再帮小外甥绣兜兜和包被。”
压在帕子上的是那枚玉镯。
“这个是?”阿青见过,大妞拿给她看过这镯子。因为听说是原来家里的东西。大妞对别的首饰不看重,对这副镯子却十分珍爱。虽然不舍得戴,时常拿出来看看,摩挲一番又放回去收起来。
“咱们一人一只吧。”大妞拿起来递给阿青:“我一只,你一只。你一定要时常戴着,看见这个就能想起我来了。”
“可这不是张伯给你的吗?”
“是啊,换成别人我再也不舍得给。可是阿青姐你不一样。”大妞小声说:“咱俩跟亲生的也没有分别。打小什么东西只要你有,婶子肯定也不会忘了我的那一份。我爹要赶集去。回来买两朵花,也是你一朵我一朵。”
可是这镯子不一样啊。
“阿青姐,你就收下吧。”大妞声音很轻:“我打小没了娘,我爹那个人又粗心大意的,我小时候分不清楚,又长在你家住,还以为婶子就是娘……长大了才知道不是。可是就算这样,我心里还是把婶子当成我亲娘,把你当成我的亲姐姐。你教我写字,给我梳头,给我缝衣裳,给我做好吃的……就算是亲姐姐,也没有这样好。孙颖孙佩那可是亲姐俩吧,我觉得她们还不如咱们呢……”
大妞本来不想哭的,阿青姐要出嫁是好事,她应该替她高兴的。
可是说着说着话,鼻子就太通畅,眼圈直发热,她用手背抹了抹眼:“我很舍不得你……这个镯子,你就当成是我的心意,戴着它去郡王府吧,就当是我一直陪着你。”
“嗯。”
阿青也被她说的动情。想想大妞小时候的样子——胖乎乎的,很有劲儿,比小山小时候还要胖。阿青想抱她哄她,可没把子力气真抱不动她。后来吴叔不知从谁家借了一辆旧的摇车来,把她放在里面,她要是不耐烦了,就摇一摇车子,她就会高兴起来。
还是挺好带的。
等她稍大一些了,吴家又添了小山,阿青帮着吴婶哄两个娃娃,这样的生活日复一日,让她渐渐接受了现实,学会接受全新的人生,还有,亲人。
阿青对大妞,对小山,感情也同亲生的并没有分别。大妞其实到现在也不知道,阿青不是吴家的女儿,不是小山的亲姐姐。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那些都不重要,有没有血缘是一回事,她们之间的姐妹之情是实实在在的。
“那你帮我戴上。”
大妞乐的应了一声,拿起镯子,就地取材,用帕子裹着阿青的手腕,借着丝绸的光滑,很顺当就套进去了,再把帕子抽出来。
阿青的手腕柔白似凝脂,戴上这镯子更是般配。
“真好看,还很合适呢。”大妞又端详了一番,忽然想起件事来,伸手自己的手腕来,和阿青的放在一起比较。
……一个白,一个不怎么白……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大妞发现自己的手腕比阿青姐要粗一圈!
这镯子一开始她是舍不得戴,觉得天天穿粗布衣裳干活戴玉镯子也不相衬。可是现在她突然发现一件更重要的事。
她手太大,手腕也太粗壮,这镯子对她来说有点……太小了……
镯子她可能根本就戴不上。
还说什么一人戴一只呢,阿青姐这一只是戴上了,她那只可能……还只能放在抽屉里,想起时拿出来看一看。
以前她从来没想到过会有戴不上镯子的事情。以前吴婶给过她不少首饰,镯子也有。不过大妞戴过的金银镯子,一般都是那种可以调大小的,她也就是两天热乎劲儿,新鲜头过了就不戴了。
结果现在遇到这镯子,她才发现自己长的是太不秀气了,不说皮糙肉厚吧,首先她骨架子就大!和阿青姐的手放在一起一比,她比阿青姐的手宽了整整一个手指头那么多。要想和阿青姐的手显的一样纤细秀美,得整个儿切掉一根指头才行。
脚也是一样。
大妞把自己的脚和阿青姐的脚并在一起——她的脚掌也比阿青姐的脚掌多了近一个脚趾的宽度,还要长出一截。
大妞平时就很豁达,在心里感叹两声,自己又觉得好笑起来。
“咱们这样出去,人家肯定不相信咱们是姐妹,差的太多了。”大妞笑的直不起腰来:“我一看就是乡下姑娘,你一看就是大家小姐。说起来我爹骨架子也不大啊,他的鞋做的也不大,我多半是象我娘。阿青姐,你知道我娘什么样子吗?”
大妞对亲娘没有印象,这大概是她一辈子的遗憾。
关于这一点,阿青也帮不了她太多。对大妞的娘,阿青也只见过她几回。她怀了孕之后身子不好,总是躺在屋里不大见人。
“我记得她也不算高,好象我娘差不多。”
她甚至好象没有和阿青说过什么话——当然了,阿青当时在大人看来也就是个不懂事的孩子。
“是吗?”大妞没有多问。
她也追问过张伯,她亲娘是什么样的人,张伯不肯搭理她,就说人很好,很实在,很贤惠。她姓段,连名字都没有,葬在七家镇老家后面的山里。
连一个正经名字都没有,这时候的女人۰大多是这样。活着的时候,也许父母不重视,就不会给她取个正式的名字,就算有名字,她的名字也不能让外人知道。死了以后,墓碑上也不会刻她的名子,能留下来的只是一个姓氏。
帕子和镯子,上头都承载了大妞的心意和祝福,阿青一定会将它们好好珍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