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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七章 幸福是什么

    第四百二十七章  幸福是什么

    那名男子正是当日在四国宴上见过的男子,凤嬅叫他小三儿。其实小三儿本名为玉三郎,是凤嬅的结发夫郎,小三儿是凤嬅为他娶的昵称。当凤嬅将这件事得意洋洋的跟她说时,她只觉得满脑黑线。

    她差点以为这小三儿是凤嬅的第三个侍郎呢,这个三字,就是数位编号。

    四国宴散去后,萧宛瑶还替凤嬅开药的时候,他还偷偷的要了一方补身子的药,想要乘着这次于凤嬅远行要个孩子。

    这种事,萧宛瑶不能私自做主,于是看向凤嬅。

    凤嬅遥遥的冲她微微点头,用口型说道:“给。”

    事实这凤嬅看似大大咧咧,实则心细如尘,她似乎早已明了他的想法。

    在凤国,女子应允为男子添丁,便是极大的恩惠。就如同沧国,有孩子的皇妃则个个扬眉吐气,没有孩子的往往晚景凄凉,无枝可依。

    若是这个小三儿,真的可以有自己的子嗣,那么他以后的日子必然会一帆风顺。

    此刻,那小三轻轻的别过头,不去看萧宛瑶。一张白皙的俏脸,比凤嬅的大红衣裳还要艳丽,那眼里,尽是羞怯。

    凤嬅哈哈一笑,对绿柳道:“我们家小三儿可不是你们沧国的老爷们,纯的很呢!我还没说你们家小姐轻薄了我们家小三儿,你反而还怀疑我们家小三轻薄你家小姐。”

    萧宛瑶看了一眼那男子含羞带臊的眉眼,真的好像自己轻薄了他一般。

    只能说这凤国的男子,比起沧国的女子更加小家碧玉。

    将凤嬅和小三迎进屋内,自己站到屏风背后整理干净,走了出来。

    “玉玉,赶快给我讲讲昨天狩猎场究竟发生了何事?听说有王熊暴乱,是不是真的,本来以为是无聊之极的宴会,我就没有去的说!还听说,你最后身临险境,究竟是什么情况啊,快说说……”

    凤嬅一副兴趣浓厚的样子,一股脑的坐在了萧宛瑶对面的位子上,想要听她说个明白。

    正倒茶回来的绿柳,听见凤嬅说到身临险境,气就不大一处来。她兴致直,口又快,将茶杯端到凤嬅面前后便说道:“什么身临险境,还不是三小姐推了我们家小姐一把。”

    “三小姐?那个三小姐。”

    凤嬅结果绿柳递来的茶,刚刚掀开茶盖,就嗅到满满的玫瑰香。泛着微微红色的茶水,饮下一口唇齿留香。

    绿柳听见凤嬅问道,就回答道:“就是将军府的三小姐啊,是我们小姐的姐姐。她可坏了,总是欺负我们家小姐。”

    她一早就觉得这凤皇女格外亲切,在四国宴上还帮着自家小姐说话,没由来在她面前就特别自然。跟着萧宛瑶时间久了,胆子也大多了。

    于是她代替萧宛瑶,将狩猎会上的所有事情都说了。当然,省却了自家小姐暗自恶整徐家小姐的事情,只说她突发病症。

    说道白菁,凤嬅有了点印象,就是那个长的像朵牡丹花一般,却没什么气质神韵的女子。在四国宴上,就是她将萧宛瑶推上了舞台。好像还是沧国的帝都双姝,这眼光?难道这沧国的男儿,尽是耳聋瞎眼神昏之辈吗?

    其实但是那个情况,谁都清楚,那白菁只是想要拉萧宛瑶下水。

    这王熊事件,已经不能算是欺负了,根本就是谋杀。

    “有此姐姐,不知该说幸还是不幸。”

    凤嬅摇头,刻意摆出一副非常高深的模样。

    萧宛瑶听见她如是说,不由挑眉:“好,我可没看出好在哪里。”

    “乱世出英雄,你在逆境中生长,当然比一般人更加坚韧。也许没有那些挫折,你也只是这沧国一个没趣的官家小姐。”凤嬅扬了扬手中的茶,继续道:“玉玉,你这里的茶水都比别的地方好喝。”

    她说的没错。

    若不是白薇在将军府里饱受不公平待遇,最后还被逼的跳下假山而亡,那么她就不会来到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的白薇,依然是一个躲在荷苑,默默无闻唯唯诺诺的四小姐。

    这些话自己知道就可以了,于是岔开话题说道:“你这次来将军府就只是为了来看病。”

    凤嬅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看了小三儿一眼:“其实,自从你上次为小三儿配了一记药吃了以后,小三儿在那些方面已经好很多了,而且不会消瘦憔悴。我在想,有没有什么适合所有男子吃的这种宝药,我想带一些回宫。你知道,我的夫郎比较多。”

    萧宛瑶:“……”

    绿柳遮住眼睛往后退了一大步,就好像听见了什么可怕的话语,还惊叫一声:“呀!”

    她怎么能说这些呢?

    叫完以后,连忙去捂住萧宛瑶的耳朵,自家小姐可是没有出阁的大姑娘,怎么能听这些话!

    就连小三儿,也是一脸娇嗔的看着凤嬅,好像在怪凤嬅为什么当着他的面,说这些话。

    萧宛瑶扒开绿柳捏的她耳朵疼的小手,往日万分给力的大脑竟然有些当机。

    宝药?

    萧宛瑶脑袋有些疼,她想不通,凤嬅竟然将她当做卖没有副作用增加男子床上能力的药的药商了。

    萧宛瑶轻出一口气,一脸无奈的说道:“凤皇女,我真的不是卖宝药的。要想完全没有副作用,这药真的要因人而异!但是,若是凤皇女真的需要,你可以帮诸位夫郎的情况告诉我,我可以帮你研究研究。”

    什么是幸福。

    从我记事那日开始,我便觉得能吃饱就是幸福。

    那一年,我大概十岁。

    说是大概,因为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年龄。以前的记忆不知为何,都不存在了,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为何会独自一个人倒在一条偏僻的小巷子里。当我走在街头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只有一个人。那时候,有过一个好心人捡到我照料了些日子,但是他们有了孩子以后,便毅然决然的抛弃了我。

    我被丢掉的时候,还是没能够想起自己的名字。

    其实我不怪他们,我亲生父母都可以抛弃我,那么他们会抛弃我实数正常。相反,我还很感谢他们,若不是那些日子的照料,我甚至可能活不到现在。

    转眼,便一个人在大街上游荡了五年。

    萧索的长街,耀眼的霓虹,都跟我没什么关系。艰难的走在平坦的水泥路上,只为找寻一席安生之所。

    我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父母是谁,我总是游走在各个大街小巷,需找别人抛下的一点残羹剩菜。路过的人都会用异样的眼神看我,或轻蔑,或戏谑,或者是同情,但是却没有让我生出任何感觉。

    在这样暗无天日的地方,我只有一个信念。

    那边是——活着!

    那一日,我运气很好,遇上了一家打烊的面包店,他们正准备将卖剩下的处理掉。剩下的也只是些快要过期,或者用不上的面包片,但那也足够我一顿餍足。那家店的店长是个肚子滚圆的胖子,经常在没人看见的时候偷偷抽烟,每次看见美丽的姑娘经过面包店的时候,一双眼睛总是不规矩的乱看。

    他看见我满眼渴望的看着面包,满眼轻蔑的说道:“想吃?只要将我的皮鞋擦干净,我便将剩下的面包都给你。”

    他的态度嚣张的让人恶心,我却没有办法拒绝。

    我已经一整天都没有找到东西吃了,在这个寒冷的冬季,衣着单薄的我很可能就这样沉睡过去。

    淡淡的看了他一眼,便依言替他擦起了鞋子,用我的衣袖。

    其实,他的皮鞋一点都不脏,甚至比我的衣袖还要干净。他如此做,只不过为了羞辱我,为了显示他高我无数等。

    他叼着烟,倨傲的看着我,在我小心翼翼擦拭鞋子的时候,将烟头狠狠的摁在了我的肩膀上。衣服不厚,烟头的灼热很快穿到了我身上,我痛的挺住了手,却不敢看他。

    怕我愤怒的眼睛被他看见,怕他不肯讲那带剩下的面包给我。

    “晦气,小兔崽子看你把我的新鞋都抹脏了,呸。”

    胖子厌恶的看了我一眼,轻啐一口吐沫,又看了看皮鞋,转身就要走。

    我不在乎他弄坏了我仅有的过冬衣衫,也不在乎他骂我小兔崽子,但是不能不在乎关乎我性命的食物:“说好的面包呢?”

    男子一脸凶狠的恶笑,指了指自己的皮鞋:“就擦成这样你还想要面包?行,我给你!”说罢,他一扬手将那塑胶袋抛出很远。

    灰黑色的面包袋,在这样暗沉的夜里原本是不容易让人看见的。而我却觉得那袋子会发光,那优美的抛物线条,甚至比天上的流星更好看!

    我急忙追了过去,就如同离弦的箭一般,真不知道,我饿着肚子都还能有这样快的速度。急切的撕开塑料袋,就开始大嚼特嚼。

    味道是什么,那个时候我根本没有去体会过,因为不管吃什么,我都会觉得美味。因为只要能够吃饱,就够了。

    黑暗中,无数眼睛却投了过来。

    这个城市里,落魄的人当然不止我一个。那些游走在大街小巷,穿着破烂的人,无处不见。尽管我死死的包住手中的塑料袋,却任然没有保住它。

    他们都是有组织的,经常围在一起讨生活。中间的那个穿的虽然破烂却也是最厚实便是老大,他体型健硕,跟他打架一准吃亏,所以弄到了好吃的基本都是他的。

    接下来,便是一阵拳打脚踢,就为了让我交出手中的那一袋干面包。冬天一到,大家都不好过,以为天气冷了,所以需要消耗更多的热量,肚子就会饿的更快。

    最终我被打的遍体鳞伤,嘴里还不忘尽可能的多吃一些,那包在嘴里的食物,隐隐透出血腥的气息,我知道,那都是我的血。

    在那些人离去以后,我仰躺着,看向星空,嘴里还不忘咀嚼着我用伤痛换来的最后的食物。

    这次,伤的有些重。

    天,好冷。

    嘴边,一直冒着白气。我尽量的闭住嘴巴,希望可以留住这些白气,不忍心看着体内的温度就顺着这些气体慢慢流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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