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9章 美人井
叶承欢很轻松的避开,同时一个重拳打在对方的胳肢窝上,就好像打在一吨重的沙包上,发出沉闷的一声。
黑人一呲白牙,半边身子又痛又麻,整条胳膊软绵绵的使不出力气。
他爆叫一声,扬起左拳,以上势下,对着叶承欢的头顶,狠狠轰了下去。
叶承欢的人毫无顿挫的往旁一滑,这一拳轰到地板上,登时砸碎了三块地砖。
叶承欢如法炮制,勾着脚尖,又踢中对方的大腿,只不过这下比刚才更狠,直接踢得他整个身子都条件反射般弹了一下,生铁似的一张脸疼得扭曲在一起。
这次,叶承欢并没打算给他反击的机会,紧接着一拳又打在他胳肢窝里,然后又是一个脚尖踢上他大腿。
黑人往后一个踉跄,退出好几步,右边的胳膊,和左边的大腿全都抬不起来,疼得他满头大汗,不住呲牙咧嘴,捂着胳膊,掂着脚尖,样子十分狼狈。
他气喘吁吁的骂道:“狗娘养的,这算绅士的方式么,你能不能换个部位打!”
叶承欢邪魅的一笑:“可惜你不是绅士,打狗的时候我向来喜欢这样打。”
“混蛋!”黑人哇哇爆叫,抡起拳头,不管不顾的扑了上来。
叶承欢冷眸一闪,一把扯住他打来的拳头,顺势重重一拳打在他胳肢窝上,只不过这一次他毫没留情,一拳下去,咔嚓一声,直接砸断了他一排肋骨!
恐怖的是,所有人都眼睁睁的看着黑人山似的胸脯瘪了下去。
炮弹一样的爆发力!车祸一样的拳头!
紧接着,他又是一个扫腿,脚尖不偏不倚再次踢中黑人的大腿,在更响亮的一声过后,那家伙的大腿骨生生被踢断!
叶承欢抓着他的胳膊,顺势一个缠绊,黑人两米多的身躯铁塔般轰然倒塌,就好像摔倒了一面墙。
还没等他挣扎几下,叶承欢一脚踩下去,把那个黑黝黝的圆脑袋直接踩爆,脑浆和血水溅了一地,眼珠子都被颅脑压力弹到对面墙上!
黑人的神经反射装置在尚未失效的情况下,又抽搐了几下,便再也没有半点儿声息。
刹那间,整个空间死一般的沉寂!
只有一对死神般的目光,在空寂中来回游荡。
几个灌篮高手全都木头桩子似的戳在那里,那股子傲慢的气势被无情扫荡。
此刻,在他们眼里,那个黄种男人仿佛一下子高大很多,全都被他的阴影压得喘不过气来。
“你们……”叶承欢刚开口了半句话,几个大个子便跑得一毛不剩,如果在篮球场上也有这种速度的话,也不至于在nba没饭吃,跑到这里给人家做打手。
就连见惯了大世面的邱健鸿都在猛吞喉咙,司马兄弟不用抠嗓子眼,就直接把午饭吐了出来。
实话,自从在酒楼见面,他们就把那个其貌不扬的男人放在心上,谁也猜不透丁香的眼光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现在他们明白了,尤其是司马洋不知道有多庆幸,一想到初次见面时,自己还自不量力的要试试人家的力量,现在想起来后怕得脊梁发凉。
丁香腻在叶承欢怀里,“老公,我只是让你替我出出气,你下手也太残忍了。”话虽这么,可这妞的脸上没半点儿害怕的样子,相反的,每次看到自己心上人杀人的时候,她都会有种别样的快感。
叶承欢撇撇嘴,又一巴掌结结实实的拍在女人的屁股上,这妞居然还好意思自己残忍,刚才她用高跟鞋踢别人脸的时候怎么不了。
要是就这么走了,司马兄弟实在不忿,司马洋带头要上去找到龙,把他大卸八块,给马王爷报仇。
但邱健鸿担心夜长梦多,毕竟这里是龙帮的地盘,真要是打草惊蛇,就算这帮人有三头六臂也别想走掉。
更何况龙的清楚,风云会里有内鬼,他惦记老爷子的安全,事不宜迟,必须赶紧回去。
他们出了洗浴中心,不怎么费事,便干掉了外面的龙帮马仔,上了车,风驰电掣般冲出西区,来到和平医院。
到了医院时,风云会和马王党的人已经散去了大半,只留下部分人善后。毕竟这里是燕京市区,各路大人物的眼皮子底下,像这样黑帮大规模聚集,很容易引起警方注意。
司马风云已经带人回到东区,马岳峰也带着马王党的人回到自己帮会。
长年在国外享受闲适的求学生活,刚回燕京不久,在一之内,便遭遇了人生大转折,先是父亲被杀,紧接着被司马风云一句话推到帮会老大的位子上,对他来,这一切都像场噩梦。
但身为马王党的新一届坐馆,不管心里有多苦,为了父亲的在之灵,为了帮会的几百个兄弟,他都必须咬牙挺着。
帮会里一大摊子内忧外患都等着他去面对,何况他除了面对之外,别无选择。
邱健鸿对留在医院的马仔们做了番安排,便带着丁香、叶承欢他们离开和平医院,赶往风云会总坛。
路上,邱健鸿给司马风云打了电话,简要了下去龙帮的事,听到他那边安好的声音,才稍稍放下点儿心。
叶承欢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难怪司马风云对邱健鸿会如此信任,他对司马风云和风云会的确是忠心耿耿。
汽车一路奔行,穿过钢筋水泥的丛林,眼前的地貌渐渐的清晰起来,叶承欢隔着车窗一看,他们已来到一片古朴的民居区域。
一条条街和胡同蜿蜒曲折,纵横交错,一座座古老的砖墙,一道道斑驳的痕迹,一扇扇镶满铜钉的大门,一个个高大的门楼,都在许多着一个个古老的故事。
推着车卖年糕的,卖冰糖葫芦的,吹糖人的,捏面人的,挑着担子卖水果的,还有跳皮筋的女孩,玩弹球的男孩,踢沙包、滚铁环,凑在一起叽叽喳喳,这些现在都市孩不曾有过的回忆统统可以在这里找到,还有过道里骂孩子的,门楼底下唠闲嗑的,倒尿盆的,应有尽有,一副浓郁的市井画面在眼前徐徐展开,仿佛世外桃源,将都市的滚滚红尘隔绝在外。
不像那些冷冰冰的钢筋混凝土建筑,这里到处都是人情味,到处接着地气,在繁华喧嚣的燕京难得能有这么一处让人回味的地方。
叶承欢目色有些迷离,好像穿越了时空,一下子扎到过往的某段时光,还有那段不堪回首的童年里,偶尔一两次让人开心的绽放!
他不是一个喜欢活在过去的人,相反的,尽管他杀过很多人,做过很多被道义不容的事,但他永远健康,永远积极,永远乐观。
否则,那个曾经被世界遗忘的孩子不可能活到现在。
他的嘴角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丝自嘲的笑意。
“老公,你怎么了?”旁边的丁香看出他有些变化,于是关切的问道。
一句话,把他拉回到冰冷的现实中,他怔了怔,才道:“哦,没事。我只是觉得奇怪,你老爸安排在这里请客还好理解,难道风云会的总坛也在这里?”
“是的。干我们这行的见不得光,风云会之所以会选择这种偏僻地方,就是这个原因。但是,你要是以为这里的价格很便宜,那就错了。”
叶承欢对如今燕京的事情并不是很清楚,“就这破地方也很值钱吗?”
“当然。”丁香嫣然道:“现在燕京抄得最热的房产就是四合院,正以空前的高价进行交易,交易价格多在1000万元至数千万元神州币之间,甚至还有九千多万元的豪宅。
市区的四合院价格已经升到了每平方米5万到16万元神州币,院子面积在150到2000平方米。如果进行租赁,200平方米的四合院月租金在2万到3万元神州币。
目前,随着城市开发,燕京的四合院已经不到16万座。其中只有3000座归个人所有,由于是可直接买卖的对象,业界人士非常关注这些四合院。
所以,现在的燕京,最贵的不是别墅,而是四合院,在这里居住的个个都是千万富翁!”
叶承欢翻翻眼睛:“二手的旧房子房都值上千万,估计我做保安时租的筒子楼也能值个几百万吧。”
丁香笑道:“那种破楼十万都没人要。这些四合院大多是从祖辈传下来的,很好的保留了神州古民居的精华,神州像这样的建筑已经越来越少了,所以才显得弥足珍贵。”
两人聊着,车子已经在一条东西老街上停了下来,一行人下了车,一头扎进一条深深的胡同。
走在古旧的青石板上,满眼都是剥落的痕迹,两边是一座座青堂瓦舍,气派点儿的门楼前有的还有石头狮子和栓马桩,虽然现在早已失去作用,但它们见证过的时光要远远超越人类。
这片古民居里的胡同十分驳杂,一般人第一次到这里,没一会儿就会被那些七拐八拐的胡同给转蒙了,这里的胡同纵横交错,绵延曲折,似乎永远都走不到头似的,更像是一座超级大迷宫。
叶承欢一边走一边想,难怪司马风云会把总坛放在这里,如果遇到敌人攻击的时候,这些古民居和胡同就是最好的掩体,错落的地形让敌人根本无从发起进攻,狭窄的胡同很容易变成一夫当的战斗堡垒。
不得不司马风云的眼光和见地都十分独到!
不过这点儿地形对他来根本不是问题,黑暗风暴任何一个佣兵都经历过苛刻的地形训练,再陌生的环境,只要走过一遍,就算闭着眼睛都能摸回原路。
他们七拐八拐的来到“王府胡同”,丁香介绍,因为古代的一位郡王爷曾经就住在这里,故此得名。
而那个郡王爷的府邸现在成了黑道枭雄的老巢,为此,司马风云支付了足足八千万神州币,而且还动用了各种非常手段,才从原主人的手里搞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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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一呲白牙,半边身子又痛又麻,整条胳膊软绵绵的使不出力气。
他爆叫一声,扬起左拳,以上势下,对着叶承欢的头顶,狠狠轰了下去。
叶承欢的人毫无顿挫的往旁一滑,这一拳轰到地板上,登时砸碎了三块地砖。
叶承欢如法炮制,勾着脚尖,又踢中对方的大腿,只不过这下比刚才更狠,直接踢得他整个身子都条件反射般弹了一下,生铁似的一张脸疼得扭曲在一起。
这次,叶承欢并没打算给他反击的机会,紧接着一拳又打在他胳肢窝里,然后又是一个脚尖踢上他大腿。
黑人往后一个踉跄,退出好几步,右边的胳膊,和左边的大腿全都抬不起来,疼得他满头大汗,不住呲牙咧嘴,捂着胳膊,掂着脚尖,样子十分狼狈。
他气喘吁吁的骂道:“狗娘养的,这算绅士的方式么,你能不能换个部位打!”
叶承欢邪魅的一笑:“可惜你不是绅士,打狗的时候我向来喜欢这样打。”
“混蛋!”黑人哇哇爆叫,抡起拳头,不管不顾的扑了上来。
叶承欢冷眸一闪,一把扯住他打来的拳头,顺势重重一拳打在他胳肢窝上,只不过这一次他毫没留情,一拳下去,咔嚓一声,直接砸断了他一排肋骨!
恐怖的是,所有人都眼睁睁的看着黑人山似的胸脯瘪了下去。
炮弹一样的爆发力!车祸一样的拳头!
紧接着,他又是一个扫腿,脚尖不偏不倚再次踢中黑人的大腿,在更响亮的一声过后,那家伙的大腿骨生生被踢断!
叶承欢抓着他的胳膊,顺势一个缠绊,黑人两米多的身躯铁塔般轰然倒塌,就好像摔倒了一面墙。
还没等他挣扎几下,叶承欢一脚踩下去,把那个黑黝黝的圆脑袋直接踩爆,脑浆和血水溅了一地,眼珠子都被颅脑压力弹到对面墙上!
黑人的神经反射装置在尚未失效的情况下,又抽搐了几下,便再也没有半点儿声息。
刹那间,整个空间死一般的沉寂!
只有一对死神般的目光,在空寂中来回游荡。
几个灌篮高手全都木头桩子似的戳在那里,那股子傲慢的气势被无情扫荡。
此刻,在他们眼里,那个黄种男人仿佛一下子高大很多,全都被他的阴影压得喘不过气来。
“你们……”叶承欢刚开口了半句话,几个大个子便跑得一毛不剩,如果在篮球场上也有这种速度的话,也不至于在nba没饭吃,跑到这里给人家做打手。
就连见惯了大世面的邱健鸿都在猛吞喉咙,司马兄弟不用抠嗓子眼,就直接把午饭吐了出来。
实话,自从在酒楼见面,他们就把那个其貌不扬的男人放在心上,谁也猜不透丁香的眼光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现在他们明白了,尤其是司马洋不知道有多庆幸,一想到初次见面时,自己还自不量力的要试试人家的力量,现在想起来后怕得脊梁发凉。
丁香腻在叶承欢怀里,“老公,我只是让你替我出出气,你下手也太残忍了。”话虽这么,可这妞的脸上没半点儿害怕的样子,相反的,每次看到自己心上人杀人的时候,她都会有种别样的快感。
叶承欢撇撇嘴,又一巴掌结结实实的拍在女人的屁股上,这妞居然还好意思自己残忍,刚才她用高跟鞋踢别人脸的时候怎么不了。
要是就这么走了,司马兄弟实在不忿,司马洋带头要上去找到龙,把他大卸八块,给马王爷报仇。
但邱健鸿担心夜长梦多,毕竟这里是龙帮的地盘,真要是打草惊蛇,就算这帮人有三头六臂也别想走掉。
更何况龙的清楚,风云会里有内鬼,他惦记老爷子的安全,事不宜迟,必须赶紧回去。
他们出了洗浴中心,不怎么费事,便干掉了外面的龙帮马仔,上了车,风驰电掣般冲出西区,来到和平医院。
到了医院时,风云会和马王党的人已经散去了大半,只留下部分人善后。毕竟这里是燕京市区,各路大人物的眼皮子底下,像这样黑帮大规模聚集,很容易引起警方注意。
司马风云已经带人回到东区,马岳峰也带着马王党的人回到自己帮会。
长年在国外享受闲适的求学生活,刚回燕京不久,在一之内,便遭遇了人生大转折,先是父亲被杀,紧接着被司马风云一句话推到帮会老大的位子上,对他来,这一切都像场噩梦。
但身为马王党的新一届坐馆,不管心里有多苦,为了父亲的在之灵,为了帮会的几百个兄弟,他都必须咬牙挺着。
帮会里一大摊子内忧外患都等着他去面对,何况他除了面对之外,别无选择。
邱健鸿对留在医院的马仔们做了番安排,便带着丁香、叶承欢他们离开和平医院,赶往风云会总坛。
路上,邱健鸿给司马风云打了电话,简要了下去龙帮的事,听到他那边安好的声音,才稍稍放下点儿心。
叶承欢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难怪司马风云对邱健鸿会如此信任,他对司马风云和风云会的确是忠心耿耿。
汽车一路奔行,穿过钢筋水泥的丛林,眼前的地貌渐渐的清晰起来,叶承欢隔着车窗一看,他们已来到一片古朴的民居区域。
一条条街和胡同蜿蜒曲折,纵横交错,一座座古老的砖墙,一道道斑驳的痕迹,一扇扇镶满铜钉的大门,一个个高大的门楼,都在许多着一个个古老的故事。
推着车卖年糕的,卖冰糖葫芦的,吹糖人的,捏面人的,挑着担子卖水果的,还有跳皮筋的女孩,玩弹球的男孩,踢沙包、滚铁环,凑在一起叽叽喳喳,这些现在都市孩不曾有过的回忆统统可以在这里找到,还有过道里骂孩子的,门楼底下唠闲嗑的,倒尿盆的,应有尽有,一副浓郁的市井画面在眼前徐徐展开,仿佛世外桃源,将都市的滚滚红尘隔绝在外。
不像那些冷冰冰的钢筋混凝土建筑,这里到处都是人情味,到处接着地气,在繁华喧嚣的燕京难得能有这么一处让人回味的地方。
叶承欢目色有些迷离,好像穿越了时空,一下子扎到过往的某段时光,还有那段不堪回首的童年里,偶尔一两次让人开心的绽放!
他不是一个喜欢活在过去的人,相反的,尽管他杀过很多人,做过很多被道义不容的事,但他永远健康,永远积极,永远乐观。
否则,那个曾经被世界遗忘的孩子不可能活到现在。
他的嘴角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丝自嘲的笑意。
“老公,你怎么了?”旁边的丁香看出他有些变化,于是关切的问道。
一句话,把他拉回到冰冷的现实中,他怔了怔,才道:“哦,没事。我只是觉得奇怪,你老爸安排在这里请客还好理解,难道风云会的总坛也在这里?”
“是的。干我们这行的见不得光,风云会之所以会选择这种偏僻地方,就是这个原因。但是,你要是以为这里的价格很便宜,那就错了。”
叶承欢对如今燕京的事情并不是很清楚,“就这破地方也很值钱吗?”
“当然。”丁香嫣然道:“现在燕京抄得最热的房产就是四合院,正以空前的高价进行交易,交易价格多在1000万元至数千万元神州币之间,甚至还有九千多万元的豪宅。
市区的四合院价格已经升到了每平方米5万到16万元神州币,院子面积在150到2000平方米。如果进行租赁,200平方米的四合院月租金在2万到3万元神州币。
目前,随着城市开发,燕京的四合院已经不到16万座。其中只有3000座归个人所有,由于是可直接买卖的对象,业界人士非常关注这些四合院。
所以,现在的燕京,最贵的不是别墅,而是四合院,在这里居住的个个都是千万富翁!”
叶承欢翻翻眼睛:“二手的旧房子房都值上千万,估计我做保安时租的筒子楼也能值个几百万吧。”
丁香笑道:“那种破楼十万都没人要。这些四合院大多是从祖辈传下来的,很好的保留了神州古民居的精华,神州像这样的建筑已经越来越少了,所以才显得弥足珍贵。”
两人聊着,车子已经在一条东西老街上停了下来,一行人下了车,一头扎进一条深深的胡同。
走在古旧的青石板上,满眼都是剥落的痕迹,两边是一座座青堂瓦舍,气派点儿的门楼前有的还有石头狮子和栓马桩,虽然现在早已失去作用,但它们见证过的时光要远远超越人类。
这片古民居里的胡同十分驳杂,一般人第一次到这里,没一会儿就会被那些七拐八拐的胡同给转蒙了,这里的胡同纵横交错,绵延曲折,似乎永远都走不到头似的,更像是一座超级大迷宫。
叶承欢一边走一边想,难怪司马风云会把总坛放在这里,如果遇到敌人攻击的时候,这些古民居和胡同就是最好的掩体,错落的地形让敌人根本无从发起进攻,狭窄的胡同很容易变成一夫当的战斗堡垒。
不得不司马风云的眼光和见地都十分独到!
不过这点儿地形对他来根本不是问题,黑暗风暴任何一个佣兵都经历过苛刻的地形训练,再陌生的环境,只要走过一遍,就算闭着眼睛都能摸回原路。
他们七拐八拐的来到“王府胡同”,丁香介绍,因为古代的一位郡王爷曾经就住在这里,故此得名。
而那个郡王爷的府邸现在成了黑道枭雄的老巢,为此,司马风云支付了足足八千万神州币,而且还动用了各种非常手段,才从原主人的手里搞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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