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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1章 受封骑士

    又过了小半个月,唐森终于可以下床了。当他在水晶镜子中看到自己的样子时,发出惋惜的感叹:“还真对不起咱这张脸!”

    本来唐森长得十分帅气,既不奶油,也不过于粗犷,还有两个迷人的酒窝。可现在看来,右脸原本是酒窝的位置,从那里一道触目惊心的疤痕斜着向上,一直划到耳根。痂壳新落,粉红色现在看起来异常显眼。好在伤口愈合受到了魔法的助益,没有用针线缝合,所以没有针眼的痕迹,也没有缝合之后那种错层感。

    “看来以后是走不成青春偶像派路线了。”唐森轻轻触碰着嫩肉,然后回想起当时那一幕。

    那究竟是怎么回事?那感觉,不是已经死了吗?死了就算了,可后来又活了!活就活吧,还以那样的方式,自己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只能眼巴巴在那看着,这到底是在闹哪样?还有,最后自己身上的光焰怎么变成了白色?

    不过思来想去,唐森也得不出个答案。

    唐森可以下床后,便在克里夫伯爵府的院子里进行康复性训练。

    这府邸,这院子,就是豪宅,就是大别墅!这地理位置,放在前世,那可是帝都二环啊,还占着这么大面积,怎么着也得一二十万一平米吧。

    当贵族真不赖!

    再一想自己,印象中唐森父母已故去,只在某个小城镇有个小破屋子。现在如果不是克里夫收留,自己在帝都还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赚钱买房,嗯,必须赚钱买房!

    ……

    又过了些日子,唐森已经可以自由活动了,虽然恢复到之前巅峰状态还得用些时间,但现在只要不打架,正常活动已经毫无问题了。

    他做了个决定,改掉亚历山大这个让人鸭梨山大的姓氏。

    现在,他自称司马,司马?唐森!

    虽然这个姓氏在这个世界上无比奇怪,但却独一无二啊。唐森YY着,万一以后自己成大人物了,别人一提起司马,就知道是他,肯定不会想到其他人。

    ……

    这一天,艳阳高照,风和日丽。

    唐森着一身威武雄壮的金狮吞天铠,身后火红披风,顺风微摆;胯下战马高大强健,乃是上等良驹——劲鬃马。这zhong马速度快,力量强,耐力十足。

    阳光照射下,铠甲熠熠生辉,此时唐森看起来,就像战神一般,霸气威猛。

    这铠甲并不是仅仅好看而已,在战场上也是防御利器。甲身是玄铜打造,不仅防御惊人,而且玄铜对魔力也有一定抗性。胸口一个威武的狮头,关节处锁甲连接,并不妨碍活动。

    能穿着这样铠甲的人,自身实力必定强大,穿上这身铠甲就算在战场上很显眼,但暗箭什么的也产生不了什么威胁了。

    只不过对于唐森来说,以他现在的实力,肯定不可能穿着这铠甲战斗。因为实在是太重了。要是给光耀武士,驾驭这套铠甲肯定没有问题。但唐森还没有这样的实力。这假假也有二百斤了吧。他现在穿着做一般动作还没问题,但要是战斗,那肯定会大大降低灵活性。

    无奈,等级太低,空有极品装备却只能拿来好看。

    这套行头是克里夫送给唐森的。虽然他知道他现在还不能发挥铠甲最大的用处,但穿起来抖抖威风还是可以的。而且他知道既然唐森立志在武道方面有所建树,这套铠甲也能为他树立一个目标。

    唐森的印象中,这套铠甲起码价值五十金币!

    这个世界一百个铜币换一个银币,一百银币换一个金币。唐森非常粗略地算了一下,一个银币的购买力差不多相当于前世一百块吧。

    所以唐森在纠结,之后是把铠甲卖了呢,还是卖了呢,还是卖了呢?

    要知道他当了三年兵,一年军饷也才八十个银币,三年下来,他的总资产也不过一两个金币而已。

    不过,要卖也得过了今天,因为他今天得穿着最好的行头,皇帝要给他授予骑士爵位。

    于是他骑着高头大马,与身穿铠甲同样威武的克里夫一起,在无数路人的注目下,驶向皇宫。

    皇宫大殿,高大宽阔,两旁金甲武士相对而立,不着头盔,眼睛目不斜视,十字大剑抵在地面,双手搭在剑柄之上。

    远处台阶之上,一个中年男人戴着皇冠歪坐在宝座里,他一手扶着把手,一手握拳抵着下巴。

    唐森和克里夫一同往里走着,身上铠甲微微作响。

    他很想伸出意识探试一下这些侍卫的实力,但却不敢真这么做。

    自己去试探,对方肯定察觉,在皇宫大殿做出这种行为,他们认定了你是图谋不轨,当场格杀,你都没地儿说理去。

    走到台阶之下,两人身体向前微躬,右手抚住心口。

    “陛下!”

    克里夫教过了唐森宫廷礼仪,唐森十分庆幸不用下跪磕头什么的,而且和皇帝说话,不仅可以平视,你还得看着他的眼睛,才能显示出尊重。事实上,和任何人说话,看着对方眼睛才会被认为是有礼貌的行为。

    “嗯!”皇帝应了一声,站起身走到台阶之下,打量了一下唐森。

    身材修长,有铠甲的衬托,更是看起来十分强健;左腰上系着一柄匕首,头盔抱在旁边;右边系着两把剑,右手轻按在一把上面。

    然后是这脸,嗯,挺好记!

    “司马?唐森,你是谁的儿子?”

    “陛下,我是农夫乔治之子。”

    说出自己父亲的身份,是这个世界的自报家门方式,不管你爹是不是李刚,都是如此。如果你自己不说,有些人还会追着问。

    “你脸上和脖子上的伤痕,是在战斗中留下的?”

    “是!”

    “那你说说是怎么受的伤。”皇帝对此很感兴趣。

    于是唐森就把两次受伤的经过说了出来,只不过把后面灵魂出窍那个环节省去了。

    说话间,他也看清了这位皇帝的样子。

    五十多岁的样子,皇冠之下露出夹着白丝的金色头发,他的脸其实也是大众脸,墨绿色的眼睛。红色的绒质斗篷遮住了部分身体,看不到他的手。

    皇帝饶有兴趣地听着唐森讲述,听到他发现敌人偷袭以及掩护士兵撤退那两场战斗时,眉毛时不时扬起,眼睛里闪烁着微微的神采。

    “嗯,你不错,是个勇敢的武士!”

    皇帝说完招了招手,一个侍卫便捧着着一个长托盘走上前来,托盘之上,是一把双刃阔剑。

    皇帝将剑拿到手中,唐森见状,便单膝跪下,脑袋微垂。

    皇帝站到唐森对面,将剑平放到唐森右肩上,然后大声说道:

    “我,亨利?罗宾,亨利?卢瑟之子,神圣盖亚帝国皇帝,授予司马?唐森,骑士封号!”

    “谢陛下!”然后唐森从皇帝手中接过一份精致的皮质文书。

    还有证书,不知道这世界有没有办假证儿的……

    唐森心里一笑,然后站起身来。

    侍卫捧着托盘就要退下。

    “等等,”皇帝招了招手,又拿起阔刃剑,在手中比划两下,然后扔向唐森。

    “给你了!”说完叉着腰走上台阶。

    唐森一把接过剑,快速看了一眼。

    好剑!剑刃锋利十足,剑身差不多四指宽,一米有余,上有血槽,一看就知道是上好玄铁打造。最主要的还是剑柄上面美观地嵌有几粒魔法宝石,可以增强武技的效果。

    这样一把剑,起码值个一二十个金币吧。

    唐森心中喜洋洋,但面上还是表现地庄重肃穆的样子,他向前躬了下身子,仍旧说道:“谢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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