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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六十八章 张武见闻

    余志大喜,莫非,那老婆子死掉了?

    但是,棺材散去之后,余志却没有看见杨婆婆的尸体。余志皱着眉头,心道:这些黑龙级别的金龙门修士,果然不凡。这都没炸死他们!还让他们都跑了。哎。

    罢了,罢了,能打跑他们已是不易,趁着没人拦截自己,赶紧跑路吧。

    最倒霉的,要数陆氏姐妹,她们的尸体裸露在大坑边缘,**已被炸得破破烂烂的,身边丢了一大堆的破烂灵器。余志走到她们身边的时候,掌中乾坤有提示:是否收集聪明人的大脑?

    收!

    这是余志这一战唯一的收获了,两颗聪明人的大脑!

    这回,余志手里有了六颗聪明人的大脑了,离提升约德尔人的级别又进了一步。

    战场上,没有什么好看的,这里还是西秦帝国境内,赶紧跑路吧!

    余志正要自杀逃亡,突然,他看到了一丝耀眼的亮光。低头看时,却是那陆氏姐妹死亡的地方,有什么东西在发亮。

    余志走过去,扒开陆氏姐妹的尸体,看到了一颗硕大的宝珠。

    余志经验不丰富,不知道这是什么。但是,能在千万斤级的诛仙坛爆炸中留存下来的,应该都是宝物,收了!

    把宝珠装进木箱子,收进掌中乾坤,余志再一次狂奔逃亡。

    这次,余志不得不一边逃亡,一边制造替身符了,因为他手里的替身符数量,不多了,只有七十七张。诛仙坛也不多了,百万斤级的诛仙坛只有五十三个,千万斤级的诛仙坛,只剩一个了。

    必须补充这些必备的物资了。诛仙坛不慌,替身符是必须制造了!

    一路狂奔,距离边境线还有一千多里,一百张替身符,就够了。不过,余志还得为自己多准备一些备用的替身符,所以,余志一共制造了一百张替身符,即使余志逃到边境之后,身上还剩下七十多张替身符,勉强够用了。

    一直以来,余志的替身符储备数量就没有低于一百张,这是第一次替身符的储备数量如此低,这让余志感到很危险。

    还好,金龙门的修士,似乎被余志的千万斤级诛仙坛吓住了。余志一路奔逃,直到边境,也没有金龙门的修士追击。

    冲出西秦帝国的边境,余志还是不敢放松,一路狂奔,一直逃到刘国的边境城市张武城,方才停下来,休整。

    没办法,即便要逃亡,也要有战略物资储备。更何况,余志已经逃亡了一夜零半天了,一直在紧张的逃亡,也没有吃喝睡觉,人已经很疲惫了。

    张武城,地处刘国边陲,山高林密,民风彪悍。

    余志进城,城门口的士兵还收了一块银子的贿赂。金银什么的,余志不在乎。随他去吧。余志只想在这人多地方,好好的休息休息。

    张武城里,人来人往,很热闹。整个城市还没有标准城池大,但里面已经挤满了数十万人口,是刘国西北的一个大城市。南来北往的货物,都在这里集合,再分散到各个地方。商人们就通过这种方式,赚取暴利。

    人多就好,想那金龙门的修士,也不敢在人多的地方大开杀戒。

    余志走进客栈,客栈很有西北风气,名为骆驼客栈。

    现在正是中午,客栈里没有多少人,大多数的商旅此刻正在赶路中。但是,余志进去的时候,还是在客栈里看到了十几个闲汉,正在喝酒划拳,好不热闹。

    余志没有时间去看他们,直接要了一间上房,点了一些酒菜,就朝着自己的房间走去。

    不过,余志还是听到了闲汉们的一些议论。

    “听说,咱刘国终于统一了,最后的胜利者是明月公主!天知道,她一个女子,如何战胜了桂王!”

    “嘿嘿,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咱明月公主嫁给了一位强大的国主,好像叫南蛮国主!这南蛮国主手握百万雄兵,焉能不胜?”

    “老陈,你记错了吧,是南国国主。”

    “管他是南蛮还是南国,反正那国主手下的蛮兵,个个都身高一丈,手持开山巨斧,能口吐火龙!你说,有这样一支蛮兵,一统中原都不是梦!”

    “哎,只是不知道我们张武城的张城主,如今作何打算?原来咱们跟着桂王,现在桂王倒了,我们怎么办?”

    “不是已经降了明月公主了吗?”

    “那只是表面上的而已,你小子不懂政治。”

    余志摇头笑笑,刘国统一的风暴,终于吹到这边陲小城了么。

    不管如何,哥哥我总算是做对了一件事,解救了刘国百姓,让他们不再遭受刀兵之苦。

    余志进了房,吃完饭,躺下休息。虽然很想睡,但是脑海中总是浮现出和金龙门修士战斗的场面,难以入睡。

    没办法,余志喝了十几壶酒,现在身体素质好了,喝了这么多,才略微有点醉意,躺在床上和衣而眠。

    一觉睡到夜幕低垂时分,街道上传来阵阵吵闹声,将余志吵醒。

    余志揉着睡意迷蒙的双眼,来到大厅,只看到客栈大门紧闭。上百客商正慌忙的朝着自己的房间跑去,有的旅客甚至还拖儿带女的。只有那十几个闲汉还在,笑呵呵的跑到客栈的窗户边上,看热闹。

    “快看,山神又要娶小妾啦!”

    “哎,也不知哪家的小妞又要倒霉了。”

    “你怕什么,你有家人吗?”

    “要是我是山神就好了,十天半个月的就能换个老婆爽一爽,哈哈!”

    “去你的!没良心的痞子!”

    “不做山神,做神使也不错,能揩揩油,山神不要的货色,神使也能爽一下。哈哈”

    “小李,你靠窗户这么近干什么,危险?”

    “为什么?”

    “山神喜欢童女,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万一哪一天山神的口味变了,喜欢童男的话,小李,你就危险啦!哈哈哈!还不离窗口远些!”

    “你个混球!你他妈的才是童男!”

    “哈哈哈哈哈……”

    余志听得眉头紧皱,这里,还有山神娶妾的传统?难道哥哥我还要扮演一次西门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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