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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听话喷雾

    我被武冰赶了出来,都怪戴琳她妈。还牙刷和男人不与人共用!我......呸。

    呸,唾沫;呸,黏痰;呸,黄痰。

    装呢?

    戴琳年纪小,说那话显得天真纯情。教育戴琳的时候说那话,是一个母亲该做的。可你一个守活寡的若还有那样的坚持,是不是有些假了?

    全天下的光棍汉会怎么看?

    全天下的小三会怎么看?

    全天下做大保健的又会怎么看?

    你让我们这些梦想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偏妃的男人该怎么办?

    既想当那啥又想立牌坊?

    我还真不是在侮辱人。虽然没见识过白素心没穿衣服的状态,但若只找两个字形容,非“尤物”莫属。模样暂且不论,就那肤质一天不泡两次牛奶浴鬼都不信!脸上没瑕疵,内分泌显然没失调;身上没异味,内分泌显然没失调;见到我这样的超超级大帅哥都能泰然自若,内分泌也没没失调。戴琳的生父走丢了十几年,她的伙伴莫非是双手、是黄瓜、是茄子、是灭火器?或者是哪胸肌不正常发育的弟弟?别怪我太猥琐,是世界已经变成这个样子。没有正常需求的女人显然都是不正常的。朱萸和她绝对有一拼,坚持不成熟到二十四岁已经是个奇迹,可那个晚上还不是坚持不住了!别管是我太有魅力,还是她太憋,总之一整宿她是没歇。

    牙刷和男人不与人共用?倒也不是不能办到。用一个整死一个。人形的黑寡fu,想想她是卖军火的,很有可能哟。危险系数九颗星。且已强化。

    家长是孩子人生的重要导师。戴琳的阅历浅,从小又锦衣玉食,可能还相信灰姑娘的故事,把那句话当成爱情信条也无可厚非。但她不该说出来。说出来也不该当着武冰的面。如果武冰不把我赶出来,她岂不是连小屁孩都不如!大姑娘家家的留宿一个已婚帅哥,还留宿那么多天,若是让还有女儿待嫁闺中的,以幸福小区王阿姨为代表的街坊四邻知道我并不是她的未婚夫,岂不会骂她是个狐狸精!

    武冰,狐狸精!狐狸精,武冰!这样的称谓还真有喜感。若武冰是狐狸精,一定是狐狸王。就那体重,怎么可能不是狐狸王!在戴琳没多话之前,甚至在我还没遇到朱萸前,为了打消她对我的念想,已经并且多次告诉她我已经结婚了。她不以为然不说,还夸赞自己的确有当小三的潜质。所以,她把我赶出家门是在戴琳的面前做做样子。她把我赶出门,还趴在门口冲我挤了挤眼睛。我懂,她那点小心思怎么能瞒得住我。她一定是想戴琳过几天或者过几个小时,肯定会嚷嚷着要把我找回去,那时她再勉为其难的让我入住,既不毁名节又显着大度!

    可从她家里出来,我又该去哪儿?

    回朱萸家?实话实说,我是不敢。那泊何公社的怪物们对我的触动很大。万一那个吸血鬼把1.8升的血喝完了,保不准就喝我的了。俗话说有再一再二没再三再四。两次遇到他们我都没事,再遇到他们谁又能保证还能安然无恙。就算再次放过我,一定是要“捏核桃”或“吹哨儿”。篡改记忆有没有后遗症,又无法保证。所以不能回去。带戴琳来武冰家的第二天,我偷偷给朱萸发了一个短信,让她搬家。其实这么做不好,当小白要有当小白的自觉,除了钱财外,人家给什么,咱才能要什么。不然让对方觉得咱贪得无厌,惹得一脚踹,那就有些得不偿失了。可出于安全,且是生命安全的考虑,也是为了朱萸好,我还是冒着人财两空的风险提出了要求。朱萸不差钱,回复的短信息只一个字:行。

    昨天晚上,她发讯息告诉我,她有一套春暖花开的海景房,不过闲置太久,太脏,但已经找了保洁公司,最快两天后才能入住。两天后.....明天。今天先找个地方混一宿。

    被武冰赶出来的时候将近晌午,我在一个小公园的长凳上补了三个多小时的觉。醒来后吃了十笼灌汤“蛮头”垫了垫肚子,又漫无目的溜达了三个小时,黄昏便再次降临到这个城市的上空。

    大都市里的夕阳有着异样的美,不同于身处旷野或高山时所见的娇艳与瑰丽,隐藏在楼厦之后,间或着会透露出一抹暗红,有些的落寞,但又充满诱huo。只是行人冲冲,又习惯了低调做人低头走路,抬头看天已经成了记忆中小时候的事,他们在忙忙碌碌中不知错过了多少的好风景。

    我仰着脸走,踩着盲道,走着走着,就来到了玉兰市电影制片厂的大门口。相比待拆的老京影厂门前,这里的聚集的有志之士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无论着装还是气质,或是气味,都稍微靠谱了一些。至少其中的绝大多数还能看出人的模样。大概是身处矫情的城市,大家不得不谨慎一些。就连血贩子都那么的有素质。一位化着浓妆的姐姐过来,和我聊了半个小时的布尔什维克主义之后,才求我帮她一个帮,随她去某某地方,做一次免费体检!

    “滚蛋。”我太单纯了,以为她那么深情款款地和我说话,是打算给我做保健。体检,不去。十滴血一滴精,我还给朱萸留着呢。我让她哪凉快到哪呆着去,她整张脸便扭曲起来,“你.....你有种再说一遍。”

    种这东西还真不是说出来的。见她的身后走上来四五个爷们儿,我马上拿出最温柔的嗓音向她道歉:“滚犊子。”

    “你......”她的双眼不可置信地瞪圆了。走过来的爷们儿们走起程序纷纷问发生什么了。她忽然破开嗓门吼叫起来:“你他娘的不知道老娘是谁?”

    真心不知道。当一个刀疤脸的爷们儿一伸手就揪住我的领子,我只好回问他们,你们他娘的不知道老子是谁?

    “老娘管你......”自称老娘女人又要喊,刀疤脸却飞快地松了手,拿着爪子在我的胸口扑了扑,“怎么弄的全是灰。”他刚刚的一脸狰狞,转瞬间变成谄媚:“哥们儿,你认识任老大?”

    听到刀疤脸的话,其余的几个爷们儿,乃至那个女人的脸,都像翻书似的,什么怒意啊,什么杀气啊,什么架势的统统不见了,并做好了时刻微笑的准备,两腮的肉不停的颤着。

    听到刀疤脸问我认不认识任老大,我飞快地搜索脑海中所有姓任的人物,任我行,任盈盈,任贤齐,任麦屯......“你猜。”我的回答。

    “认识。”刀疤脸捏起我挂在胸前的吊坠:“哥们儿,你这吊坠真漂亮,哪买的?”

    刀疤脸是个聪明人。任麦屯送给的那个遇难成祥逢凶化吉的蛤蜊造型的雨花石,我觉得挺好看,便一直戴在脖子上,刚才被揪扯住领子的时候抖到了外面。刀疤脸显然认出雨花石原本属于任麦屯的,所以才在顷刻间转**度。只是我有些惊讶,任麦屯那厮在这一片这么有杀伤力吗?在他家那几天,他倒有说过在玉兰市的演艺圈里声名显赫,原以为在开玩笑,但结合此时状况,好像所言非虚!既然如此,我再和刀疤脸几人说话,就必须拿出大哥的气势了:“你们这几天谁见到麦屯了?”

    “这个......”刀疤脸扭头使了一个眼色,“不知道这位大哥你找任老大什么事?”

    看样子他最近见过任麦屯。不过我也不是真找,有些无可奈何地道:“借了区区两万块钱,就到处躲我!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太小家子气了!难道还不上,我还能逼着他还吗?难道他还不上,我就不跟他当兄弟了?笑话。我必须找他说道说道。对了,你们最近在这片儿真没见过他吗?或者英俊那小子。”

    “两万!区区?”浓妆艳抹的女人的眼睛定了定,接着就冲我眨巴起来。刀疤脸迟疑了一下,道:“最近几天是真没看到,不过一个星期前英俊哥来过了一次,拉走了几个群演。”

    “哦。”我点了点头:“那行,你们先忙。如果再看到他们,就说我找他们,或者让他们上我家找我。”

    “大哥,你贵姓?”

    “叫我大胡子就成。”我转身就走。走出快要一百步了,女人却跟了上来。她用胸往我的胳膊上凑:“大哥你去哪?我有车。”

    虽然说都是走江湖道的,只分辈分不论大小。但我始终不习惯比我大的女人叫我哥。这女人起码三十岁,长得有些像东方版的安吉利.朱莉,不过我偏爱海瑟薇,所以她不是我的菜。她粘我无非为了钱,如果她家的地方够大,我倒不介意接济给她一些,“会做保健吗?”其实我是一个很矜持的男人,但对她这样的女人却不用矜持。

    “保健?”她的眼睛转了转,嗲嗲的说:“人家正在学。”

    还是那句话,反正我也没有正事儿,闲着也是闲着。就当松松身子骨。走起。拐弯抹角,抹角拐弯,走了十来分钟,才到她存车的地方。当看到她的车,我不由得有些担心钱包了。大奔!虽然看着很旧,型号也偏老。但毕竟是大奔。都开大奔了,还打我的注意,该不会要割我的肾吧?!“咳。”形势有些不妙,好像摊上事儿了,赶紧撤:“我才想起来,我还有别的事要办。”

    “先等等。”她来开车门,探着身子去拿放置在挡风玻璃后面的香水瓶。

    等个屁。尽管她的臀形不错,却是诱huo不了我的。

    踏踏踏。她小跑到我的前面:“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她是让我看她手里的香水瓶,我瞄一眼:“香奈儿5号。”

    “错。”她说着一案喷头,呲——

    好香。不过还是香奈儿该有的酒精混合味。我正抽着鼻子,她却耸了一下肩膀,似很无奈的嘟囔了一句:“色字头上一把刀。”

    咱先说明白了,我可还没色你呢。我正要辩解,但她抢先说的一句“这是听话喷雾”,让我不得不生生的把要说的话憋了回去。听话喷雾!会不会是和记忆篡改摔炮是一样的东西?她该不会是......

    “上车。”

    我想跑,但又担心她也会瞬移。便装出呆傻的样子跟着她上了车。

    她一边发动车子,一边喃喃的道:“我最讨厌对女人不礼貌的男人。”

    姐姐,能先证明你是一个女人吗?至少先证明是个人。

    “你的血一定是臭的。”

    对,是臭的。你当我是一个屁,把我轰下去吧。

    吭吭吭吭。

    大奔一发动竟然传出拖拉机的声音。

    “可那没良心的东西就喜欢臭烘烘的东西。”她开车没走上五分钟,就堵在了路上。扭头看了看两眼直勾勾的我:“怎么弄得像萨摩犬似的?”

    懂不懂审美,懂不懂审美!你要是敢说你是个人,信不信我抬手就抽你。

    “通灵大师?呵呵.....”她忽然笑了起来,伸手揪了我一根胡子:“骗子。”

    被揪了一根胡子,感到疼,我应该给她怎样的反应。是惊醒,还是继续装出傻乎乎的?想了想,冲着她呢喃一声:“啊。呜。”

    “我看看那死鬼有没有时间。”她拿起放在手动挡上的电话:“幸运的话,你会见到真正的灵异事件。”

    犹豫啊。我到底该不该跑?

    她拨打了一个号码,好半天才接通,“大为,在做什么?”

    她的电话声音调的很大,里面传出一个绵软无力的男人声音:“大为不在,你是谁?”

    那个声音耳熟的有些刺耳。刚......刚哥?!

    果不其然。我身边的女人如是道:“哟,是刚哥呀,大为呢?”

    电话那头:“你是......”

    身边女人的脸上挂起无奈:“小芬,我是小芬。你怎么又不记得我了?”

    “小芬?哪个小芬?是认识我的那个小芬,还是认识大为的那个小芬?”

    “我是即认识你,也认识大为的那个小芬。”

    “可我只认识认识大为的那个小芬,你是那个小芬吗?”

    “我......”我身旁小小芬的女人伸手在空气中挠了挠:“我就是那个小芬。”

    电话那头忽然傻乐起来:“小芬,你找我吗?”

    小芬赶紧说:“我找大为。”

    “大为不在。”电话那头:“我身体不舒服,有些咳嗽,可能感冒了,今天大韦......哦,我说的是大韦,不是大为。大韦就是维纳斯,你认识她吗?”

    “刚哥,你能告诉我大为去哪了吗?”

    “大韦今天早上让我吃药,太苦,青青说我不用吃药。不过我还是吃了。但嗓子还是难受,于是大为就去海上了。”

    小芬拿起一只手揉起额头:“你是说你和大为换岗了?由他代你出港了?”

    “你怎么知道?”

    “我......”小芬深深吸了一口气:“没事了刚哥,再见。”挂掉电话,她扭头看我:“曲刚就是一个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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