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生了
当余诗华再次醒过来时,她的心情是沉重的,这意味着她又要接受无休止的谩骂,以及无数人的鄙夷。〖就来读 www.9laidu.org〗
她躺在床上,没有睁开眼睛,因为她怕,她现在甚至害怕阳光,害怕外界的所有东西。
“余诗华,吃饭了---”一声嘹亮的喊叫,让她不得不睁开了双眼,因为比起周围的环境,她更害怕这个让她吃饭的大妈。
仅仅是想一想,她便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哪怕这是炎热的六月。
“余诗华,你又在给老娘装死是不是真以为你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千金小姐,还要老娘给你喂饭不成?”来人是个天生的大嗓门,一身黑的反光的衣服勾勒出她的肥膘,满脸横肉更暴露出她的凶相。
余诗华赶紧从床上爬起来,双脚之间的铁链声提醒着她,这里是‘青椆乡精神病院’,至于前来叫她吃饭的人,正是这里的院长兼大夫兼厨娘兼护士。
她从凶悍院长的身边穿过时,那院长脚一台,踩住了她的脚链,余诗华本就十分瘦弱的身体扑倒在地。
“起来了就来吃饭,晚了就连饭也没了。”院长跨过她走了,留下一句话。
她看着自己黄中透黑的双手,还有长的已经变形变软的指甲,以及其中的黑泥,心中比害怕更多的是懊悔。
她没有精神病,她只是轻微的抑郁症,她只是对事件到来的最基本的害怕之情---
但是,从她把那个女人推下楼的那一刻,以及最后楼下的死亡线和擦不干净的鲜血进入她的视野时,她害怕了,很怕很怕。
她杀人了---
因为她的家族有遗传性精神病史,所以,没有死刑---可是,她的哥哥,她的丈夫,亲手把她送到了这里,据说是自己爸妈住过的地方。因为她是一个精神病,她杀人不犯法,他们便要这么惩罚自己。
那时,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哥哥,也喜欢那个女人,被自己推下去的女人。那个女人叫谈清浅,是娱乐圈的宠儿,拥有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卖的一手好萌装的一手好纯,是国民女神。第一部电影就一炮打响,让全国人民记住了这位清纯的过分的女神。
只有她知道,那个女人喜欢她的丈夫,影帝安平林。哥哥继承爸妈的遗产,打理自家娱乐公司事物,不过几年便在娱乐圈混的风生水起。在遇到那个女人前,一切都是好好地,自己是富家千金,有个宠爱自己的哥哥,最后在自己刁蛮任性无理取闹之下,嫁得了自己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安平林。
丈夫不喜欢自己,她一直都知道。他的演技那么好,大荧幕上的他是那么的温柔多情,可是他对自己的妻子却连一个正脸都不愿意给,在家里宛如陌生人,即使---在床上也一样。
五年的婚姻生活,她不求得到他的心,但是,她也不许别人得到他的心。自己不知在多少场合给那个女人难堪,回家是不可避免的打架,但是她被宠坏了的性子就是这样,我得不到的,你们谁也别想得到!
在他三十岁的生日宴会上,她做出了自己最想做也是最不敢做的事情,把那个女人推下去了---
要是知道自己的后来十年会在这里度过,她还不杀那个女人了,也不嫁那个全宇宙最温柔的男人了!
每次只有这样想着,心里才会舒坦一点,多么、多么的想回到过去啊!
眼前、眼前那是什么?亮晶晶的,她忍不住用苍老的手去试图挡住那刺眼的强光,眼神不住的眨啊眨,她已经学会在危难的时候做出最基本的应激反应。
当余诗华把手放下来时,她感觉周围的气氛怪怪的,这种似乎安静但是又如芒在背的感觉是要闹哪样!大爷您不是在练什么‘我用眼神杀死你’吧?
“既然醒了就别装睡!”耳边是男子磁性的声音,她听了忽然想要流泪,这、这是安平林的声音,她以前在电视上听过无数遍的,只是因为,结了婚后这个男人那层温润的外衣便脱去了,剩下的只有冷漠。
安平林看着余诗华爬满泪珠的小脸,心里也是一阵自责,自己,这不会说的太过了吧但是一想到谈清浅被当众泼了红酒,这个女人简直一丝面子都不给清浅留,他便气不打一处来。所幸他还是很有绅士风度的没有打人,只不过呵斥了她几句啊!?她不是一向很厚脸皮的吗?今日怎么脆弱?
“我和清浅没什么,她是个很有潜力的后辈,不过是公司要我提携她一下,你的大小姐脾气真得改改了。”安平林的声音瞬间降了几个调,后面已经转为无奈的语气,他、他真的不会哄女人啊!
余诗华瞪大眼睛看着他,她觉得这保证是自己在做梦!她也曾幻想哥哥或者丈夫会去精神病院看自己,或者是哥哥气消了,就会接自己回家,但是,足足等了十年啊!没有任何音讯,她的心早已冷了,乖乖的在精神病院烧水煮饭。当自己逃跑几次不成功之后,那个院长还用铁链锁住了自己的双脚,断绝了自己的最后一丝希望。
真没想到,真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见到他,他还会用这种语气对自己说话。
“怎么了本来就是你的错误啊,最近几天要么好好在家呆着,要么就去找你哥哥,别到处乱跑。这件事我让经纪人和清浅谈一下,道个歉,希望明天的报纸上不要铺天盖地的轰炸就行了。”安平林看到余诗华居然露出了这么可爱的表情,情不自禁的蹲下轻抚她的眉眼,毕竟已经结婚一年了,同床共枕一年了,要说没有一点感情,打死他都不信的。
余诗华已经不知道该做什么反映了,亦或是不知什么样的反应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她的心已经老了,已经千疮百孔到不知把以前那个骄横的自己丢到哪里去了。
“我抱你进去休息,这几天我还要拍戏,顾不上你,在家里不要出门,吃饭时我会回来。”安平林说着,就抱起了依旧是一身妖娆的酒红色礼服的余诗华,把她轻柔的放在属于两人的大床上,再替她脱掉鞋子,把空调的温度调到二十五摄氏度,拉上窗帘,出了门。
余诗华的脑子在飞速的运转,可是她这个草包实在想不出什么来。掐自己,疼的,这不是梦!仿佛在精神病院的那几年是自己的胡思乱想,在看看自己的手,被养的白白嫩嫩,指甲虽是长,但是那是故意留长的,为的是涂上最美丽的指甲油。
房间里的摆设很是温暖,蜜色的窗帘,水晶吊灯,以及一墙的两人的合影。
那么,这个情况是---自己重生了!?
余诗华的心突突的跳了起来,这也就是意味着,自己不用去过那悲惨的生活了!每天都吃不饱饭还要挨打,她想想都浑身发抖。
确定了这个激动人心的消息之后,她开始找手机,先确定现在的时间---距离自己推下去那个女人还有多久。
废话,自己泼了那个女人那么多次红酒,怎么记得住嘛!依据这个来评定时间,太不靠谱了。
手机---果然在自己习惯性放的第三个抽屉里,她满怀激动的按下中间的键,“叮”手机亮的声音吓了她一跳,差点把手机扔出去。
不过她清清楚楚的看到,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这意味着自己才结婚一年,还没有和哥哥丈夫为了一个谈清浅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
罢了罢了,见惯了事态的炎凉,她对亲情爱情都不抱什么希望了。恐怕,自己的丈夫,此时正在谈清浅身边,温声细语的安慰吧!
她虽然很迷恋软软的大床,可是毕竟住惯了只铺着一层棉絮的硬板床,这床睡起来倒是有点不舒服了。
自己五年都没有怀上那人的孩子,其中的原因自己也不想去想,离婚,或许才是正道。
余诗华翻着自己的手机,浏览电话本里存着的一个个姓名,回忆自己与他们的关系。最后,只能无奈的叹息,除了里面存着的【老公经纪人】【老公助理一】【老公助理二】……剩下的就是【韩记者】【刘私家侦探】……那些单纯的人名,自己竟是一个也想不起来。
果然,自己还是不适合这种上层社会的交流啊!现在脱离还来得及吗?
百度一下当地律师的电话,要求起稿一份离婚协议书,她便开始看看这陌生又熟悉的家。曾经,这是她一个一个,仔仔细细的按放上去的,大到床和衣柜,小到摆台贴纸,都是她一个人挑的,都是按她喜欢的摆的,那个男人除了住进来之外,没有再提任何意见,没有发表一句赞扬。
房子是哥哥的,自己的一切都是哥哥给的,没有哥哥,自己什么都不是。这是她后来那十年明白过来的真理,可惜自己只会找哥哥要动要西,让哥哥给自己办下的错事擦屁股,只要是个人,一味的只付出却得不到回报,都会倦的吧。
更何况,哥哥才是终极boss。
她躺在床上,没有睁开眼睛,因为她怕,她现在甚至害怕阳光,害怕外界的所有东西。
“余诗华,吃饭了---”一声嘹亮的喊叫,让她不得不睁开了双眼,因为比起周围的环境,她更害怕这个让她吃饭的大妈。
仅仅是想一想,她便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哪怕这是炎热的六月。
“余诗华,你又在给老娘装死是不是真以为你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千金小姐,还要老娘给你喂饭不成?”来人是个天生的大嗓门,一身黑的反光的衣服勾勒出她的肥膘,满脸横肉更暴露出她的凶相。
余诗华赶紧从床上爬起来,双脚之间的铁链声提醒着她,这里是‘青椆乡精神病院’,至于前来叫她吃饭的人,正是这里的院长兼大夫兼厨娘兼护士。
她从凶悍院长的身边穿过时,那院长脚一台,踩住了她的脚链,余诗华本就十分瘦弱的身体扑倒在地。
“起来了就来吃饭,晚了就连饭也没了。”院长跨过她走了,留下一句话。
她看着自己黄中透黑的双手,还有长的已经变形变软的指甲,以及其中的黑泥,心中比害怕更多的是懊悔。
她没有精神病,她只是轻微的抑郁症,她只是对事件到来的最基本的害怕之情---
但是,从她把那个女人推下楼的那一刻,以及最后楼下的死亡线和擦不干净的鲜血进入她的视野时,她害怕了,很怕很怕。
她杀人了---
因为她的家族有遗传性精神病史,所以,没有死刑---可是,她的哥哥,她的丈夫,亲手把她送到了这里,据说是自己爸妈住过的地方。因为她是一个精神病,她杀人不犯法,他们便要这么惩罚自己。
那时,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哥哥,也喜欢那个女人,被自己推下去的女人。那个女人叫谈清浅,是娱乐圈的宠儿,拥有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卖的一手好萌装的一手好纯,是国民女神。第一部电影就一炮打响,让全国人民记住了这位清纯的过分的女神。
只有她知道,那个女人喜欢她的丈夫,影帝安平林。哥哥继承爸妈的遗产,打理自家娱乐公司事物,不过几年便在娱乐圈混的风生水起。在遇到那个女人前,一切都是好好地,自己是富家千金,有个宠爱自己的哥哥,最后在自己刁蛮任性无理取闹之下,嫁得了自己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安平林。
丈夫不喜欢自己,她一直都知道。他的演技那么好,大荧幕上的他是那么的温柔多情,可是他对自己的妻子却连一个正脸都不愿意给,在家里宛如陌生人,即使---在床上也一样。
五年的婚姻生活,她不求得到他的心,但是,她也不许别人得到他的心。自己不知在多少场合给那个女人难堪,回家是不可避免的打架,但是她被宠坏了的性子就是这样,我得不到的,你们谁也别想得到!
在他三十岁的生日宴会上,她做出了自己最想做也是最不敢做的事情,把那个女人推下去了---
要是知道自己的后来十年会在这里度过,她还不杀那个女人了,也不嫁那个全宇宙最温柔的男人了!
每次只有这样想着,心里才会舒坦一点,多么、多么的想回到过去啊!
眼前、眼前那是什么?亮晶晶的,她忍不住用苍老的手去试图挡住那刺眼的强光,眼神不住的眨啊眨,她已经学会在危难的时候做出最基本的应激反应。
当余诗华把手放下来时,她感觉周围的气氛怪怪的,这种似乎安静但是又如芒在背的感觉是要闹哪样!大爷您不是在练什么‘我用眼神杀死你’吧?
“既然醒了就别装睡!”耳边是男子磁性的声音,她听了忽然想要流泪,这、这是安平林的声音,她以前在电视上听过无数遍的,只是因为,结了婚后这个男人那层温润的外衣便脱去了,剩下的只有冷漠。
安平林看着余诗华爬满泪珠的小脸,心里也是一阵自责,自己,这不会说的太过了吧但是一想到谈清浅被当众泼了红酒,这个女人简直一丝面子都不给清浅留,他便气不打一处来。所幸他还是很有绅士风度的没有打人,只不过呵斥了她几句啊!?她不是一向很厚脸皮的吗?今日怎么脆弱?
“我和清浅没什么,她是个很有潜力的后辈,不过是公司要我提携她一下,你的大小姐脾气真得改改了。”安平林的声音瞬间降了几个调,后面已经转为无奈的语气,他、他真的不会哄女人啊!
余诗华瞪大眼睛看着他,她觉得这保证是自己在做梦!她也曾幻想哥哥或者丈夫会去精神病院看自己,或者是哥哥气消了,就会接自己回家,但是,足足等了十年啊!没有任何音讯,她的心早已冷了,乖乖的在精神病院烧水煮饭。当自己逃跑几次不成功之后,那个院长还用铁链锁住了自己的双脚,断绝了自己的最后一丝希望。
真没想到,真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见到他,他还会用这种语气对自己说话。
“怎么了本来就是你的错误啊,最近几天要么好好在家呆着,要么就去找你哥哥,别到处乱跑。这件事我让经纪人和清浅谈一下,道个歉,希望明天的报纸上不要铺天盖地的轰炸就行了。”安平林看到余诗华居然露出了这么可爱的表情,情不自禁的蹲下轻抚她的眉眼,毕竟已经结婚一年了,同床共枕一年了,要说没有一点感情,打死他都不信的。
余诗华已经不知道该做什么反映了,亦或是不知什么样的反应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她的心已经老了,已经千疮百孔到不知把以前那个骄横的自己丢到哪里去了。
“我抱你进去休息,这几天我还要拍戏,顾不上你,在家里不要出门,吃饭时我会回来。”安平林说着,就抱起了依旧是一身妖娆的酒红色礼服的余诗华,把她轻柔的放在属于两人的大床上,再替她脱掉鞋子,把空调的温度调到二十五摄氏度,拉上窗帘,出了门。
余诗华的脑子在飞速的运转,可是她这个草包实在想不出什么来。掐自己,疼的,这不是梦!仿佛在精神病院的那几年是自己的胡思乱想,在看看自己的手,被养的白白嫩嫩,指甲虽是长,但是那是故意留长的,为的是涂上最美丽的指甲油。
房间里的摆设很是温暖,蜜色的窗帘,水晶吊灯,以及一墙的两人的合影。
那么,这个情况是---自己重生了!?
余诗华的心突突的跳了起来,这也就是意味着,自己不用去过那悲惨的生活了!每天都吃不饱饭还要挨打,她想想都浑身发抖。
确定了这个激动人心的消息之后,她开始找手机,先确定现在的时间---距离自己推下去那个女人还有多久。
废话,自己泼了那个女人那么多次红酒,怎么记得住嘛!依据这个来评定时间,太不靠谱了。
手机---果然在自己习惯性放的第三个抽屉里,她满怀激动的按下中间的键,“叮”手机亮的声音吓了她一跳,差点把手机扔出去。
不过她清清楚楚的看到,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这意味着自己才结婚一年,还没有和哥哥丈夫为了一个谈清浅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
罢了罢了,见惯了事态的炎凉,她对亲情爱情都不抱什么希望了。恐怕,自己的丈夫,此时正在谈清浅身边,温声细语的安慰吧!
她虽然很迷恋软软的大床,可是毕竟住惯了只铺着一层棉絮的硬板床,这床睡起来倒是有点不舒服了。
自己五年都没有怀上那人的孩子,其中的原因自己也不想去想,离婚,或许才是正道。
余诗华翻着自己的手机,浏览电话本里存着的一个个姓名,回忆自己与他们的关系。最后,只能无奈的叹息,除了里面存着的【老公经纪人】【老公助理一】【老公助理二】……剩下的就是【韩记者】【刘私家侦探】……那些单纯的人名,自己竟是一个也想不起来。
果然,自己还是不适合这种上层社会的交流啊!现在脱离还来得及吗?
百度一下当地律师的电话,要求起稿一份离婚协议书,她便开始看看这陌生又熟悉的家。曾经,这是她一个一个,仔仔细细的按放上去的,大到床和衣柜,小到摆台贴纸,都是她一个人挑的,都是按她喜欢的摆的,那个男人除了住进来之外,没有再提任何意见,没有发表一句赞扬。
房子是哥哥的,自己的一切都是哥哥给的,没有哥哥,自己什么都不是。这是她后来那十年明白过来的真理,可惜自己只会找哥哥要动要西,让哥哥给自己办下的错事擦屁股,只要是个人,一味的只付出却得不到回报,都会倦的吧。
更何况,哥哥才是终极bo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