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大腕的理论
林克从外围一直看到里面,想要搞明白自己要的东西的大致价格再说,只是这里的宝物标价十分诡异,他转了几圈也没有瞧出其中的门道,不由得感觉到非常被动。
当然,这也是他宅得太久的缘故,法宝店铺属于专卖高档的奢侈品店铺,来消费的都是有钱人,这店主已经将这些有钱人的心理摸得个通透,而这些商品的价格自然是按照他们的心思来标的。
什么是有钱人?江湖上的有钱人多了去了,各个门派的大佬,各个势力的总瓢把子,日进斗金的大豪商等等等等…这些人需不需要店铺里这些法宝?答案是不需要的,因为他们有更好的渠道得到品质更好的东西。
但是,有钱人最怕什么…是寂寞,有钱人的寂寞就是自己浑身极品,分分钟几千万上下别人却不懂得欣赏。所以说,有钱人必须得与众不同特立独行万众皆醉唯我独醒站在山峰上让所有人都跪舔…啊呸,仰视吧。
那么,还有什么比一掷千金更吸引人的眼球呢?有钱人是什么,就是钱多的已经不是人了。他们居住的房子一定得选在最好的地段,让江湖上最有名的风水师设计,加持最高阶的法术。房子的材料一定得全是琉璃,什么宝贵的金石玉器,能加多少是多少,要是装修的效果不能刺瞎你的钛合金狗眼那就不叫高端大气上档次,他们出行一定得带着护卫,起码得五阶以上的水平吧,没个长老级别的打手根本就不好意思在外面溜达。十根指头都得带满法宝戒指,左手加持金木水火土五行属性,右手加持体质力道根骨悟性福源,什么,你说不可能,对于有钱人而言,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只有你想到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到的。
好吧,以上论点均来自林老头某次喝醉酒的吐槽,至于各位看官信不信,反正林克是信了…
总之,当林克将法宝的价格看完时,他头痛胸痛腹痛肝痛连蛋蛋都痛…因为他真的很想一巴掌糊在店主那胖乎乎的脸上,然后再狠狠的踩上几脚,掐着他的脖子大声质问节操都到哪里去了,敢不敢便宜一点!
当然,实际的情况是,当店主惦着职业化的笑脸凑过来时,林克也随即挂上亲切和蔼的笑容,像是招呼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一般,“掌柜的,有没有帮助修炼木属性真气的法宝。”
店主一双眼睛都快眯成了一条缝,他在这江湖上开店铺已经有十几年了,早就练出了一双贼眼,哪个顾客会消费到哪个水平从表情上一看便知,特别是当他听到林克说出这句话后,便知道一桩大生意上门了。
别看林克穿着普通长相普通丢在人堆里就找不到了样子,但是这胖店主敏锐的发现,这小伙子看到东西的价格时那个表情不是买不起,而是舍不得,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海了去了,要是前一种,他根本就不会亲自上来打招呼,而后一种,能不能让这人买,那就全凭自家的推销能力如何了…
“当然有,我店铺里的东西很齐全,各种档次的都有,你大概要哪种?”,胖店主一边飞快的回答,一边继续察言观色,想摸清楚林克的腰包里到底有多少金子。
“尽量好点的吧,不过,我身上没那么多钱。”,林克浑然不觉自己在被人摸底,依旧按照既定的思路回答道。
“哦,外面标着的那些价格都是唬人的,装装门面而已,你不要在意,要不这价格低了,显得咱这店档次低不是?你要是诚心想买的话,看中了什么只管开价。”,这店主倒是实诚,拍着林克的肩膀笑道,一副哥俩好的样子。
林克听得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敢情自己忐忑不安了这么久是白担心了,这些东西都是可以杀价的,该不会全部打一折出售吧?这老板可真会做生意,完全是看人下菜来着…
他无语的梗了梗脖子,咽下一口口水,稳住心情后才接着说道,“那能不能以物换物啊?”,就算是老板肯打折,林克也没那么多银子才付账。
“这样啊,也行,你准备拿什么来交换?”,听到林克要以物换物,胖店主的精神顿时懈怠了不少,毕竟,要是一般货物的话,他店铺里多的是,卖都卖不出去。
林克犹豫了一下,还是悄悄的背过身去,祭出乾元袋将聚水朱丹取了出来,拿在手上问道,“用这东西换,你找人来估价吧。”
胖店主看到这聚水朱丹时,眼睛顿时亮了一下,这玩意他见过不少,但要论品质,眼前这一颗绝对超过了大多数,肯定不愁卖不出去。于是便点点头道,“行,你等着,我去找人。”
有了赚钱的动力,这胖店主行动的非常快,甚至是甩开步子小跑出去,浑身上下的肥肉都在颤动…片刻之后,一位瘦弱的老者就跟在他身后走了进来。
还是那句话,江湖中三百六十行,行行有规矩,这专门负责鉴定宝物的人也不例外,学名叫做朝奉,身上必须佩带着特殊灵力标志的护符,用来验明身份和鉴定水平。
这老者是二品鉴定师,眼力肯定不差,只是林克怀疑他的立场是否公证,当然,要是评估出来的结果他不满意,大可以另外换一家店铺再卖就是。
“中上品聚水朱丹,可以换同等级的木属性法宝。”,很快的,这老者就给出了自认为合适的评估,林克点点头,觉得和自己的预计也差不多,就是不知道胖店主愿不愿意换。
“要换的话不是不可以,但是我这里没有现货,得去另外一个地方拿,而且,要手续费,考虑到你是第一次来我店里,就当交个朋友吧,二百两银子。”,这胖店主倒是爽快,像是看明白了林克的心思一般,很快的给出了价格。
二百两银子虽然不是个小数目,但考虑到这店里的物价水平,林克顿时能够接受了,况且,本来就是自己有求于人,花钱也是应该的,于是,他没怎么犹豫便点头答应了下来。
那店主便让他在这里等着,自己则又屁颠屁颠的跑出了门,这一次倒是花了将近半个时辰的功夫才气喘吁吁的跑回来,身边还跟着两个三阶修士护卫,手上捧着一个檀木盒子,走到林克面前打开一看,顿时,一股淡青色的光芒就从盒子里浮现出来。
“这叫神木王精,里面蕴含着浓厚的木属性灵力,吸收完毕后可以栽培在土壤里,浇水和照耀阳光就能不断的恢复灵力,品质也是中上品,你可以让这位鉴定师检验。”
那胖店主小心翼翼的将盒子递了过去,林克接过来轻轻抚摸着眼前这已经陈旧的木头,顿时感觉到上面的木属性灵气在涌动,他微微一笑,便让那鉴定师鉴定了一下,果然与这店铺掌柜说的一点都没错。
于是,林克没有怎么犹豫便将这买卖做成了,双方交换了物品后,那胖店主明显高兴了起来,因为,这买卖实际上是他赚到了。
还是那句话,供求关系决定商品价值。玩过暗黑二的看官们都知道,女巫的装备永远是最贵的,因为玩女巫的玩家是最多的。同样的道理,江湖上主修水属性真气的修士比主修木属性真气的修士要多得多,所以连带着水属性法宝的价值也水涨船高,虽然作为法宝本身没有差别,但是价格就是有差距。
林克要是懂行的话便知道自己被这鉴定师坑了,因为这厮故意混淆了概念,他给出的价格只是法宝本身之间的交换价格却刻意忽略掉了人为因素造成价格差,当然,退一步来说,即便是林克知道了这其中的门道,他多半还是会换的,毕竟,这聚水朱丹虽然好,但是对他而言却没什么用处,而且从本质上来说,林克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因为林老头说过,有些时候得看开点,吃小亏未必不是福…
交易完成后,林克爽快的给了银子,收好宝物准备走人,只是临走的时候,他只觉得那两个护送胖老板回来的护卫眼睛直瞄自己,看得他浑身都不自在,当然,这光天化日之下他也不认为这两个三阶高手会当街抢了自己,不过凡事小心为妙,林克出了门后立刻疾奔回了门派中,丝毫没有耽搁。
有了这神木王精之后,林克修炼的速度明显快了很多,他还是按照惯例每天都去那个森林里修炼,只是在修炼的时候用上了这神木王精,不得不说,这玩意非常好使,一旦运转起真气,蕴含在它里面的木性灵力变会产生共鸣,周围树木的灵气便嗖嗖的往里面聚集,比林克自己吸纳的速度快了好几倍。如此一来,他利用神木王精运行一遍吸纳的灵力就相当于往日运行四五遍,这种速度完全是绿皮车和高铁的差距,还没等梁栋下一次授课前,林克便已经将自己体内的木性真气提高到了四分之一,当然,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出问题了。
当然,这也是他宅得太久的缘故,法宝店铺属于专卖高档的奢侈品店铺,来消费的都是有钱人,这店主已经将这些有钱人的心理摸得个通透,而这些商品的价格自然是按照他们的心思来标的。
什么是有钱人?江湖上的有钱人多了去了,各个门派的大佬,各个势力的总瓢把子,日进斗金的大豪商等等等等…这些人需不需要店铺里这些法宝?答案是不需要的,因为他们有更好的渠道得到品质更好的东西。
但是,有钱人最怕什么…是寂寞,有钱人的寂寞就是自己浑身极品,分分钟几千万上下别人却不懂得欣赏。所以说,有钱人必须得与众不同特立独行万众皆醉唯我独醒站在山峰上让所有人都跪舔…啊呸,仰视吧。
那么,还有什么比一掷千金更吸引人的眼球呢?有钱人是什么,就是钱多的已经不是人了。他们居住的房子一定得选在最好的地段,让江湖上最有名的风水师设计,加持最高阶的法术。房子的材料一定得全是琉璃,什么宝贵的金石玉器,能加多少是多少,要是装修的效果不能刺瞎你的钛合金狗眼那就不叫高端大气上档次,他们出行一定得带着护卫,起码得五阶以上的水平吧,没个长老级别的打手根本就不好意思在外面溜达。十根指头都得带满法宝戒指,左手加持金木水火土五行属性,右手加持体质力道根骨悟性福源,什么,你说不可能,对于有钱人而言,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只有你想到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到的。
好吧,以上论点均来自林老头某次喝醉酒的吐槽,至于各位看官信不信,反正林克是信了…
总之,当林克将法宝的价格看完时,他头痛胸痛腹痛肝痛连蛋蛋都痛…因为他真的很想一巴掌糊在店主那胖乎乎的脸上,然后再狠狠的踩上几脚,掐着他的脖子大声质问节操都到哪里去了,敢不敢便宜一点!
当然,实际的情况是,当店主惦着职业化的笑脸凑过来时,林克也随即挂上亲切和蔼的笑容,像是招呼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一般,“掌柜的,有没有帮助修炼木属性真气的法宝。”
店主一双眼睛都快眯成了一条缝,他在这江湖上开店铺已经有十几年了,早就练出了一双贼眼,哪个顾客会消费到哪个水平从表情上一看便知,特别是当他听到林克说出这句话后,便知道一桩大生意上门了。
别看林克穿着普通长相普通丢在人堆里就找不到了样子,但是这胖店主敏锐的发现,这小伙子看到东西的价格时那个表情不是买不起,而是舍不得,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海了去了,要是前一种,他根本就不会亲自上来打招呼,而后一种,能不能让这人买,那就全凭自家的推销能力如何了…
“当然有,我店铺里的东西很齐全,各种档次的都有,你大概要哪种?”,胖店主一边飞快的回答,一边继续察言观色,想摸清楚林克的腰包里到底有多少金子。
“尽量好点的吧,不过,我身上没那么多钱。”,林克浑然不觉自己在被人摸底,依旧按照既定的思路回答道。
“哦,外面标着的那些价格都是唬人的,装装门面而已,你不要在意,要不这价格低了,显得咱这店档次低不是?你要是诚心想买的话,看中了什么只管开价。”,这店主倒是实诚,拍着林克的肩膀笑道,一副哥俩好的样子。
林克听得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敢情自己忐忑不安了这么久是白担心了,这些东西都是可以杀价的,该不会全部打一折出售吧?这老板可真会做生意,完全是看人下菜来着…
他无语的梗了梗脖子,咽下一口口水,稳住心情后才接着说道,“那能不能以物换物啊?”,就算是老板肯打折,林克也没那么多银子才付账。
“这样啊,也行,你准备拿什么来交换?”,听到林克要以物换物,胖店主的精神顿时懈怠了不少,毕竟,要是一般货物的话,他店铺里多的是,卖都卖不出去。
林克犹豫了一下,还是悄悄的背过身去,祭出乾元袋将聚水朱丹取了出来,拿在手上问道,“用这东西换,你找人来估价吧。”
胖店主看到这聚水朱丹时,眼睛顿时亮了一下,这玩意他见过不少,但要论品质,眼前这一颗绝对超过了大多数,肯定不愁卖不出去。于是便点点头道,“行,你等着,我去找人。”
有了赚钱的动力,这胖店主行动的非常快,甚至是甩开步子小跑出去,浑身上下的肥肉都在颤动…片刻之后,一位瘦弱的老者就跟在他身后走了进来。
还是那句话,江湖中三百六十行,行行有规矩,这专门负责鉴定宝物的人也不例外,学名叫做朝奉,身上必须佩带着特殊灵力标志的护符,用来验明身份和鉴定水平。
这老者是二品鉴定师,眼力肯定不差,只是林克怀疑他的立场是否公证,当然,要是评估出来的结果他不满意,大可以另外换一家店铺再卖就是。
“中上品聚水朱丹,可以换同等级的木属性法宝。”,很快的,这老者就给出了自认为合适的评估,林克点点头,觉得和自己的预计也差不多,就是不知道胖店主愿不愿意换。
“要换的话不是不可以,但是我这里没有现货,得去另外一个地方拿,而且,要手续费,考虑到你是第一次来我店里,就当交个朋友吧,二百两银子。”,这胖店主倒是爽快,像是看明白了林克的心思一般,很快的给出了价格。
二百两银子虽然不是个小数目,但考虑到这店里的物价水平,林克顿时能够接受了,况且,本来就是自己有求于人,花钱也是应该的,于是,他没怎么犹豫便点头答应了下来。
那店主便让他在这里等着,自己则又屁颠屁颠的跑出了门,这一次倒是花了将近半个时辰的功夫才气喘吁吁的跑回来,身边还跟着两个三阶修士护卫,手上捧着一个檀木盒子,走到林克面前打开一看,顿时,一股淡青色的光芒就从盒子里浮现出来。
“这叫神木王精,里面蕴含着浓厚的木属性灵力,吸收完毕后可以栽培在土壤里,浇水和照耀阳光就能不断的恢复灵力,品质也是中上品,你可以让这位鉴定师检验。”
那胖店主小心翼翼的将盒子递了过去,林克接过来轻轻抚摸着眼前这已经陈旧的木头,顿时感觉到上面的木属性灵气在涌动,他微微一笑,便让那鉴定师鉴定了一下,果然与这店铺掌柜说的一点都没错。
于是,林克没有怎么犹豫便将这买卖做成了,双方交换了物品后,那胖店主明显高兴了起来,因为,这买卖实际上是他赚到了。
还是那句话,供求关系决定商品价值。玩过暗黑二的看官们都知道,女巫的装备永远是最贵的,因为玩女巫的玩家是最多的。同样的道理,江湖上主修水属性真气的修士比主修木属性真气的修士要多得多,所以连带着水属性法宝的价值也水涨船高,虽然作为法宝本身没有差别,但是价格就是有差距。
林克要是懂行的话便知道自己被这鉴定师坑了,因为这厮故意混淆了概念,他给出的价格只是法宝本身之间的交换价格却刻意忽略掉了人为因素造成价格差,当然,退一步来说,即便是林克知道了这其中的门道,他多半还是会换的,毕竟,这聚水朱丹虽然好,但是对他而言却没什么用处,而且从本质上来说,林克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因为林老头说过,有些时候得看开点,吃小亏未必不是福…
交易完成后,林克爽快的给了银子,收好宝物准备走人,只是临走的时候,他只觉得那两个护送胖老板回来的护卫眼睛直瞄自己,看得他浑身都不自在,当然,这光天化日之下他也不认为这两个三阶高手会当街抢了自己,不过凡事小心为妙,林克出了门后立刻疾奔回了门派中,丝毫没有耽搁。
有了这神木王精之后,林克修炼的速度明显快了很多,他还是按照惯例每天都去那个森林里修炼,只是在修炼的时候用上了这神木王精,不得不说,这玩意非常好使,一旦运转起真气,蕴含在它里面的木性灵力变会产生共鸣,周围树木的灵气便嗖嗖的往里面聚集,比林克自己吸纳的速度快了好几倍。如此一来,他利用神木王精运行一遍吸纳的灵力就相当于往日运行四五遍,这种速度完全是绿皮车和高铁的差距,还没等梁栋下一次授课前,林克便已经将自己体内的木性真气提高到了四分之一,当然,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出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