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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中国人(续)说说加班那点事儿

    前几天看了柏杨先生的《丑陋的中国人》一文,有感而发,大言不惭的写了一篇《美丽的中国人》,自己读后感觉颇为畅快,顿时不觉得自己作为中国人有什么丑陋了,也不知道是不是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的精神胜利法起的作用。不知道将来在地下有幸碰到先生,会不会被先生指着鼻子大骂一通“不肖子孙”,想来这一幕倒颇为有趣!

    今日忽然有感,总感觉上次谈的不够深入,没能表现出自己的美丽所在,颇有蜻蜓点水,一掠而过的意味,想来十分可惜,于是借着上次的话题再次展开了说说第一点:中国人的勤劳。

    中国人很勤劳,世人皆知,而且已经到了被一些人批评为“任劳任怨,不知人权”的地步,这次又从什么地方开始呢?还是从加班那点事儿说起吧。

    首先科普一下加班的相关知识,看看按照国家规定我们应该怎么做。(以下文字大多来自于度娘百科,不是正规的《劳动法》等法律文件,如有纰漏,还请多多包涵)

    加班,就是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包括正常工作日规定的正常上下班时间以外的时间以及双休、法定节假日等时间。按照国家规定,延长工作时间需要支付工资基数的150%;双休工作的,需要安排补休,否则就要支付工资基数的200%;而法定节假日加班则要支付工资基数的300%,而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能多于36小时。

    按照国家规定,每天工作不应超过八小时,每周不应超过44小时(5*8=40,所以说一周工作六天其实并不违法,当然每天的时间肯定不是八小时了),每周至少安排一天休息。

    大家可以对照一下自己的待遇,可以考虑是否起诉自己的“黑心”老板,不过我估计这样一来,95%以上的企业都会破产吧!(呵呵)

    按照法律规定,说句实在话,我们的国家人权待遇实在不高,跟发达国家真的没办法比,据说在英国还是法国,法律规定不允许公司在每晚六点之后到第二天早上九点之前给员工发邮件、打电话,再看看我们,简直是生活在“地狱”啊!

    是不是各种羡慕嫉妒恨?是不是很向往这样的生活?是不是有马上移民国外的冲动?

    其实完全不必要!加班并不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最可怕的不是加班,而是无班可加,因为很可能还意味着,你已经很难找到工作了。

    提到加班,就不能不提到“八小时工作制”这个概念,这是由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最早提出来的,其完整的概念是“8小时工作,8小时休闲,8小时休息”,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奇葩的“三八”概念,不愧是“空想”社会主义提出来的,而且更加奇葩的是,这个概念竟然被绝大多数人接受了,而且认为理所应当。

    我不知道大家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至少在我眼中,这个人为的一刀切的时间划分概念实在不怎么靠谱,甚至有点糟糕透顶,它完全剥夺了人类劳动的自尊和自主性,完全把人等同于工具。虽然一开始他的初衷是非常非常好的,因为资本主义刚开始的时候工人的待遇实在太恶劣了,但是发展到现在,这一概念完全被误解,扭曲的不成样子。

    举几个简单的事例吧,发现自己总是干巴巴的说些道理,简直无趣至极,这次来点儿不一样的。

    首先说说我的母亲。

    我的母亲是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农民,但是我却非常敬佩我的母亲,我能从她身上看到大多数中国人最突出的优点和影子,就是本文的主题:勤劳。夸张一点的说,妈妈在家里几乎是一刻也难以停下来,里里外外几乎全包了。我的爸爸是个人民教师,我和妹妹从小就在寄宿制学校上学,所以母亲一个人是很辛苦的。每次回到家里,我们都劝母亲少干一点,但是母亲却从来都不会停止,即便没有什么农活,也会想办法找出一大堆事情来做,而且拉我们一起做,如果我们慢了,就会招来母亲的大声斥骂。以前我一直不大明白为什么,甚至有点反感妈妈,现在我突然想通了,因为我们不经常在家,家对我们比较陌生,但是对母亲来说,家就是她的一切,她每时每刻都在想办法使家变得更好。所以我很感激我的母亲,她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在熟悉的人眼里,母亲要比绝大多数男人都能干,这可能是我听到的外人对母亲最多的评价了吧,每当听到这里,我总是止不住的自豪。我想,在母亲眼里,应该从来没有什么八小时工作制这种概念吧。

    第二,说说我们中国的学生。很多人小时候都在骂学校老师太残忍,布置那么多作业,但是摇身一变,成为父母之后,又个个埋怨老师上课时间太短,然后各种补习班,辅导班报个不停,生怕自己的孩子学习的时间不够。而能在这样的大军中脱颖而出的学习尖子,绝大多数应该都是没少熬夜的吧?也许别的同学都在玩耍,他们还在做题,别的同学都在睡觉,他们还在做题。在这些人眼中,不知道八小时学习时间的概念是否足够清晰?但是专家一直在喊要减负减负,所以,你会在中国的学校发现一门奇葩的课程:自习课。这门课的名称就充满了哲理:自主学习的课程。可惜的是,这门课程很多时候都被扭曲了,成了加班课,于是效果大打折扣。

    第三,说说一些大家经常见到的夫妻店。中华美食源远流长,这个真的不是吹,应该算是举世公认的吧。全国各地几乎随处可见这样的夫妻店,不知道大家仔细观察过没有,如果一家夫妻店开的十分成功,那么他们的工作时间简直是超级长,也许从早上天没亮就开始了,大家都还在睡觉,人家就得准备食材,开始一天的工作,周围的居民第一个人开始上班,大概就可以看到人家的身影(不卖早餐就另说了,但是起的也不会太晚),一直到最后一个人下班,可能还能吃上人家的热乎饭。这样的人心目中大概也是没什么八小时的概念吧。

    第四,说说创业者,老板们。我没接触过什么成功的企业家,不过,从我工作中接触的一些直属领导来说,他们也算是从一线上去的优秀人才,几乎每一个都是工作很忘我的人,加班,不休息从来都是家常便饭,从他们口中,你能听到的都是对工作的满腔热情,而没有加班的抱怨,难道这些人不知道还有八小时工作制吗?再看看各位老板,那里分得清上班下班,难道下班了就可以不工作了吗?如果他真的是这样的话,估计这个公司就离倒闭不远了。

    举了这么多例子,就是想说明一个道理:工作和劳动是人的天然的社会属性,应该是一种自主、自动、自发的积极的社会活动,而不是一件苦差事,所以,干多长时间,应该是看你自己多投入,你把工作多大程度上当成了自己的事,而不是公司的事或者别人的事。

    我们从来不曾见过一个沉浸在自己乐趣中的人,会对别人说自己工作的时间太长了,因为他从工作中体会到了劳动带来的快乐,工作对他而言是一种乐趣而不是负担,他是工作的主人而不是仆人,所以工作对他来说,本身就是一种休闲,当然,正常的休息还是需要保障的。

    有时候,只需要转变一下观念,你就会发现加班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而是在为自己的明天而努力。记住,“为自己”,这三个字就是解决大多数矛盾和问题的最终极力量。

    很多人就是被这种区分上下班的时间害死的。

    记得大学老师跟我们讲过这样一个经历。一次他在德国留学,需要打印一份文件急用,结果好不容易到了打印店,发现时间刚好五点,人家该下班了。外国人的时间观念的确是很强的,他跟这个打印员商量了半天,结果被人家一句话顶了回来:“现在已经下班了!”结果最后也没有打印成。其实大家也知道,打印根本就花费不了几分钟时间。这就是定死上下班的结果。

    如果你是这家打印店的老板,不知道你作何感想?

    如果你是一个病人,医生这么告诉你,你又会是什么反应?

    如果你是消费者,你对这样的公司是什么样的感觉呢?会不会瞬间想有上帝变成魔鬼,给他一顿教训?

    工作本来就是一种正常的社会活动,工作多长时间,完全看工作的性质和需要。今天有很多任务要完成,大家就应该多待几个小时,争取把任务按时完成;今天没什么事,老板就可以让大多数人提前回家好好休息休息,放松放松。如果劳动的强度很大很大,比如说体育比赛,或者高强度的工业劳动,劳动时间就应该更少,这完全应该看具体情况。

    结果现在可好,什么职业都强调“三八”,好像不这样就是违法,而且大家看到别的大公司福利待遇很好,自己达不到,也会感到不公平,这简直是害人不浅。反而搞得大家都没有心思工作,一天就想着待够八小时万岁,到了下午三点钟,就开始盯着手机,不是的看看是不是该下班了,结果好不容易到了四点半,来了个紧急任务,老板说要加班一个小时,结果一片怨声载道,完全没有劳动和收获的快乐,反而大大影响了劳动的效率,你说应该怪谁呢?其实老板也有点冤枉,因为自己谈了一天,好不容易下午四点把订单拿了下来,人家要求今天搞定,大家完成之后,老板还要连夜送过去,自己一天都没顾得上吃饭,最后是所有人都不开心,本来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变成了一件痛苦的事情。

    当然,本人绝对没有号召大家加班的意思,也没有说替老板们开脱的意思,因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加班的的确确是一种负担,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其中,老板的管理理念(如果想要深入的了解,建议大家看看曾仕强老先生的《中国式管理》,这本书真的很不错,值得很多小企业家思考,也是我们很多年轻人应该了解的,中国人到底是怎么思考的)就是很重要的一条。因为你既然学习西方搞什么“三八”,你就认认真真的全盘西化,说话算数,结果偏偏自己难以兑现,搞得手下人心离散,这时老板的问题,不是员工的责任,因为你自己把路带偏了,怪不了别人。而对于我们自己来说,如果你在加班,还不能感觉到是为了自己而努力,那么尽早离开吧,待下去也没什么前途。

    现代社会最大的毛病就是没大没小,没上没下。其实“三八”理论本来是好的,但是也是现阶段大多数人达不到的,只能在规范的大公司才能实行,这就和西方的高福利制度、信用消费等等一模一样,本来是少数人的生活,却要普及到所有人身上,大公司有大公司的搞法,小公司有小公司的偏方,本来就不应该一刀切下去。所以才会导致现在的困境,都是人心惹的祸,而我们还没有正确的观念,非要搞什么统一标准,最后只能天怒人怨,害死自己。

    “三八”的划分到了现在,很多时候已经完全把人变成了工作的奴隶,变成了资本家的仆人,工作成了一种任务和负担,完全没有了劳动的乐趣,这样的划分就不再是一种福利,而是一种束缚,成了矛盾冲突的来源。

    我们必须明白,我们自己处在什么位置,我们的工作是为了谁。如果我们是希望过平平淡淡的按部就班的工作,那么就努力进一家正规的大公司,过朝九晚五的生活;如果你还在一家几个人乃至几十人的小公司工作,就千万不要有什么上下班的时间概念,你还玩不起这么高大上的东西,你能做的就是尽快的充实自己,然后跳槽到一家正规的大公司(现在很多大公司节操好像也是碎了一地,加班也是经常的事,所以事先要打听好内幕),如果你实在躲不过加班这种事情,就像那句经典的台词说的一样:如果生活××○○了你,你还不能反抗,那就尽情享受吧!转变观念,可能是你唯一可以做的,向阿q童鞋学习。不是你做错了什么,也不是社会做错了什么,只是你长得过于倾国倾城,所以才会如此不幸。如果你还想为了自己而工作,那就不要再抱怨什么工作时间的问题了,没有一个老板说我应该什么时间上班,什么时间下班,而是看需要你什么时间上班,你就得随时上班。

    很多人就是根本没有明白为什么会加班,所以才会对加班这种事情深恶痛绝,最最可笑的是,国家还**了什么《劳动法》,说是要保障劳动者的权利,结果基本上就是一纸空文,好像也没有见过真的因为这个对薄公堂的。而这部充满了理想主义色彩的法律简直是火上浇油,加剧了这种矛盾冲突,大多数时候不是解决了问题,而是制造了更多的问题。

    说到这里,就多说两句。

    刚刚结束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主题:依法治国。在我个人看来,这是一个完全西化的概念,也是一个完全不靠谱的概念。其实在我个人的眼里,西方现代政治文明那一套东西几乎没一样是正常人提出来,全是一偏之念,简直是误人子弟,害人不浅,偏偏还能博得大多数人的喝彩!哎,说到这里,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去说。

    这样说吧,法治根本不是什么万能的仙丹,完全就是现代西药的翻版,服用了之后,短时间内虽然疗效显著,但是从长期来看,只能是催生出更加可怕的细菌和疾病,最后到不可救药的地步,然后一死了之,推倒重来。

    很多人天天骂中国是个人治大于法治的国家,什么人情社会,然后一大堆帽子扣了上来,天天念叨灯塔国(美国)怎么怎么先进怎么怎么法治,我很想一口盐汽水喷死他:其实灯塔国根本不是什么法治国家,而是一个典型的人治国家。

    简单来说,世界有两**系,一个是成文法,一个是判例法,当然,现在两者的界限已经比较模糊了,但是英美属于判例法,这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判例法是什么意思?判例法又称普通法或者法官法。在这样的法律体系下,人们认为法律是不完备的,只能遵循一定的原则性条款,针对具体的案情,由法官酌情给予判决,如果有前例可遵循,就按照前例执行,如果没有,法官自己看着办。你看,这是不是典型的人治?哪里是什么法治。

    所以,在美国,才催生了海量的律师这一奇葩的现象,因为即便是最专业的人士(包括法官),也难以搞清美国到底有多少法律,所以才需要律师引经据典,或者靠着一张伶牙俐齿的嘴,来为自己辩护。如果是专业的研究美国法律的童鞋,还能给你举出一大堆奇葩的真实案例,我就不献丑了。一个法治的国家按照法律直接执行就可以了,要那么多律师干什么。所以,迷信于法治社会完全就是自讨苦吃。

    话题有点扯远了,也许回来我会专门写一篇讨论法治和人治的文章吧,这个话题其实蛮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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