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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安静的夜晚

    月亮已经升到了中天,幽静的小木屋内,隐约透出温馨的烛光。

    干净的木桌上,摆了四个菜,一碟酱牛肉,一份紫菜汤,一个水果沙拉拼盘,还有一大盘热气腾腾的番茄炒蛋。

    这是一顿很丰盛的晚餐。

    雷风本不打算搞得这么丰盛,但沈晓雨坚持说这是为了庆祝劫后余生,必须要丰盛一些。雷风拗不过她,只好听从安排。

    碗勺一拿上来,雷风就迫不及待地剜了一口浓嘟嘟的番茄汤汁含在嘴里。

    他曾听人说过,番茄炒蛋这道简单的家常菜实际上非常考验人的厨艺。尤其是其中的番茄汁,必须要做到甜而不腻,鲜咸中微透些许酸意,方才是上品。

    雷风深吸了一口气,口中的番茄汤汁浓稠软糯,酸甜可口,是上品中的上品。

    他不舍地咽了下去,赞不绝口:“好吃!晓雨,我真没想到你还有这种手艺。”

    所有的菜全是沈晓雨一个人做的。雷风虽然**,但平时基本都是牛肉板面、肉夹馍凑活一顿是一顿,哪里会做什么饭。

    对于沈晓雨的厨艺,他非常意外,没想到这种大家族的女孩会在这方面有所擅长。

    沈晓雨听到雷风夸她,害羞地笑了,低声说道:“平时闲着的时候,随便学的。既然你喜欢吃,那以后我天天给你做吧。”

    烛光的掩映下,沈晓雨越发显得美丽动人。雷风听着这暖人的话语,情不自禁地握住了她的小手。

    沈晓雨微微挣扎了一下,却没有拒绝,只是娇嗔道:“快吃饭吧。时间不早了,吃完饭早点休息。”

    “早点休息?”雷风有些疑惑地看着她。

    沈晓雨更加害羞了。

    实际上,话一出口,她就有些后悔了。

    这本是一句极普通的话,但在这个时候说出来,似乎多了点别的味道。

    “早点休息”——难道说她已经急不可耐了?

    沈晓雨无奈地摇头,心想:“照这个形势下去,这顿饭非得吃到床上不可。”

    为了阻止雷风继续胡思乱想,她轻巧地抽回了被握的小手,用命令的口吻说道:“专心吃饭!”

    “哦……”雷风不敢再瞎想,连忙埋头扒起饭来。

    ……

    终于熬到了睡觉。

    雷风看着松软整洁的床铺,费解地挠了挠头,疑惑地问沈晓雨:“你睡哪?”

    “床。”沈晓雨害羞地说道。

    “那我呢?”

    “床……”声音小的犹如蚊子叫,再看沈晓雨的脸,已经跟炒熟的番茄没啥区别。

    “这……”雷风有些不好意思了,“不太好吧……”

    不得不说雷风是个深受传统教育“毒害”的好青年,在他心里,总觉得婚前睡在一起是不道德的行为。

    沈晓雨心里已经乐开了花:“我的风哥哥啊,你可真是个好孩子哦。”

    但是乐归乐,觉还是要睡的。

    只见她不再逗雷风,而是恢复了正常脸色和语气,甜甜地说道:“没什么不好啦。睡觉而已。”

    沈晓雨只是一个单纯的小姑娘。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

    “不……不,我还是睡地板吧。”雷风很真诚地推辞着。

    雷风只是一个传统的好青年,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

    “真的?”沈晓雨斜眼撇着雷风,追问道:“你确定?”

    “我……”

    雷风还是暴露出了纠结,一个男人在这种时刻难以控制的纠结。

    “睡地板还是睡床,最后一次机会。”沈晓雨眼角满是坏笑。

    “我……”

    这个选择确实不太容易。

    不对,是太不容易!

    ……

    清冷的月光透过窗棂照进了小木屋。

    沈晓雨睡在床上。

    雷风也睡在床上。

    两人穿的是贴身的内衣,盖的是粗麻编织的薄被。

    一切都很完整,什么都没有发生。

    但是根据经验,出现这种场景一般只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还未开始,第二种是已经结束。

    现在的情形,明显是前者。

    听着屋外密林间传来的飒飒风声,雷风突然觉得有些冷。

    “晓雨,你……冷吗?”雷风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

    “我再拿床被子给你吧。”雷风提出了解决办法。

    “不……”

    “那怎么办?”雷风疑惑地问道。

    屋里瞬间静得落针可闻。

    角落里传来吱吱的细小响动,似乎是两只小老鼠在甜蜜地打架;屋后阵阵鸣叫透过木墙隐约传了进来,似乎是公蛐蛐在摩擦着母蛐蛐的翅膀;远处的田野中,更是能听到雌性野猫欢唱的喵声,似乎正到了兴头上。

    突然,沈晓雨一个轻巧的翻身,如同一只淘气的小猫,压在了雷风的身上!

    她温热的嘴唇距离雷风只有不到3厘米。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雷风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扑通扑通,他的血压在急速飙升。

    透过单薄的贴身睡衣,他清楚地感受到压在胸前那丰满的两团。

    闻着沈晓雨散发出的宛若兰花般的淡淡体香,雷风沉寂的小刀不自觉变得长大起来。

    “晓雨,我……”雷风刚想说什么,厚实的嘴唇就被堵住了。

    堵住他的是薄薄的两片樱唇!

    感受着嘴唇上传来的香甜湿滑,雷风血脉贲张。

    他用手紧紧地将沈晓雨抱在了怀中。

    这一刻,语言已经成了多余!

    就在这样一个月色如水的美丽夜晚,雷风终于和他心爱的女子得到了灵魂的升华。

    良久,世界归于安静。

    沈晓雨扣着雷风厚实的大手,回味地咬着嘴唇,在他耳边轻声低语道:“风哥哥,我们结婚吧。”

    月色皎洁,沈晓雨美丽的秀发如同瀑布般倾泻在雷风枕边。轻抚着那柔顺的乌黑秀发,雷风当然不会犹豫。

    “恩!明天!”

    ……

    清晨的阳光充满了蓬勃的朝气。

    雷风脚步轻快。

    他正在向北方行进。他已经从路人口中打听清楚,想要正式结为夫妻的话,必须在北方的圣恩教堂中登记,在主教的见证下完成婚礼。

    所谓入乡随俗,既然有这种习俗,那雷风自然会选择遵从,他希望能和沈晓雨平静的生活在这里,当然不想成为人们眼中的异类。

    但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雷风从圣恩大教堂离开的时候,脚步明显变得沉重起来。

    他拖着疲惫的身体,缓缓移动在珀斯小镇的街道上。

    圣恩大主教机械的不带一丝感情的声音回荡在他的耳边:“你们互有爱彼此的心,那就应该遵从神的旨意,将这份爱播撒到世界万物。伟大的圣主阿卡利尔,用您那圣洁的光辉净化世人丑恶的灵魂吧。……”

    这段让人昏昏欲睡的废话不是关键,关键是最后一句。

    “你必须进献三万魔晶,作为圣主的神赐材料。”

    “三万魔晶啊!”雷风已经来到了珀斯小镇的广场上,看着周围忙碌的人们,他苦笑着摇了摇头,“看来这事没这么容易啊!”

    其实反过来想,像结婚这种一般人一辈子只有一次的事情,怎么会很容易呢?

    雷风不甘心等得太久,但他又没有别的好办法。

    最后,他不得不将希望放在了储物空间的珠宝上。

    “看来我又得去拍卖了。”没钱寸步难行,他现在真切地体会到了。

    只见他缓缓走进了旁边的驿站。

    在这里,他可以租一辆马车前往洛特城。

    但是很快,他就从驿站走了出来,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

    因为根据驿站里人们的描述,从这里到洛特城最起码要用一个月的时间。

    “竟然这么远。”雷风有些泄气。一个月的时间,他必定不能将沈晓雨留在这里,独自出发;而携带着沈晓雨,一起遭受连续一个月的舟车劳顿之苦,也是他不愿看到的。

    可是在这珀斯小镇,他想不到任何快速赚钱的办法,只能打这堆宝藏的主意。

    不知不觉,雷风已经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该怎么办呢?”他寻思着。

    就在这时,雷风突然发现不远处的铁匠铺门口,里外三层,围了一大堆人。

    而且他隐约还能听到阵阵叫骂声。

    “怎么回事?”他好奇地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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