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2章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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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又出乎叶承欢的意料,这老头子一向不看好他跟丁香的关系,可又拿这对打不散的野鸳鸯没办法,虽然叶承欢是风云会的大恩人,要是没他风云会早就全盘瓦解也不定,但司马风云对他一向没有好感,没想到今会叫他“叶先生”。
叶承欢点了点头。
“给叶先生看座。”司马风云吩咐一声,立刻便有人搬来椅子请叶承欢坐下。
叶承欢诧异的看了看丁香,丁香则给他个放心的笑意。
司马风云来到大厅中央,深邃的目光从众人身上一一扫过,然后才清声道:“今大家都到齐了,我有些话要。”
大家都正色凝立,认真听着。
司马风云的声调再也不是那么高亢有力,反而透着世事无常的感慨:“咱们大家都是江湖人,可大家有没有想过什么是江湖?
什么是江湖?人即是江湖。
什么是江湖?恩怨即是江湖。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只要有人,就会有恩怨。人之悲哀,就在于江湖。
江湖是美丽的,在深夜的街头独自挥舞着刻着自己名字的剑,像风一样潇洒;江湖是无奈的,看着自己的师友至爱喋血黄沙,为报仇也只能十年面壁。
这就是江湖。
在江湖里,你可以和你的爱侣双剑合璧,共奏一曲“笑傲江湖”。
也可以凭着自己的绝顶聪明,找寻传中的秘籍,练就绝世的武功。或者开山收徒,成为受人景仰的宗师。
也可以打一把自己的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成为传中的孤独剑客。
但我最欣赏的一句话还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听到这儿,很多人都能从司马风云的话中听出凄凉之意,身体里的某根弦不由得一紧,鼻子有些酸涩。
“我司马风云在江湖漂泊了三十年,五十几处刀疤,三个枪眼,旗下帮会二十几个,手下弟兄上千人。
挨过老大的鞭子,黑过老大的钱,杀过自己的兄弟,也被最信任的兄弟出卖过。
想当年拿着一把斧子,一个人砍过一条街的人。也想丧家狗似的被人追杀过。
当年在龙都一手创立黑金会,成为龙都第一大帮派,风光一时无两。
我以为每个人都怕我,只要我愿意,可以让任何人人头落地。
可是后来被人出卖,一夜之间家破人亡,被人从龙都追杀到燕京,一觉醒来原来的一切覆水东流,好像做了场梦。
我用十年时间在燕京闯出一片地,风云会从当初的几个人到现在几十个堂口,上千号兄弟,其中的甘苦就不必了,东山再起绝不是一句空话。
我亲手杀了当年出卖我的兄弟,也差点儿葬送了我女儿的性命,这就叫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都混黑的没有好下场,到现在我很欣慰,起码我还活着,我女儿还活着,诸位也都活着。
三十年来,我几次沉浮,什么桥都走过,什么风浪都见过,什么滋味都尝过,如今我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承蒙各位兄弟看得起我,大家跟了我这么久,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一句‘谢谢’当然不足表达我的感激。我只能人心都是肉长的,兄弟们对我的好处我会永远记得。
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我老了,有心无力,这个世界是年轻人的,我要是还占着这个位子,风云会只能江河日下,大家也不会再有什么前途。
所以,今我想正式宣布,我退出风云会,从今以后,风云会的龙头由聂青接掌!”
这番话出来,众人除了伤感之外并没多少惊讶,显然他们之前就知道这样的结果,唯一被炮轰了似的只有叶承欢一个人。
不是他少见多怪,这尼玛听起来就像个笑话。
司马风云一向野心勃勃,风云会重振后在燕京黑道几乎找不到对手,他居然会在最辉煌的时候选择退出,叶承欢打破脑袋也没想到!
更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没把风云会交给自己女儿,反而交给一个曾经的死敌聂青,下还有比这更荒诞的么?
“都准备好了吗?”司马风云向一个手下问道。
“准备好了。”
“时辰差不多了,那就开始吧。”
一行人穿过正厅,来到后厅,这里的布置和前面全然不同。
不明情况的到了这儿还以为是间道场。
室内以四方桌叠成三层式的供奉台,最上层供奉羊角哀,左伯桃,中层供奉梁山泊一百零八将,下层则供奉前五祖及后五祖。上述牌位均用黄纸写上红字,供桌之前设一纸塔,塔门写上“高溪塔”三字。供桌两旁放置刀棍各一,称为“洪门刀”及“龙凤棍”。
供桌中央设一“木杨城”的木斗。其下横放木板两条,称为“二板桥”。
进入室内的门称为“洪门”,由扮演“佑洪”的两个人分别把守左右,意即一进“洪门”,便终身成为“洪门人物”。
“这到底怎么回事,你老爹搞什么飞机,从前不是让你接任风云会老大么?”叶承欢问道。
丁香一笑:“一切都是我们商定好的,青妹妹比我更适合来坐这个位子,别忘了龙都那边还有我的烟雨堂。”
叶承欢皱了皱眉:“你就不怕聂青将来用风云会找你报仇?”
“你还不知道,我们之间的芥蒂早就解除了,现在青妹妹和我是一家人。”
“一家人?”叶承欢眨着眼睛:“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你慢慢会明白的。”
各事就绪后,风云会的“白纸扇”上香,然后跪下献刀献棍,起立后即高声呼叫:“恭请坛主!”。
很快从内室出来一个身穿黄袍的中年男人,果然扮作老道的模样。
坛主进入会场,端坐供桌前特设的座椅之上。
所谓坛主,即主持这次香堂的人物。
坛主就座后,转身面向供桌上“三把半香”,然后率领众人下跪,连司马风云也跪了下来。
众人一起拜了拜,起身后分列两旁。
此时,坛主大喝:“传新人!”
把守门口的两名“佑洪”高声答应,然后带聂青过来。
到了门口,他们率先停住,大声问道:“这是什么门?”
“洪门。”聂青回答。
“进来做什么?”
“投奔洪门。”
“投奔洪门有何目的?”
“金兰结义,保主登基。”
“是别人逼你来的还是诚心自愿来的?”
“诚心自愿。”
“既然自愿,请入洪门,受坛主恩典。”
当聂青全部进入会场后,便向供桌下跪,
执事的烧了一把香给她,她接香后高举过顶,执事即拿起“洪门刀”,向聂青背上轻轻一拍,然后大声传谕:“身入洪门,不得勾官结府。不得欺嫂侮兄。不得出卖手足。不得吃里扒外。不得勾引同门。有事不得畏缩不前。不得泄漏秘密。不得勾接外人,出卖兄弟。不得三心二意。不得欺师灭祖。否则三刀六眼,势不容情。”
执事每传一谕,聂青就高声答应一声:“是。”
传谕完毕,执事挥动“洪门刀”高唱:“此刀本是非凡刀,昔日老君炉内造。七七循环圣火炼,方能炼成三把刀。头把掌在关公手,取名青龙偃月刀。二把落在晋王手,取名开国定唐刀。三把落在洪英手,取名本是除奸刀。有仁有义,共结金兰,无仁无义,三刀六眼!”
念完,执事将洪门刀放回案上,坛主命“新人”起立,然后介绍在场的人,随后命人取来一只活鸡,开始“斩鸡头”。
道上人都知道,斩鸡头又称斩凤凰。
执事再次请出“洪门刀”,往大厅中央一站,摇头晃脑的念出“斩凤诗”:“风凰生来四头齐,五湖四海尽归依,有仁有义同祸福,脱去毛衣换紫衣。”
念毕,手起刀落,鸡头落地。另外一名执事,取过预先盛好七分满白酒的大碗,承接鸡血,混和酒中。
上至坛主,下至“新人”,用指头沾着酒往嘴里一吮,作象征式的“歃血为盟”。
接着坛主退席,执事负责善后,将所有牌位令旗全都扔进火盆里烧掉,开堂大典这才算结束。
当初在龙都他就亲眼见过烟雨堂收新丁的场面,跟这次差不多,依旧看着很滑稽。
“黑社会也太不长进了吧,都什么年代了还搞这套?”叶承欢道。
“各行有各行的规矩,开堂仪式不是风云会独有,自从有洪门那起,这些规矩就一直流传到现在,只要吃这碗饭都要遵守,就好像大家都要拜关二爷一个道理。”丁香解释。
大家回到正厅,聂青恭恭敬敬的跪在司马风云面前,叫了声“干爹”后,眼眶随即变红了。
叶承欢没防备又被雷了一下,昔日的青红帮老大居然会拜仇人父亲干爹,这种事想想都觉得离谱。
司马风云情之所至,眼角也溢出老泪,“好孩子,快起来。”
他扶起聂青来,对着在场众人道:“大家都看到了吧,从今起我又有个女儿,我们虽然不同姓,但她和我亲生女儿一样。香香,你过来……”
他一手握着丁香的手,一手握着聂青的手,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今是我最开心的日子。我们父女三人全都不是一个姓,我司马风云一向离经叛道,今又开了个有趣的先河,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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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又出乎叶承欢的意料,这老头子一向不看好他跟丁香的关系,可又拿这对打不散的野鸳鸯没办法,虽然叶承欢是风云会的大恩人,要是没他风云会早就全盘瓦解也不定,但司马风云对他一向没有好感,没想到今会叫他“叶先生”。
叶承欢点了点头。
“给叶先生看座。”司马风云吩咐一声,立刻便有人搬来椅子请叶承欢坐下。
叶承欢诧异的看了看丁香,丁香则给他个放心的笑意。
司马风云来到大厅中央,深邃的目光从众人身上一一扫过,然后才清声道:“今大家都到齐了,我有些话要。”
大家都正色凝立,认真听着。
司马风云的声调再也不是那么高亢有力,反而透着世事无常的感慨:“咱们大家都是江湖人,可大家有没有想过什么是江湖?
什么是江湖?人即是江湖。
什么是江湖?恩怨即是江湖。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只要有人,就会有恩怨。人之悲哀,就在于江湖。
江湖是美丽的,在深夜的街头独自挥舞着刻着自己名字的剑,像风一样潇洒;江湖是无奈的,看着自己的师友至爱喋血黄沙,为报仇也只能十年面壁。
这就是江湖。
在江湖里,你可以和你的爱侣双剑合璧,共奏一曲“笑傲江湖”。
也可以凭着自己的绝顶聪明,找寻传中的秘籍,练就绝世的武功。或者开山收徒,成为受人景仰的宗师。
也可以打一把自己的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成为传中的孤独剑客。
但我最欣赏的一句话还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听到这儿,很多人都能从司马风云的话中听出凄凉之意,身体里的某根弦不由得一紧,鼻子有些酸涩。
“我司马风云在江湖漂泊了三十年,五十几处刀疤,三个枪眼,旗下帮会二十几个,手下弟兄上千人。
挨过老大的鞭子,黑过老大的钱,杀过自己的兄弟,也被最信任的兄弟出卖过。
想当年拿着一把斧子,一个人砍过一条街的人。也想丧家狗似的被人追杀过。
当年在龙都一手创立黑金会,成为龙都第一大帮派,风光一时无两。
我以为每个人都怕我,只要我愿意,可以让任何人人头落地。
可是后来被人出卖,一夜之间家破人亡,被人从龙都追杀到燕京,一觉醒来原来的一切覆水东流,好像做了场梦。
我用十年时间在燕京闯出一片地,风云会从当初的几个人到现在几十个堂口,上千号兄弟,其中的甘苦就不必了,东山再起绝不是一句空话。
我亲手杀了当年出卖我的兄弟,也差点儿葬送了我女儿的性命,这就叫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都混黑的没有好下场,到现在我很欣慰,起码我还活着,我女儿还活着,诸位也都活着。
三十年来,我几次沉浮,什么桥都走过,什么风浪都见过,什么滋味都尝过,如今我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承蒙各位兄弟看得起我,大家跟了我这么久,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一句‘谢谢’当然不足表达我的感激。我只能人心都是肉长的,兄弟们对我的好处我会永远记得。
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我老了,有心无力,这个世界是年轻人的,我要是还占着这个位子,风云会只能江河日下,大家也不会再有什么前途。
所以,今我想正式宣布,我退出风云会,从今以后,风云会的龙头由聂青接掌!”
这番话出来,众人除了伤感之外并没多少惊讶,显然他们之前就知道这样的结果,唯一被炮轰了似的只有叶承欢一个人。
不是他少见多怪,这尼玛听起来就像个笑话。
司马风云一向野心勃勃,风云会重振后在燕京黑道几乎找不到对手,他居然会在最辉煌的时候选择退出,叶承欢打破脑袋也没想到!
更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没把风云会交给自己女儿,反而交给一个曾经的死敌聂青,下还有比这更荒诞的么?
“都准备好了吗?”司马风云向一个手下问道。
“准备好了。”
“时辰差不多了,那就开始吧。”
一行人穿过正厅,来到后厅,这里的布置和前面全然不同。
不明情况的到了这儿还以为是间道场。
室内以四方桌叠成三层式的供奉台,最上层供奉羊角哀,左伯桃,中层供奉梁山泊一百零八将,下层则供奉前五祖及后五祖。上述牌位均用黄纸写上红字,供桌之前设一纸塔,塔门写上“高溪塔”三字。供桌两旁放置刀棍各一,称为“洪门刀”及“龙凤棍”。
供桌中央设一“木杨城”的木斗。其下横放木板两条,称为“二板桥”。
进入室内的门称为“洪门”,由扮演“佑洪”的两个人分别把守左右,意即一进“洪门”,便终身成为“洪门人物”。
“这到底怎么回事,你老爹搞什么飞机,从前不是让你接任风云会老大么?”叶承欢问道。
丁香一笑:“一切都是我们商定好的,青妹妹比我更适合来坐这个位子,别忘了龙都那边还有我的烟雨堂。”
叶承欢皱了皱眉:“你就不怕聂青将来用风云会找你报仇?”
“你还不知道,我们之间的芥蒂早就解除了,现在青妹妹和我是一家人。”
“一家人?”叶承欢眨着眼睛:“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你慢慢会明白的。”
各事就绪后,风云会的“白纸扇”上香,然后跪下献刀献棍,起立后即高声呼叫:“恭请坛主!”。
很快从内室出来一个身穿黄袍的中年男人,果然扮作老道的模样。
坛主进入会场,端坐供桌前特设的座椅之上。
所谓坛主,即主持这次香堂的人物。
坛主就座后,转身面向供桌上“三把半香”,然后率领众人下跪,连司马风云也跪了下来。
众人一起拜了拜,起身后分列两旁。
此时,坛主大喝:“传新人!”
把守门口的两名“佑洪”高声答应,然后带聂青过来。
到了门口,他们率先停住,大声问道:“这是什么门?”
“洪门。”聂青回答。
“进来做什么?”
“投奔洪门。”
“投奔洪门有何目的?”
“金兰结义,保主登基。”
“是别人逼你来的还是诚心自愿来的?”
“诚心自愿。”
“既然自愿,请入洪门,受坛主恩典。”
当聂青全部进入会场后,便向供桌下跪,
执事的烧了一把香给她,她接香后高举过顶,执事即拿起“洪门刀”,向聂青背上轻轻一拍,然后大声传谕:“身入洪门,不得勾官结府。不得欺嫂侮兄。不得出卖手足。不得吃里扒外。不得勾引同门。有事不得畏缩不前。不得泄漏秘密。不得勾接外人,出卖兄弟。不得三心二意。不得欺师灭祖。否则三刀六眼,势不容情。”
执事每传一谕,聂青就高声答应一声:“是。”
传谕完毕,执事挥动“洪门刀”高唱:“此刀本是非凡刀,昔日老君炉内造。七七循环圣火炼,方能炼成三把刀。头把掌在关公手,取名青龙偃月刀。二把落在晋王手,取名开国定唐刀。三把落在洪英手,取名本是除奸刀。有仁有义,共结金兰,无仁无义,三刀六眼!”
念完,执事将洪门刀放回案上,坛主命“新人”起立,然后介绍在场的人,随后命人取来一只活鸡,开始“斩鸡头”。
道上人都知道,斩鸡头又称斩凤凰。
执事再次请出“洪门刀”,往大厅中央一站,摇头晃脑的念出“斩凤诗”:“风凰生来四头齐,五湖四海尽归依,有仁有义同祸福,脱去毛衣换紫衣。”
念毕,手起刀落,鸡头落地。另外一名执事,取过预先盛好七分满白酒的大碗,承接鸡血,混和酒中。
上至坛主,下至“新人”,用指头沾着酒往嘴里一吮,作象征式的“歃血为盟”。
接着坛主退席,执事负责善后,将所有牌位令旗全都扔进火盆里烧掉,开堂大典这才算结束。
当初在龙都他就亲眼见过烟雨堂收新丁的场面,跟这次差不多,依旧看着很滑稽。
“黑社会也太不长进了吧,都什么年代了还搞这套?”叶承欢道。
“各行有各行的规矩,开堂仪式不是风云会独有,自从有洪门那起,这些规矩就一直流传到现在,只要吃这碗饭都要遵守,就好像大家都要拜关二爷一个道理。”丁香解释。
大家回到正厅,聂青恭恭敬敬的跪在司马风云面前,叫了声“干爹”后,眼眶随即变红了。
叶承欢没防备又被雷了一下,昔日的青红帮老大居然会拜仇人父亲干爹,这种事想想都觉得离谱。
司马风云情之所至,眼角也溢出老泪,“好孩子,快起来。”
他扶起聂青来,对着在场众人道:“大家都看到了吧,从今起我又有个女儿,我们虽然不同姓,但她和我亲生女儿一样。香香,你过来……”
他一手握着丁香的手,一手握着聂青的手,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今是我最开心的日子。我们父女三人全都不是一个姓,我司马风云一向离经叛道,今又开了个有趣的先河,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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