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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画卷上的紫衫人(1)

    第二十三章画卷上的紫衫人

    早晨九点过了,沈立见父亲还没回来,心中焦急,就给他打了个电话,说自己已经回家,有事要找他。

    父亲似乎并不感到意外,只淡淡地问:“什么时候到的?”

    “昨晚十二点。”

    “听说你都上中央电视台了?情况怎么样?”

    “……还是等您回来再说吧。”

    父亲在城里办完事,临近中午,才驾着他那辆三菱帕杰罗回到家里。

    随车回来的母亲和儿子打过招呼,立即跑进厨房弄饭去了。

    父子两人坐在凉爽的客厅里,沈立为父亲沏好茶,便开始说起自己的经历。他从报名参加央视鉴宝节目开始,将这几天的经过一一讲了出来。其中,特别详尽地讲述了那两个奇怪的梦。

    最后,沈立说:“您知道,以前我是从来不信这些的。但这次……两个梦里出现同一个人,说的同一件事,这也太……蹊跷了吧?”

    父亲不动声色地听他讲完后,才问道:“你是说,两次出现在梦中的都是一个身穿紫衫的白发老头?”

    “是的,”沈立补充说,“还拄着一根龙头拐杖。”

    “你等等!”

    父亲说罢忽然起身,快步向里屋走去。

    不一会儿,父亲回到客厅,将手中的一幅画卷在茶几上铺开,对沈立说:“你来看看这个。”

    沈立帮着展开画卷,待画面全部展现出来,沈立惊得目瞪口呆,忙问:“这画是从何而来?”

    父亲说:“是和那黑匣子一起挖出来的。”

    沈立深深吸了一口气,抑制着自己激动的心情,尽量用平静的语气地说:“就是他,梦中那位白发老人。模样、表情、衣着,还有拐杖,与梦中所见都是一模一样!他……他是谁?”

    此时,沈进宝才长叹一声,喃喃说道:“果然不出所料,原来真的是他!”

    “谁?!”

    父亲端起茶杯喝了两口,然后,向沈立讲起一桩家族往事—

    清朝同治年间,是沈家最为鼎盛时期。当时,沈家主事的头面人物名叫沈苍梧,曾中过举人,却不愿做官,恪守“耕读持家”的祖训,修桥铺路办书院,造福乡梓。因为家产雄厚,乐善好施,被乡人称做“沈大善人”,声望极高。

    当时,有一个新科进士被派到黔江任县令。为扎稳根基,笼络地方贤达,那县令初来乍到,即到沈家拜会。县令原是读书之人,诗书娴熟,与沈苍梧一见如故,相谈甚欢,两人遂成莫逆。从此,县令公务之余,便常到沈家庄园走动。

    哪想到知人知面不知心,这个表面知书达理的儒雅县令,骨子里竟是一个禽兽不如的下流东西。由于经常到沈府走动,他看上了府中一个聪明伶俐颇有姿色的使女,想要纳为侍妾。沈苍梧是个厚道之人,虽然心中不悦,想到文人风流,却也愿成其美。便任由那县令央管家前去说媒,并不干涉。谁知数次说亲,无奈那使女死活不干,这事也就搁下了。

    县令却不死心,明娶不成,又谋划着暗施手脚。

    一次,使女进城办事,被县令探知,竟然色胆包天,让手下人扮成蒙面劫匪,从郊外将使女秘密掳至县衙。县令先是使人以富贵相诱,温言劝说,却招致使女破口大骂。那县令恼羞成怒,急不可耐地将使女强行奸污,指望将生米煮成熟饭,以此逼其就范。哪知那使女性烈如火,因不堪羞辱,又逃脱无望,竟一头撞死在衙门里。

    这县令身为一方父母官,心想小小一桩风流韵事,原本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想惹恼一个烈女,闹出人命来,这事就不得不费番脑筋了。县令先是花钱买活手下,秘密掩埋了使女,并严密封锁住消息,指望就此给遮掩了。

    但沈府一个大活人平白无故地失了踪,毕竟不同于小猫小狗。全府上上下下,四处寻找好几天,打探到使女竟然是在青天白日之下被劫匪掳走了。这土匪劫人,要么是复仇,要么是绑票。一个小小丫头,从未与人结怨,不可能是复仇;若说绑票,目的是为了要钱,可几天过去了又没消息。沈苍梧感觉事情有些蹊跷,遂告上了衙门。

    那县令一听,当着沈苍梧的面,惊堂木拍得“啪啪”直响,勃然大怒说:“这还了得!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居然在我的治下出现劫匪!传捕头来,着他限期破案,捉拿匪徒,一定要救出姑娘来!”

    沈苍梧见县令决心果断,态度积极,遂放心回府。可左等右待,却是毫无消息。多次去县衙催问,总是说正在追查,已有若干线索云云。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沈家在等待破案的过程中,隐隐约约听到一些消息。沈苍梧通过蛛丝马迹渐渐猜到一个大概,然后通过贿赂手段让县令的一个手下说出了全部实情,并找到了掩埋使女尸身的地方。

    人赃俱在,沈苍梧一纸诉状便将县令告上了州衙。

    县令倒是爽快,事情一穿帮,并不隐讳,立马找到沈苍梧,想要私了,表示愿意拿出一大笔钱来,安抚死者家属。

    沈苍梧气得直骂“衣冠禽兽”,挥杖将县令赶出了家门。

    县令知道私了无望,便转了方向,一心一意巴结权贵,极力钻营官场。同时,又釜底抽薪,将出卖他的手下派去涪陵公干,结果在滔滔乌江之中船毁人亡。

    这沈苍梧原是血性之人,见不得朗朗乾坤有如此龌龊之事,铁心要将这场官司打到底,将县令绳之以法,为使女讨回公道。

    在清朝末年,官场**已至极点,钱权交易,官官相护,根本没有什么正义公理可言。一条人命在掌权的官家眼中,也就和一只蚂蚁没什么区别。可怜沈苍梧一介书生,不明个中道理,人家背后阴使手脚,他却要堂堂正正以理服人。这一场官司,就这么旷日持久,一直打了二十多年,从同治年间打到了道光年间。

    据说,那位县令因为这官司与官场混熟了,居然因祸得福,官越做越大,最后由七品芝麻官升至三品大员,去浙江掌管一方做了什么学政。而沈家在那二十多年里,为这桩官司耗去大半家产,最后落得个无果而终。沈苍梧也由一个四十来岁的精壮汉子,耗到了年过花甲,须发全白。但他仍然咽不下这口气,只身一人去了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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